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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业广场商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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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业广场商户管理规定

  大型商业广场商户管理规定

  第1条 商户的经营管理活动须遵守国家工商、税务、质量、价格、计量、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广场的相关规定。

  第2条 在领取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守法经营,并须经营与本广场签定的合同或协议相符的品类、品牌,不得超范围经营。如需调整经营品类、品牌,须经运营管理中心审批并更改合同或协议后方可实施。

  第3条 商铺内商品品种齐全、货量充足、丰满,及时引进新品,保证经营的正常进行,严禁以任何理由缺货、空铺、空柜。

  第4条 诚信经营,实行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行为;所有货品必须使用物价局规定的标签,做到一物一价签;服务项目、餐饮项目明示收费价目表。经营中禁止与顾客讨价还价;杜绝销售"三无"商品和卫生标准不达标商品;计量准确。

  第5条 本广场营业时间为上午9点半至下午6点半,商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广场的开闭店时间(特殊行业如餐饮业报经批准的除外);节假日营业时间如有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严禁在营业时间内私自闭店、停业。

  第6条 营业员必须于营业前半小时到达岗位,打扫卫生、整洁地面,不得利用营业开始后的时间大面积打扫和整理。营业时间不得空岗。营业结束后营业员不能无故在商铺内逗留。遇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运营管理中心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7条 一切与经营无关的私人物品(如水杯、饭盒、化妆包、报纸等)不得摆放在商铺的明显位置。

  第8条 禁止在商铺内或广场公区吸烟。

  第9条 按国家相关规定备齐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并置于规定位置。

  第10条 商户负责看管好自己的物品。营业期间物品丢失由商户负责,非营业期间物品丢失,报公安机关处理。搬出批量的商品和装饰物品时,需到相关部门开取《物品出门许可单》,并走指定通道。

  第11八条 商户在经营活动中应按规定向顾客提供合法有效的销售凭证。

  第12九条 商户在zz商业广场所经营商品的售价不得高于同城其它同类经营场所相同商品的售价。

  第13条 商户对于其营业人员的聘用、劳动保险、福利等均遵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商户应及时为其营业人员发放工资、福利等。如有违反,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商户自行承担,商户对此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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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电信城商户管理公约

  电信城商户管理公约

  为加强新世界电信城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租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职权与公共场所的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的经营环境,特制订本公约:

  1、权利和义务权利

  (一)权利

  1)依法享有使用其租凭的商铺的各项法定权利;

  2)不破坏、不损坏、不影响物业建筑结构及外貌,以及不影响、不损坏公用设备和设施的前提下,并经管理公司确认生,可对其名下铺面进行装修;

  3)依法合理使用物业的公共场所的权利;

  4)有权就物业的有关事项向管理公司咨询;

  5)有权对管理公司的工作提出建性意见和批评

  (二)义务

  1)必须探取合同约定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为划分经营区域,管理公司对物业经营区域划分为:一楼为左侧为品牌专卖、一楼右侧为手机专区,二楼左侧为钢琴专区、二楼右侧为配件世界、手机修理;三楼为摄影,租户必须严格履行该义务,以免扰乱物业整体规划及功能分布。

  2)一楼为左侧为品牌专卖,一楼右侧为手机专区,以符合本商场之规划,不听规劝者,视为违约处理。

  3)租户转让商铺时必须遵守、履行下列规定:

  ①向管理公司提出转让书面报告,并填写转让登记表,交有关合同影印件一份给管理公司备案;

  ②受让的新租户必须符合本商场的规划,并与管理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管理手则》

  4)按规定缴交租金、经营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5)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及公共设施的完整。

  6)租户如需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遵守管理手册的第九章:装修管理规定。

  7)租户负责保管、维护所拥有铺面的设备、设施、天花、地面,如有损坏及时报知管理公司派人员维修。

  8)租户须按物业公司规定的营业时间营业,不得早开、早收或迟开、迟收、甚至无故不开业,如有特殊情况可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

  9)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公共设备、设施的结构、外观、用途、功能等;

  (2)私自占用或损坏通道、道路、停车场、楼梯等共用部分设施;

