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设备有限公司采购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江门市**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双方本着“质量第一、相互协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宗旨,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及合理处理质量问题,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部分:产品质量要求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其质量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1甲乙双方签定的技术文件、样本、规格书及采购单上特别注明的要求,并且双方存档;
1.2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技术资料等;
1.3甲方未作具体质量要求的产品,其反之应符合该类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或乙方对此类产品的规格要求。
二、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是乙方应尽的义务,甲方在每年年末向乙方公布下一年度的质量考核目标,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质量考核指标,致力于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1.1年质量考核指标如下表:
序号 项目 考核指标 备注
1 进货检查批次不良率 %
2 使用中投诉批次不良率 次/万
1.2用语定义:
1)进货检查批次不良率(月度)=当月不良批次/当月纳入批次×100%
2)使用中投诉批次不良率(月度)=当月使用中投诉的不良批数/当月生产万台数。
第二部分:通用质量管理
一、质量考核
为了促进乙方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甲方按月考核乙方的供货质量,并根据乙方的产品质量状况采取如下的措施:
1、批次考核
1.1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进货检验中被甲方判定为不良的,有三种处理方式:
1)退货处理;2)特别采用;3)选别采用。
1.2退货处理:
1.2.1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进货检验中被甲方判定为不良时,原则上作退货处理。
1.2.2由于退货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无偿支给的材料,因退货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材料损失部分的费用。费用的计算单价按甲方的进货单价计算,其它派生费用,如进口材料涉及的关税等,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由乙方支付。
2)对甲方的生产及销售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其应承担部分的损失,实施细则由双方另行协商。
1.3特别采用
1.3.1特别采用是指乙方提供的产品,其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检验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时,但经甲方判定,在不违反相关法规及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情况下,同意让步采用的处理方式。
1.3.2由甲方责任造成的特别采用,由甲方承担特别采用而产生的损失。
1.3.3由乙方责任造成的特别采用,该批特别采用产品必须实施降价处理,处理方式如下:
1)第一次特别采用,对乙方处以该批不良产品货款10%的罚款;
2)当同一产品出现同类问题,在第二次特别采用时,对乙方处以该批不良产品货款30%的罚款;
3)同一产品出现同类问题,将不接受第三次特别采用申请,必须进行退货处理。
1.4选别采用
1.4.1选别采用是指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进货检验中被判定为不合格时,但经过选别可以将其中的合格品挑选出来,供正常使用的一种处理方式。
1.4.2由甲方责任造成的选别采用,由甲方承担选别采用而产生的损失。
1.4.3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选别采用,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市内1天,省内2天,省外3天,国外5天)派人前来处理外,同时还应作出如下相应的处罚:
1)第一次选别采用,对乙方处以该批不良产品货款5%的罚款;
2)当同一产品出现同类问题,在第二次选别采用时,对乙方处以该批不良产品货款10%的罚款;
3)同一产品出现同类问题,不接受第三次选别申请,必须进行退货处理。
1.4.4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选别采用,原则上由乙方派员到甲方对已纳入的产品进行选别。特别地,如果需要委托甲方进行选别采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同时必须向甲方支付选别费用,
选别费用的计算公式=选别时间×选别人数×工时费(10元/小时)
1.4.5选别后不良品原则上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市内1天,省内三天,省外五天,国外十天)作退货或换货处理。如果是无偿支给材料的,乙方还需承担1.2.2第一条的责任。
1.5为了加强乙方产品的质量管理,要求乙方按甲方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出货检验,并在送货时附出货检验报告。
1.5.1若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检验或检查成绩表不合格,每批扣减质量服务分2分;
1.5.2若乙方无视甲方要求,对出货产品未检验(未出具检验报告视为未检验),则每批扣减质量服务分5分,并处乙方100-300元的罚款;
1.5.3若乙方弄虚作假,提供假数据或假报告,则每批扣减质量服务分10分,并处乙方300-500元的罚款;
1.5.4以上三种情况都将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1年内二次则暂停乙方三个月供货资格,三个月后仍不改善,将取消供应商资格。
1.6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进货检查中被甲方判定为不良时,无论是退货、特采、选别采用都应扣减乙方月度进货检查批次不良率考评得分,扣减得分的公式=(1-不良批数/当月进货批次)×40分-不良批数×1分。
1.7若乙方当月同一产品连续三次出现同一质量问题,甲方将暂停乙方供货资格,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整改完毕,经我司验证合格后,方可恢复供货资格;若乙方三个月内仍未整改完毕,则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再列入合格供应商行列。
2.批次不良率考核
当乙方月度进货检查批次不良率或使用中投诉批次不良率大于当年甲方要求的质量考核指标时,作为供方月度质量考核不达标,将对乙方罚款100-300元。
3、使用过程质量考核
3.1在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过程中,出现不良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退货处理-处理方式同1.2.1-1.2.2条款;
2)特别采用处理-处理方式同1.3.2-1.3.3条款;
3)选别采用处理-处理方式同1.4.2-1.4.3-1.4.4-1.4.5条款。
3.2甲方顾客在使用甲方的产品,出现投诉时,如果是由于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下列责任:
1)在规定时间内补给相应的不良产品数;
2)承担对不良产品进行返工而发生的费用,返工费用包括:①维修顾客投诉品的费用,②对库存产品进行返修而发生的费用;
3)承担其它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3.3其它:
乙方对甲方发行的“不良原因调查对策书”,应认真分析原因、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
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乙方没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或对质量问题应付了事的或无相应品
质责任人签名,扣减质量服务分2分。若一直不回复,扣减质量服务分5分,并停止
供货一个月。
二、质量维护
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乙方应采取(但不限于)以下质量保证措施:
1、乙方有必要依据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建立质量体系,并保持质量体系的有效
性、适应性及持续性。
