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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学生记者团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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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学生记者团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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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记者是办好《院报》、建设好网站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了加强对学生记者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聘任和条件

  学生记者在我院学生中选聘。应聘的学生记者应做到:

  (一)政治坚定,思想进步,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二)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有一定的课外工作精力。

  学生记者经推荐或本人申报,进行面试、考核、试用后,由宣传统战部决定聘任,聘任后正式颁发聘书,并通知所在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学生记者颁发记者证。学生记者聘期为一年,工作合格者可续聘。在聘期内因学习等其他原因难以继续参加工作者,经本人申请,由宣传统战部解聘,并收回其学生记者证。

  二、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学生记者享有在院内通过正当渠道采访并报道各种新闻动态,应邀参加院(系)活动,报道先进事迹及好人好事的权利。

  2.学生记者团团长、副团长及优秀学生记者,在评先选优中,党委宣传部将予以优先推荐。

  3.学生记者可定期参加由宣传统战部举办的短训班。

  4.学生记者有参加宣传统战部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5.对工作成绩突出者,本人可被评为“优秀记者”,其作品可被评为“优秀作品”。

  (二)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院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

  2.积极主动地向《院报》、网站投稿,稿件内容健康、真实,以正面报道和正面引导为主。

  3.每学期每位记者必须在校内外媒体、网站发表至少三篇通讯报道稿件或摄影作品。对于发表文章数量少,表现不积极的,将予以解聘,并收回其学生记者相关证件,并在《院报》中公布其记者证编号。

  4.深入了解学生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追踪、挖掘有新闻价值的采访线索,及时向记者团反映,共同讨论确定选题,有组织地完成一些重头文章、深度报道的采写工作。主动加强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分团委的联系。

  5.学生记者采访学校领导,需事先向宣传统战部说明采访目的、内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6.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加会议内容的讨论;按时完成宣传统战部交给的一些任务,对于三次无故不参加例会又未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照违纪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结合参加新闻宣传工作的实践,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新闻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提高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8.在采访中要注意文明礼貌,衣着整齐,遵守宣传工作纪律。对学院一些重要活动,要按照宣传统战部的统一安排进行报道,不得擅自行动或以个人名义进行采访。

  9.学生记者所持的学生记者证件,仅用于采访场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用于租赁抵押等用途,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10.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对《院报》、网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地以主人翁的态度,为办好《院报》、网站出主意、想办法。

  11.积极参加学生记者团的集体活动。

  12.完成宣传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组织和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学生记者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二名,负责记者团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学生记者团团长、副团长由宣传统战部任命或竞聘产生。

  3.记者团团长直接向宣传统战部部长负责。

  (二)学习例会制度

  1.宣传统战部每年为学生记者举办一至二次学习、培训、参观、实践等活动。

  2.学生记者团例会每月一次,由团长或副团长主持,全体学生记者参加,必要时请宣传统战部老师和其他人员列席,记者团作好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

  3.不出席学生记者例会者须向团长请假,写好请假条。如遇紧急情况不能请假的,事后应向团长说明并进行补假,对于无故旷会超过三次者予以除名。

  (三)记者团团长工作职责与考核制度

  1.记者团团长要对记者团工作总体负责,根据宣传统战部意见,作好分配与监督工作,记者团如没按时完成任务或出现重大错误,由团长负责。

  2.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及时将宣传统战部意见或记者团内决定通知记者,并总结上月工作,部署下月工作。

  3.记者团团长须严格把握新记者入团与老记者退团的原则,把有才能且致力于记者工作的优秀学生吸收入团,对老记者视其情况准予退团,对违纪、违规的学生记者要严格按章处置,并及时报宣传统战部审批。

  4.重大活动须征求宣传统战部意见,不能解决的问题须报宣传统战部协调解决。

  5.记者团团长负责对记者进行初步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针对考核情况,对每位记者提出初步奖惩意见。

