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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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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

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

  甲方:内蒙古z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姓名)装修地址

  丙方:(装修公司名称)

  丙方对乙方该住房地址的房屋进行装修,因装修项目毗连甲方管理的房屋,并涉及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为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保证房屋的居住安全及所用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一、一般规定

  1、乙方在装修前依照《装修手册》的规定,必须与丙方现场负责人一同到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的装修手续,并严格按照《业主装修申请表》中的范围施工。装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丙方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0号文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物业服务中心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监督与管理。

  3、禁止对建筑主体、承重结构进行改动;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禁止拆除连接阳台墙体;禁止损坏房屋节能设施及其他影响建筑机构的使用安全等行为。

二、所交纳的各项费用

  项目金额备注

三、具体施工时间、期限

  1、具体施工时间:

  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节假日禁止噪音作业施工。

  2、装修期限:

  在申报前,装修公司必须估算装修期限,如需延期,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延期手续,方可继续使用。

四、三方责任:

  乙方如需装修,乙方及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和安装标准进行装修工程,不得损坏小区房屋的建筑结构。

  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及丙方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装修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如附件),并提供该房屋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有效图签的装修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平面配置图、水电施工图)和资料。在不影响小区房屋结构、管道、电源、整体外观、公共设施等和不触犯《业主临时规约》规定和有关政府法规下,甲方会对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工作自资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后三个工作日完成,若有资料欠缺或资质不符,自补件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完成审批;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关房屋结构质量、水电系统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乙方工程施工后甲方参与验收,并将施工技术资料留档保存。如乙方在装修施工期间对《业主装修申请表》中的项目进行增、改、建,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施工。

  2、未经甲方审阅和批准的安装工程,任何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

  3、丙方施工人员进入小区,经甲方批准并办妥各式出入通行证后方可施工;丙方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遵守甲方秩序维护部的相关规定。

  4、甲方同意乙方装修后,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安排施工材料的搬运时间、地点及所经通道,不得占用、阻塞公共地方,也不得弄污、损坏、堵塞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

  5、装修时,乙方须保持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设备的清洁和装修单元内部卫生,对施工用的材料、易燃物件或有挥发性的化学物品一定当心保管及使用,不可抽烟,以免发生灾害。施工垃圾(不包括墙体砌体垃圾)由业主自行运到装修垃圾指定清倒点,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清理,墙体砌体垃圾由业主自行清理。

  6、甲方有权在施工期内进入装修房屋,巡查各项工程是否符合管理的审批规格。如发现丙方有违章施工情况,甲方可要求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步骤纠正和补救违章施工情况,其间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7、因装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为引致他人受伤或财物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水、电、气改管道及线路必须通知物业预留改线图,否则出现维修时,无法找到管道,责任由乙方自负。

  9、其它禁止项目:

  (1)改变任何渠道、管井及其他公共装置;

  (2)悬挂或装设任何物件于窗外(绿化植栽除外但须注意安全);

  (3)更改楼宇主要结构(如支柱横梁、结构墙、楼面及天花);

  (4)放置神位或任何物体于单元外;

  (5)更改原有屋外设计及外貌,例如不可击穿外墙装置空调机或其他用途;

  (6)在单元大门或窗口装置铁闸或窗花。

  (7)空调机

  物业服务中心严禁业主击穿墙壁作安装空调机或其他物件及任何空调设备、室外管线任意垂悬、按置于非指定位置(尤其是外墙墙面)。

  (8)电视天线

  客厅及主人房间均设有电视信号插座,接收有线电视节目及卫星电视节目因此严禁在窗户及外墙装置任何形式天线。

  (9)抽气风扇

  小区所有单元内厨房及不直接采光浴室皆预装通风管道,业主不得另击穿墙壁或天花以安装抽气扇。

  (10)遮阳篷帐及檐篷

  任何临时或永久性之遮阳篷及檐篷不得设置。

  (11)门窗

  所有业主不得拆除或更换建筑物外观门窗,门窗亦不可改装反光玻璃或是其他类似材质,以免影响其他住户。

  10、丙方在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材.严禁擅自动用明火.如需动用明火须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动用明火;施工用电保证安全用电,不得违章操作.

  11、乙、丙两方应处理好与相邻业主关系,如因装修施工中引起的业主投诉,应给予耐心解释,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避免邻里纠纷.

