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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接待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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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接待工作管理规定

  后勤集团接待工作管理规定

  接待工作是反映企业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是单位之间增进友谊,加强合作,互相交流,更好地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企业经营中进行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

  为此,遵照友好、热情、平等、节约和遵纪守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与集团党政办公室联系到集团参观、考察、调研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并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的客人,统一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接待。

  集团党政办公室应根据客人来访意图通知相关单位领导或有关人员参加。

  由集团负责接待的外省市来访客人的接送站、日程安排、就餐、住宿等由集团党政办公室根据客人需求负责安排。

  二、凡直接与集团所属单位联系参观、考察、调研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并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的客人,由本单位负责接待,并应及时通知集团党政办公室。

  需邀请集团领导参加的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

  由集团所属单位负责接待的外省市来访客人的接送站、日程安排、就餐、住宿等由本单位根据客人需求负责安排。

  三、接待范围

  1.政府有关部门,如: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环保、园林、市政、公安、社会劳动保障局及水、电、气、暖管理机构等部门。

  2.上级主管部门。

  3.其他院校。

  4.校友或曾与我校有过工作关系的人员。

  四、接待标准

  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在接待客人活动中的就餐、住宿、参观等,应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来访客人就餐、住宿应安排在校内,由集团或各单位陪同的客人因故不能按时返校就餐的,可安排在校外就餐。

  2.就餐标准:每人每餐就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0元;集团或各单位主管领导陪同时原则上不超过50元。

  3.外省市来访客人的住宿标准按照客房标价执行。

  4.来访客人接送站或在校期间外出办事、访友、参观等车辆使用费按照车辆运行价格执行。

  五、陪同人员的规定

  1.外省市来访客人在京参观时一般不安排陪同人员,如确需可由接待单位安排一人陪同。

  2.陪同客人就餐人数原则上除集团领导或单位领导以外,其他人员不得超过客人人数的二分之一。

  3.各单位应根据客人身份、工作关系、公务活动性质,按照本条第一、二款规定,确定参加或陪同人员,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

  接待费用结算规定

  1.各单位应依据集团财务预算规定,确定年度接待费用总额。按照年度财务预算,严格控制接待费的使用范围,严格掌握接待标准。

  超过接待预算费用的,集团财务部有权进行控制。

  2.客人在校就餐、住宿、车辆使用等费用应按照实际收费标准结算。特殊情况需降低收费标准的必须经就餐、住宿、车辆管理单位负责人批准,免费的必须经集团总经理批准。

  客人自行外出就餐、住宿或接www.pmceo.com待非本校人员,以及自行外出的车费由客人自己负担。

  3.来访客人在京参观的费用原则上由客人自负。

  集团或各单位安排陪同的特殊客人在京的参观费用需由接待单位负担的,应由接待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并在报销单据上注明客人实际人数和陪同人员姓名。

  4.在隶属于集团管理的餐厅就餐时以转账的方式结账,其它餐厅采用支付现金或支票的方式结账。

  5.各单位应凭有效票据及时到集团财务部结账,超过标准的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七、集团各单位组织内部会议、活动等邀请人员范围只限于与会议和活动内容有直接关系的领导。

  八、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集团办字〔20**〕6号《z后勤集团接待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采编:www.pmceo.cOm

篇2:后勤集团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  后勤集团复印机使用与管理规定

  为加强集团复印机的管理与使用,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泄密、复印违禁物品以及原材料浪费等问题,保证复印机作为办公设备的正确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集团对复印机的购置实行严格控制。需购置时,应列入本单位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集团办公会审批后方可购置。

  二、集团对复印机的管理遵循统一管理与单位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复印机的日常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使用与维修保养。

  三、各单位使用的复印机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与使用,管理人员不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

  四、建立复印机使用登记制度。复印的各类文件、材料等应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复印的文件、材料的性质、名称、印张,申请复印人的姓名及复印日期等。

