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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远程教育及教师网络研修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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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远程教育及教师网络研修有关规定

  z小学关于远程教育及教师网络研修的有关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资源的作用,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和运用远程教育资源的能力,激发教师参与博客研修的积极性,切实提升教师自主研修能力,结合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向全体教学人员作出以下规定:

  1、远程教育资源应用次数。根据教育局规定的每校每周不低于21课时的要求,每位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远程教育课表上课,并达到相应节次要求。每位班主任每月组织学生观看远教资源爱国主义电影一次(1-2年级每两月1次)

  2、教师网络研修和博客研修。各教研组网络教研活动每月必须开展一次,教研组长至少发中心主题贴1个,各教研组教师围绕主题帖每月至少跟帖、回帖1次,回帖字数不得少于50字,字数不够被视为无效帖,将不作统计。其他教师每月至少发表一个主题帖,全体教师必须选择2个主题帖进行回复。每位教师每月在个人博客发表与教育有关的原创博文1篇,字数不得少于100字,并向学校博客圈推送一篇及以上原创教学反思(案例),转帖和抄袭被视为未完成。学期结束时写1篇自己所任学科远教资源应用总结发表在个人博客,并向学校博客圈推送。教导处一月一统计、一月一公布,年终汇总存档,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

  重要说明:以上规定将作为教学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凡没有按时完成任务者,在评先表模时实行一票否决。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小学

  二0**年十一月二日

采编:www.pmceo.cOm

篇2:某中学大课间活动管理规定

  中学大课间活动管理规定(6)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努力提高青少年体质为目标,以大课间活动作为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大课间活动的管理,不断创新组织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有效地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学校关于对大课间活动的管理规定公布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管理评估机制

  1、成立大课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z

  成员:z

  2、成立大课间活动检查小组成员:体卫艺处、教导处

  体卫艺处负责对体育教师的检查评价,教导处负责对班主任、助理班主任和各班级活动质量的检查评估。检查评价结果记入对教师的考评和对班级的评估。

  (二)大课间活动管理规定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体育教师岗位职责

  1、体育组负责制定全校大课间活动计划、练习内容、实施办法和组织安排。

  2、体育教师负责任课班学生的广播操、眼保健操、队列队形以及素质练习的训练工作,做到动作准确、规范、精神面貌好。

  3、体育教师在大课间活动时间要准时到岗,对自己所任课的年级进行认真负责地组织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与年级组长、班主任进行联系,妥善解决,不断提高大课间活动质量。

  4、体育组专人负责广播室、音响设备,做到经常检查及时维修,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大课间活动的正常进行。

  班主任、助理班主任岗位职责

  班主任、助理班主任要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工作,提高学生对大课间活动的思想认识,充分发挥班干部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大课间活动为窗口展示本班学生的精神文明和班级体建设成果。

  班主任、助理班主任在大课间活动时间要准时到岗,自始至终、全过程地负责组织、管理参与本班学生活动,认真地完成大课间活动规定的内容。

  班主任、助理班主任要了解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严把健康关,要掌握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妥善安排好请假的学生。

篇3:中学评定三好学生三好班级体的体育标准规定

>  中学关于评定“三好学生”“三好班级体”的体育标准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及体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肃评定“三好学生”“三好班级体”的体育标准规定公布如下:

  1、评选“三好学生”必须符合《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同时,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总分在350分以上具有评定资格。

  2、评选三好班级体全班学生体育合格率在95%以上。

  3、各年级、各班级评选“三好”的工作中,要端正思想,严格执行体育标准规定。

  4、各年级、各班级评选的“三好学生”“三好班级体”必须由所在年级的体育老师签字方可有效。

篇4:学生党员教育管理规定

>  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真正解决大学生党员中“思想入党”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和*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章 学生党支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在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学生党支部是实施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最基本单位,对教育、管理学生党员,提高学生党员素质,监督学生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加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等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条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各教学系(院)党总支成立学生党支部。根据学生党员分布情况,成立学生党小组。

