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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施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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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施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设施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1 目的

  从总体上确立各类设施设备的管理要求,确保各类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完整和完善。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3 引用标准和文件

  3.1 ISO9001:2000 6.1 资源提供

  6.3 基础设施

  6.4 工作环境

  3.2 公司《质量手册》第六章第一节 资源的提供与管理

  4 职责

  4.1 各小区/大厦管理处具体负责本小区设施、设备的管理。

  4.2 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小区的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

  4.3 维修中心和各小区维修组负责责任范围内设施设备维修和维护,建立设备台帐。

  5 程序要求

  5.1 设施设备管理流程图(附后)

  5.2 设施设备的交接验收

  5.2.1 公司在接管新物业时,主管责任部门负责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设备使用说明书和设施设备移交清单等相关资料对接管区域的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应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设备的接管由主管责任部门办理相应手续,相关资料由主管责任部门复核存档。(设施设备管理纳入维修中心管理的小区或大厦,维修中心为设施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未纳入维修中心管理的设施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为小区或大厦管理处。)

  5.2.2 设施设备正式接管后,由主管责任部门进行清点,并分别在《设施/设备台帐》上登记。

  5.2.3 新接管物业设施设备的交接验收操作具体见《设施设备交接验收制度》。

  5.3 设备的购置

  5.3.1 设备的决策与选择

  5.3.1.1 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购置申请,由该部门组织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呈报总经理审阅。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部对同类多家产品做出经济技术性能综合评价提交总经理决策。具体操作详见《设备购置规程》。

  5.3.1.2 工程部负责对设备进行综合评价。

  必要时应采取www.pmceo.com以下措施:

  a) 了解国内外市场信息,如生产厂家、价格、质量、性能等;

  b) 向经初步挑选的供货方索取报价单、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5.3.2 设备采购的审批

  5.3.2.1 总经理根据工程部提交的综合评价及申请的实际情况对设备采购进行审批。

  所有权属于业主的设备在经过总经理审核后由管理处呈报给业主委员会审批。

  5.3.3 设备的采购

  设备在办妥购置审核手续后,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询价、议价、招标等形式,由相关部门进行采购。

  5.3.4 设备的验收

  5.3.4.1 外购设备到货后,应由工程技术部、采供部门和设备使用部门一起参加开箱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设备开箱验收单”中,有关技术资料由工程技术部收集存档。

  5.3.4.2 在验收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方面查询或向责任方索赔,如设备验收不合格,由采购人员与供货方进行交涉和处理。

  5.3.4.3 对技术要求比较复杂,且公司无法进行验收的,由工程技术部报告总经理批准后,委托第三方验收,工程部及相关部门协同参加。

  5.3.5 安装、调试和移交

  5.3.5.1 需要安装的设备,如水泵、巡更设备等,其安装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部可独立完成该项工作,也可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检查、调试,确信达到技术规定的要求后,即可提交验收。

  5.3.5.2 工程技术部、安装单位会同使用部门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填写“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 ”移交给使用部门。详见《设备验收、安装与移交规程》。

  5.4 设施设备的档案管理

  5.4.1 技术资料的管理

  5.4.1.1 公司自有设备(所有权属于公司)的技术资料应集中交工程技术部归档,并进行统一管理。工程部可对技术资料进行备份,视情况在统一登记后分发给使用部门。

  5.4.1.2 业主所有设备(所有权属于业主)的技术资料由小区管理处归档,并进行统一管理。

  5.4.2 设备的档案管理

  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设备进行统一分类和编号,并建立设备台帐由专人负责保管。各管理处应建立设备分类台帐。具体操作详见《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5.5 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维修

  5.5.1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5.5.1.1 各小区维修组应对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具体操作详见《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制度》。

  5.5.1.2 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由专职维修人员完成,具体操作详见《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5.5.1.3 电梯、水泵、锅炉、冷水机组等重要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维护、检修,并建立相应的机房管理制度。

  5.5.1.4 发生设备事故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填写“设备事故报告书”,经工程技术部经理签署意见后,送总经理批示,转由工程部和相关部门处理。