2、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评审,如评审不合格,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整改。甲方对乙方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验证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整改,若复审再不通过,则考虑暂停或取消其供货资格。
3、当乙方对甲乙双方签定的技术文件、仕样书、规格书等提出变更时,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确认,否则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按照“优质优供”的原则,甲方将按月根据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等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审结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供货量比例重新进行评审,对连续二个月被评为D级的,甲方将考虑暂停乙方的供货资格。
三、不合格的处理
1、甲方在生产使用、检验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通知乙方前来协助处理时,乙方应在接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市内半天、省内一天、省外三天)前来处理。
2、甲方需退回属乙方责任的不良产品,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市内:一天,省内:三天,省外:五天,国外:十天)到甲方处确认并作退货或换货处理。乙方逾期不进行处理,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仍不到甲方处理,甲方有权对该不良产品作出废弃处理。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扣罚单后,如有异议应在要求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若申诉被认可,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减免;若申诉未被认可,该扣罚单仍然有效,乙方逾期不进行确认,则视为认可。
四、其它
1、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应服从甲方厂内管理要求,若有损坏甲方财物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业务转交给第三方。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
5、如果甲方不再提出更改本协议时,本协议将以同样条件延伸至下一年继续生效。
6、本协议件在《基本交易合同》的有效期内有效。
甲方:(盖章)江门市**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编辑:www.pmceo.Com篇2:房地产企业材料采购合同
房地产企业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略)。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略)。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方)。
乙方:××××有限企业(供方)。
在参考国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如表7-7所示。
表7-7 所购材料的具体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5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1. 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及经设计师确认的材料封样样板。
2. 特殊材料还要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使用该项材料的文件。
3. 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产品质量标准或封样样板验收。
三、供货方式
1. 交货时间:××××年××月××日。
2. 交货地点:(略)
3. 送货人:××××;电话:××××××××;传真:××××××××。
4. 收货人:××××;电话:××××××××;传真:××××××××。
5. 运输方式及费用:货到工地后由甲方组织人员卸货。
6. 包装要求及费用:(略)。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略)
五、乙方要为甲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不得对甲方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变相回扣,如违背本条,甲方将取消合同或不支付材料余款。
六、供货方必须取得收货方数量、质量双签字的有效单据(即《入库单》)。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2.甲方按合同规定接受材料,组织卸货。
(二)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
3.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十、附件
1. 双方签认的材料样板。
2.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入库单》(略)。
4. 《出库单》(略)。
5. 《材料验收单》(略)。
篇3: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条件、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丙方联合招标,决定由乙方承包本材料设备的供货工程,三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下列文件为本工程的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后三方签署的中标协议及往来函件
2、本合同条件
3、附件
4、投标书、报价明细表、投标单位须知、招标范围、基本技术要求、交货期及安装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商务标报价要求
5、图纸、设计变更
6、技术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
7、国家、地方其余行政或技术规定。
行业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上述各文件是相互解释的。但在出上述各文件是相互解释的。但在出现含糊不清或彼此矛盾时,上述文件的排列次序将作为对合同意义解释的优先次序。
合同履行中,三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一经三方签字盖章,即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三方明确遵守合同文件内所有条款。
三、定义
1、甲方项目经理: ,甲方文件经甲方项目经理签署后生效。
2、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乙方文件经乙方项目经理签署后生效。
丙方代表: ,丙方的指令经丙方代表签署后生效,其权限为:代表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丙方权利和义务,签署丙方指令,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www.pmceo.com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5万元以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决算款的审定等等,需要另外获得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3、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
4、总监:,监理单位的指令经总监签署后生效。
5、质量监督检验单位: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6、安全监督检查单位: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7、合同价款:指甲乙三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由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用于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0、追加/扣减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需要增加/扣减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减少的合同价款。
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12、工期:指乙方投标书中承诺,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总工期),已充分考虑下雨、下雪、台风、停水、停电等因素在内。
