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辖区门卫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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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门卫行为规范

  1)、着装必须整洁;

  2)、姿态必须端正;

  3)、动作必须规范;

  4)、问答劝阻必须先敬礼;

  5)、必须坚持礼貌用语;

  6)、上下岗必须队列交接;

  7)、对不安全因素必须高度警惕;

  8)、应急处理必须反应迅速。

  门卫的八个不准:

  1)、衣冠不整不准上岗;

  2)、不准歪、靠、坐、倚、躺;

  3)、不准闲谈说笑、看书看报;

  4)、不准戴饰品、手机拷机,酒后上岗;

  5)、不准吸烟、吃零食、嚼口香糖;

  6)、不准袖手、插手和背手(跨立除外);

  7)、不准与客人争吵;

  8)、不准擅离职守。

  门卫敬礼的六种对象或场合:

  1)、岗后第一次来宾;

  2)、上级领导;

  3)、重要业主、客户;

  4)、应答客人询问时;

  5)、在履行劝阻事项时;

  6)、向客人致谢表示歉意时。

  门卫的仪容仪表:

  1)、按规定着装并保持整洁、佩戴标志牌、携带执勤器材;

  2)、男员工不准留长发,不准留胡须;女员工头发不盖过肩部,不披头散发,不花浓妆,不留长指甲;

  3)、门卫进行列队交接上岗,动作准确,步伐整齐,精神抖擞;

  4)、门卫上岗实行站立式服务,立正、跨立和稍息三种站姿准确,精神饱满;

  5)、门卫接待,举止要大方得体,做到礼貌、微笑、文明服务。

采编:www.pmceo.cOm

篇2:物业保安员十二不准行为规范

  物业保安员十二不准行为规范

  1.0目的:为了加强队员的自身素质、增强约束力、明确行为准则。

  2.0适用范围:保安员日常工作管理。

  3.0主要内容:

  3.1不准超越职权搜查他人住所、罚款、没收财物、扣押他人证件或财物等;

  3.2不准故意刁难、辱骂、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3.3不准殴打他人,或教唆殴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4不准为违法犯罪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

  3.5不准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3.6不准私自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或变相提供有偿服务;

  3.7不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3.8不准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和物品;

  3.9不准从事监视工人生产劳动和生活工作;

  3.10不准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者劳动争议;

  3.11不准随意向别人索要物品和接受他人礼品;

  3.12不准参与审讯违法犯罪嫌疑人,制作笔录,制作法律文书等违法活动;

  3.13注:以上十二条若有违反给予辞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4.0基本要求:

  4.1上岗值勤必须明确自己的行为准则。

  4.2严格执行,严格约束自己,时时刻刻遵守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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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物业保安员行为规范(二)

  1.0仪容仪表

  1.1 值勤时统一穿着制服,保持整齐整洁,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腿衣袖,领带必须结正,武装带必须扎紧,皮鞋擦亮,不得穿着浅色袜子,违反规定罚款10元/项。

  1.2 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制服衬衣领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如纪念章、笔、纸张、BP机、钥匙扣等,服装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违反规定罚款10元/项。

  1.3 头发要整洁,男的不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鬓角不得超过耳廓的一半,不得留胡须;女的不留披肩发,不得涂浓妆,不得涂有色指甲油,指甲长不得超过指头1毫米,违反规定罚款10元/项。

  1.4 值勤时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头要正,颈要直,固定岗严格按照立正的动作要领站好,巡逻岗严格按照齐步要领行进,违反规定罚款10-40元/项。

  1.5 不准在值勤时吸烟、吃零食、看书报、收听广播或哼歌曲、吹口哨、跺脚等其它与值勤职责无关的事,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违反规定罚款20元/项。

  1.6 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违反规定罚款10元/项。

  1.7 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主动与业主微笑致意,遇到领导及外来参观访问人员和业主陪同客人时应起立、敬礼问候。纠正违规行为时,应先敬礼。交接班时应互相问候并敬礼,并按正规交接形式交接班,非值勤人员严禁在值勤区域内嬉笑游玩或逗留,违反规定罚款10元/项。

