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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小区《装修违规处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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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小区《装修违规处置条例》

  滨河国际小区《装修违规处置条例》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对违反规例的业主或其所雇之施工单位,将根据情节和后果,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赔偿经济损失

  5.凡装修公司违反本规定的,禁止其进场施工,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在本小区装修资格,直至诉诸法律。

  6.业主或住户如不遵守协议,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物业客户服务中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违反规例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

  ◇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出入证、衣冠不整及劝阻不听者。

  ◇不遵守规定的装修作息时间,造成其他业主投诉的,不按规定时间施工,制造噪音。

  ◇随意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散装料和超长重料)及冲洗地面将水冲向电梯,破坏电梯装饰。

  ◇擅自拆装进户门及开户方向。

  ◇擅自改装智能化系统。

  ◇擅自移动电视天线插座位置和线路。

  ◇损坏公共设施或有不文明现象。

  ◇擅自在主梁和墙体剔凿致使钢筋裸露等。

  ◇过道和外墙受到损伤。

  ◇擅自拆除间隔墙。

  ◇擅自将防盗门装出规定的位置外,将窗花装出外墙及将防盗网装出外墙。

  ◇擅自拆除室内配电箱,改动线路或加装电表,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

  ◇擅自改动供水系统,改动上下水、电线(开关盒)。

  ◇擅自拆改供暖管线及供暖设施,改装地热不符合供暖公司相关规定。

  ◇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及不得随意拆掉阳台配重墙。

  ◇擅自拆改烟道,堵塞排气孔。

  ◇擅自移动消防设施。

  ◇业主未经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审批同意,私自动工装修。

  ◇因装修改造而造成楼层渗水、漏水、管道堵塞。

  ◇因装修而使楼板结构面层受损。

  ◇因装修而造成楼宇窗户及窗套受损、渗水。

  ◇私自封阳台、加设檐篷、装防盗门、网、附加建筑物或伸展室外广告及标志等。

  ◇进行室内间隔房间时,未按规定采用轻型材料。

  ◇装修队及施工人员未经批准私自搭接公共电路。

  ◇安装空调时,空调机不按指定位置安装

  ◇私自改造了燃气管道,安装燃气用具等。

  ◇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阳台、护栏、户门颜色和格调。

  ◇随意改变阳台功能。

  ◇随意拆改墙体,在承重墙、梁、柱上穿孔、削薄、挖槽。

  ◇填塞地漏和排水管道。

  ◇随意向窗外抛扔物品,丢弃装修垃圾,利用公共部位、场地加工装修材料。

  ◇夜间随意在业主家中留宿。

  ◇不得随意安装太阳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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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厦紧急停电处置方案

  大厦紧急停电处置方案

  紧急停电处置方案,如图所示:

  写字间楼层停电餐厅停电公共部位停电

  通知总机、保安值班室,由总机报

  总值班,配电间、保安部组织力量

  在供电未恢复之前,各部门应按预案规定

  执行,坚守岗位,确保本部位安全

  楼层服务员稳定客人情餐厅服务员稳定用餐客人大堂等工作人员稳定客人情绪

  绪维护电梯口秩序情绪,维护好正常秩序保证通道畅通

  巡逻保安员应立即到财务、帐台

  等重要部位,确保该部位安全

  保安部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

  严防不法分子趁机破坏

  恢复供电后,保安部将情况

  通报总值班,并作好记录

篇3:住宅园区保卫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住宅园区保卫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为了加强"E花园"的治安防范,提高保卫部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保障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制止各类突发治安事件,确保小区公共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不受侵害,特制定本预案:

  应急人员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主干力量,分编为战备定岗、战备搜巡岗。

  一、当有人翻越围墙"入侵"E花园时

  (一)保卫部工作人员当接到报警或发现突发性治安事件时,必须立即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情况向内保调度中心和总台报告,总台值班干部应立即采取措施,紧急召集驻勤应急人员;