  第四条 学生党支部在各系(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把学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对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具体要求,并激励学生党员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学校的建设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条 学生党支部要切实负起党建带团建的责任,指导同级团组织总结“推优”工作经验,逐步完善“推优”工作制度,在发展学生党员时,认真负责地做好“推优”工作。

  第六条 学生党支部要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组织活动时间可结合实际自行安排,但支部党员大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至少每半月召开一次,党课教育至少每半年一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并建立考勤和会议记录。组织生活可采取读书活动、知识竞赛、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要做到主题明确,内容充实,生动活泼,结合实际。。

  第七条 学生党支部要坚持每学期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总结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对每个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党www.pmceo.com员经民主评议可评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对于不合格党员的界定除执行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规定外,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到处分者,视情节轻重可定为不合格党员。

  第八条 学生党支部要宣传、动员学生党员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学校定期开展评比表彰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的活动。

  第九条 在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及违纪党员处理等问题时,党支部、党总支都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并逐步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和制度。

  第三章 学生党员管理制度

  第十条 学生党员要自觉用章程、党规党纪、校规校纪规范自己的言行,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

  第十一条 学生党员要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接受组织培训,完成组织分配的一切任务。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二条 学生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都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书面也可口头,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

  第十三条 学生党员有违反《大庆师范学院学生行为准则》者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预备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须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

  1.预备党员入党时存在的突出缺点和不足,在预备期内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

  2.入党后在学习、生活和社会工作中表现一般,不能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

  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的;

  4.预备期内各学期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记实测评积分在班级排名为后50%的;

  5.预备期内有补考不及格的;

  6.其它原因须延期转正的,按照《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预备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入党前犯有严重的错误,一直对党组织隐瞒的;

  2.在入党手续上弄虚作假,经上级党组织查实的;

  3.预备期满,本人未提出转正申请,经党组织教育提醒后,仍不提交申请的;

  4.在党组织对其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指出之后,拒绝改正或不愿改正的;

  5.经延长一次预备期,期满后仍不具备转正条件的;

  6.党性观念淡薄,党员意识淡化,组织观念差,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干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的;

  7.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8.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的;

  9.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或被劳动教养的;

  10.其它按规定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按照《中国共产章程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正式党员有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行为者,经支部大会讨论,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党纪处分。

  第十七条 各党总支要将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作为主要工作来抓,要了解学生党员的整体情况,要督促检查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要注意收集、整理、总结、交流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

  推广,以提高学生党员的整体素质。

  第四章 学生党员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 对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党员,经基层推荐,报校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予以表彰。表彰活动一般www.pmceo.com每年一次。对于见义勇为等有特殊贡献者,可随时予以表彰。

  第十九条 对于违*纪、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党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根据认定的事实、性质,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批评和教育,直至党内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 不按时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次数多少,作如下处理:

  1.一学期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下者,给予批评教育;

  2.一学期累计超过三次,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正式党员予以警告处分。

  第二十一条 玩忽职守,态度消极,对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不认真完成或故意拖延,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正式党员给予通报批评。如果造成严重损失,形成不良影响,视情节加重处分。

  第二十二条 在支委会、支部大会、发展党员大会等各类会议的发言中,不负责任,歪曲事实。在积极分子和党员民主评议中丧失了立场,有失公平。有意见会上不讲,背后乱讲。发生上述情况,视情节轻重,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正式党员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恶劣影响者,从重处理。

  第二十三条 泄露会议内容及党的秘密者,预备党员要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正式党员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四条 在组织发展、党员评议中搞不正之风者:

  1.对于请客、送礼的发展对象,取消其发展资格;

  2.在组织发展问题上吃请、收礼者,预备党员要延长考察期半年或一年,正式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3.在党员民主评议中拉关系,请客送礼者,预备党员延长考察期半年,正式党员予以通报批评;

  4.对评议人进行打击报复者,预备党员取消预备资格,正式党员予以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第二十五条 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学生党员。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有与上级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监督权和解释权在院党委组织部。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5:某员工食堂管理规定办法

