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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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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景洲大厦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实行)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经深圳市景洲大厦业主大会20**年11月24日起进行社区公示,并经12月2日举行社区听证会征寻业主意见和12月26日业主投票表决,深圳市金风帆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取得深圳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权,管理服务期限为 3 年,从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为保障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本着“分清产权利益,明确权利义务”的指导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约定并达成共识:物业管理是一种商业服务,应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规律,本着诚信、公平的商业道德,双方合作互动,共同发展进步,实现双赢。

  第一条 景洲大厦物业基本情况

  小区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北辅道商报东路

  大厦总建筑面积: 45945. 25平方米

  裙楼商业总面积: 2937.76平方米(其中中国银行:322.77m2、美庐轩酒楼:2412.75m2 、

  发廊103.35m2 、士多店98.89m2)。

  塔楼住宅总面积:42441.93平方米(其中A座:19974. 61 M2、B座:22467.32M2 )。

  大厦业主总户数:442户(其中商业4户;住宅438户(其中A座205户;B座233户)

  业主活动用房数:1套,面积163.92M2

  物业管理用房数:3套,物业管理办公室1套/ 98.89 M2 、保安宿舍2套/ 73.32 M2 * 2

  景洲大厦物业类型:裙楼2层为小区配套商业用房,塔楼2栋为纯商品住宅。

  特别备注:以上数字由物管公司20**年12月提供,并经业委会核实,如有不实,以大厦竣工验收报告数字为准。

  第二条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承担景洲大厦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承担景洲大厦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承担景洲大厦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承担景洲大厦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承担景洲大厦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消防通道)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承担景洲大厦小区路面交通调度管理、承担景洲大厦小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的停泊管理。

  7、对景洲大厦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景洲大厦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8、为景洲大厦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9、做好景洲大厦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建立和保存工作。

  10、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工作。

  第三条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乙方按《深圳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深圳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为了保证物业管理服务的品质和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进行,参照当前全国物业管理


行业应聘规则,乙方获应聘签约后5日内,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服务保证金伍万元(5万元)。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按原款不计息全额退还乙方。

  第四条景洲大厦物管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

  1. 景洲大厦物业实行“包干制”的收费方式委托乙方管理。乙方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自主收支,按物管规定范围合理使用,盈亏自负。业主委员会只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不再对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进行审查。

  2、景洲大厦业主大会审议决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从20**年1月1日起,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住宅物业每平方米2. 00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5. 00元/月。

  3、为了执行国家法定土地规划,支持政府“清无行动”,经景洲大厦业主大会审议决定和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对未获得国土规划部门批准;未取得公安消防部门许可证书;未办理房屋租赁手续;未获得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批准,擅自改变原法定规划住宅使用功能,在景洲大厦违法违规开办公司的业主或租户,在其公司未搬出景洲大厦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平方米8.00元/月收取,并按商业用水、用电标准扣缴水电费。景洲大厦住宅禁商,禁止改变原法定规划“住宅”使用功能开公司。

  4、从20**年1月1日起,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费同业主缴纳的本体公共维修基金分离。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按月单独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不乱收费。

  5、甲方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期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期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进行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纳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 景洲大厦两座塔楼属纯住宅高层楼宇,楼内二次加压供水属缴费业主投资所为,对故意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水费,拒不改正者,对长期改变原住宅使用功能在景洲大厦住宅楼内开办公司,拒不搬迁的商业用水、用电户,经甲方同意并经水务部门授权,乙方有权停止供水服务,并报请供电部门,要求对其停止供电。

  7. 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承诺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承诺,自觉带头履行缴费义务;反对任何人在景洲大厦耍特权“吃霸王餐”,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侵害缴费业主的共同利益。乙方应作好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并按季公布欠费业主名单进行催缴。

  8、为了确保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品质,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后,乙方除正常开支的人力工资福利外,应加强对直接用于景洲大厦电梯、环保、绿化、设备维护费用的投入,按规定购买小区机电公共设备、设施等财产保险,并自觉如实列账,不得隐瞒弄虚作假。