  (二)紧急集合:总台指挥中心值班员按响东区营房警铃发出匪警讯号,内保调度中心值班员按响西区营房警铃发出匪警讯号,同时叫醒门卫室驻勤人员立即赶往*华苑大门前或西区监控室门前集合,由总台值班干部或119值班中心人员分配岗位,统一指挥调度,具体指令按以下程序下达:

  1.向最先到达集合的4名队员下达隐蔽搜寻命令,对事发点实施包抄巡逻,增援当班巡逻人员;

  2.集合后到的驻勤应急队所有人员,检查着装、战备的同时,口述突发事件基本情况;

  3.下达"报数出发"命令

  报数出发:指挥人员对驻勤队员下达的分布战备岗位命令,应急队员列队整齐,听到"报数出发"命令后,报数为"1"的队员,在报出数的同时,迅速赶往1号战备岗,同理报数为"2、3……n"的队员,在报出数的同时,迅速赶往所报数的相应战备岗位;

  4.如西区报警,119值机人员除按响警铃而外,务必将四号摄像机指向西区营房门口。

  (三)东区报警战备定岗设置14个岗位的具体分布及分工:

  1.一号岗:1#楼、2#楼之间道路口,负责与2#岗协作;

  2.二号岗:4#楼、5#楼之间道路口,负责与1#岗、3#岗、9#岗协作;

  3.三号岗:9#楼、70#楼之间道路口,负责与2#岗、4#岗协作;

  4.四号岗:86#楼、38#楼之间道路口,负责与5#岗、8#岗协作;

  5.五号岗:63#楼、69#楼之间道路口,负责与4#岗、6#岗协作;

  6.六号岗:66#楼、68#楼之间道路口,负责与5#岗、7#岗协作;

  7.七号岗:60#楼、62#楼之间道路口,负责与5#岗、6#岗协作;

  8.八号岗:28#公寓楼内侧B单元附近,负责与9#岗协作;

  9.九号岗:26#公寓楼花台附近,负责与8#岗协作;

  10.十号岗:锦芸楼与16#楼之间,负责与1#岗协作;

  11.十一号岗:北墙4#墙靠22#公寓楼;

  12.十二号岗:北墙6#墙段靠发电机房;

  13.十三号岗:南墙5#墙段,负责与14号协作;

  14.十四号岗:南墙3#墙,负责与13号岗协作。

  (四)西区报警,战备定岗设置7个:

  1.一号岗:4#墙1段与2段之间;

  2.二号岗:5#墙中间;

  3.三号岗:6#墙中间;

  4.四号岗:绿化中心地带;

  5.五号岗:1#墙;

  6.六号岗:3#墙。

  (五)执行预案具体要求

  1.时间:紧急集合要求在2分钟内列队完毕,等待发出出发命令,

  指挥人员检查着装、战备,口述突发事件情况,并发出出发命令1分钟内完成,战备岗位2分钟内全部到岗,完成岗位布置合计时间5分钟;

  2.着装及携带装备:要求必须着制式服装全套,必须携带手电、警棍、对讲机和其它战备器具;

  3.岗位隐蔽要求:正岗与战备岗都必须注意自身隐蔽,注意降低对讲机音量;

  4.战备岗位分工协作:要求相邻战备岗位密切协作,认真监视及处置视线范围内的异常情况;

  5.西区报警,119值机员将四号摄像机指向西区营房门口西区驻勤人员识别后,迅速由西区驻勤指定负责人分布战备岗位,完成后,负责人迅速到119岗汇报分布情况。

  (六)在发生突发治安事件时,东大门岗、西大门岗、东小门岗均为半游动岗,认真对出入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核实,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各组经认真仔细搜巡后,无异常情况,在当班值班经理或值班主管下达第二次"撤岗"命令后统一收队,在总台值班室外集合进行讲评,同时对人员进行清点,以预防意外情况发生。

  二、盗窃、抢劫、杀人及其他暴力犯罪案件的处置

  1.小区内如发生盗窃、抢劫、杀人及其他暴力犯罪案件时,发现人或住户报警时,值班人必须立即报告给值班经理或值班主管,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实施处置;