  (3)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空调和拒付空调费。

  (4)对内外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5)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通讯、排污、消防等而下之共用设施

  (6)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

  (7)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等危险物品。

  (8)违章占用公共场地、损坏公用设施;

  (9)影响市容观瞻或新世界电信城形象的乱搭、乱贴、乱挂、乱放设立广告宣传品等;

  (10)利用商铺进行超出经营范围外的商业行为;

  (11)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12)商铺内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2、违章责任

  1)违反本公约义务条款中各项规定,管理公司有权处理,并要求租户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包括警告、扣罚、停电和停业整顿。以新世界电信城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责任和赔偿。

  2)租户不按规定缴交经营管理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按〈租赁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3、管理公司的权利和责任

  1)一般事项:

  ①管理公司享有各项管理权力。同时履行本公约中其应遵守及履行的责任及义务。

  ②新世界电信城物业管理公司将被视为产权人之代理人,而且非个别代理,代表开发商的利益而开展各服务与管理。(包括对外宣传推广)

  2)管理公司的权利及责任

  ①从全体租户的利益出发,管理者有权对新世界电信城进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并为此负责包括以下各项(但不限于):

  A.检查、视察权,必要时包括所有租赁范围的内部。

  B.每一个租户应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规定,进行本专卖店的装修。管理者有权在装修期间进入商铺进行检查、指导;

  C.制定租户守则及其人必要的规章制度,共同遵守

  D.处理各项投诉www.pmceo.com协调各租户的纠纷;

  E.按规定收取各项管理服务费用和代收水、电费及公共设施使用费;

  F.负责保安工作,维护新世界电信城的正常秩序;

  G.消除及拆去任何防碍环境美观的违章搭建,摆放之货物及杂物占用公共地方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变更及损害,并向负责人征收因此发生的费用;

  H.其他需管理公司处理的事项。

  ②管理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

  A.保养维护化共地方和公共设施;

  B.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和环境的美化;

  C.确保供水、供电、中央空调、通讯、消防的正常动作及设备的良好性能;

  D.做好环境管理。以车辆停放、保管、货物装卸的良好秩序;

  E.统一安排公共地方的宣伟广告申请及制作。

  3)管理者在下列情况下所造成的服务中断,无须对租户及使用者负责。

  A.因各项设备、设施、装置必要之保养或消防测试、用电安全检查等原因;

  B.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C.加外界(市电、市自来水)所造成的停水、停电;

  D.管理公司无法控制的,使其无法履行管理和维护职责的其他原因。

篇3:物业公司商户管理协议书

  物业公司商户管理协议书

  甲方:营业执照号:

  乙方: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租用/购买号商铺,从事经营,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为维护房屋建筑设施的完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保持舒适优美的经营环境,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订本管理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甲方有权合法使用其租用/购买的商业用房,在规定时间内营业(早上-- 晚上)。

  2、甲方有权使用小区公共设备、设施,但不得利用公共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须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4、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

  5、甲方如在租用期内将商铺转租他方时,须到管理处办理转签协议的登记手续。

  6、甲方必须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加强防火措施,未经管理处批准,不得私自接驳临时电源,在未发生火警火灾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

  7、甲方如需装修,须遵守政府部门及本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事先办好装修手续,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外貌及内部水、电等设施。

  8、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内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合法证件。

  9、甲方须合理使用商铺内各类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无损。

  10、甲方须维护本小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保持门前卫生清洁,生活垃圾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11、甲方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或堆放物品。门前禁止摆卖。

  12、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本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时举报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13、甲方不得从事有油烟污染、噪音污染的行业,或使用大功率的喇叭,制造噪音扰民。

  14、甲方应遵守政府有关法规,不得在本小区内聚众吵架、斗殴、赌博,及进行贩毒、吸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如发现,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5、甲方不得在本小区内饲养宠物。

  16、甲方不得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17、甲方不得在门前或其他公共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烧香烛。

  18、甲方应遵守本小区的《业主公约》。

  19、甲方在将本物业提供予第三方使用时,应及时将有关的租赁合同书等复印件交予乙方,并由使用者与乙方签署管理服务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对本小区的商户行使管理服务权利。

