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县人民医院康复工作评估制度

2239

县人民医院康复工作评估制度

  人民医院康复工作评估制度

  1、康复评估由康复小组负责进行,并写出书面评估报告。

  2、新有康复对象在康复治疗前开始进行初次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康复计划。

  3、在康复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评估,即中期评估,以了解其要康复治疗后功能有无改变,从而估计治疗效果,为调整康复计划提供依据。

  4、在康复治疗疗程结束时,对病原情况进行评估。

  5、评估过程中注意实用性、综合性、动态性、可靠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某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一)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开设消防校本课程,每学期保证一定的课时,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参观消防队(站),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逃生技能。

  (五)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

  3、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4、其它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七)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八)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篇3:某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  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4

  (一)学校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二)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日常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学校应当加强夜间巡查。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节假日放假、开学前后也应当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定期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四)日常防火巡查应以教室、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定期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学校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测试检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日常巡查部位,教学期间日常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七)学校教学期间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定期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开学前一月内必须开展单项定期检查,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八)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九)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测试检查的内容、方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十)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篇4:某学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  学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3

  (一)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学校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7、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8、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9、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三)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复查。对于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改正完毕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八)学校要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篇5:某学校消防值班制度

  学校消防值班制度3

  (一)学校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当班未处理完的事项及重大问题要交接清楚,并进行实地检查交接和签字。

  (五)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值班人员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学校的人员要进行驱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对学校消防安全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九)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应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