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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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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时代广场(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时代广场物业管理,保证住宅小区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创造清洁、优美、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ZZ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时代广场的物业工作,包括制订、撤消、修改小区内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依法管理、遵守契约

  3、依靠业户、齐抓共管

  4、以区养区、取用于民

  第四条**时代广场的公用配套设施,实行有偿使用,住户有合理使用权利和维护的义务。

  第二章住宅小区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条业主按设计要求正常使用房屋和区内公配套设施,有责任保护房屋完整和使用的安全。

  第六条 业主需对房屋内进行装时,应按开发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七条 业主对房屋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外貌。

  2、不准随便改变窗户或阳台形状及色调和外墙的色调。

  3、不准私自改变房屋内的供热、供水、排水。

  4、不准私自安装暖气管线,增加或拆除暖气片。

  5、不准在供热设备上安装放水装置或擅自启闭损坏控制阀门。

  6、不得损坏楼梯间公共部分设施。

  7、不准在楼房屋面上堆放物品,架设天线从事有损屋面防水保温的任何活动。

  8、不准利用房屋从事危害他人合法权益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八条房屋的维修

  1、住房室内的电表、便器、门锁、洗手盆、水嘴、灯头、闭火、插头座属于业主自已的物品应正常使用,如有损坏由业主自已更换。室外部分属自然损坏的一切设施由物业公司负责。属人为造成的损坏由个人负责并追究其造成的一切损失。

  2、毗连的房屋维修时,业主应积极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维修工作。

  第九条 凡需维修的房屋,责任者须及时进行维修,不得借故拖延或抵制。

  第十条 小区内所有配套设施,不得随意动迁拆改,如人为造成损坏,应由损坏者修复或赔偿。

  第十一条 业主有保护和美化住宅小区环境的权利与义务,禁止有损坏环境的行为

  第十二条 为保护和美化住宅小区的环境业主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搭建各种违章建筑。

  2、末经批准不得擅自接水、接电

  3、不准损坏电器设备、小区公共设施。

  4、不准从楼上往楼下抛杂物。

  5、不准在公用楼间、走廊、屋面、庭院堆放杂物

  6、不准有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画、乱挂等现象和行为。

  7、不准随地吐痰、乱弃烟头、纸屑、果皮瓶罐、乱倒垃圾。

  8、晚10时至次日6时前小区内禁止播放大功率音响,大声喧哗吵闹,鸣放鞭炮。

  第十三条 住户有责任配合治安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保证小区秩序的安定。

  第十四条 允许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在小车区内须按指定的道路行驶场所停放。

  第三章管理经费

  第十五条为保证住宅小区管理和维修工作正常进行,物业公司遵循以区养区,取用与民的原则,每月收取物业费待定。

  第十六条物业费服务项目

  1、清洁卫生管理。包括小区内庭院、道路以及楼宇内公共楼道在内的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洁,生活垃圾清运及经常性的保洁。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请广大住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确保小区环境整洁,住户应将室内日常垃圾用袋装好、密封,每日早7:00——8:00放置在门前,由保洁员按时收集。

  2、保安管理。设专职保安人员坚持24小时的巡逻值班,维持小区的公共秩序。实行人防、技防相结合。发现可疑迹象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通知物业管理办公室。

  3、共用部位日常维修养护。屋面、梁板、柱、基础、楼道、楼道内外门窗等。

  4、水电设施管理。对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修。

  5、排污设施管理。清疏和维修排水管道、化粪池。

  6、根据需要增设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 ZZ物业公司对违反本规定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或移送公安部门究责任。

  1、违反第七条,第十二条的任何一项的

  2、无故拖延交纳各项费用,干涉管理人员正常工作抵制正常房屋维修的。

  3、人为造成公共配套设施损坏的

  第五章 ZZ物业管理公司和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ZZ物业管理公司的宗旨是依法管理,热情服务,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办事,严格管理,谦洁奉公。

  第十九条管理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努力学习,掌握管理技


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ZZ物业管理公司和管理人员如有不履行职责或有违法行为,业主有权向上级主管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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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物业管理办法(4)

  小区物业管理办法(4)