  四、考核和奖惩

  (一)宣传统战部每年对学生记者的投稿情况、发稿情况、参加例会培训活动情况及完成其他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写出工作鉴定,并发至其所在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

  (二)根据工作表现,每年对优秀记者、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奖励。

  (三)优秀记者将择优推荐到省内外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等媒体实习。

  (四)特别优秀的团员将依据其成绩推荐加入作家协会等团体。

采编:www.pmceo.cOm

篇2:外语学院对外宣传报道管理的规定

  外国语学院关于对外宣传报道管理的规定

  对外宣传工作是学院改革、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对扩大我院在社会上的影响,提高我院的知名度、美誉度,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作用。为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搞好对外宣传工作是全院各部门、每位师生的共同职责。学院鼓励支持每个部门、每个人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树立宣传意识,积极对外宣传报道我院。

  二、对外宣传工作由党委宣传统战部统一负责。凡有关对外宣传工作事宜,须经过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批。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提出全院对外宣传工作的宏观计划,组织落实全局性的重大对外宣传活动,负责学院与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负责学院与各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络、协调,协助各单位、各部门对外宣传工作的策划、包装,负责做好全院性的对外宣传工作的总结。

  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落实宣传工作责任制,建立分工负责制。对外宣传工作事关学院的改革、发展,要高举*理论伟大旗帜,贯彻“***”重要思想,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贯彻“三贴近”的原则,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各单位、各部门实际,要增强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大力宣传学院改革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宣传师生员工教育教学改革的新面貌、新形象,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四、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主管对外宣传工作(原则上是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安排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

  学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主办(或承办)单位、部门的责任人要提前通知宣传部。要指定信息联络员事先提供新闻稿件及相关背景材料。党委宣传部负责策划、定稿,牵头与新闻媒体联络采访宣传事宜。党委宣传统战部要给予必要的协助、指导或协调。信息联络员要加强与宣传统战部的联系、沟通,适时做好对外宣传报道信息的提供,材料的整理、归档、总结、上报工作。

  五、建立对外宣传和新闻稿件审查把关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和宣传的需要,积极为媒体提供稿件。凡涉及到学校有关重要数据、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的新闻稿件,由党委宣传统战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经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对外宣传报道;各单位、各部门的一般性稿件,必须经主要领导(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审查把关;师生员工个人接受采访或发表言论,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代表学院或部门发稿,均应经基层单位负责人审稿批准,报宣传统战部备案。未经党委宣传统战部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待媒体进校采访。各单位拟对外提供的广播、报纸稿件、电视录相、图片等,在报宣传部审查后方可外送。

  六、各新闻单位来我院采访,由宣传统战部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对记者的采访各有关单位要热情接待,详实地反映有关情况。记者采访是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手段与途径。要加强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广交朋友,增进友谊。尽力满足记者的正当采访要求,使学校的亮点、特色、成就和师生员工的精神面貌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全面地宣传报道。

  学院安排的重要采访活动,相关部门和个人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热情接待。在接受记者登门采访或电话采访时,凡涉及学院今后工作思路尚未发布的有关文件,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等问题,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更不得提供相关材料。接受记者采访,哪些可以发,哪些不能发,是否需要审稿,要向记者提出明确意见。

  遇有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要及时与党委宣传统战部取得联系,以便协调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以避免影响学院美誉度的事件发生。

  七、未经宣传统战部统一安排,直接到各部门采访的记者,各部门可告知其到宣传统战部接受安排。如不服从,各部门可拒绝接受采访。

  八、提高警惕,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假冒记者身份行骗。一经发现,师生均有义务告知保卫处查处。

  九、对在对外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予以奖励。

篇3:外语学院宣传栏、板报的管理规定

  外国语学院关于宣传栏、板报的管理规定

  宣传栏、板报是我院重要的宣传舆论阵地。为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活跃校园文化,必须加强对宣传栏、板报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的宣传栏由院党委宣传统战部统一归口管理并根据需要进行划分,划分到宣传栏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切实利用好宣传栏这一舆论工具。各院系自用的板报,须报宣传统战部备案。

