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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寄宿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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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寄宿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  寄宿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治理机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的实施,根据我区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防备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48小时取样留存(50-100克)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别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留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刻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县政府。

  第十条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峻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轻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具体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来回学校。

  第十五条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市、县“安全生产整治年”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专项档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建立常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与法制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县山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难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年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陌生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厉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采编:www.pmceo.cOm

篇2:中心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  乡中心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大门安全管理制度:

  1、上课期间,锁住学校大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和学生课间走出校门。

  2、放学时值周领导及值日教师要在大门旁维护安全秩序,严禁学生骑车出校门。

  二、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4、班主任及授课教师每一节课前要进行点名,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学生家长。

  三、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值周领导每期要检查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2、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四、饮水安全制度:

  1、班主任及授课教师要求学生自带水。

  2、教育学生不得饮用不干净的或水质差的水。

  五、课间管理制度:

  1、值周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并做好记录。

  2、班主任要加强班干部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不乱扔纸屑、果皮、营养餐袋、并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在楼梯口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不乱涂乱画等。

  3、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

  六、*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班主任及授课教师要及时引领学生到场。

  2、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七、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班主任及授课教师要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八、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班主任及授课教师要教育学生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发现破损或危险要及时处理。

  2、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学生做开启电源等工作。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安全。

  注:以上八项安全管理制度,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否者后果自负!!

篇3:实小学生安全管理须知

  实验小学学生安全管理须知

  为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常抓不懈"的原则,增强安全意识,消除种种隐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须知》。

  (一)人身安全

  1.学生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架和械斗,不逞强*。

  2.学生不得私藏和携带管制刀具。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凶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学生不得翻爬校墙,不在墙头上走动。在楼上不要将身体移向栏杆以外。

  4.不玩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学生不得在校内及周边燃放鞭炮。

  5.学生不得私自外出春游和私自到江、河、湖、海、溪流或低洼地游泳戏水。要游泳必须到正规的游泳池,并由家长带。

  6、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7.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学生不得在楼顶边沿戏闹、闲谈。学生打水、打饭要自觉排队,防烫伤、挤伤。

  8.学生不得向楼下乱扔东西,开窗不要把窗外的硬物推下楼,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

  9.不攀爬高楼、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和有危险的建筑物、景点。

  10.在高处擦教室窗户玻璃、电风扇、日光灯、多媒体投影仪时,要特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擦拭二楼以上的玻璃,不得将身体移出窗外。

  11.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班主任、科任教师自行组织学生赴校外活动,应事先向学校等上级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2.放学、*和组织集体活动,学生要有秩序,防挤伤,防踏伤。

  13.偶遇紧急情况,不要惊惶失措,要采取紧急避险自救措施。(如发生地震、火灾时,不要跳楼,也不要手拿凳子,头顶桌子等)。

  14.新生入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

  15.建议家长为子女办理保险,如家长不同意子女保险,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存档。

  16.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17.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8.按时到校、离校,准时回家,不在路上逗留,低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孩子上学。

  19.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20.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小青年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的人离开学校。

  21.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现有不法分子侵入,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及时报警求助。

  22.自习时间和午休时,陌生人叫人时,学生不得出教室或宿舍。

  23.节假日学生不得在校住宿。

  24.不得损坏避雷设施。

  25.在家预防煤气中毒。

  26.所住房舍发现有异常现象(如漏雨、漏土、墙壁裂缝等),要马上报告。

  27.公共区的电灯不亮要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28.刮风下雨要远离楼房、高树、高压线和不牢固的墙壁。

  29.不到基建工区玩耍、参观。注意观察危险区域和设施的警示标志。

  30.发生地震,掌握逃生本领,用手或物品护头,紧急撤离房屋。

  (二)财物安全

  1.教室、宿舍无人时要关窗、锁门,教室、宿舍钥匙专人保管,不得乱配钥匙。

  2.自行车要上锁、挂牌。

  3.个人钱物妥善保存。

  4.非本班人员不得乱窜教室、宿舍。

  5.不得从教室和宿舍门窗钻入钻出。

  6.丢失钱物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尽量保护案发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三)体育安全

  1.上体育课要严格在体育老师指导下,按规定进行。

  2.从事剧烈的活动要防撞伤、踏伤、扭伤,从事有危险的体育活动要采取防护措施。

  3.禁止学生越墙拾球,外出拾球需注意安全。

  4.学生不得在教学区、宿舍区和人员集中的区域打排球、篮球或踢足球。

  5.校运会或其他体育比赛时,学生不得在赛场内穿行、玩耍、带跑和观看比赛。

  6.学生集体跑步,守秩序。

  7.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四)饮食安全

  1.学生不得食用变质食品。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

  2.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购买不法摊贩的食品,不到校外不法小饭铺就餐。(不法商贩、饭铺无三证即无卫生许可证 、无健康证、无工商许可证)。

  3.不食用变质的水果。

  4.饭前要洗手、勤剪指甲。

  5.不饮用凉水、生水和不清洁水。

  6、防食物中毒,有不良反映要立即报告学校。

  (五)用电安全

  1.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

  2.不准私自更换宿舍照明用灯。

  3.不准私拉电线用以照明、烧水、取暖、做饭、充电、收听录音机、收看电视等。

  4.不拆卸、不损坏公共电力设施;在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上课不准乱动电器、开关,下课后由老师关闭总电源开关。