  2.东大门岗、西大门岗及各出入口子,必要时关闭大门,封锁各主要出入口,堵截罪犯,追缴赃物;

  3.在发生事件期间,各出入口严格把关,对证件不符或行动可疑人员

  严加盘查,不要轻易放行,发现有携带贵重物品离开小区的人员要认真查明其物品来源,是否按保卫部的出入园物资管理规定,予以办理手续。如发现有制造与参与犯罪活动的罪犯企图逃窜,应果断制止,抓获罪犯,并立即上报值班经理或总台值班干部;

  4.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操作监控设备,密切监视现场及周界情况,及时摄录资料并随时与现场指挥员保持通讯联络,随时报告情况;

  5.对抓获的罪犯,要及时查明身份进行询问记录,视其情况性质恶劣的立即和当地派出所联系,将其扭送公安机关,以便为公安机关提供有力的证据和线索;

  6.对正在实施进行盗窃、抢劫、杀人及其他暴力犯罪的现行罪犯,情节恶劣的可采取正当防卫,坚决制止犯罪分子进行的犯罪活动,对挡获的罪犯严加看守并保护现场。

  说明:以上两种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当班巡逻人员快速赶往,查看现场以便及时、准确汇报情况。

  保卫部

篇4:物业停车场发生异常情况处置办法

  物业停车场发生异常情况的处置办法

  1.0 目的: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规范停车场的交通秩序,确保顾客停放车辆的安全。

  2.0 适用范围:管理处停车场的管理。

  3.0 停车场异常情况有:

  3.1 停放车辆损毁;

  3.2 停放车辆着火;

  3.3 停放车辆被盗(抢)冲闸;

  3.4 停放车辆故障冲(撞)闸等;

  3.5 进(出)道口交通受阻。

  4.0 保护现场与收集证据。

  4.1 管理处发现停车场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后,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拍摄现场照片,保存录像、车辆入场记录、巡逻记录等资料,最好加上时间标识。

  4.2禁止移动事故现场车辆、物体,改变事故现场原貌;因抢救伤员或财物确需移动的须标明位置,在有第三方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记录事故经过。

  4.3 注意收集临近停放车辆的车主和围观人群的见闻。

  5.0保险理赔:凡停车场发生车辆异常情况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管理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方式、规定程序,向公司统一投保的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报告,要求其提供出险理赔服务,并积极给予配合,力求将损失减至最低程度。

  6.0 异常情况的处置:

  6.1 停车场车辆发生损毁(如撞车、刮车等)情况的处置。

  6.1.1车场护卫员发现损毁时,必须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查明原因,阻止肇事驾驶员及其车辆离开现场;立即向班长和管理处领导报告;通知监控中心对事故车辆实施监控;通知道口岗,在管理处未发出放行指令前,禁止事故车辆驶离停车场。

  6.1.2 班长或护卫主管到达现场后,及时了解事故原因,确认肇事车主(驾驶员)、被损毁车辆的车主是否属本小区顾客。

  6.1.3 及时通知巡逻护卫员赶到事故现场维护秩序,疏导其他车辆进出,并做好其他车主的解释工作。

  6.1.4若受损车辆的车主不在现场,应尽快与其取得联系,请其速到现场参与处理。

  6.1.5 如双方车主协商处理未果,又影响停车场其他车辆出入,可在保险公司出险后拨打"122", 由交管部门处理,尽快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6.1.6若无法与受损车辆的车主取得联系,管理处可要求肇事车主将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留下或复印,并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同时要求肇事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

  6.1.7如车管员未能见证车辆损毁经过,而是车主先发现并向管理处提出索赔要求时,当值护卫员要立即向管理处报告。管理处按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程序处理。

