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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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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履带式起重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发动启动机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方可启动。

  2.1.1工作前必须进行试运转,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2.1.2作业时,驾驶员与指挥员应密切配合,正确操作,按时完成任务,发现指挥错误,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

  2.1.3起重机行驶路面须坚实平整,工作时均应垫道木,不能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许朝坡的下方作回转运作,且应避免在未经加固处理的管沟地面上行驶或作业,离沟坡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2.2严禁在未采取可靠措施的情况下超载起吊,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拖桩、拖锤、拔桩除外,但须在桩架的正前方操作,距离不得超过4~10m)。

  2.3起吊物件应拉回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或插桩)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2.4桩机行走,臂杆应在履带的正前方,桩架离开地面约50cm;回转时,臂杆、吊钩的制动须刹住。

  2.5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起重臂在未停稳时,严禁交换档位,以防滑杆。

  2.6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与架空电线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6.1起重机行走转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2.6.2起重机上平板拖车时,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禁止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刹车,下节臂杆应量放低,并刹住各制动器。

  2.6.3安装导架时,须架设防止倾倒的缆绳。

  2.7拔管速度应尽量放慢,提升桩锤时,指挥、驾驶和控制弹簧支架的人员必须互相密切配合,以防撞坏支架或因提升过头发生严重事故。

  2.8导架须支承在平整的方木上,待臂杆起落钢丝绳适当放松后方允许开始锤击,起锤须在钢丝绳丝失重后开始,以防将锤击能量传给桩机。

  2.9插桩(管)时,手脚严禁伸入桩帽行程和桩(管)与龙门之间,必须用卡(夹)具就位校正。

  2.10桩身的附着物必须事先清除干净,起吊人员不准在桩身移动的范围内通过和停留。

采编:www.pmceo.cOm

篇2: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汽车式起重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起重机在工作之前应将支撑脚撑起,其撑脚底板应用木块垫实,并使机械保持平衡;行驶前应先将支撑脚收起固定,以保证行驶时安全。

  2.2机械传动式汽车起重机起吊物件的速度只准用一档或二档。

  2.3汽车式起重机行走时,应将臂杆落放在驾驶室前的支架上,吊钩要经过吊索挂在保险杠的两个挂钩上并稍微拉紧,同时也收紧变幅钢丝绳,以防在行驶中损坏机械。

  2.4起重机吊起物件做短距离行驶时,其起重量不得超过允许载荷量的50%,路面必须平坦、坚实,臂杆应对正其车尾方向,物件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

  2.5起重工作时,驾驶室内禁止人员停留;装卸车时,吊起物件不得越过汽车或拖车的驾驶室,若受条件限制必须越过驾驶室时,则汽车或拖车驾驶室内不准停留任何人员。

  2.6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7吊车在场内移位时,吊车操作工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挥吊车移位。

  2.8在高压电线附近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事故。

  2.9起重作业要有明确的指挥信号。

  2.10起重机的起重钢丝绳每周起吊前检查一次,捆扎起重物的索具、夹具、每次作业前须进行检查。

篇3:塔式起重机消防安全规程

  塔式起重机消防安全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控制盘中的电源线、闸刀开关、保险器和接触器、集电环以及其它电气器件均应有可靠的保护,以防外界杂物或火星落在器件的周围。

  2.2禁止用绝缘不合要求的导线和集电环;导线的绝缘和降压变压器的绝缘每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2.3在进行技术维护时,禁止在驾驶室中使用喷灯或手提灯以及其它明火和暗火的装置。

  2.4必须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温升情况,不得使温升超过规定标准;当发现有烧焦气味或发现有电器设备冒烟情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停机检查。

  2.5禁止在驾驶室中进行熔焊作业;在非常必要情况下,必须备有完善的消防措施,方可熔悍。

  2.6每台塔式起重机都应备有完好的灭火器。

  2.7油料以及废棉丝等易燃物品一定要贮存在盖紧的铁皮箱里。

  2.8在发生火警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控制柜的外接电源或拉开闸刀开关。

  2.9当导线和电器件着火时,应用干砂扑灭,或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灭,切勿用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电器火灾。

