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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各类报修处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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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各类报修处理规程

  1.客户服务部助理/客户服务部文员接到住户投诉时,应在《住户投诉意见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如在本职责范围内能给予解决的,应尽快解决。否则,应马上向客户服务部主任汇报,由客户服务部主任落实处理。

  2.住户所投诉内容超出本部门处理权限的应填写《住户投诉处理联系单》,由客户服务部主任落实处理。

  3.客户服务部助理/客户服务部文员接到住户的报修要求时,及时在《住户投诉意见登记表》上登记。

  4.登记内容包括住户名称、地址、报修内容、联系电话或预约维修时间。

  5.客户服务部助理根椐报修所记录的内容填写《维修单》,并通知工程部派人前来收单或由客户服务部助理在15分钟内将《维修单》送达工程部。

  6.工程部接到《维修单》后即时安排报修内容所属项目之工程人员上去处理。

  7.维修员到达住户门口时,应先按门铃,住户开启大门后维修员应表明来意,在住户同意后方可进入室内维修。

  8.维修员进入室内首先要现场确认维修项目及维修项目所涉及使用的材料。如果材料须管理中心提供,维修员应在《维修单》上注明材料名称及金额。

  9.如果维修材料是住户提供,维修员应根椐《住户提供维修产品的控制程序》进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填在《维修单》的备注栏内。

  10.在维修过程中,维修员尽量别损坏或弄脏周围的设施、场地。

  11.对于有偿服务,维修员应根椐《盈彩美地维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结合实际情况收费,并在《维修单》上注明应收费用的金额。

  12.维修完毕,维修员应请住户对维修项目进行试用或检查合格后在《维修单》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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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业户报修处理规程

一、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接待业主(住户)报修或接听业主(住户)报修电话。

  2、工程维修部负责维修。

  3、如果业主(住户)直接找工程维修部或维修工,工程维修部或维修工应按照第1条要求向综合管理部申报。

  4、如果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接到报修要求,保安员也应按第1条要求向综合管理部申报。

二、工作程序

  1、综合管理部管理员接到业主(住户)报修或管理处员工代为报修要求时,综合管理部确认可提供此项服务,应及时填写《维修安装服务登记表》;对暂不提供此项服务应委婉地向业主(住户)说明,由于人手不够,应询问业主(住户)是否可以另约时间。

  2、管理员将记录的内容如住户名称、楼层号、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填单时间等填入《维修申请单》,及时(不超过5分钟)送达工程维修部。

  3、工程维修部主管及时分派任务(如主管不在,管理员可将单直接交维修工),维修工接单后,及时填写接单时间。

  4、业主(住户)报修内容属综合管理部直接完成项目,可由综合管理部填写《维修安装服务登记表》,维修后请业主(住户)签名认可。

  5、维修工持《维修申请单》并准备好工具上门维修(如果是预约维修,应在预定时间前到达,否则应从接单起10分钟内到达),首先轻轻叩门三下,向业主通报自己的身份出示工作牌,使用礼貌用语询问维修内容,换鞋后,查看现场,如实际维修内容超出业主报修内容,应及时向业主(住户)声明,并在《维修申请单》上据实填写增加维修内容。

  6、维修工根据公司制定的《有偿服务项目标准》及时告知业主(住户)本次维修属有偿服务范围并报价,经业主(住户)同意后方可维修。::维修完成后,应向综合管理部作必要的说明,并应在《维修申请单》上注明应收的各项费用金额。

  7、维修过程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维修前经业主(住户)同意后方可移动工作地点周围的物品,维修完成后做好清洁卫生后搬回移动的物品。

  8、一般性维修服务完工时间不超过1小时,技术难度较大的不应超过4小时,技术难度特别大的不应超过8小时,工程维修部主管应组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9、维修完毕后,请业主(住户)验收,对于业主不满意之处应重新维修直至满意,验收后请业主在《维修申请单》写下意见,并签名和注明完成时间。

  10、维修工不准直接收费,由业主(住户)到管理处收款室交款或在维修单上确认通过银行托收划款。

  11、综合管理部在维修完成后,应审核维修单的有关情况,尤其对维修的及时性、服务态度、维修质量及收费情况按《回访工作规定》进行回访,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须严肃处理。

