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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通燃气管道劳务专业安装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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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通燃气管道劳务专业安装分包合同

  燃气管道安装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村村通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劳务专业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及安装,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利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以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燃气管道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范围:村内所有中、低压管网敷设,户内燃气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阀门、燃气表、调压箱及调压器等其他附属燃气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4、工程承包方式:清包工(包工不包料、包辅材、包验收合格、包吹扫通气、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第二条:承包价格

  1、工程量与甲方招标文件一致时,双方约定工程包干总价为万元(大写:)。

  2、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为元/户。

  3、本综合包干单价为:本合同中包含所有因素后的单价(含人工、辅材、管理、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4、以上合同价格在本合同期内不因设备材料及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而提高费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总价款。

  5、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完工后经双方核定,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综合单价结算,(如没有约定另行议价)。

  第三条:质量标准

  按照《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要求》、《城镇燃气室内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及省、市现行验收规范执行,安装应符合天然气管道安装标准,做到验收合格。

  第四条:工程工期

  1、工程总工期:自然日。

  2、乙方应主动、积极配合甲方其他工程施工,确保燃气管道工程进度与其他工程进度相适应。

  3、具体施工计划、安排,由乙方自行作出安排,并书面提供给甲方项目部或其它主管部门。若因甲方原因滞延工期,乙方负责的燃气管道工程竣工日期按滞延时间顺延。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提供管材、管件、阀门、燃气表、支架角铁,并及时提供施工所需材料。

  2、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的水、电,(水、电费用由乙方自担)。

  3、向现场派驻施工监管人员,负责监管施工质量、督促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4、参与工程的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要求施工,服从甲方现场派驻人员的监管。

  2、当现场与施工图纸不符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共同签署《变更记录》方可变更。

  3、根据施工进度,将所需材料提前七日向甲方书面提出。

  4、工程材料领用后,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损毁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给甲方带来的连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6、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污染、噪音等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施工现场达到市级文明工地的标准。

  7、对未正式移交甲方的已完工程,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在甲方按合同条款足额付款后,乙方必须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甲方负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代乙方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第七条:结算方式

  1、工程完工并打压合格后,经甲方确认,支付到合同款的**%。

  2、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完成竣工决算,乙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余下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扣除合同款的%质保金后,向乙方支付完工程尾款。

  3、保质期间如未发生质量问题,保质期满后两个月(60日)内甲方将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等额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若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0.2‰的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的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或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部门验收证明(合格证),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工程预算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工程总价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4、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5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施工必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7、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乙方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8、乙方不按时进场施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3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9、因施工质量产生的安全事故,造成住户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除住户使用不当外)。

  10、乙方擅自把工程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工程量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相当于虚报工程款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提交后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工程预算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2、保修期限: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为壹年(12个月),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之日起计算。

  3、保修期间,乙方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维修(紧急情况,应1小时内到达),乙方不能及时保修,甲方有权指定其它单位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双倍从质保金中扣除,因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由于造成的损失,如乙方的质保金不足已支付甲方垫付的维修费和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乙方每次维修完毕,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甲方的验收签字。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后,如乙方无严重违约甲方在七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3、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4、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5、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6、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按约定转入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银行账号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或备忘录约定,补充协议、备忘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以下联系方式为双方指定联系方式(甲方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乙方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如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需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邮寄3日后(含邮寄不到情况)即视为送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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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水暖、电工及管道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篇3:项目总包责任方对安装工程分包照管配合协调管理措施

  项目总包责任方对安装工程分包照管、配合、协调管理措施

  (1)进度计划的控制

  1)按月计划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要求安装分包依据总工期,制度总的施工节点计划,在此基础上按月制订月度计划,其必须有实物量及工日数,每月25 日递交供总包责任方审核,总包责任方则按工程实际情况,编排指导性的节点计划和指令计划,统一协调,每周机电例会上对分包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2)要求安装分包制度阶段性施工收尾计划及建立日报表制度。

  在阶段工程完成之际,要求排出施工收尾计划,并通知总包责任方、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复检、核验。建立日报表制度,其需体现每天施工人数、内容、区域及落手清、安全文明生产等情况。

  3)建立月报告制度

  要求安装分包于每月25 日递交月报表,其需详细反映材料、图纸送审及审批后材料进场完成情况,哪些需配合协调事宜,将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及设计悬而未决等内容,以专题发文及月报告形式报告总包责任方抄送建设单位。