  第五条景洲大厦维修基金管理及维护范围划分

  1. 景洲大厦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每平方米0.25元/月,由业主缴纳。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制作银行转账托收磁盘,并协助做好该费的催收催缴。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甲、乙双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追收处理。

  2、为了保证本体公共维修基金监管到位,从20**年1月1日起,景洲大厦业主缴纳的本体公共维修基金同物业管理服务费分离。经景洲大厦业主大会审议决定,业主缴纳的本体公共维修基金每半年通过银行转账扣缴一次,即每年1月、7月10日前分两次统一扣缴,由甲方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直接监管,并严格按规定范围审批使用。

  3、景洲大厦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实行“支付凭证”制度,即按物管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申请立项、报价,经景洲大厦业主监督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再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工程完工结算后,按审核批准支付标准、范围,凭景洲大厦本体维修基金“支付凭证”列账报销。

  4、物管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未经景洲大厦业主监督委员会审核批准,擅自动用本体维修基金将由其自行买单。任何单位或个人瞒报、挪用、贪污本体维修基金,将视为公共财产侵占行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 景洲大厦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每季度次月15日前,由景洲大厦业主监督委员会在小区或社区网上向业主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质询监督,同时甲方应将公布账目送交乙方核查备存。

  6、由于景洲大厦“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至今未监管到位,在大厦需要动用该专用基金时,且原大厦开发商拒绝支付该专用基金的情况下,由甲方负责向政府监管部门反映解决,并向景洲大厦开发商追讨。

  7、景洲大厦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是:大厦主体结构沉降、大厦主体墙破裂损坏;公共主体供排水管网更换、电梯更换、大型机电设备更换、大厦墙体大修油漆(不含地下车库)等。

  8、景洲大厦物管日常维护维修范围及主要项目是:维修更换大厦公共区域照明灯具、消防监控设备管线维护维修、公共供水管网维护维修、大厦对讲机系统的维护维修、信报箱维修、公共主体排污下水管道维修疏漏、油漆铁艺栅栏、油漆管线竖井防火门、大厦空调风扇维护维修、公共通道门禁门锁维修更换、各类机电设备供水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日常检测等,以上项目在物管维护维修费中列支。

  9、业主`入户门内的家电、灯具、水龙头损坏、非主管故障原因的下水管道、厕所堵塞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费用自理。但更换普通灯具、入户普通门锁由物管维修人员免费协助更换,灯具、门锁等材料由业主自备自理。

  第六条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其管理

  1、景洲大厦停车场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设成本已摊入业主购房房价;景洲大厦停车场属业主共有物业,产权归景洲大厦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景洲大厦停车场及业主共有物业、场地出租的所有收入,归景洲大厦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从20**年1月1日起,景洲大厦业主停车场及业主共有物业、场地出租、电梯广告等收入,同物业管理服务费分离,明晰业主产权,收入单独列账。

  2.、甲方委托乙方按物管“包干制”的方式代为(出租)管理景洲大厦停车场。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每年提留停车场收入叁拾万元(30万元),建立景洲大厦业主基金,为今后大厦更换电梯、主体大修积累储备资金。大厦业主基金按景洲大厦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3、经景洲大厦业主大会审议决定,甲方提留后的停车场其余收入,用于补贴景洲大厦物业管理费差额和交由乙方用于停车场设备维护、场地维修、监控设施维护等项目支出。从20**年起,甲方不再向乙方提取每年伍万元(5万元)的物管年度提留款。