  12、《维修申请单》一式三份,原则上规定业主(住户)一份,工程维修部一份,综合管理部一份,如需发生领用材料,综合管理部一份由中心仓库保存,收款室保留收费收据。

  13、维修原则:业主自愿、收费合理、满足要求。

  14、工程维修部建立《工程维修有偿服务登记表》。

三、注意事项

  1、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严格遵守《室内服务维修标准》和《有偿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2、维修工不得向商户收取现金(除非商户要维修工代交)。

篇3:物业服务中心报修处理控制工作程序

  物业程序文件

  --物业服务中心报修处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规范客户报修及自检报修处理工作,确保维修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物业服务中心报修事项的处理。

  3.0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客服部负责接待、下单、派单、销单、回访及催费等工作。

  3.2项目工程部、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负责接单、维修施工、返单、销单等工作。

  3.3物业服务中心客服部、工程部、礼宾部常巡查,及不符合事项的跟进。

  4.0工作程序

  4.1报修包括两方面:客户报修、自检报修,按《报修处理流程图》执行。

  4.2客户报修处理要点:

  4.2.1客服助理接到客户报修时,查明该单元的收楼日期,根据《房屋质量保证书》内容条款,界定报修事项属于"保修期内"或"超过保修期";

  4.2.2属于保修期内报修事项,按《遗留工程处理流程图》执行;

  4.2.2.1客户报修事项,详细填写在《工程整改申报表》,包括:申报时间、申报人、

  预约时间、整改单元、联系电话、是否留匙、工程整改内容、物业服务部经手人。

  4.2.2.2与客户确认,确认后请客户签名确认,预约维修时间,一般情况下报修至少当日预约次日,特殊情况报客服主任处理;

  4.2.2.3向项目工程部派《工程整改申报表》,并签署《工程整改申报表》"所属项目""受理人签名""签收日期"栏,收第一联、第二联。(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派单时间,由项目工程部统一收单);

  4.2.2.4项目施工人员根据客户留匙或预约时间上门维修,并按项目规定施工流程进行操作;

  4.2.2.5维修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在客服组前台在《工程整改申报表》第三联"回单日期、签署"签名;

  4.2.2.6客服部前台根据已完成《工程整改申报表》进行客户回访,一般采用电话或上门回访的形式,未完成事项继续跟进;

  4.2.2.7客户满意,工单归档在业主档案内,客户不满意,重新下单,并跟进。

  4.2.3属于超过保修期报修事项,按《有偿服务处理流程图》执行;

  4.2.3.1客服助理向客户做好解释/答工作,并告知维修将按有偿服务事项进行维修,并参照各项目制定的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

  4.2.3.2客户认可,详细填写《工作任务单》,包括:日期时间、申报单元、联系电话、申报人、预约时间、工作内容、物业服务部经手人、是否收费(已收费财务签名确认);

  4.2.3.3预约维修时间,一般情况下申报事项至少当日预约次日,特殊情况灵活处理;

  4.2.3.4派单给工程组,工程组接单,并在《工作任务单》"受理单位、签收人、签收时间"栏中签名;

  4.2.3.5工程人员按预约时间上门维修,按《上门维修服务标准》执行,并在《工作任务单》"人工费、材料费"栏中填写;

  4.2.3.6维修完毕后,请客户签名确认,如未交费,请客户到客服部前台交纳维修费用;

  4.2.3.7工程部将已维修完毕《工作任务单》返回客服部前台;

  4.2.3.8客服部前台根据返回的《工作任务单》进行客户回访,一般采用电话或上门回访的形式;

  4.2.3.9客户满意,请客户前来物业服务中心交费,客户不满意,重新下单,并跟进;

  4.2.3.10《工作任务单》按楼宇分类,月度装订归档。

  4.3自检报修处理要点:

  4.3.1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详细填写《楼宇巡查表》,并对不符合事项在物业服务中心开具《工作任务单》,并进行维修跟进,并在《楼宇巡查表》"处理情况""是否完成"栏中注明。

  5.0支持性文件

  5.1《报修处理流程图》

  5.2《遗留工程处理流程图》

  5.3《有偿服务处理流程图》

  5.4《上门维修服务标准》

  6.0质量记录

  6.1《工程整改申报表》

  6.2《工作任务单》

  6.3《楼宇巡查表》

  编制: 审核:批准:

篇4:园区业户报修投诉调度处理工作流程

  园区业户报修、投诉调度处理工作流程

  1、定义

  (1)报修、投诉:业户因对园区内、住户家中发生的问题以及物业管理的服务需求或不满时,通过各种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的行为,称之为投诉。报修、投诉的方式包括来电、来访、来函、其它(如登报)等。

