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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教代会提案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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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教代会提案工作办法

  江松一中教代会提案工作办法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渠道,是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建设优质学校的重要途径。认真征集和督办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就学校的改革发展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向教代会提出,经审查立案后交承办部门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由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提交,其中1人为主提人,其余为附议人;提案也可由一个代表组或几个代表组联名提出。提案使用规定的提案表。

  三、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应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案名,或叫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案由,或叫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建议措施,或叫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四、提案应该针对以下内容:

  1.有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后勤、师资队伍建设、学校文化建设等,影响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问题;

  2.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且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五、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作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内容;

  2.不属于学校和本校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

  3.不符合提案要求,一案多议、多案多议,阐述模糊的意见;

  4.涉及提案人自身或他人的个别具体问题。

  六、提案办理程序:

  1.工会负责组织征集提案,将正式立案的提案分别送交校领导阅批。

  2.将校领导阅批的提案转递相关部门承办,并督促承办的相关部门认真办理提案,及时向提案人答复、通报。

  3.征集提案人对提案处理结果的反馈意见,检查提案的落实情况。

  4. 向教代会作关于提案征集、审理及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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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房地产公司员工提案奖励办法

  某房地产公司员工提案奖励(试行)办法

  1.目的(员工提案奖励的目的):

  (1)规范提案管理,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表彰和激励先进,以期达到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2)制定激励机制,提高有效挖掘资源潜力,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2.提案的具体内容

  (1)对生产建设、质量、技术、设备、工艺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2)对公司项目的开发,营销业务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3)对公司行政、后勤、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4)对财务、物控、采购、固定资产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5)对公司违纪,滥用职权或其它不良行为的举报、揭发等及其它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提案。

  3.提案的流程描述

  (1)公司员工准备提案材料,选择提案途径。

  (2)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接待员工提案,进行提案事由登记,并交提案改善领导小组。

  (3)提案领导小组对个人或集体提案进行分析,根据提案的价值与可行性确定处理方案有实施、改善价值、且具备相关条件的提案,由相关部门组织推广性实施。

  (4)对实施、改善价值,但暂时不具备相关条件,或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提案,先予以存档备用,待条件成熟后组织实施。

  (5)由提案改善小组根据提案实施效果,按规定确定奖励形式。

  4.公司提案改善小组

  (1)组长:

  (2)组员:

  5.提案奖励分类

  (1)鼓励奖:通报表扬,奖励现金20元。

  (2)三等奖:通报嘉奖,奖励现金50元。

  (3)二等奖:记功,奖励现金100元。

  (4)一等奖:记功,奖励现金300元。

  (5)贡献奖:特别嘉奖,发给荣誉证书,奖励现金5000元。

  6.员工提案奖励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公司应发予以鼓励奖:

  ①提出一般性问题提案,或反映一般性问题,有一定参考作用或价值的。

  ②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暂时未被采纳,但有对今后工作有一定启发性的提案。

  ③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指出公司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的。

  ④其它应适当予以鼓励的提案。

  (2)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三等奖。

  ①合理化提案对工作有一定积极推动作用的。

  ②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指出公司经营管理其它方面存在被忽视的问题或不足的。

  ③检举、揭发一般违纪行为的。

  ④其它经营管理方面具有较大参考与实用价值的提案。

  (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二等奖。

  ①行政人事管理方面的提案被采纳后,取到良好效应的。

  ②生产建设、质量、技术等方面被采纳后,具有一定效果的提案。

  ③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指出公司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具有较大改善空间的。

  ④检举、揭发严重违纪行为,使公司避免、减轻一定损失或不良的。

  ⑤制止不合理建设项目,为公司减少直接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提案。

  (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一等奖。

  ①经营管理方面的提案被采纳后,对全面公司管理起到积极地推进与指导作用的。

  ②生产建设、质量、技术等方面的提案被采纳后,对保证生产安全或促进生产质量提高等方面有明显改善的。

  ③提出合理化建议提案被采纳后,对降低生产或管理成本取得显著效果的。

  ④合理化提案可减少资源浪费,对提高工作效率或经济效益起到明显作用的。

  ⑤检举、揭发严重违纪行为,使公司避免、减少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⑥其它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合理化提案。

  (5)员工各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贡献奖:

  ①合理化提案被采纳后,在生产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与推广,并持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

  ②合理化提案被采纳后,对管理制度的完善起着极大指导意义的。

  ③其它为企业带来极大经济效益或管理效应,应当授予效益奖的。

  7.奖励的实施

  对奖项的认定权限属公司提案改善小组,奖金的发放审批权限为总经理。

  8.本办法的修订经由提案改善小组讨论通过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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