  为进一步提高小区居住户的生活质量和提升小区的形象,为使小区达到规范管理,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民集中居住质量的意见》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集中区物业管理的通知》精神,按照《黄龙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村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方案》制定**村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一、设立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在党支部村委会的指导下召开业主会议产生,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5—17人,其中监事会人员3—5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二、物业管理的资金来源;1、小区居住户每年每平方米房屋交一元,2、村级公共服务资金

  三、物业管理资金的使用范围;1、小区卫生保洁员的工资2、小区公共实施的维修维护3、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

  四、小区管理;

  第一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统一招聘小区保洁人员,并组织保洁人员全天对小区进行保洁,保洁人员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并有权制止破坏小区环境卫生的人和事。

  第二条、小区内各单位、居住户和外来人员必须做好门前屋后的环境卫生,做到房上不乱挂,房后不乱放,房前不乱贴,杂物堆放整齐,不堆放农作物秸秆,门窗、玻璃清洁干净,做好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保持小区环境卫生优美整洁。

  第三条、凡居住在小区的农户、单位和外来暂住人员,必须将垃圾分类袋装后按照指定的地点投放,由保洁人员统一清运,做到垃圾不乱扔和散倒垃圾,禁止直接把垃圾和食物残渣倒入雨水和污水管道。

  第四条、禁止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和散养犬只,禁止无证养狗,做到养狗办证,犬只拴养。

  第五条、小区住户要自觉遵守文明公约,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食品包装袋和其他废弃物,不乱倒粪便污水,自觉爱护小区环境卫生。

  第六条、小区内公共厕所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保洁,厕所内外墙面保持干净无乱张乱贴,无乱涂乱画,厕所地面要随时干净,便池内无积粪,达到厕所基本无臭味、无蝇蚊。

  第七条、小区住户和外来人员的车辆一律停放在自家门口或指定的停车场,任何车辆不得占用小区道路停放,影响小区道路交通,在小区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应尽量减速慢行。

  第八条、小区住户禁止在房前屋后私自搭建,和改变房屋的外风貌,遵守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在小区内从事餐饮、洗车等服务行业的人员禁止占道经营。

  第十条、小区居住户和外来暂住人员,应当爱护小区绿化,不得攀折花枝树木,不践踏草坪。

  第十一条、小区内流转给居住户的土地,居住户要有序合理种植,不种有秸秆的农作物,不乱扔菜叶和杂草,施用农家肥要及时回土覆盖,避免影响小区环境,影响他人生活。

  第十二条、小区居住户和外来暂住人员和单位要爱护小区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五、小区安全管理

  第一条、小区居住户、外来暂住人员和单位遵守用气、用电协议,按照用电、用气安全须知规范操作,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乱接天然气管。

  第二条、小区居住户、外来暂住人员和单位不得在小区内焚烧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遵守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车辆慢速通行,遇到行人和非机动车应当避让禁止机动车辆长时间鸣号。

  第四条、小区居住户、外来暂住人员和单位,要关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财,护好自己的楼,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避免财产受损。

  六、小区治安管理

  第一条、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小区的情况和外围情况,搞好管理工作,发现违反小区管理规定、影响小区正常运转的人和事,必须立即加以制止,并妥善作出处理,保持小区良好的管理秩序,如果发现大的问题,在作出妥善处理的同时,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应请公安机关协助处理。同时及时向村委会汇报。

  第二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组织村综治服务队对小区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巡查,做到安全巡检检查与小区设备、设施、防火、防盗相结合进行巡检,夜间和节假日应增加次数加强巡检,在巡检中发现可凝的人和事,必须做到追踪盘查,巡查必须做到认真、仔细、全面,并做好巡检记录。

  第三条、小区内禁止任何人士殴斗,物业管理人员和综治服务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予以制止控制事态,立即打报警电话,请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第四条、小区内禁止任何人士吸毒、贩毒,小区居住人员应自觉远离毒品并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及时报案。

  七、小区的群宴管理

  第一条、凡是要办宴的小区住户必须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到指定的地点办宴。

  第二条、聘请的流动厨师必须是在镇人民政府作了登记的人员,厨师和帮厨人员要有健康证。

  八、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1、违法搭建

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擅自占用、损坏共用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