  (2)接待员:指专职负责业户报修、投诉的接待、接听并跟进处理全过程的客服部接待员,或非工作时间的值班人员。

  (3)实施人:即处理报修、投诉案的具体执行人,包括项目管理中心的客服部管理人员、维修工、保安员、清洁工及其他工作人员。

  2、职责

  (1)接待员:接听报修、投诉电话(或接待投诉人员),在报修、投诉记录中作记录,按相关要求跟进处理,如问题重大无法处理,上报客服部主管、项目经理或直报公司领导。

  (2)公司或项目管理中心任何员工:接到业户或相关人员报修、投诉后,记录相关信息,电话或口头通知客服部接待员。若事件紧急,需同时依据6.3款紧急或重大事情报修、投诉的求救处理方法办理。

  (3)实施人:负责处理报修、投诉案的实施,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客服部接待员。

  (4)客服部主管:每天下班前检查接待员处理报修、投诉过程记录,签字确认,保证报修、投诉管理有始有终。

  (5)项目经理:每月5日前检查上月(每月1日至31日)的报修、投诉相关记录,并根据工作情况,加强业务指导,保证各项工作更加良性发展。

  3、主要投诉分类

  (1)按投诉的性质分:有效投诉、沟通性投诉

  ⑴.有效投诉分为两种情况

  ⑵.业户对管理服务、收费、经费管理、维修养护等方面失职、违法、违纪等行为的投诉,并经过有关行业主客中门查实登记的。

  ⑶.业户向项目管理中心提出的管理方式或管理人员故意或非故意、或失误造成业户或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⑷.沟通性投诉

  ⑸.求助型:投诉者有困难或总是需给予帮助解决。

  ⑹.咨询型:投诉者有问题或建议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沟通联络。

  ⑺.发泄型:投者带有某种不满,要求把问题得到解决。

  ⑻.沟通性的投诉若处理不当,会转化成有效投诉,所以必须认真处理沟通性投诉。

  (2)投诉的内容分:对设备的投诉、对服务态度的投诉、对服务质量的投诉

  ⑴.对设备的投诉

  ⑵.业户对设备的投诉主要包括照明、供水、供电、供暖等等。

  ⑶.对服务态度的投诉

  ⑷.不负责任的答复行为,冷冰冰的态度,及不礼貌热情的接待等。

  ⑸.对服务质量的投诉

  ⑹.业户对维修的质量、服务的质量及效率的投诉都属于服务质量的投诉。

  4、工作程序

  (1)报修、投诉处理

  ⑴.接到业户报修、投诉信息后,客服部立即填写《报修投诉处理记录表》,按规定立项,并填写相关立项内容。

  ⑵.立即用电话或对讲机通知相关部门,派发《工程维修派工单》的方式,将报修、投诉内容通知有关部门主管、调度或领班,如一时找不到,可立即与具体实施人联系,要求对方按规定立即安排处理,并作记录(填报修、投诉记录表)。

  ⑶.如报修、投诉内容紧急或事关重大,即报客服部主管或项目经理或直报公司领导,并作记录。

  ⑷.报修、投诉实施人接到信息后,立即前往现场,电话联系或采用其他方式,做好报修、投诉处理工作,得到业户的满意后,立即用电话方或对讲机方式通知客服部接待员。

  ⑸.处理报修、投诉的基本原则

  ⑹.真心诚意地帮助业户解决问题

  努力识别并满足业户投诉的真正需求,满怀诚意在帮助业户解决问题,这样,才能赢得业户的信任与好感,才有助于总是的解决。

  ⑺.把对让给业户

  业户因为有问题或不满才会报修、投诉,往往业户的情绪会失控,客服部接待员及实施人要从对方的角度去理解问题,即使业户言谈中有不对的,也要把对让给业户,切记不能与业户发生争论,否则会进一步激化矛盾。

  ⑻.损害公司的利益。

  ⑼.在报修、投诉立项并通知有关处理部门、领导或实施人两小时后,或报修、投诉仍未销项处理,客服部接待员要进行第一次跟进,了解处理与安排情况,并催促处理进度(填表)。

