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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政务中心自助服务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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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政务中心自助服务区管理办法

  高新区政务中心自助服务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自助服务区的安全运行管理,提高自助设备运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助服务区是中心利用计算机、通信、机电、人工智能等高科技现代化设备,向办事群众提供自助办理审批业务的场所,由自助上网服务区、市场准入自助服务区、自助办税区(网上办税区)三部分构成。

  第三条 自助上网服务区可为办事群众提供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方面的自助服务,主要包括:网上咨询、查询办事指南及中心制度、查询窗口电话、审批事项的申报、评议及投诉等功能;市场准入自助服务区可为办事群众提供市场准入方面的自助服务,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的查重和申报、涉及市场监管局审批事项的网上申报、表格下载及修改;自助办税区(网上办税区)可为办事群众提供税务方面的自助服务,主要包括:涉税查询、在线缴款、完税证明打印、代开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自助领取等功能。

  第四条 自助服务区的秩序管理是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自助服务区的管理一般分为现场管理和业务管理。现场管理由督查科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预防区域内争吵事件的发生、对区域内闲杂人员的控制与驱赶等;业务管理由业务科承担,负责根据审批事项的变动及时更新申请材料及模板。

  第五条 自助服务区的设备维护是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自助服务区的设备维护一般分为日常维护和专业维护。日常维护一般由网管科管理人员承担,负责区域内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更换及维护;专业维护要由受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或供应商的硬件人员承担,确保设备的高运行率。

  第六条 自助服务区设备的清洁与日常维护是其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自助服务区设备的清洁由物业方面负责,综合科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清洁,保持设备整洁、桌面常新;

  (二)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设备联合巡检,对自助设备全面检修、维护保养(由综合科牵头,业务科、网管科配合)。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配备的专属本部门业务权限的自助服务区计算机设备的每日开关机由各职能部门自行负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配备的专属本部门业务权限的自助服务终端的设备维护由各职能部门自行负责。

  第九条 自助服务区必须配备保安人员日夜24小时值守,保安人员应承担自助服务区的执勤和守卫任务,严防盗窃、破坏等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正常的营业秩序,确保中心资产以及办事群众的人身安全,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保安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上岗,严禁发生脱岗、空岗现象。

  第十条 本办法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采编:www.pmceo.cOm

篇2:大学图书馆读者借阅证件管理办法

  汉武大学图书馆读者借阅证件管理办法

  为规范图书馆读者证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借阅证件的种类及权限

  (一)校园卡:经过图书馆授权的汉武大学校园卡,可在图书馆借阅图书,使用图书馆各类文献数据库资源。

  (二)借阅证:作为校园卡的有效补充,针对不符合校园卡申办条件的校内其他人员办理,可根据读者身份开通图书阅览、外借及文献数据库访问等相应权限。借阅证的有效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校园卡办理和咨询机构为校园卡中心,借阅证的办理和咨询机构为图书馆总馆咨询台。

  第二条 借阅证件的办理

  (一)由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负责管理的各类学生,凭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册,由图书馆总馆咨询台办理开通或根据图书馆相关规定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使用权限。

  (二)由人事部负责管理的汉武大学新入校教职工、博士后,以及经人事部审批其他需要图书借阅功能的非事业编制聘用的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等,凭人事部提供的名册,由图书馆总馆咨询台统一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使用权限。在校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由本人持校园卡、工作证、身份证到图书馆总馆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使用权限。

  (三)校附属医院正式在编人员可开通其校园卡的图书馆使用权限。校附属医院图书馆为协助校图书馆开通校园卡图书馆使用权限、催还图书、违章处罚等有关事宜的对口单位。需要开通校园卡图书馆使用权限的人员,向所在医院的图书馆提出申请,医院图书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办证担保承诺书,安排专人到图书馆总馆咨询台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使用权限。

  (四)由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管理的学生及其他类型学员,凭本学院开具的办证担保承诺书,安排专人集中到图书馆总馆咨询台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权限。

  (五)院系和其他部门主管的各种研修班、外聘专家、兼职教学科研人员和其他人员,如果需要图书馆使用权限,须由主管单位向人事部(人才交流中心)申请校园卡,图书馆凭人事部推送(提供)的信息开通相应的图书馆使用权限。

  第三条 借阅证件的使用

  (一)有效的借阅证件是读者进入图书馆进行学习、科研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时应随身携带,按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查验。

  (二)借阅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因病或年迈行动不便者委托他人代借图书,须由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委托人借阅证件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办理。

  (三)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卡,一经发现即扣留该证,停止该校园卡的图书馆使用权限三个月,情节严重者,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或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即予以没收、注销。

  (四)借阅证件仅限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失效。

  第四条 借阅证件的挂失及补办

  (一)校园卡丢失,按校园卡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挂失及补办;