  (2)施工技术管理

  1)大型设备进场吊运、安装的技术论证及施工协调。

  大型设备进场吊运就位,涉及到建筑结构、加固措施、起吊技术等各方面专业。

  为此需汇同土建、机电分包对设备运输路线,设备吊机起吊方式,结构承重负载及加固措施召开专题协调会,明确各自职责,商讨技术方案,并亲临现场统一协调、督促,直至调协就位。

  2)设备单机运转及系统调试

  机电分包在设备、系统安装结束后,在条件具备下,将进行试运转及系统调试。总包责任方审核其调试方案及单机运转测试方案,并监控调试、运转全过程,确保设备及系统的正常开通。

  3)组织安装分包单项工程调试及消防总联动调试。

  消防局对工程开业之前的消防验收是政府部门验收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因此,安装分包先进行有关消防联动的单机调试,如:煤气、通风分包的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电器分项的消防弱电报警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应急发电机系统切换、电梯应急迫降,对各相应系统的测试数据,分析、归纳并审核准确程度,在此基础上进行消防总联动调试,以满足消防验收,大楼竣工。

  (3)安装分包与土建之间的施工协调

  1)土建结构浇混凝土之前,机电预埋管线与土建的配合协调。

  机电预埋线配合土建浇捣混凝土,往往施工工期短,安装要求高,因此,总包责任方在现场随时保持与土建联系,协调预埋管线安装时间及保证结构厚度,以使土建顺利进行。

  2)土建结构施工时的协调工作。

  在结构施工时,机电也可同时穿插预埋管线施工,因此,应将矛盾在施工现场协调时解决。

  3)机电安装、敲凿洞、拆搭脚手及修补工作与土建的协调。

  机电安装施工时,由于建设单位设计变更,需重新敲、凿及拆搭脚手,安装完成后土建需做地坪及封洞修补工作。一方面催促土建向安装分包提交机房等施工现场面,另一方面,要求安装分包尽快完成安装返交土建修补,同时督促各安装分包减少返工,以免增加土建修补工作量。

  (4)安装分包与装饰分包的施工协调

  机电安装与装饰在施工时存在工种搭接顺序矛盾,在土建结构、机电毛坯安装结束后,将进入装饰阶段。首先,分析审核机电装饰的施工计划,然后现场协调机电安装交装饰的时间,以及装饰返交机电安装洁具等时间,并做好吊平顶封板前的隐蔽工程验收,确保装饰施工。

  (5)施工总进度计划管理

  结合以往经验和工程计划,总进度计划作如下安排:

  1)施工前准备工作

  落实有关施工人员精心做好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等工作,及时编制施工预算,以便施工施工疑难问题。

  明确技术质量要求,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及有关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及分项工程组织设计,满足不同阶段施工要求。

  精心绘制各类管道综合布置图,明确各系统管道的标高位置,统一设置各系统管道的吊点支架,合理安排各系统管道安装的施工顺序,制定各系统管道按此顺序施工的"交通规则",满足吊顶的最大高度,保证综合安装的质量。

  对分包单位作好技术交底,落实施工工艺,明确施工程序。

  编制施工机具计划、劳动力计划,安排施工阶段进场等。

  总包责任方对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评审。

  2)结构施工阶段计划管理

  本工程在地下结构施工中,安装预埋管件和土建配合工作较为密切,主要为各种设备的基础埋件埋置、预埋配管等,同时进一步落实和检查设备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并对土建的设备吊装预留孔洞的尺寸、预留吊点的埋设、楼板的负载予以检查确认,为今后设备顺利全面安装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当土建底板底层钢筋绑扎后,随即敷管配合;当土建拆模后,立即对预埋管、留孔位置进行疏通整理,发现堵塞及时处理。另外,要加强同土建联系,积极创造管笼的施工条件。

  随着结构升高,安排好总立管的安装。安装要在底层创造施工面,抓紧各层的风管、水管、电管的安装,尽早完成吊顶内的工作量,为精装饰开创作业面。

  当主楼结构施工进行一个阶段后,安装要在标准层开展水、电、风施工,确定水、电、风、设备各工种统一标高位置,以"样板层引路"达到计划进度节点,确保总进度计划的实施。

  干湿作业装饰施工阶段计划管理。当主楼结构封顶后,管道、电气、空调、设备等安装工程逐步进入全面铺开,安装与土建、安装与装饰、安装与各专业施工单位大量的交叉施工的矛盾尤为突出。因此,总包责任方管理的重点就是及时做好各分包单位安装工程负责人和各专业施工人员之间的横向协调联系工作,合理解决施工先后顺序,确定施工合理搭接,充分利用空间做到既能保证工程进度,又有确保安全质量和产品保护。