  3、损坏房屋结构或者从事其它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4、损坏公共绿化

  5、任意弃置垃圾

  6、违法小区管理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和散养犬只

  7、在小区内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8、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9、违反规定乱停放车辆

  10、在房前屋后乱打井,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德尔行为

  物业管理委员会对有以上行为人员,应当劝阻、制止,对劝阻、制止无效或者行为人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相关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九、小区管理监督组

  第一条、小区管理监督组负责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对小区住户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对小区管理委员会物业资金的使用、公示进行监督

  第四条、对上级下达的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组织小区居住户、单位对物业管理委员会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结果纳入物业管理人员、卫生保洁人的工资考核。

  **村村民委员会

  20**年3月30日

篇3:技术学院物业管理监管考评办法

  技术学院物业管理监管考评办法

  一、机构

  由学院后勤管理处综合科具体组织学院物业管理考评委员会负责对全院物业管理质量进行监管考评。

  二、依据

  对物业管理质量进行监管考评的依据是学院与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书》及其附件《物业管理要求》和《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三、工作职责

  对物业管理质量的考评工作是指对各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信息反馈、督促整改、奖罚等。

  1.信息来源

  (1)各部门的物业管理考评委员会成员每月一次负责对所管辖区域的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写《物业管理检查打分表》,于每月25日前交后管处综合管理科。

  (2)后管处综合管理科考评员每二周一次负责对全院物业管理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后管处综合管理科每学期二次负责对物业管理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4)后管处经常性地听取全院师生的意见。

  2.信息反馈

  (1)发现的重大问题由后管处综合管理科现场核实后即刻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改。

  (2)后管处综合管理科将每月所有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向各物业管理公司通报,由物业管理公司针对自己在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督促整改

  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改的问题由综合管理科负责跟踪、督促,再反馈。

  4.奖罚

  后管处将按《委托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对各物业管理站的工作进行处罚和评奖。

篇4:大学物业管理中心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学物业管理中心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使中心物资采购制度化,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中心所有物资的采购均依本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一、物资采购员由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各使用部门应根据现有物资的供应能力和工作任务,提出物资购置计划,采购计划经主任审批后由指定的人员实施采购。

  二、物资采购一般应由两人组成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采购员和使用部门负责人组成,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三、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四、使用部门在采购前应对所需物资提出详细技术要求。物资到货后,应按照技术要求及有关规定验收。验收后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质量和其他有关问题,避免经济上不应有的损失。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五、物资采购后须先进入中心库房,物资的验收、保管及使用发放严格按《物业管理中心仓库管理制度》和《库房管理员岗位职责》有关规定执行。

  六、固定资产报废应按照规定的年限执行,库房管理员根据相关规定确认固定资产的报废。报废后的固定资产由中心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违反本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未给中心造成损失的,限期整改;造成损失的,报中心办公会议作出纪律处分。

篇5:水利科学研究院自管生活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
1、凡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本院自管生活小区,分别召开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代表会议,采取选举或自荐的形式,推选出部分热心于小区公益事业、办事公正的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执行秘书一名,委员若干名。
2、业主委员会审议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管理计划和物业管理重大措施,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业主委员会协调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与物业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
4、业主委员会可以监督物业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5、协助物业管理部门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6、业主委员会应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7、业主委员会应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


二、物业管理的承担部门
凡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本院自管生活小区的物业管理由院综合服务中心承担。


三、物业管理部门提供的服务内容:
1、负责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项目的申报。
2、负责建筑共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项目的申报。
3、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的维修、养护。
4、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维护、::管理。
5、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及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保洁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6、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交通秩序和车辆的停放管理。
7、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保安和消防管理。
8、负责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9、逐步提供政府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部门操作的其它服务项目。


四、小区管理制度
1、为保障小区安全,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和良好的生活秩序,居民应自觉遵守小区各项规章制度。
2、物业管理部门对任何破坏居民安宁、影响或骚扰他人、制造各种污染、破坏草坪和各种公共设施等不道德行为有权进行规劝,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禁止任何违章搭建。禁止种植蔬菜。
3、住户应加强消防意识,不得损坏消防设施,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引起火灾的,肇事者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4、住户应有法律意识,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不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发出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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