  2、乙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收费文件,向甲方收取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小区管理规定,制止甲方的违章行为,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4、乙方管理人员为检查、维修和保养本小区公共设施或履行其它管理责任,乙方管理人员有权进入各商户内执行工作任务。

  5、因紧急维修工作的需要,乙方有权暂时停止水、电等供应,但应事先通告甲方。

  6、乙方须维护本小区商户正常经营秩序,确保良好的经营环境。但当本小区公共秩序因甲方人员或业务对象原因遭到破坏或可能导致混乱时,乙方有权制止该人员的有害行为和禁止其进入,并视情节严重情况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7、乙方须定期维护保养本小区内公用设施(设备),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

  8、乙方须维护本小区内公共设施及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并做好绿化养护工作。

  9、乙方有权协助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检查及落实活动。

  10、。

  三、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服务费用按照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计收,合计每月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

  2、其它费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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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服务费收取一次,每_____日为缴费日期。甲方必须按时交纳各项费用,如未按期交纳,每日按总额的5‰计收滞纳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不交纳者,物业公司可按照国家相关法规采取催缴措施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协议签订时即开始计收管理服务费。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________管理处

  负责人:负责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篇4:物业公司特约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

  物业公司特约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营业执照号:

  乙方: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乙方同意甲方在辖区内设立临时摊(展)位、发布广告,在辖区内从事经营,双方构成特约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为维护辖区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乙方管理服务区域内的良好公共秩序,同时为甲方营造正常的经营环境,确保甲、乙双方及乙方管理服务区域内其他顾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其他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制订本管理协议书如下:

  一、甲方的权力、义务、责任

  1、甲方须提供其具备合法经营的证明、从事与其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的相关文件,交乙方备份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根据协议甲方有权合法在辖区内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或使用其租用的摊位(展)位、广告位。正常的营业时间为早上至晚上。对只准在指定的场合进行活动的,甲方不得在擅自在辖区内其它场所散发、张贴、摆放商品介绍等宣传印刷品。

  3、甲方进场促销、服务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并按管理处规定的时间进、出场。对进场促销人员的着装及柜台展板的摆放须符合小区要求,以保证小区良好的形象。甲方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清洁卫生管理规定,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承担赔偿、修缮责任。

  4、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有义务协助配合本管理服务区域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时举报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进场促销人员若须携带顾客的物品离开小区,需严格按照物资搬运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甲方应妥善保管其相关物品。乙方无义务代为保管甲方物品,也不存在对甲方物品的保管责任。

  6、甲方有义务按规定及时交纳管理服务费、押金及其它费用。

  7、甲方承诺并遵守政府有关法规规章及本管理服务区域所禁止的下列行为:

  1)向辖区业主提供不合格的产品或服务。

  2)不在规定的摊位展位经营或堆放物品。

  3)不得将承接的业务转包给第三方。

  4)聚众吵架、斗殴,或从事赌博、贩毒、吸毒、色情等活动。

  5)未经乙方同意,移动、挪用公共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

  6)其他禁止的行为。

  8、如甲方在辖区内的服务经营活动或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对第三方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9、甲方所租用经营的摊(展)位,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种类或转让给第三方,如需变更经营种类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需同管理处重新签定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管理服务协议书,在辖区内对甲方进行管理。

  2、乙方管理人员有责任履行管理责任,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对甲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本管理服务区域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意见或建议,提供优质服务。

  4、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管理服务费、押金及其他费用。

  5、因紧急情况等需要,经事先通知甲方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暂停使用摊位(展)位,甲方须无条件同意。乙方处理完成后应尽快恢复。

  6、乙方有责任维护本管理服务区域内特约商户的正常经营秩序,确保良好的经营环境。

  7、乙方有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管理服务区域管理规定,制止甲方的违章行为,消除消防、治安等隐患,甲方应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8、当本管理服务区域公共秩序因甲方人员或业务对象等原因遭到破坏或可能导致混乱时,乙方有权制止有害行为的发生或禁止其再次进入辖区,情况严重时将交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