  员工食堂管理规定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员工食堂的工作,为公司员工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服务,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堂管理。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食堂日常管理的监督及每月收支的审核;

  3.2食堂管理员

  3.2.1负责对食堂的日常管理;

  3.2.2负责对每日菜品质量的跟踪;

  3.2.3负责制作、售卖食堂饭票、向员工发放餐卡;

  3.2.4负责对食堂物资的采购;

  3.2.5负责对各类物资费用的财务核算,加强费用的控制及节省;

  3.3厨师

  3.3.1负责对饭菜的具体操作;

  3.3.2负责每日下午4时以前向食堂管理员提出每日所需菜品计划;

  3.3.3负责每周配合食堂管理员提出各类副食购置计划;

  3.3.4负责每日食堂工作的综合安排;

  3.3.5负责每日菜品的验收;

  3.3.6做好每月回收饭票的保管,负责每月初将上月收到的饭票统计后交回行政人事部。

  3.4杂工

  3.4.1负责厨房、餐厅及食堂周边的卫生打扫和清洁;

  3.4.2负责菜品的切洗;

  3.4.3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3.5保安部后勤管理人员:负责配合厨师做好每日菜品的验收。

  4.程序及内容

  4.1伙食标准:

  4.1.1员工伙食补贴标准及员工自购伙食标准:根据地产公司核定标准执行;

  4.1.2对外伙食标准:

  荤菜:1.5元/份;

  素菜:0.5元/份;

  米饭:0.5元/人·餐;

  汤:1元/份(注:素菜汤免费);

  4.1.3客饭伙食标准:

  4.5元/人·餐--两荤两素一汤。

  4.2就餐方式:

  4.2.1就餐地点:

  ****人员在二食堂用餐;

  ***人员在一食堂用餐。

  4.2.2就餐时间:

  ********:早餐:7:30-8:00

  中餐:11:30-12:30

  晚餐:17:00-18:00

  其他人员:早餐:8:00-9:00

  中餐:12:00-13:00

  晚餐:17:30-18:30

  4.2.3公司人员:

  均凭餐卡在规定餐数内用餐,超出规定餐数用餐的将按对应标准缴纳餐费,餐卡遗失后,一律按80元/张补办;

  4.2.4其它部门人员凭饭票用餐;

  4.2.5公司来访客人用餐由经办人填制访客用餐登记表,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可用餐,每月由行政人事部对客饭登记进行核查,无误后作为业务招待费向公司结算;

  4.3就餐管理:

  4.3.1公司人员:

  员工就餐时应佩戴工作证,将餐卡交给食堂人员,食堂人员核实无误后在餐卡上做好相关记录后,将餐卡交还给员工发膳,无工作证、饭卡时,食堂人员应拒绝发膳;

  4.3.2对外售饭:

  一律采取购买饭票的形式就餐,严禁食堂人员收取现金,对不能提供饭票者,食堂人员应拒绝发膳;

  4.3.3所有人员领膳时须www.pmceo.com依次排队,不得自行拿取;

  4.3.4主菜品由食堂人员派送,咸菜、米饭、汤(限素菜汤)、粥等食品不限量供应,但要注意节约,按饭量自取;

  4.3.5不得在食堂高声喧哗、嘻笑打闹、餐具应轻拿轻放;

  4.3.6员工在就餐区就餐,不得将餐具及饭、菜拿出就餐区(当班人员、伤、病人员除外);

  4.3.7讲究环境卫生,残食不得乱丢乱倒,应在指定地点倒放,并将餐具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4.3.8定时开餐,过时就餐一般不予供应(特殊情况除外);

  4.3.9食堂专人打饭,相互监督。

  4.4食堂收支结算:

  4.4.1每月1-5日,行政人事部将上月出售的饭票及收到的饭票进行统计;

  4.4.2每月10日前,行政人事部根据餐卡,就餐人员明细等,编制食堂帐务表并存档。

  4.5食堂的卫生管理:

  4.5.1食堂人员必须于开餐前完成就餐区及厨房的清洁工作:

  4.5.1.1将餐桌上的剩余物倒入垃圾桶内;

  4.5.1.2用洁净的抹布擦两次以上桌面,保证桌面无水迹、油污;

  4.5.1.3保证厨房、就餐区地面无垃圾、无油

  迹、防滑;

  4.5.1.4食堂人员将餐桌、椅凳摆放整齐;

  4.5.1.5食堂的墙、天花板应每周清洁,以保证墙面、天花板上无蜘蛛网;

  4.5.1.6食堂的灯具、消毒柜、排风扇、灶台等每天清洁一次,以保证清洁;

  4.5.2食堂人员每日在开饭后完成就餐区、餐具、厨具的清洁工作:

  4.5.2.1将需要清洁的餐具、厨具分别放置;

  4.5.2.2用洁净的抹布将使用过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洁后,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

  4.5.2.3用洁净的布清洗厨具、餐具、灶台两次以上,直至干净,保证无油污、污渍;

  4.5.2.4将清洁干净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内消毒;

  4.5.2.5用清洁干净的拖布清洁工作间地面,直至干净、无水迹;

  4.5.3食堂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上岗。

  4.6安全管理

  4.6.1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4.6.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等分开放置;

  4.6.3厨房设置灭火器;

  4.6.4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4.6.5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4.6.6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4.6.7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4.7食堂采购和报销:

  4.7.1行政人事部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每日菜品、副食品等物资的固定供应商;

  4.7.2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4.7.3每天采购的菜品必须由食堂管理员及炊事员共同进行验收核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4.7.4每天将采购的物品登记在采购收支表上,并做出统计;

  4.7.5各类物资一般每周或每月结算一次,不能按周期结算的,经验收合格后也可立即付款;

  4.7.6食堂管理员根据地产财务部规定周期领取食堂备用金,并及时与财务部结算。

  4.8食堂人员的管理

  4.8.1食堂人员严禁挪用采购款,严禁以少报多;

  4.8.2食堂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刁难就餐人员;

  4.8.3食堂工作人员应提前将当天的菜谱公布于白板上,并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菜品。

  4.9厨房奖惩细则

  4.9.1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违者罚款10-100元,情节严重者承担赔偿责任并辞退。

  4.9.2保证为员工提供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腐烂、过期食物,违者公司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4.9.3保证厨房餐具及食堂环境清洁卫生,若达不到检查要求,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10-100元。

  4.9.4为员工提供好的服务与质量较高的伙食,若接到员工有效投诉,视其情况处以20-100元罚款。

  4.9.5严格按就www.pmceo.com餐规定收取饭票及记录餐卡,并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若未遵照执行,扣款10-50元。

  4.9.6采购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否则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者以“贪污”论处,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4.9.7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品原值赔偿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9.8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若发现徇私、态度恶劣情况发生,予以降级处分并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9.9应对菜品准备的量进行合理控制,杜绝浪费,若发现浪费现象处以警告并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9.10食堂菜品、用具严禁带回家,否则视贪污处理并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或薪资降级,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9.11服从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罚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4.9.12准时开伙,不得消极怠工,否则处以警告并扣罚50-100元,严重者辞退。

  4.9.13遵守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工作区者罚款50元,严重者辞退。

  4.9.14擅自用药水灭蝇、灭鼠者或擅自将有毒物品带入食堂工作区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9.15擅自使用电炉、烧柴者,罚款100-200元并予以降级处理,严重者辞退。

  4.9.16团结同事,工作中相互配合,不团结同事,并在团队中散步谣言者扣罚50-100元,严重者辞退。

  4.9.17工作积极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提高食堂工作效率或工作质量者,奖励20-100元,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4.9.18坚守原则,敢于面对矛盾,维护公司利益,表现突出者,奖励50-100元,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4.9.19工作技能有显著提高并受到领导及众多同事肯定者,奖励50-100元,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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