  2.10冬天,驾驶室采用电炉取暖时,为了预防因电炉高温而酿成的火灾,驾驶室内的地面及墙面均应采用防火石棉板贴面。

篇4:塔式起重机装拆、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装拆、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装拆、保养作业安全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装拆、保养作业。

  2 主要内容

  2.1装拆人员要求

  2.1.1塔式起重机安装工必须身体健康,视力、体力良好,无不利于高空作业的疾病,年满18岁,并经过培训。

  2.1.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均要由熟悉业务,了解安全技术要领和习惯高空作业的技术工负责进行。

  2.2塔式起重机的立塔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下,在具备良好照明条件的夜间可适当进行一些拼装工作;大风、浓雾和雨雪天禁止装拆作业。

  2.2.1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立塔现场内,不准在立塔现场进行其它作业。

  2.2.2在拆立塔之前,必须对索具、滑轮组和钢丝绳等部件进行周密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一些载荷试验。

  2.2.3在拆立塔过程中,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和秩序,立塔现场周围不得堆存杂物以免妨碍作业并影响安全;拆立塔用的地锚等临时设施必须构筑牢固。

  2.3在拼装作业中,连接紧固件(螺母、垫圈和螺栓等)不得有遗漏,一切临时连接结构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强度和刚度。

  2.3.1安装架设用钢丝绳的技术状况及其固定必须符合规程和满足安装上的要求。

  2.3.2在立塔现场的临时堆场里,金属结构下面应垫放木块,以免损坏结构或造成结构变形。

  2.3.3进行高空作业时,安装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带。

  2.3.4在进行逐件组拼或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的完好情况、钢丝绳穿绕情况、电气线践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开关是否有效,制动是否可靠。

  2.3.5架设的过程中,在立塔初始阶段,结构及钢丝绳的受力最为不利,随着立塔过程的完成,受力逐渐减小。因此,初立塔时,必须注意反复检查并缓慢进行。

  2.3.6拆塔卧倒塔身过程中,在塔架即将完全卧倒时,金属结构及钢丝绳的受力情况最为不利。因此,拆塔之前,也应对各个部件和各个连接部位反复仔细检查,以防止由于个别残伤及局部缺陷而带来的安全事故。

  2.4塔式起重机的安装程序、索具、配套工具和地锚构筑等有关安排均应遵守产品技术说明书中的规定办理或参照标准的安装工艺办理。

  2.5冬季施工时,要特别注意遵守下列规定:

  2.5.1不得起吊冻结在冰雪中的结构和构件。

  2.5.2起吊前,构件上的冰渣和积雪必须打扫干净,起重机运行地段应彻底清扫,轨道上不得有冰雪。

  2.5.3每次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然后进行正式吊装作业。在严寒地区进行冬季施工时更应强调多进行几次试吊,以防出现冷脆现象。

篇5: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安全作业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下列人员不得操作塔式起重机。

  2.1.1无操作合格证及非本机组人员。

  2.1.2高血压和冠心病患者。

  2.1.3上班前八小时内喝过酒者。

  2.2在工作开始前,必须做到:

  2.2.1从交班司机处接收塔式起重机工作日志,了解前一班的工作情况。

  2.2.2检查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情况、轨道端部大车行程限位器碰杆、缓冲止挡器及轨道接地的完好情况。清除轨道上积存的垃圾、冰渣和其它有碍塔式起重机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2.2.3注意检查塔机钢结构各部件的杆件有无变形,检查螺栓连接有无松动,并及时加以紧固。

  2.2.4检查电缆卷筒和集电环的完好情况。

  2.2.5检查钢丝绳的固定情况,注意查看钢丝绳有无磨损和损坏。

  2.2.6用试电笔检查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有无漏电。

  2.2.7检查音响讯号和照明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2.2.8检查各转动部位及润滑点的润滑油量。

