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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报告厅使用制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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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报告厅使用制度(5)

>  初级中学报告厅使用制度(5)

  为改进管理,加强服务,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特制定报告厅使用制度。

  一、使用程序

  1.学校各年级、部门使用报告厅向办公室申报,填写申报单。办公室同意后,转安全办,安全办转总务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并在申报单上签署意见。如需布置会场,总务处一并安排后,由安全办向办公室和年级同时提供签字同意使用的申报单。不能使用应及时反馈意见。申报部门接到批复后的申报单方可使用。总务处负责将报告厅使用申报单给管理员,并通知报告厅管理员做好相关准备。办公室负责录入会标。使用后,使用部门和管理员分别签字反映使用和设备设施情况后,交办公室备案归档。

  2.外单位使用报告厅需向校长办公室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要求,经主管校长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报告厅使用应提前一周申报,以便排期及安全检查。紧急情况特事特办。

  4.报告厅使用部门应提前至少一小时到位检查相关物品准备情况,确保正常使用。

  5.已经审批的各类活动如与学校临时安排的重要活动冲突,则服从学校统筹安排。

  二、财产管理

  1.报告厅大屏幕投影播放视频电脑由电视台负责保管、使用。LED显示屏由办公室使用,配套电脑及相关设备由报告厅管理员保管。信息科组负责维护及技术支持。

  2.报告厅的设施设备在管理员监督、指导下,严格遵照设施设备操作流程使用。未经管理员许可,任何人都不得对报告厅的照明开关、空调设备、总电源开关进行打开或关断等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3.各使用部门负责维持报告厅的秩序。活动结束后,使用负责人应协助报告厅管理人员将设备设施归位,与报告厅管理员进行交接。报告厅管理员要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保安全。

  4.使用部门、年级要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教育或提示,要求爱护报告厅内公共设施,注意厅内外环境卫生。

  zz初级中学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zz初级中学报告厅使用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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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E一中学术报告厅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学术报告厅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学术报告厅发生火灾事故,保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报告厅管理人员、音响操作人员及各项活动的组织者都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报告厅管理人员、音响操作人员必须自觉维护报告厅消防安全管理。

  2、配合保卫科消防干事管理好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消防水栓,学习灭火器的操作使用和扑救初起火灾。熟悉火警报警电话:119。

  3、举行各项活动的整个过程报告厅管理人员必须将所有大门全部打开,尤其是安全通道大门。

  4、组织活动期间,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报告厅。

  5、报告厅管理人员必须配合总务处水、电工对大厅的电线路、灯光、消防栓进行检查。对舞台的幕布、物品放置每天都要进行检查,防止因灯光与幕布或其它物品距离太近温度过高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6、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安全通道及各大门口禁止放置任何物品。

  7、火情发生时,应按照灭火、疏散预案有序撤离和扑救、报警,严禁制造混乱,对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轻微的按校规校纪查处,情节严重的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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