  精装饰施工阶段计划管理。此时,安装已进入总体和设备调试阶段,各类管道经过分系统,分区域泵水,清洗试压;电气变配电工程进行调试送电,按总调试方案的顺序对设备落实系统调试和试运转,使其功能上达到设计要求。同时,应做好试压、送电、机械运转等记录,做到资料齐全不漏,分系统向建设单位代表办理好竣工验收交付手续。

  3)主要工期保证管理要点

  本工种采用计划网络控制法管理,即根据总包责任方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来编制安装施工网络计划,并不断优化施工网络图,并对严格控制网络节点作为计划管理点。

  每周定期召开各分包单位的工程例会,落实协调会的计划进度要求。协调和解决安装与土建有关施工单位出现的矛盾。

  对安装各专业单位的协调。本工程部分安装为指定分包工程。如电梯、弱电系统、变配电及其他各专业设备安装等。除了要做好

以上安装工程施工的配合和施工质量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业会议,解决协调安装各专业之间的施工问题,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法,同时要协调好材料供应,劳动力调配,施工用电、机电供应等具体问题。

  加强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定期的安全活动制度,经常对分包队伍进行安全和质量方面的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出现返工、返修、窝工,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做到交任务同时交质量要点交安全。

  主楼主体结构完成后,标准层全面施工。此时应及时组织流水平行交叉施工,指导分包单位分层投入相应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按照工艺要求,采用预制加工措施,风管、消防等二次镀锌管,分类分批进行预制加工,充分利用空档时间差。

  对施工用的材料、设备要加强计划性的管理,编制设备材料进场的时间。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特殊设备、材料(电梯、空调、变配电、消防设备)同时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24h 内用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对其他设备材料应定向定型采购订货,确保供应的及时性,减少浪费和延误工期的现象。

  在施工前必须了解设备的各项技术要求和安装参数。设备到场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点、验收、验证,以确保设备安装的质量,设备的吊运就位要制定具体的吊装方案。

  4)安装施工调试方案

  (A)生活给水(包括一般用水和饮用水)。

  给水调试前应把各控制阀逐层打开,检查备用水点的出水情况。

  确定各用水点的供应到位后,对各层卫生洁具按规范要求进行校水试验(盛水24h,脸盆、马桶水箱盛水到溢水口),检查洁具是否渗漏,是否有损坏。

  洁具盛水试验后作通水试验,检查洁具排水管路是否畅通,是否渗漏,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本工程不设中央热水系统、煤气热水器,因此,热水系统调试按冷水状态调试。

  (B))排水系统

  逐层打开各处排水管清扫口,清理管内杂物,清理完后即封闭,要求逐一清理避免遗漏。

  逐根对排水立管进行通水、灌水、通球试验,做到立管畅通无阻(球径一般为管径的1/2~1/3)。

  排水水平管通水试验检查时,宜将天花板移位,发现漏堵现象,应用盛器接水,修理合格后,天花板复位。

  5)消火栓系统

  关闭系统中所有阀门(包括消火栓阀),为防止消火栓被误打开,消火栓阀关闭后,手轮应拆下。

  在确定屋顶水箱的情况下,开启水箱出水阀,再逐根打开消防立管控制阀,检查管道有无渗漏,正常后再开另一路管道控制阀,直至系统全部充满水。

  待市政水源和消防泵进水接通后,先开启屋顶试验消火栓,用消火栓带引到安全放水点再启动消防水泵,检查消水栓出水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6)喷淋系统

  系统阀门关闭后,开启喷淋出水阀,待喷淋总管满水后,开启报警阀下端阀门,检查报警阀门是否正常开启,水力警铃是否报警。

  水平管灌满水后,确认系统无渗漏的情况下,打开楼层泄放阀门,此时,水流指示器应能动作,报警阀应能报警,警铃起作用。

  各层调试完毕,再对系统进行总调试,观察系统稳定泵是否自动启用对系统增压,观察湿式报警阀是否启用,警铃是否报警,喷淋加压泵是否启动。

  7)通风系统

  在进入系统测定前,先对系统内相应阀门进行预调并注意相关系统的试运转。

  对风机盘道的调试目的是检查空调房间的温度是否达到设计目的,同时还应观察并记录室外环境及人为因素(如开门、开窗等)对室温的影响。

  在调试实施阶段时,通风调试同时必须配合通风自动控制及楼宇自动控制的调试,并进行调整。

  在整个调试阶段,对电源设备、控制开关、各种阀门等应逐个检查,防止在这一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整个调试过程中,各调节阀都相互影响,因此需要多次反复才能调整得比较合适,待整个系统调整合适后,固定好调节阀的位置,并用红漆做好标记。