  (二)借阅证丢失,凭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总馆或各分馆办理挂失,到总馆咨询台补办。

  (三)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自借、他人冒借)由借阅证件所属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 离校及退证

  (一)读者离开学校前(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离职、进修结业等)须全部归还所借图书,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图书还清手续。

  (二)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事部负责管理的各类学生和教职员工离校时,上述单位应督促其归还图书。

  (三)附属医院工作人员因调离等原因办理离院手续时,附属医院应督促其归还图书。

  (四)由院系和其他部门提供办证担保承诺书的各类读者学习或工作期满离校时,上述单位应督促其归还图书。

  (五)持证读者逝世后,主管部门或担保单位应督促其家属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销证手续。

  (六)上述各类型读者未还清图书而离校者,由主管单位、所在院系或担保单位负责追回其所借图书,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上述单位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章“书刊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第六条 其他人员临时查找资料

  除考试高峰期以外,其他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在总馆咨询台或各分馆咨询台登记后,进馆就室查阅资料。

篇3:大学图书馆图书借阅办法

  汉武大学图书馆图书借阅办法

  为规范图书馆各类读者借阅文献资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图书馆所藏文献资料系国家资产,读者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图书,不得有拆散、剪裁、圈点、涂划等污损图书的行为。

  第二条 图书馆图书按照流通类型可分为外借图书和阅览图书。

  (一)外借图书:包括开架外借图书和闭架外借图书。

  (二)阅览图书:包括保存本图书、期刊、学位论文、古籍、特藏文献等。

  第三条 借书权限

  (一)外借图书

  1.借书限额:持校园卡的教职工、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均为30册;持借阅证的读者根据相应权限可外借图书2册-30册。

  2.借书期限:教职工、博士后、博士生90天,硕士生60天,本科生和其他读者30天。借书期满前教职工、博士后、研究生可按原有借期续借1次,本科生可续借2次,其他读者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如有其他读者预约,图书馆可随时催还借出的图书。

  (二)阅览图书

  1.保存本图书可短期外借,借阅期限为7天,借书限额为5册。

  2.善本古籍、线装古籍、珍本图书等不能外借和复制。

  第四条 读者须按期归还图书。外借图书逾期不归还者,从逾期当日起计算逾期费,每册每天0.1元,累计到还书日止。保存本图书逾期不归还者,按天计算逾期费,每册每天5元,累计到还书日止。凡有逾期图书未还者,逾期累计超过150日,从第151日起暂停其图书馆入馆权限和校园网外数据库访问权限,待归还图书并结清逾期费后方能恢复所有权限。逾期费可以现金缴纳,也可通过到图书馆做志愿服务的方式抵缴,抵缴标准参照学校勤工助学工资标准执行。

篇4:大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办法

  汉武大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办法

  为规范管理图书馆各类型阅览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图书馆阅览区(室)管理通则

  (一)爱惜图书馆阅览区(室)所藏书籍、报刊等文献资料,以及计算机、多媒体设备和阅览桌椅,不得进行裁割、刻划、涂写或损坏。严禁窃书,违者照章处罚和赔偿,情节恶劣者送交学校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二)读者进入图书馆各阅览区(室)须保持安静、整洁、卫生,不得喧哗、朗读、大声接听手机、进食、吸烟、用火和随意抛丢果皮、纸屑。

  (三)禁止在各阅览区(室)进食,禁止携带任何食品进入图书馆。

  (四)不得用物品、书籍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座椅及其他设备。

  (五)古籍阅览区(室)、样本阅览区(室)谢绝将书包、大书夹及各种书刊或雨具携入;未经许可,不得携入与摄影、复制有关之器材。

  (六)校外读者按照图书馆校外读者接待的相关规定办理进馆手续后,需到阅览区(室)阅览时,凭本人有效证件,按各阅览区(室)规定的阅览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本校读者需持本人校园卡进入保存本阅览区(室),通过入室验证方可入室阅览。

  (一)为了保证查阅保存本图书的阅览座位,保存本阅览区(室)不接待自习读者;读者入室前应将书包、书籍存入临时存包柜。

  (二)保存本阅览区(室)主要收藏图书的品种书,用以保证读者在其它借阅处借不到同种书时能在该区域查阅。保存本图书可就室阅览,可按律复制。

  (三)有特殊需要的读者可申请保存本图书的短期外借,借期7天,读者须持校园卡办理外借手续,并按时归还,过期应缴纳逾期费5元/天。

  第三条 期刊阅览室实行全开架管理。期刊可就室阅览,可按律复制。

  第四条 古籍供本校教师、科研人员、研究生和作毕业论文的本科生使用。读者进入古籍阅览区须出示并留存本人有效证件(本校读者为校园卡),办理查阅手续。

  (一)古籍实行闭架阅览,即阅览管理员将读者书写的索书单提交书库管理员,书库管理员持索书单进库提取古籍并交给阅览管理员,阅览管理员将古籍交给读者就室阅览。读者阅览完毕,将古籍归还阅览管理员,阅览管理员再将古籍交给书库管理员入库。书库管理员与阅览管理员、阅览管理员与读者之间均应办理交接手续,当面核对古籍名称、版本、册函数并进行登记签字。