  ⑽.若投诉仍未能解决,在当日下班前要进行第二次跟进,了解处理与安排情况(填表)。如该立项事宜还未作处理与安排,即报客服部主管。

  ⑾.在报修、投诉案处理完毕后,客服部接待员接到实施人送还的《工程维修派工单》相关页等反馈证据,核验无问题后,即可以将报修、投诉案作销项处理(填回访记录表)。

  ⑿.客服部接待员接到《工程维修派工单》,核验无误后,每月一并装订归档,以备查或供有关人员计费使用。

  ⒀.客服部接待员每周一对上周的投诉案作一次全面汇总,了解处理安排及相关投诉案的处理进度,如有无法处理或处理条件不具备的情况,应单独记录,交客服部主管确认新的处理方法,做好记录。

  ⒁.月总结

  ①.客服部接待员每三个月一次核算投诉率:

  a、园区内以及住宅区业户的总数量。

  b、当月受理有效投诉的件数。

  c、投诉率:

投诉率=

  ②.项目管理中心每月的投诉率<5%。

  ⒂.客服部接待员每三个月一次(第三个月的5日前)总结报修、投诉处理情况,做出报修、投诉总结报告(将投诉率一并计算上报),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报项目经理。

  ⒃.项目经理每月例会查阅上月报修、投诉记录及处理情况,每三个月一次(第三个月的5日前)在报修、投诉总结报告上加评语并签名。视具体工作,采用不定时抽查的方式配合日常的检查工作。

  ⒄.对于超出投诉率的情况,项目经理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要有整改措施与步骤,并就问题的分析和意见写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

  (2)紧急或重大事情信息来源

  ⑴.程序凡出现危害业户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公共安全事故。

  ⑵.凡出现火警预报和火警的报告。

  ⑶.凡出现在管辖区范围内的人身、交通安全事故。

  ⑷.当地政府、执法机关、上级公司领导指定要速办的公务或采取的必要措施。

  (3)接到重大事情紧急(求救)报修、投诉后,处理步骤如下:

  ⑴.客服部接待员应速通知客服部主管、项目副总经理或总经理。

  ⑵.通知以上人员后,客服部接待员应速通知有关实施部门负责人,如部门主管或领班等,要求其速到出事现场了解处理事件,速报回客服部接待员,同时直接向领导汇报。

  ⑶.以上通知完成后,接待员应立即将处理情况记录(填报修、投诉记录表)并立项。接待员在事故处理告一段落之前或有后续人员接替的情况下,不能擅离岗位,要沟通联络,协助处理事件。

  (4)处理紧急报修、投诉完成或告一段落之后,接待员要按以下方式继续跟进:

  ⑴.跟进了解事件处理情况,在《报修投诉处理记录表》中作记录(填表)。

  ⑵.跟进了解善后工作的进度、情况,并作记录(回访记录表)。

  ⑶.对各级领导的要求措施逐项记录,并下达执行,做好跟进与记录(填报修、投诉记录表以及回访记录表)。

  ⑷.在进行以上工作的同时,客服部主管或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可将本次紧急投诉案销项。

篇5:物业辖区报修处理工作规程

  物业辖区报修处理工作规程

  1、目的

  及时处理用户的报修,规范维修服务工作,确保为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住户提出的维修服务要求的处理。

  3、职责

  3.1管理处客户服务人员负责记录报修内容,并传达至工程维修人员。

  3.2工程人员负责报修内容的现场确认及维修。

  3.3工程管理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的监督及对"有偿服务项目表"以外的报修内容进行评审。

  4、工作程序

  4.1客户服务人员接到用户报修要求时,及时填写《服务记录表》。

  4.2客户服务人员将记录的内容如用户名称、用户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维修单》相应栏目内。

  4.3客户服务人员将填写的《维修单》,及时送达工程维修人员,并请接收人签字接收。

  4.4工程人员接到《维修单》后及时填写接单时间。

  4.5如用户报修内容属"有偿服务项目表"内的项目,维修人员应在预约维修的时间前到达现场;否则由工程管理人员进行评审后回复用户是否可进行维修。

  4.6工程人员对用户报修内容进行现场确认后,在《维修单》上据实填写维修项目等内容。

  4.7如果维修材料是用户提供,则由维修人员进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填在"备注"栏内。

  4.8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请用户试用或检查合格后在《维修单》上签名确认。

  4.9维修处理时间:工程维修人员接顾客报修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对维修内容进行核实。小修立即处理,中修不超过24小时,大修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以工程专业或技术部门通知时间为准。

  相关质量记录:

  1.《服务登记表》 ZC-07/B03

  2.《维修派工单》ZC-14/B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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