  对调试实施阶段的全过程所记录的数据,及调整后的数据及最终结果,按系统、按阶段分类登记便于移交。

  8)机电调试

  9)低压配电系统调试

  送电前切断所有开关,对主母排及干线电缆进行绝缘复查,并检验连接线、表等的原因。

  分离主干母线与二次控制电源,用临时电源送电于二次控制回路,进行受电开关、母联开关及分路开关的各个性能、状态试验。

  以上工作完成后低压系统受电,在复查分路主干线、绝缘后,在低配进行分相送电及电压检查。

  以上试验确认与设计要求无误后,书面形式通知允许送电并挂牌。

  10)照明系统

  控制要求复查供电回路及绝缘电阻复查。

  按照图纸及灯头的型号、座标及其他要求检查。

  分别对应急及公用系统进行分相送出。

  检查开关控制的数量、部位、顺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1)动力系统

  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喷淋水泵

  首先分别进行线路检查及一次回路的绝缘测试,然后切除一次主开关进行模拟控制,最后进行点动运行,调整相位,检查相电源平衡,甚至所有运动动作及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12)排风、排烟风机

  首先分别进行线路及一次回路的绝缘复查,然后切除一次电源,进行控制模拟动作,再进行电机、阀门检查,最后通电点动运行,相位调整,检查相电源平衡,直至符合设计要求。

  13)弱电系统

  弱电系统包括电话系统、电视系统、音响广播系统、视听系统、防盗报警系统、警卫巡更紧急对讲系统、停车场通道栏栅系统等自动化系统,检查所有监控点及控制点线路状况,检查每台DDC 箱中电源线绝缘状况和信号状况,最后在每个系统都具备联动条件后进行程序启动。

  3.3.8 总包责任方对装饰工程分包照管、配合、协调管理措施

  (1)总包责任方对玻璃幕墙工程分包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总的要求

  督促提醒:分包在中标前的考察和合同中的承诺必须一致,必要时进一步考察分包。

  施工管理人员在进场前必须递交总包责任方,尤其是项目责任人,质量检验人员的名单与从事的工作一致,有具体的工程施工经历和一定的技术职称,一般为技术员、助工和工程师等。

  提供施工方的上级技术领导的职务和联系方法。

  报告总包责任方所有的材料来源,地点和材料样本,以便封样。

  报告操作人员的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如焊工等特殊工种的操作证。

  必须有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递交总包审核。

  2)质量管理

  实行样板制:分包将做好的现场样板供设计、总包、建设单位、监理评审,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大面积施工。

  凡进场的所有材料实行验收制度:进场材料必须经总包责任方验收,总包责任方根据分包承诺,监理、建设单位、设计批准的产地和已封存的样板进行比较,达到标准放行,凡在质量外观和厚度,材质不达标者则不得使用。

  过程质量控制:按总包责任方批准的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控制质量的措施执行,总包责任方质监员进行监控。

  分包在完成第一道工序后都必须提出验收,总包责任方按分包的达标样板作验收的实物依据。

  总包责任方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并递交监理、建设单位。

  3)进度管理

  分包向总包责任方提供总的施工计划和月计划、周计划供总包责任方审议和安排其他工程配合。

  分包在提供施工计划的同时也提供石材的供应计划,尤其应有尽有提供石材的配套计划。

  落实其他工种的配合计划,如铝窗的施工计划和脚手架的时间和垂直运输的工具。

  进行周检查进度,并将检查通报分包并抄报建设单位、监理。

  分包每周报完成情况表并用彩图勾画出形象进度。

  4)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A)安全

  安全防火管理:凡使用电焊焊接除按工地的各规定外还应做到申报总包责任方,在确实有指定监护人的情况下才能实施,监护人要做到责任性强,不能形同虚设,监护人员在焊接现场设有消火设备。

  脚手架上堆设的材料必须在规定荷载的范围内严格控制超载。

  操作人同在洞口临边操作清洗必须佩戴安全带。

  材料的堆放原则上在楼层,但必须楼层荷载允许范围内。

  (B)文明施工

  堆放材料必须整齐,在总包责任方指定的范围内。

  大部分幕墙材料要求加工好进场,部分特殊幕墙材料加工应在指定的区域,并且有防尘,防噪声,防飞渍的围挡。

  运输及垂直运输必须申报和报批手续,在有秩序的情况下工作,水平运输的小车要做到稳健可靠,防止运输途中出安全意外。

  每日打扫现场,施工后做好落手清,不得将垃圾滞留现场过夜,尤其是砂浆应清洗干净,不得污染现场。

  施工人员的变更必须申报,严禁班长自行决定人员进出,发现一例即行教育改正,同时处以经济处理。

  (2)总包责任方对其他装饰工程分包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总包责任方对装饰单位总的要求