13、工日期:指协议书中约定,乙方完成施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承包范围内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竣工日期延误。
14、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资料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签署后,合同中的各单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合同价款支付:
(1)因乙方无法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导致的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推迟和延误乙方上报的付款要求,否则,一旦发现,甲方向丙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该款在当月丙方向甲方支付进度款时扣除。
(2)质量、交货期、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在处理完成之前,乙方无权有求支付任何款项。
(3)丙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付款。乙方在办理每一次付款手续时,都必须提交一份乙方银行的户名和帐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4)监理根据乙方申请,在以上文件齐备后,审核本期进度款并将审核结果报甲方审定,丙方于收到监理审核结果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因文件不全引起的付款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不得影响任何工程进展。
(5)款项支付达合同价款的80%,不再支付。
(6)乙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经验收合格,并填写《设备材料及安装工程质量保修书》且结算审核后支付到结算合同价款的95%。
(7)其余款项按照《质量保修书》约定方式支付。
五、设备材料数量及计量方法
(1)甲方接受设备材料的数量计量以交货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由乙方负责安装的,丙方有权进行或不进行货到现场的计量,以实际安装到现场的材料设备为准,但不能超过设备材料清单约定数量。
(2)现场数量计量时,甲方、乙方至少应有一人参与,甲方委托安装单位参与交货验收的,甲方负责协调安装单位有一人参与。现场计量由乙方准备计量记录,计量完成后,各方签字作实。因乙方没有准备计量记录造成48小时内未及时补签字的,根据需要,可进行重新计量,费用乙方负责。
(3)类似瓷片等以箱为单位,无法进行精确计量的材料,可以箱数计量。但甲方有权抽检,有不足量情况的,以最少装箱数×箱数为准,乙方应尽快配合补足数量,如因此造成工程工期、人力资源浪费等情况的,甲方有权提出索赔。
(4)乙方接受甲方增加供货数量的要求,具体方式为:甲方提前一个生产周期发出有甲方代表签发的书面通知,乙方项目经理进行书面确认后即可执行。有成品存货的,乙方应尽快交货。
六、变更
1、当甲方提出设备材料数量增减时,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为:设备/材料清单中的单价×增减的数量。
2、涉及甲方在设备材料变更的,在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篇4: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投标保证金一次性交纳协议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投标保证金一次性交纳协议
甲方(收款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交款方):
为方便乙方参与由甲方组织的协议供货项目,简化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一次性交纳协议供货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有关供应商资格备案的要求在甲方进行正式注册登记备案。
2、乙方同意以一次性交纳的方式向甲方交付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保证金在乙方交纳后直至乙方协议期满、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前一直有效。
3、签订协议并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后,乙方可自愿参与由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按照双方约定,供应商预交投标保证金应采用转账方式,且付款单位必须与网上注册的单位名称一致。汇款时务必注明汇款用途为"20**年度协议供货保证金"。银行账户为:
收款单位: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沈阳市文艺路支行
银行账号:03*9
5、在协议履行期间,如果投标保证金被甲方依法扣减,乙方应当在参加下一个协议项目的投标活动之前及时补足;
6、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甲方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若乙方没有签订任何政府采购合同或合同皆已经履行完毕,www.pmceo.com则经甲方核实确认后,甲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投标保证金。退款当日,本协议即自行解除。若政府采购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或乙方存在扣减投标保证金情况,则依据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规定执行。
7、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甲方将如数无息退还保证金。
8、甲方收取投标保证金时应当场开具收据,并负有保证资金安全之责任。办理退款、续存或续交手续时,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9、本协议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公示的内容为准。乙方若自行修改,修改部分无效。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
地址:沈阳市沉河区五爱街2号 地址: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1*4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银行沈阳市文艺路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03*9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5: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9.09.02
【实施日期】1999.09.02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民主党派、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机关)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的政府采购。
前款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者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需要,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取得货物、维修工程或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政府采购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二)拟定政府采购目录;
(三)统一组织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集中采购和政府采购的大型项目;
(四)审批进入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
(五)审批社会中介机构取得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
(六)部分或全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办理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招投标事宜;
(七)受其他采购单位的委托,代理采购或组织招投标事宜;
(八)对市、县(区)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九)受理就政府采购提出的质疑或投诉;
(十)办理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务。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