  6.1.8管理处应注意避免车主双方直接发生冲突,防止矛盾激化。同时要尽力疏散围观群众,防止发生其他事故。

  6.1.9如车辆损毁事故发生在停车场进(出)口,堵塞交通时,按照6.5进(出)道口交通受阻的处置方法处理。

  6.2 车辆着火的处置

  6.2.1车场车辆突然发生火情,护卫员要迅速赶到现场,用灭火器或消防水龙带进行紧急扑救,并及时报告班长和管理处领导。

  6.2.2 车辆着火未能及时扑灭时,按《灭火应急规程》处理。

  6.3 盗(抢)车辆冲卡的处置

  6.3.1车场护卫员发现有神色慌张、可疑的人员在停车场徘徊时,应提高警惕,暗中跟踪观察,防止其伺机作案。

  6.3.2 发现驾驶员形迹可疑,及时通知出口岗,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对出场车辆进行认真核对,确认人、车、卡相符后方能放行。

  6.3.3发现盗车者,立即报告管理处并通知班长、巡逻护卫员到场增援,迅速制服犯罪嫌疑人,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及时联系车主到场。

  6.3.4 发生可疑人员盗(抢)车欲冲闸出场时,出口岗车管员须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准确记录冲闸车辆的车型、牌号、颜色及逃走方向,立即报告班长和管理处领导,并拨打"110"报警。报警时须将管理处名称、地址、冲卡车辆车型、牌号、颜色、逃逸方向叙述清楚。

  6.4 车辆故障及撞闸的处置。

  6.4.1 车辆在车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行驶时:

  6.4.1.1 护卫员及时赶到现场给予必要的帮助。如停滞在道口或通道上,须协助车主(驾驶员)将车移至安全地带,防止堵塞车场交通。

  6.4.1.2 协助车主联系汽修厂。

  6.4.1.3 对使用临时卡的车辆,应通知出口岗收费。

  6.4.2 因车辆出现故障而失去控制撞闸时:

  6.4.2.1 通知班长和巡逻护卫员到场协助处理,及时报告管理处。

  6.4.2.2 维现场护秩序,做好车辆放行管理工作,防止其他事故的发生。

  6.4.2.3 如发生车辆受损或人员受伤的情况,立即组织救护工作。

  6.4.2.4 须及时拨打"120"和通知保险公司。

  6.4.3因车辆故障撞闸,造成车场电子管理系统故障的,应责成车主修复。

  6.4.4车场道闸、电子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或损坏的,须及时报告工程部、专业公司组织紧急抢修,尽快恢复车场其正常功能。

  6.5进(出)道口交通受阻的处置

  6.5.1 当发现进(出)道口交通受阻时,应迅速了解情况,查明原因,查清车主的姓名、单位,立即向管理处汇报。

  6.5.2 应保持沉着冷静,掌握好对策,迅速组织人员疏散道口的车辆,并向其它车主做好解释工作,表示歉意。

  6.5.3 车场和巡逻护卫员要及时疏通车场通道,必要时启用车场预备进(出)口,疏散进出场车辆,或将进(出)口设为出(进)口。

  6.5.4 指派人员到就近的路口引导车辆出入,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切换智能化收费管理系统,或采取人工收费。

  6.5.5 如属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召集附近护卫人员在车主(驾驶员)的配合下,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车移至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后另行处理。

  6.5.6如因道口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进出场而造成道口交通堵塞的,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实行智能化的停车场可改为人工操作,对出场车辆查验核实、收费后予以放行。

  6.5.7 对故意堵塞道口交通的车主(驾驶员),要耐心说服,态度和蔼,说话和气,以理服人。

  6.5.8 对不听劝阻,强行堵塞道口交通,造成交通严重阻塞的,在征得管理处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应及时报告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6.5.9如果道口发生交通事故,当班护卫员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现场,应禁止无关人员应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并及时报告管理处。

  6.10劝说周围的围观群众离开,提高警惕,防止有人利用混乱之机破坏现场,

  6.11提醒车主(驾驶员)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现场情况,若属轻微交通意外 ,应争求车主(驾驶员)的意见,可由管理处出面,双方共同协商,妥善处理。

  6.12如果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应尽快送医院救治,若情况严重,应报告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6.13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事故的发生情况,协助处理。