  以分包合同规定精装饰工程所需达到的质量、工期、安全等要求,以合同条款和国家有关规范文件来监督约束各个分包商的精装饰施工。

  总包责任方编制详细、合理、完善的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和组织管理措施,并督促各分包商落实施工。

  各分包商进行精装饰施工前,必须先行编制施工方案,待交总包责任方审定并报监理、建设单位审阅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

  总包责任方每周召开一次分包协调会,及时解决土建、安装与装饰施工之间的问题和矛盾,使工程顺利进行。视不同的装饰工程,尽量做到与土建结构施工、安装工程施工立体交叉作业、穿插施工。

  精装饰各分项工程施工前,以"样板段"、"样板间"、"样板层"为引路,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总包责任方检验合格后,再全面展开施工。

  根据不同的装饰,要求各分包做好产品保护工作,总包责任方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好各分包商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精装饰工程施工质量。

  需进入装饰区域施工的分包单位,必须提前向总包责任方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工作内容、作业楼层及人数,总包责任方将对该装饰区域进行人员控制和监督。

  进入装饰区域施工的人员,应事先在指定地点办理调换通行证手续,再乘坐指定施工电梯登楼作业。当天作业完毕后,必须换回原通行证,如当天不换回,作违章处理。

  装饰区域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总包责任方场容场貌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落手清工作,做到材料设备堆放合理、整齐,当天垃圾当天清,并及时运下楼层,堆至垃圾堆场,以确保该区域始终处于整洁状态。

  各分包单位进入装饰区域进行施工时,须听从楼层管理人员和巡视人员的指挥和劝导,并积极做好防火、防盗和产品保护工作,如有违章,总包责任方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2)质量

  总包责任方指令装饰分包做现样房以便监理、建设单位进一步审核。

  所有的材料包括油漆、小五金必须注明产地及原来投标函作一对照如达不到要求,不得进入工地。

  每道工序的完成,分包必须提出验收,未经总包责任方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小五金及玻璃的安装必须经总包责任方指令进行。

  所有产品(墙面、地坪)均在施工完成有保护性材料的遮盖。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

  施工前,各分包商经建设单位、监理、总包责任方认定的材料,采取样品"封样"制度,待大量施工材料进场后鉴别。不符合原样品质量的材料退货处理。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关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和基层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室内吊顶、隔断的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室内楼面湿作业完工后施工。

  饰面、吊顶和隔断等工程应待隔墙、钢门窗、暗装管线,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等完工后进行。

  油漆、刷浆工程,以及吊顶的安装,应在地毯、硬质地纤维板楼地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

  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应在低于5 摄氏气温下施工。

  装饰工程必须作好成品保护,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进行,材料堆放应注意安全防火。

  各类高级饰面砖规格和颜色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裂缝、缺楞和掉角;面砖与底层砂浆粘结牢固,不得有歪斜、空鼓和翘曲;面砖墙面颜色一致,表面平整洁净,不显接搓;接缝横平竖直,宽度适宜,深浅一致,表面密实,竖缝和横缝交接处平整。

  3)工期控制

  进场之前必须对施工现场作一次验收,装饰分包对上道工序的完成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

  对建设单位和设计的修改有一定的工期储备,并反映在计划表上。

  主材料的进场应向总包责任方递交每周进料

单, 以便总包责任方的配合。

  月计划、周计划的计划进度表报总包责任方审议,并将每周完成的形象进度报总包责任方。

  每周的计划进度协调会上必须提出问题及向与会代表报告自己的进度情况。

  4)安全及文明生产的管理

  现场仓库的设置必须经报批同意后方能设立。

  可燃性和易燃性的材料要严格分开堆放,并设立有足够的消防设施。

  经批准有值班人员看管易燃物品。

  现场的动火和焊接必须远离易燃火区。

  建立每日落手清制度,将材料的堆放与杂物严格区分,不得在现场留宿,并交生活垃圾与生产垃圾相混合。

  控制水源防止水源污染他人产品。

  控制小工具电器及电源的安全生产,坚持做到一机一闸。

  对已经完成的产品进行保护,防止交叉污染必要设立现场看管,教育值班人员加强看管的责任心,直至全面完成交付总包责任方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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