  2.2.9检查工作机构和制动器的地脚螺栓固定情况,检查制动器的铰点和闸瓦的松紧。

  2.2.10检查各控制器手轮和手柄是否处于零位。

  2.2.11进行空车试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是否工作正常;有无杂音及异响,限位开关是否有效,制动是否可靠。

  2.2.12如实地填写工作日志、交接班检查结果以及所采取的保养措施。

  2.3在工作中必须做到:

  2.3.1必须按生产厂家技术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起吊作业,严禁超载。

  2.3.2不得在的40℃以上和-20℃以下的气温条件下进行吊装作业。

  2.3.3不得在风速超越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极限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2.3.4必须全神贯注,专心操作,在工作班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3.5必须根据起重指挥人员的信号(笛声、旗语、手势或步话机的指令)进行操作;在开始操作之前,必须鸣铃或鸣喇叭示意,严禁单人操作,亦不得按其他人员的指挥操作。

  2.3.6开始操作时,必须低速起动(一档速度起动),然后逐步加快而达到全速运行;停止前,必须逐步减速,然后慢慢停车,禁止突然制动。

  2.3.7进行复合动作时,应先从单项动作开始,然后依次进行两项和三项动作的复合运行。

  2.3.8若要在运行过程中改变运动方向,应先将控制器拨至零位,待运动停止后,再作反方向乓行,严禁猛然打倒车。

  2.3.9禁止用吊钩运人。

  2.3.10禁止斜拉和斜牵重物。

  2.3.11在工作班中,禁止进行保养,维修和润滑作业。

  2.3.12在工作中,未经特许的非机组人员严禁登机。

  2.3.13夜班时,禁止在照明不充足的地点进行吊运作业。

  2.3.14在操作中,如发现塔式起重机有故障,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故障未经完全排除,不得继续工作。

  2.3.15在进行吊运作业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吊钩与臂架结构间的最小距离。

  2.3.16在平移时,应注意保持重物与其所跨越的障碍物之间的距离,一般应不小于0.5m。

  2.3.17在提升重物时,吊钩与重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5m。

  2.3.18行程限位开关只是用来防止塔式起重机驾驶误操作而造成危险事故的保险装置。吊钩、小车或大车应在到达阴位装置碰杆所在点之前减速停车。

  2.3.19在起吊重型构件时,应先试吊0.5m左右,然后落下再重新起升。

  2.3.20禁止从塔式起重机上往下抛掷物件。

  2.3.21当两台塔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作业时或在同一个幢号工程上进行施工时。应注意保持两者的距离,两台塔机水平臂架高差应不小于5m。

  2.3.22 工作过程中,如电源突然中断,或电压显著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转至零位,并拉开刀闸;此时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设法小心放松制动器闸瓦,使重物徐缓下降到地面或楼层上

  2.3.23严禁故意使安全限位装置不起作用,以满足某项操作的需要。

  2.3.24塔式起重机活动范围应避开高压线路,至少应不小于6m。

  2.3.25操作应该力求平稳,避免冲击;在工作班中至少应停车检查一次;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机器,更应勤加检视。

  2.3.26在工作班中,如有事要离开司机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2.3.27在工作结束时,要负责在日志上填写全日作业状况。

  2.3.28工作班中突遇大风警报或者在工作班结束时,均要松开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和停止器,使塔式起重机吊臂能信风转动,对于下回转俯仰变幅压杆臂架的塔式起重机,则应将吊臂落下。

  2.4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到:

  2.4.1轨道式塔式起重机必须驶至背风处轨道中间停放并将夹轨器夹紧钢轨;夹轨器若不夹紧,起重机就有可能被大风刮动并加速行驶而溜出轨道,甚至造成出轨倒塔事故。

  2.4.2在离开驾驶室走下塔式起重机前,必须把驾驶室门窗关闭,将控制器打置零位,并切断电源。

  2.4.3在离开驾驶室前,还应再一次注意检查取暖设备的电源是否已经切断,检查并清除驾驶室内存留的润滑材料和其它易燃物品。

  2.4.4交班的驾驶员应负责向接班驾驶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4.5塔机操作人员应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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