  4、经景洲大厦业主大会审议决定,从20**年1月1日起,景洲大厦停车场业主停车按每台车250元/月收费。景洲大厦非机动车辆免费停放到指定地点,


由业主自动刷卡出入。乙方应加强引导管理,禁止将单车搬上大厦楼内占用公共消防通道停放。

  5、甲方每年提留的叁拾万元(30万元)业主共同物业停车场收入,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季度支付柒万伍仟元(75,000元)。乙方在每年4月、7月、10月5日前和12月20日前,直接将款额从银行转账划入甲方监管账户,乙方划账后及时告知甲方,并向甲方索取收款收条。乙方逾期不转账划款,将向甲方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乙方应加强景洲大厦停车场收费管理,为业主提供办卡缴费便利,堵塞车场收费漏洞。景洲大厦属私家物业,车场管理应公平、平等,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在景洲大厦耍特权,停“霸王车”。任何非执行公务的车辆在景洲大厦停放,必须一律缴费。对在景洲大厦耍特权,停“霸王车”的,乙方应向深圳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通过媒体曝光。车场同时应为到小区执行公务的车辆提供出入便利,协助公安部门打击车匪路霸,确保车场停车安全。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1、双方约定,乙方活动经费按每年肆仟伍佰元(4500元)的标准,在物业管理费中立项列支,乙方在每年1月5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现金支付,以便业主委员会活动的开展。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按规定范围合理使用,收支账目接受业主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审查。

  2、甲方单独安装或同物业管理处同线共用电话一部,电话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

  3、双方约定,景洲大厦业主大会执行秘书兼业主委员会主任每月领取壹仟元(1, 000元)职务津贴,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立项列支,乙方每月25日前将津贴款直接存入其个人账户。

  4、甲方活动经费不足,可由业主募集、物管赞助、接受社会募捐或利用大厦小区资源开发募集,但乙方原则上不得从事商业牟利活动。乙方活动经费不得用于业委会成员个人消费占有。

  第八条 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监委会自律承诺

  1、甲方全体成员应同乙方加强沟通,相互尊重;不得利用监督权以权谋私,不得在本大厦物管队伍中安插亲友。

  2、甲方全体成员应自觉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和停车费,不得侵占业主利益。不得无理干涉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得无理煽动业主不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协助乙方催收物管费用。

  3、甲方应制定《业主公约》,大力开展社区普法宣教活动,依法履行职责。甲方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组织、参与任何危害社会、社区安全稳定的非法*、集体*活动。

  第九条金风帆物业管理公司自律承诺

  1、乙方承诺,严格按《深圳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深圳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加强同甲方及全体业主沟通联系,相互尊重;接受甲方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2、 乙方承诺,恪守商业诚信和职业道德,不乱收费,不作假帐,不瞒报收入,不虚报开支,“假一罚十”。

  3、 乙方应加强小区治安管理,对来访人员出入小区严格进行登记,并通过对讲机征得业主核实同意后方可放行进入。若因物业安全管理不当;未控制好外来人员及出入物品检查;巡逻不到位;违规、失职、脱岗;门禁、对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安全设施失效;监控装置未起作用,录相缺失;门岗、巡逻原始登记记录不全;监守自盗;发现案情不作为;发生案件后隐瞒不报等乙方管理责任,造成业主家中被盗,财产损失和其它意外事故,除现金、有价证券、珠宝、字画、古董外,乙方将按“家庭财产保险标准”并参照其理赔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购买车场安全保险,若因物业车场管理责任,造成业主车辆被盗,乙方将按“车辆保险范围”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小区治安消防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

  5、乙方承诺,不得干涉甲方业主委员会的正常监督、维权活动。乙方对小区的改造计划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自行买单。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双方约定并达成共识:物业管理是一种商业服务,应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规律,本着公平、诚信的商业道德,双方合作互动,共同发展进步,实现双赢。

  2、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有权平等选择去留,尊重对方的选择。合同到期,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2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家具、大厦资料、警用器材等交接清单,送业主委员会审核。合同到期后,双方应作好财务账目、扣款账号的验收移交。