  二、宣传栏的宣传口径,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由宣传统战部、团委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布置每期出刊内容。各院系的板报,由其分团委具体负责确定宣传内容并报所在总支批准。

  三、每学期初制定出刊计划,原则上各院系每学期要出刊四次。

  四、宣传统战部、团委可根据宣传任务的需要,与宣传栏使用部门协商,统一收回使用宣传栏。

  五、宣传统战部、团委对宣传栏、板报的思想内容、语言文字、安排形式、出刊时间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每期宣传栏均拍照存档,年终对每期宣传栏进行评比。

  七、为规范宣传栏及板报的管理及编辑工作,院成立宣传栏管理及编辑委员会,由宣传统战部负责人任组长,团委、学生处、教务处负责人为成员。各院系成立宣传栏、板报编委会,由各院系分团委书记任编委会主任,各分团委、学生会宣传组成员为成员。

篇4:小学行政工作管理规定(5)

  Z小学行政工作管理规定(五)

  为规范行政管理工作,打造高度团结、高度统一、高效有力的行政团队,营造健康、和谐、愉悦的工作氛围,提高管理效率,对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建设学习型"班子"。有学习制度,保证时间、自觉学习,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与内涵感召力。

  二、依法治校: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理性治校,依法保护师生合法权益。

  三、优化管理: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探索教育规律,对素质教育不断有新思考、新举措。目标明确,思路清楚,以先进理念统帅工作,不断内化为管理行动。学年初,行政成员向学校签定目标任务书;认真研究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分解、落实、计划科学、措施具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实行目标自评自查,坚持周小结、月小结,学期、学年总结,述职,接受考评、监督。经常反馈、调整工作措施,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确保发展。

  四、勤政务实:

  1、热爱本职,模范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深入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按规定兼课、听课,兼课:副校长每周不少于5节,中层不少于10节;听课:副校长每周不少于3节,中层每周不少于2节。改进工作作风,政令畅通。管理民主,虚心听取各方意见,鼓励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2、严格执行报告和请假制度。校长和副校长一般不同时外出。行政成员外出(含假期外出),需将出发时间、地点、任务向校长报告,并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各级会议,行政成员应该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提前向会议组织者及学校校长请假,未经同意不得请人代替出席。

  3、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不推诿、不拖延,增强角色意识,协助学校支撑一个方面的工作;即有实干能力,又讲科学;积淀软实力,保证领先优势。

  4、爱护集体荣誉,爱护集体财产,不因工作失职(失误)给集体带来损失。

  五、团结协作:

  1、坚持民主集中制,行政成员自觉维护领导集体的团结与威信,中层管理人员、副校长与校长在思想、言行上保持高度统一。会上畅所欲言,开诚布公,坚决执行行政会议决定,不能在执行中有意见、有分歧,不得有任何与行政会议决定相违的言论和行为,学校整体对外。向社会事业局、教育处领导汇报、请示工作,需征得校长授权或向校长通报后方可请示、汇报,便于校长掌握全局,整合工作,更快形成有战斗力的集体。

  2、增强全局观念,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不得在行政会议或其它场合闹情绪、耍脾气;不得将行政会议的研究内容在行政决议公布之前泄露出去,也不得将行政会议的研究过程、研究细节泄露出去;不得在公众或私下场合诋毁同事形象。

  六、严格考核:实施分级管理、分层考核。德育处、教导处相关管理人员每月28日前将教师工作考核结果(含兼职工作考核结果)交办公室汇总,办公室在每月29日将汇总后的考核结果交副校长审核并于当日交校长批准后交财务室造表,经校长批准,每月31日发放月考核奖励工资(若遇小月,需提前3天)。办公室保存所有考核资料。按相关制度实施教师学期、学年考核。行政成员考核,按专项规定实施。值周行政负责统计当周的教师出勤,将统计结果连同相关请假手续交到办公室。凡是在相关人员处请假的要及时将请假手续交到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29日前将本月考勤进行汇总后交副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后交财务执行奖惩。缺、代课、托管等由教导处负责统计,各类经校长、副校长同意的加班由部门统计,以上统计应在29日前交副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后实施奖惩(若遇小月需提前3天)。