  5.5.1.5 维修中心、各小区维修组负责指定责任范围内设施、设备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报工程技术部审核后实施,具体操作详见《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5.5.1.6 设施设备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则应由使用部门报维修组或维修中心进行维修。具体操作详见《日常报修规程》。

  5.5.1.7 业主需要维修、安装等服务的,由小区维修组提供,具体操作详见《日常报修规程》。

  5.5.2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

  5.5.2.1 工程技术部负责建立监测设备的定期校准计划,并做好各类校准、鉴定记录。

  5.5.1.2 工程技术部负责监测设备的校准、鉴定,本公司无法鉴定或国家规定的应送国家专门检测机构进行“外检”,其余设备则由工程部负责进行“内检”,具体操作详见《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规程》。

  5.5.3 设备的封存和启封

  5.5.3.1 各部门根据需要停用某设备或新购未使用达三月以上的设备,由维修中心或维修组对设备进行封存处理,并在设备档案中予以记录。

  5.5.3.2 需要重新使用封存设备时,应由维修中心或维修组进行启封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在原档案中注明启封日期和相关事项。

  5.5.4 维修零备件管理

  维修中心负责组织维修零备件管理,各小区维修组负责本小区的维修零部件管理。具体操作详见《维修零部件管理制度》。

  5.6 设施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当原有设施设备已不能适应需要时,可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程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所有权属于业主的还需报业主委员会审批。如果属于改造范畴,则由工程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具体操作见《设备更新改造和大修管理规程》和《共用设施大中修管理规程》;如果属于更新范畴,则由使用部门按《设备购置程序》办理。

  5.7 设备的报废

  5.7.1 设备的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工程部负责进行技术鉴定,确认符合报废要求后,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使用部门作报废处理(所有权属于业主的还需经业主委员会批准),设备作报废处理后,财务部应注销设备资产,各建帐部门应注销设备台帐。

  5.7.2 报废设备有多种处理方法

  具体可作如下处理:

  a) 出售;

  b) 零拆,对可利用零部件进行拆除备用;

  c) 无用部件作废品处理;

  d) 处理资金交财务部作设备残值处理。

  5.8 意外事件处理预案

  5.8.1 电梯紧急援救预案

  维修组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前往电梯机房,切断机房主电源并对曳引机进行手动操作,使电梯轿厢移至最近层平层处,打开厅门、轿门放人或卸货。具体操作见《电梯应急处理规程》

  5.8.2 断电预案

  当发现停电时,配电房值班人员应首先确认是外线停电还是内部故障。如果是外线停电,应立即进行倒闸操作,将负荷切换到另一个供电回路上。如果是内部跳闸,则应先把分开关拉开,进行检查。没有异常情况就试送总开关,再试送各分开关。如果发现异常,应迅速派出维修人员抢修。具体操作见《供电系统应急处理规程》

  5.8.3 断水预案

  如果是内部水管爆裂或其他故障而导致停水,维修组应迅速派出人员抢修。如果是外部停水,维修组应立即通知水厂抢修并切断所有公共区域用水,以保证业主用水得以暂时维持。具体操作见《给排水系统应急处理规程》

  6 相关文件

  《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制度》

  《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维修零部件管理制度》

  《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供电系统应急处理规程》

  《给排水系统应急处理规程》

  《电梯应急处理规程》

  《日常报修规程》

  《设备事故处理规程》

  《设备更新改造和大修管理规程》

  《共用设施大中修管理规程》

  7 流程图

  设备的购置

  设施设备的交接验收

  分类、编号、建档

  建账

  使用与维护

  修理

  改造与更新

  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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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设施】

  建物维修工

  按《房屋、设施维修养护规程》与《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的内容要求进行修缮养护;

  每月一次按《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要求》对小区房屋建筑,公用部位、设施进行巡查;

  将周期巡查、养护结果记录于《共用部位巡查、养护记录表》内;

  房屋、设施修缮工作记录于《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内;

  房屋、设施发生异常,及时报告设备主管,并在设备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

  设备主管

  负责房屋、设施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委托维修的联系工作;