  3、乙方愿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进行公示通报,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确认。管理服务期间无重大失职过失,无账务弄虚作假,表决结果业主满意率达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甲方直接同乙方续签合同。业主大会表决,业主满意率达不到三分之二,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在本合同执行中,若乙方出现严重经济亏损,双方不能重新达成新的调整协议,乙方可在服务一整年度期满前6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提前中止合同申请,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合同中止相关事项。但不到一整服务年度,乙方单方提出中止合同将视为违约行为,将承担壹拾万元(10万元)的经济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鉴于美庐轩酒楼20**年6月30日合同到期,若酒楼搬走出现临时停车费收入减少的情况,届时双方另行核定停车场收入,重新协商确定甲方停车场提留款金额。届时若双方协商不成功,乙方可免责单方提出提前中止物管合同,但未完成的年度核定服务项目经费将对开折半进行清算。

  6、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执行中,若乙方的管理出现严重治安安全事故,造成业主家庭财产损失;若乙方管理失职或不作为,造成物管服务质量严重下降,经甲方多次提出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双方意见分歧严重,双方协商不成功,甲方可免责单方提前提出中止物管合同。

  7、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原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双方争端与解决方式

  1、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2、乙方未给予甲方交接过渡期而擅自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全体业主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计算。

  3、乙方服务未达到服务标准,给物业共同利益造成


损害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

  4、甲方、乙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可制订约束其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获得甲方批准。

  3、本合同(含附件1份)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门备案,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景洲大厦全体业主具有法定的约束力。

  附件:《深圳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乙方:深圳市**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署日期:20**年12月28日签署日期: 20**年12月28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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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管理处工作服清洗合同

  物业管理处工作服清洗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A、甲方委托乙方清洗员工制服;

  B、乙方根据协议要求,提供甲方员工制服清洗服务;

  2、服务方式

  A、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水洗或干洗制服、保证质量、热情服务;

  B、乙方负责甲方制服清洗服务,并保证星期六、日及所有国家法定假日的期间正常提供清洗服务;

  3、服务要求

  A、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员工制服清洗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B、乙方接受甲方要求,清洗后制服无污渍、油迹、及其他可去除污染物;

  二、甲方责任

  1、负责需清洗衣物的运送

  2、交接衣物事先填好洗衣清单,确认件数或套数,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3、乙方给予甲方优惠,但甲方要保守此商业秘密;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清洗制服,保证质量,热情服务,数量当面点清;

  2、因乙方失误造成质量不合要求的,乙方负责重新清洗,费用由乙方自负,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致使衣物遗失、损坏或在清洗过程中衣物被污染并不可去除,乙方须给予同等衣物价值赔偿;

  3、按照双方协商时间及时交货,不延误甲方使用;

  四、清洗费用(见附件;按协议价格收取)

  五、支付方式

  1、乙方于每月底与甲方核实洗衣清单,双方认可后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或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书或发票后六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当月清洗服务费;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 自 至

  七、协议终止与延长

  1、若由乙方原因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可要求乙方对有关损失进行赔偿;

  2、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甲、乙双方如需延长或终止协议,必须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八、本协议附件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九、其他

  1、未尽事宜,或甲方有需乙方另外服务时,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2、如需要更改此协议内容,须双方一致同意;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时生效。

  甲方:、**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 乙方:

  *****物业管理处 ****洗衣中心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3:广州XX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广州**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协议书是小区物业业主委托有资质条件的物业管理公司为其管理物业的协议。它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也可由产权单位签订。

  内容格式:

  1.合同签订的当事人的名称、前言;

  2.管理服务事项;

  3.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服务质量;

  5.管理与维修费用;

  6.违约责任;

  7.附则;

  8.双方签名盖章。

  范例参考:

  (1)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委托管理)

  本合同当事人:__________

  甲方(业主):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广州××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510***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管理服务事项

  第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三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物业地点:天河路***号大楼。

  第三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排污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厂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四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五条 公共绿地、绿化、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六条 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九条 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一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

  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应要求甲方限期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识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公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代收代支费用;

  (3)有偿服务费用。

  7.每六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9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

  (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二次,实施8小时保洁;