  七、廉洁自律:

  1、在财经财产、经费预决算与使用、招生、教师招聘、评优晋级、财产购置等方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实行公示。

  2、不以权谋私。在提干、招聘、职务晋升、购房、奖金分配及其他经济行为中坚持标准、公正无私;招生工作及节假日不向服务对象索要财物;分管工作不吃回扣;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评优评先,教师所占名额不低于70%;学生评优,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公开。

  3、严格财务制度,使财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实施学校《财务工作管理规定》。

  八、奖惩:

  1、对学校管理工作作出突出成绩或贡献的行政成员,实施奖励。

  2、对违背相关纪律、规定的行政成员,视其影响力与损失予以批评、扣减奖金。轻者,扣减月奖和学期、学年奖(50-100元、10

  0-300元、300-600元),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重者(影响恶劣或次数增加等),双倍或三倍扣减月奖和学期、学年奖,取消当年晋级、晋职资格,连续三年不得评优,向有关方面做出不予继续聘任干部的建议,同时向行政会议和教师大会做出书面的公开检讨。

篇5:某客运公司环保车运营夜间值班规定

  客运公司环保车运营夜间值班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夜间值班车辆调度安全、有序运行,提高实载率,节约运营成本,规范夜间值班车辆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车辆安排

  (一)索溪峪分部

  1、索溪峪分部第五分队派驻水绕四门,分部安全助理为分部管理责任人,分队长负责按照本规定对驾驶员实施具体管理。

  2、驻水绕四门车辆负责分部营运车辆下班后的值班,不参与标志门值早班,作息时间:旺(淡)季6:20(7:20)起床,6:40(7:40)早出车会,6:50(7:50)发车,7:20(8:20)早餐,7:35(8:35)参运。水绕四门值班驾驶员早餐前不参与标志门排班。

  3、驻水绕四门上班车辆如不参与当天夜间值班或值夜班时发至标志门后经调度员同意终止值班的,车辆夜间停放在标志门,不得私自驾车返回水绕四门。

  4、驻水绕四门驾驶员休假车辆一律停放在标志门停车场;休假完毕,在上班当天按照标志门值班车辆迟班排班顺序加入标志门候班行列。

  (二)天子山分部要严格控制天下第一桥站场的车辆返回影艺山庄,贺龙公园站场的车辆留值班车后可以大部分返回影艺山庄,值班车辆停放在天下第一桥和贺龙公园站场,依据客流情况对开。索道上站和百龙电梯上站的摆渡车辆一律停靠在索道上站和百龙电梯上站停车场候客。

  (三)森林公园分部值班车辆一律停放在黄石寨索道下站。

  二、夜间值班运营管理

  1、值夜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按照规定时间进入值班状态,负责下班后的车辆调度工作。其中:索溪峪分部标志门夜班调度员21:00脱离站场。凡值班时间不到岗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考核。

  2、值班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调度纪律,按调度指令发车。

  3、值夜班人员不得私自离岗,严格遵守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如需调整,可自行在本站场或本分队内调整,调整结果不得影响分部原部署力量,分部只考核原安排表上人员。

  三、各分部要加强值班车辆的监控力度。

  1、值班车辆严禁以任何借口,形式公车私用,严禁以加油或其它借口在公司营运范围内逗留或脱离公司营运线路,违者扣奖100元。

  2、分部必须加强对夜间值班情况的监控,并做好检查记录且有检查人员签名确认。无检查记录并签名确认的,扣除分部相关责任人当月月奖50元/天,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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