  (二)阅览管理员耐心地为读者提供古籍文献的咨询服务,必要时代查、代检。

  (三)有网络版、电子版与影印版古籍的,线装古籍原则上不提供阅览。

  (四)善本古籍原则上不提供阅览,特殊情况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五)破损级别达到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古籍不提供阅览服务。

  (六)读者阅览古籍时须注意:

  1.阅览古籍前先将双手清洗并擦拭干净,必要时须戴专用手套。

  2.阅览时,古籍应平置于桌上或阅览架上,不得将双手或任何物品放在古籍上面。

  3.不得在古籍上面涂写任何文字或标记;若需抄写笔记时,请一律使用铅笔。

  4.不得污损、折角,或以指甲折翻动、刮搓书叶。

  5.阅读完毕,读者应将古籍按顺序整齐装入函套。

  6.如有损坏,一般古籍,处以现时价十倍赔款;善本则处以现时价十倍以上至二十倍赔款,原书仍归本馆所有。

  7.不得将书包、大书夹及各种书刊、雨具及摄影、复制有关的器材携入阅览室。

  8.保持阅览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手机应置于静音状态。

  9.不得携带食品进入阅览室。

  (七)校外读者到古籍阅览区查阅古籍,先按图书馆的统一规定办理进馆手续,到古籍阅览区后,凭本人有效证件,按古籍阅览区规定的阅览程序查阅。

  第五条 电子阅览区(室)计算机仅供查询学术资源,提倡文明阅读,禁止聊天、游戏等娱乐性活动,坚决杜绝浏览和传播黄色及其它不良信息,不听劝告者立即取消上机资格,情节严重者一律按国家有关法规、学校及图书馆的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一) 本校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刷卡上机,一人一机;读者应严格遵守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得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 读者在使用机器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读者本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设置,不得随意卸载和安装程序;更不得拆卸机器及其外围设备;读者下载的数据,须及时用闪存或其它方式转存带走,以免丢失;

  第六条 多媒体阅览区(室)的主要任务是向本校读者开展外语、文学、艺术、科技知识等方面的视听服务,向读者提供公共网络服务,读者自带光盘学习服务,文字处理服务,影视欣赏服务等。

  (一)本校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方能入室办理上机手续,再由管理员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上为读者登记,开通上机时间,通知读者上机座位号并指导读者正确使用计算机等多媒体设备;

  (二)读者使用校园卡办理借用耳机和3D眼镜手续,使用完毕与管理员办理还回手续;

  (三)读者应该爱护多媒体设备,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中安装任何其它软件、修改计算机系统的重要参数;不得上不健康的网站,不得上网游戏或占用计算机上自习,图书馆网络数字声像资源只供在线观看,不得非法下载和拷贝。

篇5:大学图书馆研修室管理办法

  汉武大学图书馆研修室管理办法

  图书馆研修室仅供我校师生开展专题性学习研究和学术研讨使用。为规范研修室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研修室预约

  (一)凡是以学习、研讨为目的, 符合服务对象和人数要求者均可提出申请。

  (二)研修室采用网上预约,点击此处开始预约。

  (三)读者登录后,按照“预约说明”,填写本人及团队成员相关信息,选择预约室和预约时间。团队预约请务必填写讨论主题,在主题内注明是否需要使用投影、是否需要馆员指导查找相关文献。

  (四)每人每次只能预约 1 间研修室,同一人或同一小组不得同时预约多个研修室。

  (五)预约至多提前 3 天在网上申请,否则申请无效。

  第二条 研修室使用

  (一)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持校园卡到研修室所在区域服务台办理借用手续(团体研修室需 3 人以上同时到场),由工作人员开门。

  (二)超过预订时间 15 分钟而未办理使用手续者,本次预约取消,若要使用须重新申请。

  (三)爱惜研修室内设施,保持室内清洁。

  (四)研修室内无隔音设施,开展研讨活动时应轻声交流,切勿喧哗。

  (五)使用期间,勿反锁房门,以便工作人员有管理之需时可以随时入内。

  (六) 若需使用团体研修室内的触屏电脑,请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使用时须爱惜电脑设施。

  (七)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若有遗失,读者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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