  五、凡收取复印费的,必须经集团财务部同意并备案。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利用本单位复印机复制属于保密范围的文件、材料等秘密载体。严禁复印政府明令禁止的或具有侵权行为的文件、材料等。

  复印机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七、复印机作为办公设备,未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不准复印个人材料。

  八、各单位应加强复印机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发生故障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检修。

  九、节约原材料,杜绝浪费现象。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集团办字〔20**〕1号《关于下发z后勤集团复印机管理与使用暂行规定通知》及《z后勤集团复印机管理与使用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篇3:某后勤集团通讯工具使用与管理规定

  后勤集团通讯工具使用与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集团通讯工具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保证集团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办公电话管理

  1.各单位设置的办公电话原则上应安装校内办公电话。因工作需要申请外线或长途电话业务时,由单位主管领导确定,在使用上应严格控制。

  2.各单位办公场所安装电话应遵循“一室一部、一所一部”的原则,因工作需要申请增加电话时,应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3.各单位办公电话应安装普通电话机,需配置传真机的,应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4.禁止因私使用长途业务,因特殊情况使用时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使用长途业务的,其费用由使用人负担。

  5.严禁用办公电话拨打各种信息台或查询股票。凡使用办公电话拨打各种信息台或查询股票的,经查实后,其当月话费全部由拨打人负担。如无法查实的由电话使用单位承担。

  6.各单位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办公电话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本规定的使用人员,应按照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处理。

  二、移动电话管理

  1.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为本单位工作人员配备移动电话。此规定颁布前经批准配备的移动电话,按照集团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列入集团固定资产或单位建立设备账的移动电话,使用人调离本岗位时,应将配备的移动电话交还原单位。

  3.配备的移动电话由于使用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时,其修理费用和赔偿金由使用人承担。

  4.凡由集团或各单位负担移动电话通讯费的使用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因不开机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较大的除按照集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并取消享受通讯费的资格。

  三、无线对讲机管理

  1.单位因工作需要配备无线对讲机的,应列入年度设备购置申报计划,经集团办公会批复后方可购置。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购置的,必须经集团主管设备的副总经理批准。

  2.购置单位要按照集团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3.使用单位应加强对无线对讲机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建立领用手续,防止丢失损坏。

  四、通讯费的支付

  1.各单位使用的办公电话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担。

  2.集团领导、集团总经理助理、各公司总经理、幼儿园园长、集团党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集团各职能部门主任等管理干部的移动电话www.pmceo.com费用由集团统一支付,费用纳入使用人所在单位经费支出。

  移动电话通讯费标准为:集团领导每月400元;集团总经理助理、各公司总经理、幼儿园园长、集团党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集团各职能部门主任等每月300元。

  3.各公司副总经理、幼儿园副园长、党支部书记每月移动电话通讯费标准,由各公司、幼儿园参照上述标准自定。

  4.各单位其他岗位工作人员移动电话通讯费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运行特点、经费预算、岗位工作性质等自行确定,费用应低于副总经理级标准。

  由单位支付移动电话通讯费的人员名单及标准应在集团财务部备案。

  5.公司副总经理级管理干部和其他人员移动电话通讯费的支付方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6.集团财务部应对每年度移动电话通讯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凡超过本人年度移动电话通讯费标准总额的,超出部分的费用由本人负担。

  由集团财务部负责通知移动电话使用人上缴超额费用。

  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集团财务部按照本规定中通讯费支付的规定办理移动电话费用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必须经集团总经理批准。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集团办字〔20**〕 1号《后勤集团通讯工具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集团办字〔20**〕21号《关于下发z后勤集团通讯工具管理规定的通知》及附件《z后勤集团通讯工具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篇4:规范党费收缴规定范例

  规范党费收缴规定

  根据*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及学校《关于执行党费收缴新标准的通知》(校党组函字[20**]9号)规定,集团党委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决定对各党支部党费交纳基数、交纳比例、交纳时间进行规范,如下:

  一、党费交纳基数

  按照中央从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中收缴党费之原则,与集团实际相结合,确定集团党费收缴基数如下:

  事业编制党员交纳党费基数为:学校岗位工资、学校薪级工资、学校生活补贴、集团岗位工资、集团特殊津贴。

  非事业编制党员交纳党费基数为:集团基本工资、集团岗位工资、集团特殊津贴。

  二、党费交纳比例

  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党费交纳时间

  各党支部每月24日-27日填写《党费交纳表》(见附件)交至集团党务秘书,并做好存档工作;集团党务秘书每月28日-30日将各党支部上交的党费交至学校,并做好存档工作。

  四、此规定从20**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党费交纳表》

篇5:某后勤集团网络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后勤集团网络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网络宣传工作管理,提升网络宣传在增强集团管理服务工作显示度方面的贡献率,为集团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目前集团网络宣传工作的实际,特对网络宣传队伍及稿费管理等进一步加以规范,现通知如下:

  一、网络宣传队伍管理

  1.集团网络宣传工作由集团党委领导,由党委宣传委员主管,由党务干事具体负责集团的网络宣传并协调各单位的宣传工作。

  2.各单位建立由党支部书记、宣传员和通讯员组成的宣传通讯小组,宣传员和通讯员人选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将名单(见附件一)上报集团党政办公室备案。

  3.各单位党支部书记任本单位宣传主管,负责本单位网络宣传的整体工作。

  4.各单位宣传员负责安排本单位通讯员或亲自撰写、修改新闻稿件,填写“新闻稿件发布审批登记表”(见附件二),送达党支部书记或总经理审阅,并将稿件上传“集团网”。同时负责稿费领取及发放工作。

  5.各单位通讯员负责及时完成宣传员安排的新闻稿件撰写任务。

  6.集团党政办公室对各单位宣传员分配“集团网”后台账号和密码,其他人员(网络人员除外)的将予以取消。

  二、宣传稿费管理

  1.各单位宣传员、通讯员或集团员工在“集团网”上发表的新闻报道、随笔、学习心得等,集团党委支付稿费。

  2.各单位上传的新闻稿件,字数要求原则上应不少于300字。稿件正文用宋体五号字,1.5倍行间距,段间回车;稿件题目用华文中宋小三号字,加粗。稿件务必注明单位和作者。

  3.各单位上传的文www.pmceo.com字配图片稿件每篇10元,文字稿件每篇5元,仅图片不支付稿费。

  4.一篇新闻稿件多个作者按一篇稿件支付稿费。各单位设立的专岗专职宣传人员撰写的稿件不支付稿费。

  5.各单位上传的感谢信、食谱、饮食注意事项等因不是员工个人撰稿,不予发放稿费。

  6.稿费原则上每个月发放一次。本月发放上月稿费,寒暑假稿费开学后发放。

  7.各单位每个月25日将上月“新闻稿件发布审批登记表”报集团党政办公室。

  8.集团党务干事负责统计各单位在集团网站宣传专栏发表的稿件数量,填写稿费发放统计表(见附件三),核定稿费发放金额。

  9.各单位宣传员负责到集团党政办公室领取稿费(稿费领取登记表见附件四),并负责发放到本单位撰稿人手中。

  三、对外网络宣传管理

  1.各单位新闻稿件需向学校网站或报纸发布时,需填写《新闻发布审批单》(见附件五),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集团党务干事负责上传。

  2.各单位邀请或接受社会新闻媒体采访、需向社会媒体发布新闻稿件时,必须遵守学校新闻宣传有关规定,请示集团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报学校宣传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网络宣传工作流程

  附件一:宣传通讯小组名单

  附件二:新闻稿件发布审批登记表

  附件三:稿费发放统计表

  附件四:稿费领取登记表

  附件五:新闻发布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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