  9、其他:

  三、管理服务费用及押金

  1、依据本协议甲方进场前需向乙方交纳管理服务费,进场期间按照人民币/元·天计收。协议签订时即预交元管理服务费。

  2、为维护辖区客户的正当权益,根据甲方经营服务业务的类型,甲方需向乙方缴纳押金人民币  元,协议期满3个月后如甲方无违反有关规定或未造成辖区设施人员损伤,乙方应退还甲方押金(不计利息)。

  3、其它协议费用:

  四、其他

  1、甲方如有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并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管理处,当月管理费以实际经营天数计算。

  3、提前终止协议时,如甲方无违反有关规定或未造成辖区设施人员损伤,3个月后乙方应退还甲方押金(不计利息)。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约定。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处

  负责人:负责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篇5:物业辖区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

  物业辖区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营业执照号:

  乙方:**物业()有限公司管理处

  甲方□租用/□购买本管理服务区域□商铺/□写字楼/□商场号,从事经营,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乙双方构成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为维护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乙方所管理服务的区域内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为甲方营造正常的经营环境,确保甲、乙双方及乙方管理服务区域内其他顾客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其他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经双方友好协商,制订本管理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甲方有义务证实具备合法经营的证明,从事与其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乙方备份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甲方有权合法使用其租用或购买的物业,合理使用商户内各类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无损。正常的营业时间为早上至晚上。

  3、甲方有权使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设备、设施。

  4、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有义务协助配合本管理服务区域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时举报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甲方如需装修,须遵守政府部门及本管理处装修管理规定,事先办好装修手续,未经允许请勿擅自改变房屋外貌及内部水、电等设施。

  5、甲方有义务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6、甲方应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加强防火措施,未经乙方同意,请勿私自接驳临时电源。在未发生火警火灾的情况下,请勿擅自动用消防设备。

  7、甲方如在租用期内将商铺转租他方时,须到管理处办理转签协议的登记手续。

  8、甲方应维护本管理服务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保持门前卫生清洁,生活垃圾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9、甲方承诺并遵守政府有关法规规章及本管理服务区域所禁止的下列行为:

  门前摆卖、占道经营或堆放物品。

  从事有油烟污染、噪音污染的行业,或使用大功率的喇叭,制造噪音扰民。

  聚众吵架、斗殴,或从事赌博、贩毒、吸毒、色情等活动。

  饲养宠物。

  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危险品。

  公共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烧香烛。

  未经乙方同意,移动、挪用公共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

  其他禁止的行为。

  10、甲方所经营的物业场所如属甲方购买的,在将本物业提供予第三方使用时,甲方应将第三方情况及时知会乙方,并由第三方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户管理服务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管理服务区域的物业管理合同,就本管理服务区域范围实施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

  2、乙方管理人员有责任履行管理责任,组织、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就甲方承租范围内的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进行检查与落实。

  3、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承租范围内同甲方有关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意见或建议,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收取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5、乙方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甲方承租范围内同甲方经营有关的、属乙方负责的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确保这些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6、乙方须维护本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设施及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并作好绿化养护工作。

  7、因紧急情况等需要,经事先通告甲方后,乙方可暂停甲方的水、电等供应,完成后应尽快恢复。

8、乙方有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管理服务区域管理规定,制止甲方的违章行为,消除消防、治安等隐患,甲方应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9、当本管理服务区域公共秩序因甲方人员或业务对象等原因遭到破坏或可能导致混乱时,乙方有权制止有害行为的发生或禁止其进入,情况严重时将交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

  10、其他:

  三、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四、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服务费按照人民币/月·米元计收,合计每月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

  2、其它约定:。

  3、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每收取一次,每为缴费日期,甲方必须按时交纳各项费用,如未按期交纳,每日按总额的5‰计收滞纳金,若超过一个月未交费,将被视为违约行为,乙方有权中止管理服务直至停水、电、气等,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缴。

  4、合同签订时即开始计收管理服务费。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负责人:

  日期:

  乙方:**物业()有限公司

  管理处

  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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