  (2)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

  每月清洁4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8小时保洁;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

  (4)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

  (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产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4.公共绿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

  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

  (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

  (3)对出入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

  (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

  (1)接住户电话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

  (2)管理员每日巡视2次以上,接电话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7.维修:

  (1)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维修及时率100%以上;

  (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

  20000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六条 甲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或专项设备运行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八条 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十九条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三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义务和第三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清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甲方(签章):××大厦    乙方(签章):××物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0*年3月 日  200*年3月 日

  (2)物业入住协议

  甲方(业主):

  乙方: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大厦各业主权益及促进大厦的管理,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以下协议:

  一、确认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与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发的《住户手册》。

  二、同意将来若将该物业产权转移(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遗赠或互易)时,需取得承让人在公证处签署此相同的承诺书,并在产权转移后一个月内将该份合约交管理公司,以确保承让人遵守该管理公约及业主守则的规定,此外亦同意以书面通知发展商及管理者关于单元拥有人的变更及承让人的姓名,联络地址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本业主/本公司完全同意和严格遵守本手册所载之各项内容并愿意与小区管理处通力合作,共同维护住宅小区的建设风貌及优美、整洁、宁静、安全的居住环境。如有违反愿按《住户手册》中的要求,承担有关责任。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业主和管理公司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业主房屋地址:     管理单位盖章:

  业主(委托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4:深圳市XX物业管理合同

  深圳市**物业管理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l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 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 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共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i?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阳、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防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如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民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丰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自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业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协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k主垛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中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自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考核标准),与咱.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 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年内达到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年内达到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 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方式:______;

  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业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医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才旦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医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E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E二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_________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I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取消技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技 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l、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元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一九九 年  月  号

  附件:1、《......物业情况一览表》

  2、《......物业年收支测算表》

  3、《......物业管理分项标准与人员编制表》

  4、《......物业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收取及使用办法》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5:别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文(三)

  别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文(三)

  本合约当事人

  甲方:

  乙方: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建筑面积:12856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合约: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的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合约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叁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在乙方入住办理装修手续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合约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合约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御墅天筑区域以外的道路、酒店、商业休闲服务设施、基础配套设施为甲方单独投资建设,权属为甲方所有。

  6.别墅内配置的地源热泵中央空调设备、风管、风机不得在室内装饰时随意改动管线走向和位置,因随意改动所造成的设备损坏或报废其责任和维修费用由用户自理。

  7.别墅内配置的智能化系统,不得在室内装饰时随意改动系统管线走向和位置,因随意改动所造成的设备损坏或报废其责任和维修费用由用户自理。

  8.如地方政府要求甲方更改部分公共设施方案,并由地方政府统一建设部分公共设施,则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9.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不准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封闭露台,天井和阳台,并加装防盗窗;在天井、阳台、外天窗上装设封闭笼罩;安装遮阳蓬、晒衣架;在屋面装设太阳能热水器)、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10.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11.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约;

  12.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3.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4.乙方自备车辆如需长期进入并停放小区内,必须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登记,办理出入证明,严格遵守物业管理的车辆行驶及停放规定,如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进入并需临时停放的车辆,须按物业公司的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并交纳相关停车费用;非甲方或物业公司指定的地点(如道路、广场)一律不得停放,否则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拒绝乙方车辆进入小区内。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三、环境卫生

  四、保安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七、管家服务

  八、委托经营服务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自接收房屋通知之日起,首付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以后按季缴纳,在每季的前一周交清下季费用;在20**年购房者可免交当年的物业管理费,因乙方原因不装修、不入住的空置房按半价收取物业管理费用(计算单位:按月计算);

  二、住宅建筑面积:别墅:每月每平方米3.6元;

  三、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四、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市物价局批复调整;

  第三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第四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以《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为参照,按出台的《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合约,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合约,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合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合约,不按本合约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在本合约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约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本合约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约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八条本合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黄山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除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条款外,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第十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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