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X物业交接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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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物业交接班管理制度

  X物业交接班管理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须提前10~15分钟签到上岗,接班人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准离开岗位。

  2.交班人在交班前,应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

  3.接班时,要认真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4.交班时交班人应将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移交给接班人。

  5.交班时应将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移交给接班人员,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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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与规定

  物业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与规定

  1、制度

  1.1时间统一标准化,填写各项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必须按国家标准时间统一计时。

  1.2填写内容明朗化。必须将所要交接的问题的原因、经过、结果填写清楚。

  1.3本班所发现或发生的重大问题,已处理的、未处理的都应该交接,便于接班人接着工作。

  1.4上级的指导,命令必须交接,便于上传下达,保证其权威性及持久性。

  1.5办公用品、通讯器材、资料、样板间钥匙等公用物品及保管应仔细登记,当面验清交接。

  1.6交接班应按时,无特殊情况,交班人必须将未处理的事务处理完毕,才能离开。

  2、规定

  2.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并安排调班、顶班。

  2.2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接。

  2.3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未完成的工作、领导下达的`新的工作指令、公共区域的维修情况等,交接时,交接人员应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2.4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⑴在重大事件或紧急事件未处理完的情况下。

  ⑵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⑶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⑷接班人员有喝酒迹象或其他神志不清现象,且又未找到顶班人时。

篇3:物业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物业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1.0部门内部交接班

  1.1整理好工作台,使下一班人员感到整洁、舒适,有条理。

  1.2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因故未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

  1.3交班人员应将本班工作进行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员如实反映。

  1.4接班人员应认真阅读工作日记,以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况。

  1.5交接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员共同核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1.6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1.7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接班人员方算结束。

  2.0交接班检查记录

  2.1应接规定的交接班检查事项逐一做好记录,检查情况正常记"√"号,不正常情况"×"号。

  2.2每天每班次都要有专人进行记录。

  2.3记录必须交班人和接班人签名认可,每天由领班负责审阅签名。

  2.4交接检查事项。

  3.0与保安部交接班

  3.1每个工作日早8点与保安监控室值班人员进行夜班工作的交接,主要交接内容是下班后客户提出的各种投诉和服务要求,应详细记录在工作交接本中。

  3.2每个工作日晚6点由客服部工作人员将工作交接本交予保安监控室值班人员。

  3.3如在交接过程中遇特殊或紧急需处理的事情,须由客服部和保安部的工作人员立即向各自经理领导汇报。

  4.0交接班检查记录

  4.1每天每班次都要有专人进行记录.

  4.2记录必须由交班人和接班人签名认可,每天由领班负责审阅签名。

篇4: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规定

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规定

  (一)制度

  1、时间统一标准化,填写各项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必须按国家标准时间统一计时。

  2、填写内容明朗化。必须将所要交接的问题的原因、经过、结果填写清楚。

  3、本班所发现或发生的重大问题,已处理的、未处理的都应该交接,便于接班人接着工作。

  4、上级的指示、命令必须交接,便于上传下达,保证其权威性及持久性。

  5、办公用品、通讯器材、资料、样板间钥匙等公用物品及保管应仔细登记,当面验清交接。

  6、交接班应按时,无特殊情况,交班人必须将未处理的事务处理完毕,才能离开。

  (二)规定

  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并安排调班、顶班。

  2、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接。

  3、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未完成的工作、领导下达的新的工作指令、公共区域的维修情况等,交接时,交接人员应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4、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⑴在重大事件或紧急事件未处理完的情况下;

  ⑵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⑶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⑷接班人员有喝酒迹象或其他神志不清现象,且又未找到顶班人时。

篇5:M大厦物业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规定

  M大厦物业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规定

  1、制度

  1.1时间统一标准化,填写各项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必须按国家标准时间统一计时。

  1.2填写内容明朗化。必须将所要交接的问题的原因、经过、结果填写清楚。

  1.3本班所发现或发生的重大问题,已处理的、未处理的都应该交接,便于接班人接着工作。

  1.4上级的指导,命令必须交接,便于上传下达,保证其权威性及持久性。

  1.5办公用品、通讯器材、资料、样板间钥匙等公用物品及保管应仔细登记,当面验清交接。

  1.6交接班应按时,无特殊情况,交班人必须将未处理的事务处理完毕,才能离开。

  2、规定

  2.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并安排调班、顶班。

  2.2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接。

  2.3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未完成的工作、领导下达的新的工作指令、公共区域的维修情况等,交接时,交接人员应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2.4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⑴在重大事件或紧急事件未处理完的情况下。

  ⑵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⑶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⑷接班人员有喝酒迹象或其他神志不清现象,且又未找到顶班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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