  1.8 忠于职守,乐于助人,坚守岗位,不脱岗。巡逻保安不与业主争路走,按照规定路线行进,主动为业主提供帮助,排忧解难,认真指引问路人,当好向导。门卫岗应负责本岗位周围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罚款10元/项。

  1.9 宿舍内清洁整齐,床上用品保持平整平净,床上不得堆放杂物,被子叠成军队内务标准,床单整洁,无皱纹违反规定罚款10元/项。

  1.10 保持宿舍墙体干净,严禁私自张贴,房内物品表面无污渍、灰尘;帽子腰带、口杯、鞋子、水桶等日常用品均按指定位置摆放,保持内务统一,违反规定罚款10元/项。

  1.11 宿舍室内保持安静,严禁在室内大声喧哗,打麻将、扑克、吸烟、喝酒,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反规定罚款20元/项。

  1.12 除遵守以上规范外还应遵守公司仪表守则。

  2.0队列规定

  2.1 集体活动时,如训练,紧急集合,外出交流,学习,比赛等,要穿戴整齐统一,必须整队集合并向指挥员报告,保安员动作要迅速,跑步入队,集合完毕后,指挥员要检查队容仪表,下达整理服装的口令,凡未达到要求,精神不振者不能参加集体活动并立即改正。

  2.2 在执勤巡逻中,要按照规定路线行走,做到队列整齐,精神饱满,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3 在队列训练和巡逻中,保安员必须保持步伐一致,口令、口号雄壮有力,指挥员的口令要清楚宏亮,富有号召力。

  3.0注意事项

  3.1 上岗时,必须对照整容镜整理着装,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

  3.2 在岗期间,领班、队员应相互监督,带头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篇4:学校物业项目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物业项目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实验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全校教职工需严格遵守此制度进出学校,严格限制校外人员进入学校。

  3.2小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安全部全权执行,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门卫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物业安全员的进出管理。

  3.3师生员工应守规进出学校,不得迟到、早退或在上班、上课时间内私自出入学校。

  3.4家长及学生亲属、保姆接送学生,不得进入校内,一律在校外区域送别或等侯。

  3.5家长访问学校请事先预约,依时访问学校,临时性来访先由当值安全管理员电话联络被访问者,经落实后方可进入校内。

  3.6上级视察或公务来访,需有校方事先通知或约定;临时性来访或视察,由当值安全员电话联络学校有关领导落实后方可进入。

  3.7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内一般不接待私人来访,特殊情况经当值安全员联络相关领导同意落实后在校方接待室内等候接待,不得进入办公、教学区域。

  3.8下班时间,总务主任及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教职员工可在本人公寓内接待来访,但来访者必须在晚上9:30前离校,如有违规者,视为严重违反校方管理规定,当值安全员需将此事及时上报校方,由校方处理。

  3.9来访者来访时,当值安全员需请来访者出示证件,进行书面登记。

  3.10周六、周日、休息假期和寒暑假期,未经安排或批准,学生不得进入校内,参加兴趣培训活动的学生,凭学生卡或校方出入证进出学校。

篇5:商业广场商户道德行为规范

  商业广场商户道德行为规范

  第1条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做守法商人;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第5条 各商户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尊重,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积极配合公司管理人员工作,并为其提供方便;参加本广场管理人员召集的商户会议。

  第3条 爱护消防、照明及各种共用设施和设备;爱护广场内的绿化和植物,不准采摘和损坏,否则由当事人赔偿损失。

  第4条 注意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和烟头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得从空中向地面抛洒任何物品,并承担故意或过失向地面坠落物品而造成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

  第5条 公共场所不准私自占用,不得有故意引起其他商户反对的行为,如:噪音、异味、震动、设置有碍或不雅观瞻物等。

  第6条 确保各种管道畅通,严禁将垃圾、饭盒和茶渣等倒入厕所及其他管道内,由此而引起之一切清理及相关费用由相关商户负责。

  第7条 不准在本广场内搞迷信活动,严禁赌博、酗酒、销售违禁品、住宿(经营管理人员书面同意的除外)及从事其他不道德行为。

  第8条 营业时间内未经允许不可将动物、宠物带入本广场(与公司签约的宠物店等特殊商铺遵守合同规定)。

  第9条 任何活动均以不妨碍顾客和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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