  12、丙方施工前须将房屋所有下水管道地漏罩好,勿将施工混凝土,沙石等废气物倒入下水管道或地漏内.

  13、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贴于装修户门外,将本规定复印件贴于装修户门内,并有义务每天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和巡查。

  14、不得利用载www.pmceo.com人电梯运载装修材料、垃圾,如高层住宅户确需使用应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交纳电梯使用费300元。同时不得用电梯运输有污染性、超长、超重、锐利等物品,否则应当承担电梯由此损坏的全部责任。

  15、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应考虑木质装修部位的防火处理、防治白蚁等虫害;给水管

  道(自来水、直饮水、温泉水管道)安装完毕须经试压达标后方可封闭;同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维修人员到现场作好记录,业主签字认可。

五、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理

  1、施工人员保证将装修垃圾以密封袋装方式搬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并确保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无遗洒,如发生装修垃圾遗洒,应负责清扫,恢复.

  2、施工人员应确保装修垃圾在室内有序堆放,并远离室内可燃物.不得将装修垃圾堆放在楼内公共区域,消防通道,设备管井内及楼外公共区域。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丙方装修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10文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物业服务中心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违约处理,并交纳相应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另议补充条款。

  八、本协议书壹式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叁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九、本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丙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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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十五)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十五)

  甲方:

  乙方:

  依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文件和省、市有关房屋安全、外观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为确保楼宇安全、美观和业主的切身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装修房屋应严格遵守《装修违规违约处理规定》见附页。

  2、装修前应详细、如实向管理处报送装修方案,并逐项签署《装修施工承诺表》,应经管理处同意,否则视为违章装修。

  3、装修工程内容要和申请的装修项目相符《施工项目详见申请表》,修改装修方案,应经管理处同意,否则视为违章装修。

  4、甲方应自觉接受乙方的监控和检查,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并承担因施工队违章施工和违反管理规定的连带责任。

  5、带火作业和超负荷使用电器作业前应报管理处同意协助。

  6、甲方施工人员应办理《临时出入证》,每人一证,工本费每证10元,每证押金50元。装修退场时退还管理处,管理处将退还押金,《临时出入证》遗失,押金将不予退还。管理处按___元每天.户的标准收取管理费。如未出现违章损坏楼宇情况,装修竣工初验合格六个月后,管理处如数无息退还装修押金,否则视违章情况折扣装修押金,扣完装修押金伯不能抵偿损失的,甲方有继续承担赔偿损失余额的义务。

  7、装修住宅时,必须配置干粉灭火器一具。营业房装修时,必须配置干粉灭火器两具。

  8、施工期限:______月__日至____月__日。如确需延期,应到管理处办理逾期手续。

  9、允许施工时间:星期一-星期五施工时间8:30-20:00,星期六-星期天施工时间为9:00-20:00,其中:12:00-14:00严禁进行噪声施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装修时间将另行通知。

  10、所有装修废弃物应袋装,堆放到管理处指定的位置,由管理处统一清运。为了保证入住之后电梯的安全,乙方有义务其内部进行保护与加固,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11、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房屋结构,管线分布等相关的技术咨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篇3:名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名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物业公司):深圳市KD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乙方(业 主):

  丙方(装修单位):

  本物业名称: 【KD·名京】

  乙方所购买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类型: □住宅 □公寓 □商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座落位置: 【KD·名京】 栋 单元 层 号

  为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确保小区建筑结构安全、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外观的整齐划一,根据国家建设部第110号文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关于申报

  1.乙方有权对所购房屋进行室内装饰装修,但必须遵守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KD·名京】的各项管理规定。

  2.乙方房屋装饰装修时需聘用具备装修资质、营业执照和持有政府主管部门(市建设局)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的承建商(丙方),以免施工时导致公共系统或结构之损坏,影响邻居及整栋楼宇安全,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损失。

  3.乙方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装修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业用房还须经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4.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申报时,须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等内容,并提供装修合同、装修施工设计图、业主身份证明文件及要求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5.甲方审核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或其它的技术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见,直至达到管理之要求。

  6.乙、丙方进行房屋装修工程时,乙、丙方须按规定办理装修许可证和装修工人出入证,丙方凭【KD·名京】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开工和出入【KD·名京】小区。