  每年12月按房屋完好情况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组织实施房屋、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对房屋养护、修缮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对每次周期巡查养护记录、维修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每季度组织建物维修工检查房屋(来自:www.pmceo.com)、设施的使用状况,记录《房屋、设施检查表》,根据日常巡视及季度检查记录按照《房屋完好程度评定办法》,填写《房屋完好程度鉴定表》、《房屋完好情况分类记录表》,经经理审核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供配电设备】

  电工

  每日一次按照《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程序》巡视配电房设备,并记录《配电房巡视记录表》;

  配电房每周打扫一次,配电柜每月清洁一次。双电源柜(箱)"运行"与"备用"每月切换检查一次,并记录《设备定期启动表》;

  按《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周期检查、保养,并将结果记录于《设备、设施周期检查、保养记录表》内;

  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记录于《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内;

  供配电设备发生异常和故障及时报告设备主管,记录《设备故障记录表》,并在设备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和故障。

  设备主管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托修理的联系工作;

  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组织实施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

  每周巡视配电房设备,检查巡视记录、交接班记录;

  每月定期组织电工检查供配电设备的(来自:www.pmceo.com)运行状况,填写《供配电系统检查表》。按日常巡视记录及定期检查记录,根据《设备完好率标准》填写《设备完好率月度统计表》交经理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部门;

  对每次周期检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故障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每季汇总设备故障情况,填写《设备故障记录(季度)汇总表》,报经理审核后,交公司主管部门;

  按《应急预案》规定负责处理应急事件。

篇3:物业ISO9001-设施设备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第一部分总则

一、承包商监督规定

  对须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允许从事的专业,如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和定期试验,及某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电梯的维修保养等可将项目外委给承包商作业。

  (一)承包商监督规定

  为规范对承包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承包商进场前,必须提供工程图、施工程序、工期计划各三套,经审查批准后方允许入场。

  2、其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应协调、监督承包商的工作。

  3、承包商进场作业期间,必须遵守大楼的各项管理规定。

  4、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国家规范(如环保、劳保条例等)及合同要求施工。

  5、承包商的用料,必须与合同条款规定的相一致。承包商用料的任何变更须事先经该工程主管人员签认,否则作违反合同处理。

  6、承包商因故需变更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该工程主管人员签认并报物管部经理核准后,方允许实施。

  7、承包商的竣工报告、资料、图纸等,必须先交该工程主管管理员检查核对,双方填写技改工程验收报告书,经物管部经理、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通知财务结算。

二、设施设备巡检规定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设施设备组必须对所辖设备进行日常巡检。

  1、巡视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巡视检查管辖下的设备。

  2、巡视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时与部门保持联系。

  3、巡视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巡查记录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和结果记录。

  4、巡视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5、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电度表、水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通知维修人员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6、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7、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设备管理规定

  1、设备的维修保养分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由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按维修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订保养计划,交各班组实施。

  2、各班组每次完成常规保养后,责任人和班组长填写保养记录并存档。

  3、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由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维修方案,交班组执行。

  4、如检修保养中发现有可能导致严重故障的缺陷事项,必须立即填入维修保养记录表,上报设施设备组组长整改。

  5、每次检修保养后必须填写相应的表格,设施设备组组长负责监督执行。

四、机房管理规定

  物管部辖下的设备机房有:开闭所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冷水机房、水泵房、空调机房

篇4:办公大楼设施设备管理服务规程

  1.目的

  为设备设施管理服务提供可靠的条件和保证。

  2.范围

  适用于办公大楼所辖设备设施实施的管理服务。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人要贯彻执行政府备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等强制性文件。

  3.2工程部负责人要根据所辖设备及设备系统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并实施管理服务。

  4.标准

  4.1 政府各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等强制性文件,包括:

  1)政策、法规和条例:在环境保护方面有噪声污染控制法规;消防方面关于建筑、设备等工程在设计、配备及材料购买、施工、验收及使用管理等备阶段相应的法律规范;在环境保护方面有水环境保护法规、噪声污染控制法规等。