篇5:小区发生打架斗殴盗抢事(案)件处置办法

  小区发生打架斗殴与盗抢事(案)件的处置办法

  打架、斗殴与盗窃抢劫,是物业管理小区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生频率最高的治安刑事案件。处理这类案件的,既要坚持依法处理;又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避免事态扩大,防止矛盾激化。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案情得到控制与解决。

  一、组织领导

  管理处要健全安全领导小组,主任为组长,安全护卫工作主管为副组长,护卫主管、各班长为成员。安全领导小组要把小区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经常对小区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力争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二、兵力部署

  (一)编排。将上岗班称为A班,下一接岗班称为B班,另一班称为A班。

  (二)任务。发生参与人数较少的打架、斗殴事件或一般盗窃案件,由A班负责处理;发生聚众斗殴或团伙盗窃作案,由A、B、C班共同参与堵截,抓获作案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报上级机关备案。

  三、情况设置

  情况一:护卫员在执勤中发现单个顾客间或顾客与其他人在小区打架、斗殴时;

  情况二:护卫员在执勤中发现顾客间群体或顾客与其他人聚众斗殴时;

  情况三:护卫员在执勤中发现单个盗窃分子到顾客家作案时;

  情况四:护卫员在执勤中发现盗窃团伙到顾客家作案时。

  四、对应处置方法

  (一)情况一的处置方法:

  1、A班护卫员迅速报告班长和就近巡逻护卫员。

  1、A班护卫员应立即劝告打斗双方离开现场。

  3、A班班长与其他人员继续做好劝导工作,分离打斗双方,缓解矛盾。

  4、劝阻围观群众离开。

  (二)情况二的处置方法:

  1、迅速报告A班班长、A班就近巡逻护卫、管理处。

  2、管理处立即召集B、C班人员到达现场。

  3、A班班长迅速组织人员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如能确认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管理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4、B、C班到达现场后,A班渐次退出事件(故)处理,专心致志地搞好本职工作。

  如围观人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应当从B、C班中抽调人员,加强戒备,防止坏人乘机进行破坏、偷窃活动。

  6、管理处组织B、C两个班人员,将斗殴双方分开控制,劝导缓解矛盾。

  7、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避免伤及无辜。

  8、如能确认触犯刑律的,注意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同时将施暴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9、如有人员伤亡,必须做好救护工作,必要时拨打"120"或"110",通知急救中心或警察到现场处置。

  (三)情况三的处置方法:

  1、执勤护卫员须保持镇静,迅速发出信号,报告A班班长和就近巡逻护卫、管理处。

  2、A班班长通知道口(大门)关闭大门或道闸,防止盗窃分子逃走。

  3、管理处需酌情处置,必要时可召集B班支援,并对现场进行包围,设法制服作案人。

  4、若当场抓获作案人,管理处要连同物证一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失主仍在现场的,也应邀其一同到公安机关作证,领回被盗财物,并报告上级机关。

  5、若作案人已趁机逃跑,A班须派人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报告公安机关速来处理,并报告上级机关。

  (四)情况四的处置方法:

  1、执勤护卫员须保持镇静,迅速发出信号,报告A班班长和就近巡逻护卫、管理处。

  2、A班班长通知道口(大门)关闭道闸(大门),防止盗窃分子逃走,管理处将案情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3、紧急召集B、C到场援助。

  4、可安排B班迅速包围作案现场,C班封锁进出道口,并召集就近群众支援,采取抓获行动。

  5、在抓获行动中,必须注意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

  6、若当场抓获作案团伙,管理要连同物证一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失主仍在现场的,也要邀其一同到公安机关作证,领回被盗财物,并报告上级机关;

  7、若作案团伙部分被抓,部分逃跑,管理处指挥B班制服被抓盗窃分子,保护好作案现场,A班在作案现场附近进行搜查,同时A、B、C三个班共同协助公安机关将盗窃团伙抓获归案,并报告上级。

  参见:《业主/物业使用人家中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的处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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