  7.乙、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手续。

  8.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装修手续。

  9.乙方若将房屋出租或委托他人进行装修,需经乙方书面授权后方能办理装修手续进行装修。

  二、关于设施设备

  禁止擅自更改水、电、气及弱电系统的进户管线,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设施设备(如需改动请事先向物业公司申报并由相关专营单位施工),如私自拆移或加装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1.智能控制面板;红外报警探头、按钮以及相关线路。

  2.燃气报警探测器及线路。

  3.燃气管道、阀门等。

  4.对讲电话及线路。

  三、关于外观

  1.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门窗,阳台、平台之墙面等)。

  2.严禁在阳台、平台、天面私自搭建雨蓬或其它建(构)筑物;外立阳台部位不得擅自拆建和扩大,空调及热水器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不得改变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

  3.原进户门为防火防盗门,严禁拆改。严禁改变进户门尺寸及在门外侧包边。

  4.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灯饰和饰物。

  5.阳台和天台不得栽种高度超过1.2米的植物,不得在阳台搭建假山、石等较大型景观。

  6.为了维护物业整体美观,请勿在窗户、外墙及公共地方竖标志或广告牌。

  7.商铺广告招牌式样必须统一,如需改变需事先向【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申请。

  8.统一在卫生间玻璃窗户上安装排气扇,要求选用圆形、直径不得超过20cm白色排气扇。

  四、关于承重结构

  1.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凿打梁、柱、承重墙及外墙,更不能开洞或开门。

  2.不得随意凿除住宅地面原水泥层;如装修需要铺设管线必须使用切割机开槽,不得重击楼板。

  3.楼板不得铺设厚度超过1公分的大理石等重质装修材料。

  4.如需做隔墙建议采用轻质材料(防火夹板、轻钢板等);如是木质架或板墙,则须涂防火漆。未经同意,禁止隔墙。

  五、关于给排水及防水

  1.改动冷热供水管需经试压检验2个小时以上,确保无渗漏。

  2.卫生间和顶楼的天台地面(自用部位)装修,均须重新做防水处理,经48小时以上闭水检验。

  3.天台地面铺砌时,不得影响天面排水,需在周边预留约10公分的排水沟。

  4.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功能;不得扩大厨房、卫生间及更改排水管道。

  5.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6.不得往排水管倒施工垃圾,避免管道堵塞。

  六、关于空调安装

  1.室内已预留有空调孔洞,在装修前应充分考虑室内机的安装位置,以便于

  管道的走向及室内装修。

  2.本小区设计有空调统一安放处,在购买空调时请注意选择适合的型号。

  3.必须在指定位置安装,严禁在预留位置之外安装空调。

  4.已预先留有空调排水管,严禁将空调水直接排放在室外;室内预留有空调排水管口,装修时严禁堵塞管道。

  5.如安装部位不明确,请到【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咨询。

  七、关于电梯使用

  1.搬运垃圾、材料只能使用货梯,严禁使用客梯。各种小推车严禁进入电梯和大厅。

  2.垃圾必须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在电梯及公共区域,应搬运至指定区域堆放。

  3.超宽、超重的材料不得强行用电梯搬运,不得破坏电梯内装饰物、不得在电梯厢里乱涂乱画。

  4.搬运物品、垃圾时应按住开门键,不能用物体卡住电梯门。搬运物品时注意平衡,勿堆放于一边。

  5.搬运装修垃圾或材料时遵守电梯使用时间,不得在非规定时间内搬运物品。

  6.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不得擅自摆弄。

  7.若因超载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电梯故障或损坏的,由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8.使用电梯搬运物品、垃圾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9.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其他时间使用电梯搬运,需先向【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

  八、关于装修材料、垃圾及废弃物的管理

  1.散装材料、垃圾及废弃物必须袋装或放在容器内,并按【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指定的路线搬运,未按【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指定的路线搬运造成损坏小区内公共设备、设施及物品的,责令恢复原状或由【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进行修复,所有费用将由乙、丙方支付。

  2.装修材料、垃圾及废弃物必须按【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放置,不得堆放于公共区域及公共通道上,否则【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有权不需事先通知即可将有关物品清走,所有费用将由乙、丙方支付。

  3.超宽、超高、超重装修材料不得使用电梯,须向【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申请走楼梯,并做好相关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公共区域、公共通道上的设备设施。

