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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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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的住户要到物业管理站登记出租情况,承租人入住后一星期内要办理相关手续,留下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只准将房屋出租给有正当职业或办理了暂住证的外地人居住。

三、出租屋只限于居住生活,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

四、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行为,承租人不得有妨碍邻里正常生活的行为。

五、出租屋的水、电、气管理费等费用居民和承租人协商,任何一方支付均可,但若有拖欠或承租人下落不明,最终要由居民支付。

六、居民应经常了解承租人的生活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或可疑现象及时通知物业管理站或派出所。 *

七、承租人搬出物品时,必须遵守搬出/人管理规定,提前通知物业管理站,物业管理站可视情况联系居民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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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泳池救生员管理规定


一、具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对游客安全负责。

二、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成人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和不服从劝阻的游客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清除出场。

三、密切注意池内情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成人池儿童池交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应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四、上岗时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钟到岗,将池内警示牌、桌椅、太阳伞、过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

五、应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岗、在岗上看书报、闲谈、打瞌睡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只限于身体不适和两便),并要在十五分钟内返回。

六、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区域,并确认游客遗留的衣物。

七、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客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

八、对违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规定的泳客,应予劝阻,警告,对不服从管理的可清除出场。

九、做好水的净化处理工作,熟悉循环过滤系统的使用。

篇3:商业街管理规定


一、商业街商铺为**开发有限公司,商铺只作正当经营用途,商户在使用期间应遵守与开发商签定的合同规定,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用途。

二、商铺商户必须对门前实行“三包”:包绿地、包卫生、包秩序,不得随地乱丢垃圾。要注意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乱堆放杂物阻塞通道。

三、商铺内不得从事黄、赌、毒,非法贩制盗版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商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物品。

五、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保持公用通道的畅通,以及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的完好。

六、商铺的装修应遵守**装修手册的规定,装修房屋要事先告知**物业管理处,由**物业管理人员依法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如商户违章建筑,**物业公司可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对其违章装修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而造成损失的,违章商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商铺商户在收到当月费用通知单后,须在一个星期内前往**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已办理银行委托转帐的商户,须保持帐户金额充裕,方便银行办理代扣款业务。欢迎预交,逾期一个月未能按时交费的商户,物业管理公司将每天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八、商户在日常经营时,不得妨碍或影响邻近居民正常休息。不得产生高分贝噪音,营业时间规定为7:00~23:00,节假日或法定假期可适当延长。超级市场可24小时营业。

篇4:宿舍娱乐室卫生人员管理规定


一、宿舍卫生由早班安排人彻底打扫干净,要求“无烟头、纸宵和杂物。
二、宿舍衣物需统一挂放整齐或存放于工衣柜中,鞋子放于鞋柜或鞋板上,具体各班落实。
三、上班前或起床后将床单铺放平整、被子折叠放好。
四、娱乐室开放时间规定为8:00-23:30,具体关闭由中班领班负责,开放与清洁由早班负责,领班休息时由顶替代班负责。
五、宿舍、娱乐室卫生管理实行人事部检查签到制度,违纪者根据情况予以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等处理。
六、安防组全体要加强修养,自觉爱互卫生,如有乱丢纸宵,垃圾和烟头者予以口头警告。

七、员工管理规定
1.早班晚上0:00~8:00必须睡觉。
2.中班晚上0:00~8:00及中午14:00~15:30必须睡觉。
3.晚班早上8:00~11:00及晚上20:00~23:00必须睡觉。
4.上述三种情况例休及特殊情况请假得到批准的除外。
5.上中班的及有特殊情况外出的每晚1:00之前必须归队睡觉。
6.违反上述情况之一的予以口头警告,各班严格执行。

八、宿舍及娱乐室日常管理各班督促遵守,具体由***统筹管理和负责跟进工作。


安防组
二00三年六月六日

篇5:丽江花园装修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向本小区之业主/住户提供装修指引及一般基本资料,协助业主/住户顺利进行室内设计及装修。本小区所有业主/住户均须按照本规定之有关规定进行装修,以维护小区整体利益。