  5.已坏电器、开关学校由电工负责

  维修,不要用手接触。

  6.遇到恶劣天气要注意被砸坏的电线,以防触电。

  (六)防火安全

  1.不准用电炉子取暖。

  2.不准吸烟,不要在宿舍点蜡烛看书。

  3.不准焚烧垃圾。

  4.学生不得抽烟、玩火。

  5.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6、不能参加森林火灾灭火。

  7、发生火灾,懂得逃生本领,俯身捂住口鼻,紧急撤离。

  (七)交通安全

  1.学生满12周岁,由家长填写骑自行车申请表,经学校同意后,允许骑自行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2.在校外行走或骑车时不准带耳机。

  3.不坐满员超载的汽车。

  4.学生不准骑摩托车和开其他机动车。

  5.行走要靠右边行走。过马路走人行道,红灯停绿灯行。

  6.骑车前要检查制动装置是否灵敏,骑车、行走要注意路口车辆。

  (八)实验安全

  1.实验课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教师要求去做。

  2.做实验有不良反应要马上向指导教师报告。

  3.实验完毕要洗手。

  (九)用药安全

  1.学生用药要遵医生嘱咐或按说明服用,不能服用过期和变质的药物。

  2.对本人有过敏反应的药物要禁用并告知医生。

  3.因防疫需要而统一购用的药物,须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同意后方准用药。

  4.禁止在宿舍内喷洒农药。学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不准喷药。

  5.灭鼠药要按学校要求专人分放,防污染、防中毒。

  6.发现传染性疾病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要采取措施以防止群体传染病的蔓延。

  7.学生有疾病,班主任随时安排救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病情严重者要及时报学校有关领导。

  8.学生有重大病情,校医要护送到医院,并把有关病情用药及采取的措施告知医生。

  (十)其他规定

  1.学生必须接受防火、防触电、防震、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3.责任要求:

  (1).自习、上课、组织活动期间,因教师疏于管理而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任课教师负责。

  (2).平时教师对看到学生违纪违规现象,不管不问由此而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负有责任。

  (3).班主任、学校各职能部门因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负有责任。

  (4).教师明知这样做或已预见到这样做有危险、有危害而执意去做,对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负有责任。

  (5).学生因违纪违规造成的个人伤害由个人负责。

篇4: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基建项目必须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施工,加强基建管理,确保基建质量;严禁学生进入施工场地。

  2.每学期开学前和中途,总务处对全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有关数据记录在案,进行对比分析,特别是梅雨季节要加强巡视,发现情况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措施。

  3.对校舍进行定期维护和维修,防震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4.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要求,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在各梯层的醒目位置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对所有的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学校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点蚊香等)。

  5.加强用电安全的教育及管理,电工和有关管理人员对用电设备及线路每周要进行常规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篇5:小学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

  z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

  学生的安全问题,事关广大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近期,福建南平、广东雷州、江苏泰兴等地先后发生伤害师生的案件,给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

  一、实行值周领导带班、值日教师值班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每周值周领导必须佩戴“治安巡逻”袖章,在校门口、校园里巡逻,值日教师必须佩戴“值日”袖章,在学生上学进入校门时段和星期五下午寄宿学生集中放学时到校门口现场管理。值周领导带班、值日教师值班安排如下:

  值周领导带班安排:第一周z,第二周z,第三周z,第四周z,第五周z。第六周至第二十周,依次顺延。

  值日教师值班安排:星期一:z,星期二:z,星期三:z,星期四:z,星期五:zz,星期六:z,星期日:z。

  二、加强校门的管理工作。学校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在还未配备专职门卫的前提下,门房里放置必要的安保器材(如橡胶棍、木棍、石灰包、沙包等)。值周领导(值日教师、班主任和其他相关教师等)要严格对进出校园人员身份查验登记,对一般来访者只允许在门房接待,确需进入校园的要请示当日值周带班领导同意并凭有效证件登记后,由校内接访人员陪同进入校园。来访者离校,要严格登记离校时间。

  三、加强学生进出校园管理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出校园,必须征得班主任同意,并签发准假条,由班主任送至门房与学生监护人(父母)办好有关手续。严禁非直接监护人将学生带离校园,确实需要离开的,必须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来访者身份得到确认并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后,方可让学生离开校园。

  四、加强学生校内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实行学生校内活动安全分时段管理责任制,即寄宿生早锻炼开始至晚餐时间开始由班主任负责(上课时间由学科教师负责),晚餐开始至学生就寝交接班,由上晚间活动的教师负责,学生就寝接班后至第二天早锻炼开始由陪寝教师负责;走读生进入校门后至放学时送出校门由班主任负责(上课时间由学科教师负责)。值周领导和值日教师要加大学生课间和集中上下楼梯的巡查力度。值周领导要全天对校园安全进行巡查,并做好上晚间活动教师与陪寝教师的交接签字工作。

  五、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留验要符合卫生标准,严格实行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和食品品尝制度,严禁无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现象发生。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每天要深入食堂、小卖部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定期加强对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学校少先队和班主任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学生应对劫持、交通事故、洪水、滑坡、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教育活动内容要有笔记备查。

  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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