  九、关于施工现场管理

  1.为了保持【KD·名京】的安静,不妨碍他人合法利益,应处理好相邻关系,装修前应告知邻里,装修时必须关上本单位大门,以防止噪音、尘埃滋扰邻居。【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若接到有效投诉时,乙、丙方必须在限期内改善,否则,【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停止装修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业主应确保施工单位不会对楼宇的公共部位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如有损坏将由物业公司安排维修,费用由责任人和业主承担。

  3.公共区域及各楼层走廊均铺有地砖,切勿在公共地方搅拌水泥,遗漏腊液、油漆等,因其干固后难以铲除,会严重影响楼宇观瞻。【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或由【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进行修复,所有费用将由乙、丙方支付。

  4.为保证安全,【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将在装修期间检查防火和安全措施,检查施工人员证件,或进入装修单位巡视,业主和施工人员应予以配合。

  5.如需电焊等明火作业时,须事先向【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动火许可证》,【KD·名京】客户服务中心备案同意后方可动工,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措施,严禁吸烟及禁止使用煤气、电炉或明火。

  7.施工现场应按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个4公斤灭火器。

  8.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十、关于人员管理

  1.乙方有督促检查丙方装修人员的义务,乙方需要严格遵守【KD·名京】各项管理规定,因为所有损失责任最终将归属于乙方承担。业主必须对其所雇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2.丙方的施工人员进场前应办理好出入证,出入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及时补办。

  3.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应将出入证佩带于胸前,不佩带出入证视为无证,将被清理出小区。

  4.丙方的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应遵守小区管理规定,保持着装整洁,不得衣冠不整。

  5.施工人员"一证一房号"不得在小区内窜房、拉生意,如非为装修必须,不得在公共场所逗留、闲逛,进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

  6.施工人员应于每日晚18:30前离开小区,不得留宿。

  7.严禁私自使用或损坏公共设施。

  8.严禁践踏草地、破坏绿化。

  十一、关于施工时间

  1.单元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须办理延期申请。

  2.装修期内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8:00。

  3.本小区正式入伙之日起三个月内,周六、周日可按正常时间施工,之后为不影响已入住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4.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施工,如违反将清场处理。

  十二、违约责任

  1.对违反规定的业主或施工单位,将视情节和后果做如下处理:

  A、责令停工。

  B、责令恢复原状或限期纠正。

  C、赔偿经济损失。

  D、其它必要的措施。

  2.在施工期间应遵守法纪,不得危害他人之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施工造成损害之后果由乙、丙方负责。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之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 丙方:

  代表签署/盖章代表签署/盖章代表签署/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4:物业管理公司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业主/使用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装修企业):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丙方(物业管理人):重庆华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华宇广场1#

  电话:02368821024

  邮编:410039

  为加强对重庆金科金沙小区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经协商,根据《华宇金沙港湾_____楼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之相关规定,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装修规定

  本协议中的装修规定即为甲方、乙方的义务,亦即为丙方的权利。

  甲方、乙方应遵守以下装修规定:

  l.甲方和乙方承诺遵守《华宇金沙港湾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甲方选择的家居装修企业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表明有能力从事家居装修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乙方承接家居装修工程,必须持有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3.房屋装修前,甲方必须会同乙方向丙方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乙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甲方、乙方的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配套设备设施使用功能,并严格按照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在承重墙、顶棚、楼地面、排烟管道上打孔、剔凿,或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3)不适当地增加楼地面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等;

  (4)擅自改动配电设备设施、电话、电视信号线路,未穿管就直接埋设或改线。

  (5)破坏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6)擅自改动上、下水管线、地漏以及改变给排水设施的使用功能;

  (7)擅自改动、包封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

  (8)破坏采暖系统,致使采暖系统漏水或渗漏(注:华宇金沙港湾采用地辐射采暖);

  (9)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10)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5.房屋装修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甲方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工程设计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于施工结束后报政府工程验收主管部门验收。

  6.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7.装修卫生间、厨房(毛坯房)前必须重新做防水,并经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装修全部完工后再次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8.管井检修口不得封闭或缩小尺寸;厨房、卫生间应预留检修口,以便于进行检修。若未留检修口或检修口太小,由此造成的维修不便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9.装修施工前,乙方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

  10.装修施工时,乙方应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上,以便于丙方监管和巡查。

  11.乙方施工人员应佩带《临时出入证》,以便于丙方进行出入管理。凡未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而擅自施工者,将按违约行为处理。

