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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考勤制度(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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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考勤制度(七)

  物业管理公司考勤制度(七)

  一、以部门(班组)为单位对员工出勤进行考勤,考勤情况统计经部门主管签字,于次月初报项目区域办公室,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二、被借用的人员由借用部门负责考勤。

  三、因故临时外出,必须事先向上级主管请假;外出工作,需与同事打招呼,说明事由,不得无故擅离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四、在规定办公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超过二小时作半天旷工处理。

  五、员工接到调动通知,未按时到位,作旷工处理。

  六、病、事假均需办妥书面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七、累计旷工二天则作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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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LD物业顾问公司考勤制度

  1.0 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总监级员工

  3.0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0 程序内容

  4.1 出勤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9点到下午6点,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和倒班的员工,特别工作制为8:00-17:00或10:00-19:00,此项工作制需要部门经理和CEO的批准后,再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后,方可实施。

  午休为一个小时(11:30 - 2:00之间任选时段)。

  打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C类迟到计算.

  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email给*@*,人事部会给予补签.

  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100元,以考勤卡为准.

  迟到早退线:上班9:1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45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10:00),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10:00,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迟到细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9:15-9:30到,即迟到 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9:31-9:45到,即迟到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9:46-10:00到,即迟到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10:00以后,按旷工一天计

  注:若9:00-11:00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17:30-17:45 到,即早退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17:15-17:30 到,即早退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17:00-17:15 到,即早退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17:00以前,按旷工一天计算。

  4.2 旷工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4.3 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外地办事处办公室经理应统一按附件考勤表汇总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 至总部人力资源部

篇3:P物业考勤管理制度

  P物业考勤管理制度

  为严格公司考勤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说明

  关于工作时间规定。由于公司业务特性所定,各部门各类人员上班时间不尽相同,请遵照本部门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上、下班须进行签到。

  二、员工请假规定

  1、员工因病、因事请假,须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单》,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如因特殊情况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在公司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直属上级,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部门提供区级以上医院出具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三、请假审批权限规定

  1、班长、组长可以批准属下安全管理员、保洁员二小时以内的病、事假,并报主管备案。

  2、组长可批准属下安全管理员、保洁员半天以内的病、事假,并报部门经理备案。

  3、部门经理可以批准属下安全管理员、保洁员十日以内的病、事假,并在部门备案;十日以上的病、事假,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由部门存档备案。

  4、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七天以内假期,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七天以上假期,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5、部门经理请假,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6、所有人员的带薪休假,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7、所有人员的请假、休假情况,均须在《部门周信息》中予以及时反映。

  8、未补假或不经批准的缺勤按旷工处理,超过请假时间又未续假者亦以旷工处理。

  9、休假期满返回部门后,休假人员须到部门人事管理员处办理销假手续。

  四、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处分

  1、如代他人签到,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30元,违纪三次,除做上述处罚外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下发《警告通知书》。

  2、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签到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除当日薪金,旷工一天扣除当月薪金的20%,旷工二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

  3、上班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除当月考核分5分;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当月考核分10分;超过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规定

  1、由于各部门及各岗位情况差异,各类员工上下班时间不尽相同,各部门须明确规定本部门各类人员上下班时间。

  2、加班必须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加班不予承认。

  3、各部门需指派专人负责记录原始考勤,月终,由部门人事管理员制作《考勤汇总表》(如有请假发生附请假单原件)与部门的工资资料一起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4、管理处经理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的考勤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附相关表格:

  1、员工请假单;

  2、加班审批表。

篇4:丽湾物业员工的考勤制度

  丽湾物业员工的考勤制度

  第一节考勤制度

  1.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2.人力资源部直接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以加强企业管理和薪金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员工的各种假期的申请和享用,均按本手册第十七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5.穿短裤、凉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将被拒绝进入工作场所及岗位,当天作事假处理。

  一、上班与下班

  员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门安排,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机上打卡。代人打卡签到或教唆他人代为打卡签到者,每次扣罚30元,并签发过失通知书。

  二、迟到与早退

  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者):每次罚款10元,一个月超过三次者,每次罚款20元,签发过失书。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即被视为旷工论处。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国家规定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员工,部门经理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部门作好加班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部门经理安排补休,或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部门经理、主任和行政人员的超时工作不予补休,以办妥本职工作为原则。但应做好加班记录,遇有病事假并经过批准,可用加班时间冲销。

  四、旷工

  无故旷工一次(1天内)罚款100元,并签发警告通知书,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内累计5天,即作除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3)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五、请假

  员工请假不论告事假、病假、补休,一律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才可放假。各部门应于每月30日前把当月考勤表连请假单一并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六、擅离岗位:

  员工当班时间内,未经直属上司批准而擅离岗位职守,在30分钟内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并签发警告通知书。

  第二节制服、工卡

  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制服、佩戴员工工卡;

  1.员工必须爱护并正确穿着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须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与他人。如有遗失,应即时向上级报告。

篇5:物业公司考勤打卡机使用制度

  物业公司考勤、打卡机使用制度

  为配合物业考勤制度,物业特配置微电脑考勤机两台,特制订打卡钟考勤制度,请各部室员工严格遵守。

  1)更衣室管理员兼管打卡钟,员工需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2)按"上班"或"下班"准时打卡,打卡记录将作为月末员工考勤依据;

  3)因工作需要,当班而未打卡或迟打卡者,须由当事人在当天提交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的书面证明至总经理办公室备查,否则一律按旷工或迟到处理;

  4)严禁让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处以严重过失一次,并处扣罚50元,发现再犯者,按重大过失处理;

  5)考勤卡不得随意涂改;

  6)考勤卡不得私自带离物业,打卡后必须将卡放回插卡处;

  7)物业质检人员有权随时检查员工考勤卡及打卡情况;

  8)每位员工有义务爱护微电脑考勤机,遇有故障须及时报总经理办公室,不得私自处理;

  9)发现有故意损坏微电脑考勤机的,按照《员工守则》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10)每月3日前,部门根据打卡考勤并上报总经理办公室,由总办进行核查。如有不如实按考勤卡上报考勤的,将对部门作出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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