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保密工作管理规范

6124

物业公司保密工作管理规范

  物业公司保密工作管理规范

  1. 公司职工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将公司和部门保密范围的文件信息、资料、经营决策和数据、通讯号码、计算机存储内容提供给外部和住户,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2. 公司和部门掌握的保密文件资料、图纸、财务账目、运行设备图表、分布图、会议纪要、住户和职工档案等必须由主管部门经理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分类编号指定专人保管,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乱号上锁或装箱封存入库,严防窃密和私自涂改复制。

  3. 各部门有关保密内容的报废文字材料、复印件严禁随垃圾乱扔乱放,必须集中粉碎处理,凡未粉碎处理处理乱放的保密报废文字材料根据内容追纠其主管部门的责任。

  4. 加强计算机储存有关数据、住户资料的保密管理,各部门要指定专人监管,不准私自复制一经发现以窃密论处。

  5. 公司领导及职工私人电话号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提供。

采编:www.pmceo.cOm

篇2:房地产事业部员工保密义务规范

  房地产事业部员工保密义务规范

  第一条 集团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调研和统计信息、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等)、企业策划或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企业秘密,员工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企业秘密时,应由集团鉴定其性质。

  第二条 员工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员工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掌握此信息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第三条 员工接受外部邀请进行演讲、交流或授课,应事先征得上司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集团业务的重要内容征求上司意见。

  第四条 员工应对各种工作密码保密,不对外提供和泄露。严禁盗用他人密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