  2)技术标准: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环境空气的质量标准、室内新风量标准等;环境保护部]制订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

  4.1.1 上述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等文件是政府各专业部门根据实际要求制订的,具有相当的权威性,是设备管理中的法律文件,指导约束我们的设备管理工作。

  4.1.2工程工程部负责人应及时获取本行业政府各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等强制性文件,作为重要的资料保管起来,按类别存入档案,并积极贯彻执行。

  4.2所辖区设备的技术档案必须齐全、详细、准确,包括设备原始档案和设备技术资料两类。

  4.2.1设备原始档案包括:

  1)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检验合格证书)。

  2) 产品技术资料:包括设备图纸、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和基础图等。

  3)安装施工、水压试验、调试、验收报告。

  4.2.2 设备技术资料包括:

  1)设备卡片:所有设备都要建立设备卡,可以按系统、部门或场所将设备编号,再按编号逐台在设备卡片上登记设备的原始档案资料。

  2)设备台帐:将各设备卡片,按编号统一汇集登记,组成一本完整的设备台帐,给查阅、统计及管理带末了极大的方便。

  3) 竣工图:各管理服务中心应在接管后,收集全套竣工图纸,竣工图纸应齐全且符合实际情况,以便于今后需要时查询。

  4.2.3 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

  1)责任制度:包括各级岗位责任制度、记录制度、交接班制度、重要机房出入登记制度。

  2)运行管理制度: 包括巡视制度、安全运行制度等。此外特殊设备还需另行制定一些制度,如电梯安全运行制度等。

  3)

篇5:物业设施设备管理规程

  目的

  通过对设施设备的管理,使所有机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完好状态,满足服务的要求

  工作范围

  1. 供配电系统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发电机组、电气“三箱”(动力配电箱/柜,照明配电箱/柜,控制箱/柜)。

  2. 给排水系统设备:各类给排水水泵、加压气罐及其附属设施、各类阀门。

  3. 消防系统设备:电消防设备、水消防设备(消火栓及喷淋系统)、CO2气体灭火设备、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疏散指示。

  4. 电梯设备:各类电梯及其附属设备。

  5. 弱电系统设备:电视、电话系统设备、无线电对讲系统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楼宇对讲、闭路监视、防盗报警、门禁、停车场设备等)。

  6. 通风系统设备:通风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工作项目

  1. 设备的接管验收按照《物业接管验收管理规程》执行。

  2. 设备的标识

  ① 所有的设备房须标识其名称及责任人姓名(或代码)。

  ② 所有设备按套或单机悬挂《设备卡》,标识该设备的技术参数及标识其设备编号等。

  ③ 对故障设备须悬挂“待维修”或“维修中”告示牌。

  3. 设备档案管理

  ① 管理处负责建立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及图纸档案,负责建立《设施设备台账》。

  ② 工程维修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各管理处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对重要的设备资料做备份。

  4. 设备的运行

  ① 设备按不同系统划分责任区域,责任区域内确定责任人。

  ② 维修主管负责监督相关责任人做好设备的运行管理。

  ③ 值班室/巡逻值班员负责将监控/检查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设备责任人或主管处理,并做好记录。

  ④ 工程维修中心对各管理处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督查。

  5. 设备的维修

  ① 设备维修须填发九千记录表格,重要设备或影响范围较大的维修项目,须办理《工作联系单》。

  ②在运行监控或维修保养中发现的可以在短时间内排除的一般故障,维修期限应不超过8小时,若超过8小时,应及时向维修主管报告,请求主管及有关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援,限期解决。

  ③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操作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引发设备责任事故,维修主管应立即组织机电人员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并及时向管理处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报告,防止故障或事故扩大。

  ④ 夜间发生,不影响业主(住户)生活、工作和产生严重后果的机电设备故障,可以在次日进行维修。

  ⑤需要委外维修的设备,费用在500元以内,维修主管填写《有偿/委托联系单》,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费用在500元以上,需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工作项目

  5.设备维修

  ⑥对在保修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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