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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处管理教育科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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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处管理教育科职责

  华兴学院学生处管理教育科职责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党委做好学生党员的管理及其培训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发展党员的前期工作。

  3.负责制定全院学生工作计划,负责辅导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和考核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建立学生资料信息库,把握思想动态,不定期地开展安全教育、形势教育、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

  5.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及奖学金等评优和表彰工作。

  6.负责协助公寓管理科做好宿舍内务、卫生、纪律日常检查,做好宿舍安全教育工作和评比活动。

  7.负责审核、上报学生违纪处分材料(除考试违纪外),并送有关部门存档。做好违纪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8.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勤工助学、学生困难补助的认定与发放。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不断完善勤工助学制度,关心和帮助特困生,重点扶持品学兼优的特困生,使他们能顺利完成学业。

  9.支持团委、学生会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和能力,抓好全院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

  10.做好迎新工作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的相关工作。

  11.配合保卫部门,搞好学生治安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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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院学生处辅导员岗位职责

  华兴学院学生处辅导员岗位职责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育人”中心任务,实施有效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努力引导大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和指导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深入了解掌握大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和组织开展好形势政策教育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2.党团工作指导。协助学院党委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班级组织建设工作。以学风建设为中心,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指导班委会开展工作,努力加强班风建设。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管理制度,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深入学生,关心、爱护、指导、帮助学生,热情为学生服务,努力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作学生的良师益友。

  4.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加强与任课教师的经常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设计学涯规划,促进学业进步。

  5.素质拓展指导。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好学生技能培训活动、课外科技学术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6.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促进学生充分就业。

  7.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常见的心理调适方法,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努力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恶性事故。

  8.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排忧解难。

  9.安全稳定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做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参与处理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

  10.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篇3:学院学生处公寓管理科职责

  华兴学院学生处公寓管理科职责

  1.负责制定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公寓安全和管理应急预案,落实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公寓秩序稳定及防火、防盗工作。

  2.负责办理学生宿舍的分配、入住、调整和退宿等手续,为学生提供生活所必需的服务。

  3.负责对住宿学生进行日常行为管理教育。

  4.负责公寓的卫生、就寝、安全、纪律等工作的检查与管理。

  5.负责各公寓门卫值班、楼内公共卫生清扫及楼周围环境卫生的维护等工作。

  6.负责公寓员工的推荐、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公寓楼内的各种设备、设施的报修工作。

  8.积极研究和创新公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大力弘扬公寓文化。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4:学院学生处团委职责

  华兴学院学生处团委职责

  学生党建工作职责范围

  1.根据党委要求,安排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好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评议党员和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

  6.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及党费的收缴工作。

  7.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职责范围

  1.在党委领导下,根据《团章》规定,负责全院共青团工作。

  2.根据党委工作部署和上级团组织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健全组织生活、达标创优等项制度。负责全院团员的教育管理及评比表彰工作,进行团员发展以及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4.组织开展团员思想教育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的推荐工作。

  5.组织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

  6.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7.组织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创业活动。

  8.指导和帮助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开展工作,并负责所属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管理工作,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9.开展调查研究,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10.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学生管理、校风建设、学风建设以及各种创建活动。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5: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

  华兴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

  1.在学生处的领导下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学院助学体系;

  2.负责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摸底,建立和管理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负责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

  4.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协助经办银行做好督促还款等工作;

  5.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6.负责贫困生困难补助申请的受理、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

  7.负责新生“绿色通道”工作;

  8.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开展、管理及酬金的核算工作;

  9.对参加勤工助学生进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培训;

  10.负责组织评定国家奖助学金汇总上报、归档建档等工作。

  11.向上级部门报送各类资助统计报表及材料;

  12.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诚信感恩教育;

  13.为申请应征入伍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14.按上级和学院安排及要求完成其他各项资助工作;

  1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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