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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预防工贸行业安全事故相关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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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预防工贸行业安全事故相关措施方案

  z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z安办〔20**〕45 号

  市预防工贸行业安全事故相关措施方案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安委会成员单位:

  z市20**以来,在各地政府、部门、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省安委办《关于印发<20**年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分析报告>的通知》(粤安办[20**]19号)<以下简称分析报告>中得出,全省范围内部分地区、部分工贸行业领域仍有重特大事故发生,暴露出当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基层执法力度偏弱、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尚未有效形成等问题,在我市工贸行业企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反映出当前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可掉以轻心。为深刻吸取外地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省安委办《分析报告》的要求,以省安全监管局《20**年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为指引,结合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订z市20**年预防工贸行业安全事故相关措施,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要建立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明晰政府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专业指导、行业管理的责任,依法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促进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督促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对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等管理工作,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控。加强教育培训,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作业现场和外来施工队伍的管理,统一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督促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投入,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确保隐患跟踪整改及隐患排查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全部到位,促进企业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要督促、检查有关成员单位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照《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查找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要及时挂牌督办,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工贸行业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对停产停业整顿的企业,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验收,隐患不消除、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经限期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通过严格处罚和通报曝光一批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起到警示的作用,推动工贸行业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日常安全监管,防范集中发生的事故类型

  根据《分析报告》,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比较集中发生在劳动密集型的轻工、机械、建材等生产环境比较复杂的行业,事故起数占91.5%;事故类型多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触电,事故起数占61.9%;事故发生企业经济类型主要发生在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两类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约占总数85.9%。要针对集中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事故类型、经济类型,加强本市相关工贸行业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消除此类事故隐患。

  根据《分析报告》中全省各地工贸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原因数据统计,引发事故的原因较为集中,我市要加强对这些隐患的监管力度:

  1、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

  2、员工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3、企业是否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

  4、设备设施工具是否符合法律、行业标准要求并定期维护保养;

  5、生产场所环境是否符合条件;

  6、特殊作

业现场是否有专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7、是否依法依规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是否掌握安全操作知识;

  各单位在监管行动中发现上述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整改,并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消除工贸行业企业事故隐患主要引发因素。

  四、突出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预防主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z市涉氨制冷、涉粉尘、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相对集中,不少企业安全隐患问题突出。近年来国内相关行业领域接连发生了6.3吉林禽业公司爆炸、8.2昆山工厂粉尘爆炸、6.27台湾新北市粉尘爆炸等事故,事故损失极为惨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我市将按照省安委办《20**年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点》要求,突出开展液氨使用、涉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三项治理"工作,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化专项治理、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预防我市重点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

  要充分利用20**年专家隐患诊断咨询服务行动成果,结合专家组出具的隐患整改意见书,督促被服务企业认真抓好隐患整改。同时,借鉴专家诊断的活动经验,持续组织本市的涉氨制冷专家,针对本次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隐患和典型问题,对全市其他涉氨制冷企业开展全面的隐患诊断咨询活动,以推进我市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对以下隐患进行重点排查:

  1、国家、省、市、区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整改彻底;

  2、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通畅、疏散标识清晰、应急照明有效;

  3、快速冻结装置是否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制冷机房贮氨器及快速冻结装置出口处上方是否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与事故风机开启联动;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是否制定完善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应急防护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6、在作业场所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

  7、氨压缩机房、生产车间是否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8、氨压缩机房的电缆沟(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标准,是否潮湿。

  (二)深入开展粉尘爆炸危险行业领域防爆专项整治

  要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72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粉尘爆炸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20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围绕专项治理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深入分析本地区工贸行业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对我市机械加工、木质加工、饲料加工、纺织生产等涉尘防爆企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坚持以查设计、查设备、查制度、查管理、查整改、查落实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危害专项治理,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对以下隐患进行重点排查: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为多层厂房时,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的;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居民区内的;

  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是否设置有会议室、更衣室、休息室的;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是否按工艺分片(分区)独立设置;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是否按照可燃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的;

  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是否选用干式电除尘器或正压送风除尘的;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设施是否采取可靠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的;

  9.是否制定粉尘清扫制度,对作业现场及设备内部积尘未进行及时规范清理的;

  10.遇湿易自燃的铝、镁等金属粉尘的生产、收集、贮存,是否采取防止粉料自燃措施或未配备防水防潮设施的。

  (三)持续推进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

  要认真吸取各地有限空间作业的事故教训,结合我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实际情况,切实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3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造纸和酱腌菜牛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 142 号)的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督促我市工贸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切实预防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对以下隐患进行重点排查:

  1、企业贯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是否到位;

  2、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3、是否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4、是否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5、是否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6、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是否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7、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企业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有限空间作业是否采取作业票和监护制度等。

  对工贸行业"三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一律当场发出整改指令,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严重的,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上限处罚、顶格问责,切实消除涉液氨使用、涉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突出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扎实开展培训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依法加强对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同时,要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分级组织开展辖区内涉液氨使用、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有关人员专题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特殊岗位安全知识

和应急救援方法。各地要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使从业人员具备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促进工贸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从业人员操作风险,切实提高我市预防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z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年2月25日

  公开方式:不公开

  抄送:省安委办,z常委、常务副市长,z副秘书长,市府办。

  校对人: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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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矿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矿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为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减少人员伤害。根据本项目作业生产中可能存在的触电、机械伤害及砂堆高悬塌滑等事故,制定如下现场处置措施:

  1、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发生人员触电时,现场作业人员应首先将电源切断,然后对触电人员采取应急救护措施。如发现伤员昏迷不醒,应立即采取人工呼吸进行抢救,待苏醒后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治疗。

  2、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按下停机开关,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往事故地点,根据伤害情况开展事故处置,先要为人员进行止血包扎,然后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如在事故处置时需要外援时,应最近车间或分公司请求支援,包括人员、救援工具、车辆等。

  3、砂堆高悬塌滑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发生砂堆高悬塌滑事故时,将车辆或人员埋在砂里,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往事故地点,根据情况调集铲车开展清砂处置,但要必须保证不能伤害到人。在铲砂接近人员时,要停止铲车作业,采用人工进行清理。处置过程中要时刻注意砂堆上部活动变化情况,要指专人负责观察,及时向应急处置人员报告情况。被埋人员获救后,应根据伤员伤情,现场进行简单的救护处理后,送往附近医院。如在事故处置时需要外援时,应最近车间或分公司请求支援,包括人员、救援工具、救护车辆、铲车等救援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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