(一)规定项目

(1)任何装修工程均不得危及楼宇结构及公共安全或妨碍他人,不应影响小区整体外貌观瞻等。驳接、加装的煤气管、冷气机连线管、电话线、电视天线、网络用线、电缆、给水管等均不准在外墙敷设;不得擅自在外墙打孔洞或安装悬挂设备、设施。
(2)原则上不得拆、改原建筑间隔及内部设施,如室内间隔墙需拆除或改动须事先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认定可行方可施工。业主对因修改单元间隔之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修改单元间隔可能引致在办理房产证时增加的费用和带来的一切责任。
(3)根据广州市政府规定一律不得使用红砖。室内隔墙必须采用轻质隔墙,如石膏板、木夹板墙、各种轻质砖墙(容重≤1000kg/㎡)等。隔墙的位置要沿梁位设置,控制在偏移梁位0.5M以内的位置,石膏板墙,木夹板墙不受此限。所有隔墙在表面装饰前需到管理公司报验及确认,不能擅自提高单位地面的标高超出楼板容许的负载。
(4)不得改变住宅外观,更不得在室外或外墙加设任何招牌、遮蓬、铁笼、花架、骨架天线及其它装置。
(5)不得改变室内卫生间、厨房的使用用途和原设计位置,不得损坏厨房内的变压式烟道。
(6)室内所有排水管的出口不得改动,并按原设计(排污、排粪)分别驳接。
(7)冷气机必须安装在预留的空调机板或指定的位置,以免引起邻里纠纷,冷气机不得加装遮蓬或围栏。
(8)卫生间、厨房地面、地面更改时必须要做好防水层,以避免漏水影响相邻物业。而交付使用的楼宇卫生间、厨房墙面、地面已做防水层,卫生间吊天花时,请勿在凹池楼板钻孔。一经改动,业主将自行负责相关的一切责任。
(9)为保持楼宇整体外观,严禁封闭阳台、窗户,阳台、窗户外严禁架设防盗网、防盗拉闸、花架、晾晒架等其它物件,安装窗花只可以装在窗户内侧,请不要更改生活阳台铝门及单元户门(包括单元门牌)。
(10)所有装修材料应按国家颁布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选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天花内木质材料表面应涂防火漆,以防止或减少火灾的发生。
(11)运载装修材料或垃圾废物须按管理公司安排之指定电梯及通道“打包”运载,并按指定时间进行,避免影响其他业主/住户。
(12)一切运输工具只能使用胶轮胎或木轮,绝对禁止使用铁轮或石轮运输工具,如因此而造成地面砖出现开裂或者磨花等现象,业主负责进行修缮。
(13)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单元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承担。
(14)业主/住户如不按规定装修,一经发现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将违例项目恢复原貌,所需费用概由该业主/住户负责。另外,如因此而造成邻近物业或其它公共物业损坏之责任均由该业主/住户全部承担。
(15)室内装修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一般装修申请审批期为三个工作日。装修的申办及过程的监管:装修拆改墙及建筑装修垃圾的清运等,须交付必要的费用及按金:

装修按金:¥2000元/户/次
装修工程垃圾清运处理费:¥300元/户
电梯使用费:¥160元/户/次
拆墙加收余泥清运处理费:¥300元/户

(二)装修管理

(1)业主/住户所聘的装修承造商及其雇员开工前必须到管理处登记,由管理公司签发施工许可证及临时工作出入证,(办理临时工作出入证,必须凭本地派出所/治安队办理的登记卡才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必须贴于住宅大门外正中位置,装修工人必须佩证进出小区。每张临时工作出入证收押金20元,工本费5元,工程完毕后,须在一个星期内交回临时工作出入证,同时退还押金。为确保装修过程的监管,及时纠正违规施工,保安人员有权随时对装修单元进行例行的检查。
(2)装修工程进行期间,《装修许可证》应张贴于单元门口方可进行施工。
(3)每次装修期限为三个月,确因需要可书面申请延期二个月,若需再次延期,必须办理是次装修后重新办理装修申请。

(三)装修过程须知

(1)装修正常施工时间为平时8:00—12:00,14:00—18:00;节假日9:00—12:00,14:30—18:00。节假日禁止进行发出较大响声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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