  12.乙方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装修施工时间为:

  周一到周五: 8:00-12:00 14:00-18:00

  周六到周日: 9:30-12:00 14:00-18:00

  节 假 日: 9:30-12:00 14:00-18:00

  乙方不得擅自延长施工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只允许进行不产生噪音及强烈振动的施工作业。

  13.乙方必须教育其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装修施工过程中,严禁有下列行为:

  (l)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火门;

  (2)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管道);

  (3)骚扰其他业主、使用人或影响其他业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投诉和财产损失;

  (4)在其他业主、使用人门前逗留、休息;

  (5)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6)擅自进入地下室、天台及地下停车场,严禁在天台、通道或楼边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8)在小区(大厦)内吵架、斗殴、吸毒或从事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

  14.乙方应当安全施工,不得将电线直接接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不得在装修房间内抽烟、使用电炉或自带煤气罐进场做饭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

篇5:物业区域装修管理协议

  装修公司管理协约

  为加强小区住宅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地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住宅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居民的生活秩序,使居民安居乐业,让小区有一个舒适的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消防部门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具体情况,现将住宅装修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装修管理权限

  凡在本管理处接管的物业区域内装修的工程队 都必须服从本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按本协议规定进行装修,如有违反者按本协议规定处理。

  二、装修申请及审批

  1、为租住户装修住宅,必须由业主向管理公司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施工图和施工队伍名称、联系电话等,经审批后即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

  2、对于工程量较大或容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由管理处统一报消防、国土、建设等政府部门审批。

  3、交申请表的同时须出示施工队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管理处审批人应履行职责,认真审批装修项目、范围和施工队伍,加强督促检查,同时将装修申请表、施工图等资料归档保存。

  4、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增加项目范围须到管理处重新申报审批才可施工。

  5、建筑物防火分区内吊顶、::隔墙装修的,高层超过50平方米装修面积,低层超过100平方米的,装修单位必须将工程的有关防火设计图纸和资料送消防局防火科审核,发给审核合格证书后方能施工。

  6、为减少装修期发生意外而造成的损失,建议各施工单位自觉购买保险(含工程险、第三责任险、业主财产险)。

  三、装修申报范围及规定

  1、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如楼地面、内墙面、天棚等)进行装修,楼地面不得凿到原水泥石米屋,只允许凿毛,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如增厚混凝土地坪或增砌墙等)。地面装修材料(含大理石)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如需加高地面则只能用轻质材料(如膨胀珍珠岩砖、燃渣、木料等),不得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刨凿顶棚。

  3、装饰材料必须是难燃、不燃,否则须做防火处理,固定家私须做防火处理。

  4、阳台不允许封闭,不允许安装防盗网。

  5、进户门不允许改造或加装防盗金属们,不得改变原有门洞的设计,不得防碍楼梯通道和消防。

  6、不允许对外加装厨房的阳台,不得改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不得破坏防水层,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在装修过程中必须做好防水处理,特别是卫生间地面,厨房地面以及管道与楼面接合缝处。

  7、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不得加建门窗,不得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阳台推拉门改造须报管理处审核批准。

  8、住户安装空调,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安装,不得私自打空调孔洞。

  9、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主管道、管道井、烟道、供电主干线路、通讯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等所有共(公)用或毗连的部位及设施。

  10、室内线路(含有线视、智能系统、配电等),给排水管改造必须申报,电总用容量不得超过原有的额定负荷的用电容量,线径容量必须大于用电负荷,线路须套管暗敷,给水管须试压确保不漏水后才能暗敷在墙内及地面上,排水管试水不漏后方可封闭,给排水管不得影响外观。

  11、燃气管道不得私自改动和接用,如须改动须报燃气公司派人解决。

  12、热水器的安装必须由有资格证书的人安装,燃气热水器须是强排式的,排烟孔必须是管理处指定的位置。

  13、天台、窗台不许做遮雨棚。

  14、室内楼梯如确实需改造须由设计院设计出图。

  15、所有二次装修的打眼、打孔都不得破坏防水层、暗敷水管及注意不要打到强、弱电线。

  16、拆墙时注意原墙内强、弱电线路,线路的更改,接线处须留有检查口,空调线路、一般插座线和照明线须分开。

  17、对房屋内消防设施有改动必要的,必须先到管理处联系消防单位审核,施工费用由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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