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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工程消防设计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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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工程消防设计专篇

  商场工程消防设计专篇

  一、设计依据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1.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1.5、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其他相关规范、规定。

  二、工程概述

  2.1、本工程为哈尔滨盟科普尔斯马特、百安居商场工程。

  2.2、位于哈尔滨经济开民区嵩山路与长江路交汇处。

  2.3、本工程总建筑面积:52800平方米;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14.40米。

  2.4、本工程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地上是普尔斯马特、百安居两家独立的大型连锁超市,普尔斯马特商场为一层及百安居商场为二层。

  2.5、该工程耐火等级为一级,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三、总平面布局

  3.1、本工程的总平面布局由设计单位已向消防部门报批,故不在本方案之中。

  四、建筑部分

  4.1、防火分区

  4.1.1、地下一层车库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共划分七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均不超4000平方米。各防火分区面积如下:

  第一防火分区面积为:3665.72平方米;

  第二防火分区面积为:3763.13平方米;

  第三防火分区面积为:3948.83平方米;

  第四防火分区面积为:3714.38平方米;

  第五防火分区面积为:3719.98平方米;

  第六防火分区面积为:3901.35平方米;

  第七防火分区面积为:3927.34平方米;

  4.1.2、地上一层:普尔斯马特商场分为二个防火分区,每个分区面积均为3980平方米。百安居商场分为二个防火分区,每个分区面积均为3850平方米。

  4.1.3、地上二层:百安居商场分为二个防火分区,每个分区面积均为3850平方米。

  4.1.4、防火分区采用200厚混凝土实体墙及特级防火卷帘分隔。

  4.2、安全疏散

  4.2.1、本工程F1层汽车疏散坡道的宽度为7.5米,满足规范要求;F1层每个防火分区的人员安全出口为2个,满足使用要求。

  4.2.2、本工程(F1层)最远疏散点距疏散口距离小于60米,符合汽车库设计规范;本工程商场最远疏散点距疏散口距离小于40米,符合商场设计的相关规范。

  4.2.3、地下室疏散楼梯宽度为(1.2米),满足使用要求。首层及二层疏散楼梯宽度为(2米),满足使用要求。

  4.3、防火门的设置及等级

  4.3.1、凡防火分区的门均为甲级防火门,设备用房均为甲级(1.2h)防火门。疏散楼梯为乙级防火门。防火门均向疏散方向开启。每门均随门附设自动闭门器。

  五、 给水排水

  5.1、设计依据

  5.1.1、建设单位提供的任务书及各种设计文件。

  5.1.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5.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5.1.4、《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

  5.2、设计范围

  5.2.1、室内消火栓系统、闭式自动喷水系统、水喷雾系统。

  5.2.2、室外消火栓系统由开发区市政统一规划、建造。

  5.3、设计参数

  5.3.1、室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20升/秒,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

  5.3.2、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量15升/秒,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

  5.3.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26升/秒,火灾延续时间1小时。

  5.2.4、本工程消防喷淋系统贮水量为157立方米。

  5.4、消防水源

  5.4.1、室外消火栓由小区规范统一规划考虑。其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成环状,室外消火栓间距小于120米,室外消火栓距房屋外墙大于5米,其型号规格为SA65/100-1.0型。

  5.4.2、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接入市政给水系统,甲方提供市政给水为常高压给水系统,管径DN300,压力1.6Mpa,发生火灾时完全可以保证供水量15升/秒,供水压力可以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充实水柱不小于10米。

  5.4.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发生火灾时保证供水量26升/秒,供水压力可以保证最不利点处的喷头最低工作压力不小于0.05MPa.

  5.5、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5.5.1、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采用环状管网,底部环状发管道管径为DN100,立管为DN80,在顶层设置消防环管,保证消防用水的安全可靠。

  5.5.2、室内消火栓管道采用焊接钢管焊接。室内消火栓布置间距为地下室汽车库不大于30米,商服不大于50米,着火时可以保证同层的相邻两个消火栓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分。

  5.5.3、每个消火栓栓口处静水压力不大于80米水柱,出口处的动力压力不大50米水柱。

  5.5.4、每个消火栓箱内设DN65室内消火栓1个,水龙带长25米,水枪喷嘴口径直径19毫米。

  5.5.5、自动喷水灭火给水管网采用枝状管网。采用热镀锌钢管,丝扣连接。设有湿式报警阀、控制阀、警铃、系统检验装置和压力表等。每层均设有水流指示器。喷淋系统的工作压力由喷淋泵房给水系统来保证。设计选用2台喷淋泵(一主一备),型号为:

  SLS100-200,Q=27.8L/s,H=50m,N=22Kw。

  5.5.6、建筑物的火灾危险等级属于中危险Ⅱ级;设计喷水强度8升/分.平方米,作用面积200平方米,喷头最大水平间距为3.5米,每只喷头

  六、消防防、排烟

  6.1、设计依据

  6.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本。

  6.1.2、《采暖通风设计规范》(GBJ19-87)

  6.1.3、《汽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基于以上规范的有关要求,本设计把每个防烟分区再划分为两个来分别设计,原因是:(1)、如按原分区面积计算则风机的风量大、体积大、风管道的尺寸也

大。地下车库内的各种管道多,纵横交错,如管道尺寸再大将势必影响车库的使用标高。(2)、经过核算如按本图的设计方式施工,其工程造价将降低。

  6.2、工程概况

  6.2.1、机械排烟系统

  6.2.1.1、地下一层汽车库防排烟设计

  系统 风量 风机型号 数量 防烟分

  区数量 面积

  PY-1 32400m3/h GYF№8.0I1台 10个270m2*10

  PY-2 38880m3/h GYF№1.0I1台 10个324m2*10

  PY-3 25900m3/h GYF№8I 1台 15个216m2*15

  PY-4 3110m3/hGYF№9I1台 5个 259m2*5

  PY-5 32688m3/hGYF№11I1台 4个272m2*4

  PY-6 31752m3/h GYF№9I 1台7个265m2*7

  PY-7 27216m3/hGYF№8I1台6个227m2*6

  PY-8 33264m3/hGYF№10I1台4个277m2*4

  PY-9 48600m3/hGYF№12I1台 6个405m2*6

  PY-10 29160m3/h GYF№8I1台 4个243m2*4

  PY-11 48600m3/hGYF№12I1台5个405m2*5

  PY-12 48600m3/hGYF№12I1台 6个405m2*6

  6.2.2、普尔马斯特防排烟设计

  系统 风量 风机型号 数量 防烟分

  区数量 面积

  25920m3/h GYF№6.5II 1台 10个 216m2*10

  25920m3/h GYF№6.5II 1台 10个 216m2*10

  25920m3/h GYF№6.5II 1台 10个 216m2*10

  25920m3/h GYF№6.5II 1台 10个 216m2*10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采用自然排烟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6.2.3、百安居防排烟设计

  6.2.3.1、一层防排烟设计

  系统 风量 风机型号 数量 防烟分

  区数量 面积

  PY1-1 48600m3/h GYF№12I 1台 4个 405m2*4

  PY1-2 38880m3/h GYF№11I 1台 4个 324m2*4

  PY1-3 48600m3/h GYF№12I 1台 5个 405m2*5

  PY1-4 38880m3/h GYF№11I 1台 5个 324m2*5

  6.2.3.2、二层防排烟设计

  系统 风量 风机型号 数量 防烟分

  区数量 面积

  PY2-1 48600m3/h GYF№12I 1台 4个 405m2*4

  PY2-2 38880m3/h GYF№11I 1台 5个 324m2*5

  PY2-3 38880m3/h GYF№11I 1台 5个 324m2*5

  PY2-4 48600m3/h GYF№12I 1台 5个 405m2*5

  6.3、通风排烟系统要求

  地下车库的排烟系统与平时通风相结合,平时送、排风,火灾时排烟,排烟口平时关,火灾开启,排烟口均设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并与排烟风机联动。

  七、电 气

  7.1、设计依据

  7.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7.1.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7.1.3、《汽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7.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本。

  7.1.5、建筑、暖通、给排水等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基于以上规范的有关条文,合理选型设备及降低工程造价,充分考虑了本工程的使用特点,做如下设计:(1)、地下车库属大空间公用结构,因此选用子、母探头的报警方式,这样就可降低探头本身的造价,同时因地址码的减少而减少了回路数,报警及联动控制器的造价也将大幅度降低。(2)、仓买区内设计选用点式远红外探头取代常规使用的普通探头,地址码减少、回路数减少、管线量减少、造价降低。

  7.2、消防电源

  7.2.1、本工程的下列用电设备由消防电源供电,防排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设备、自动灭火设备、应急照明、火灾疏散标志、防火卷帘等,上述设备由消防电源系统供电,电压AC380/220V。

  7.2.2、电动防火阀,电动排烟阀等设备由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专用电源供电,电压DC24V。

  7.2.3、消防电源的设置,本工程低压配电室及变压器室设在地下F1层,消防电源采用双回路供电,一路来自市电高压,另一路来自备发电设备,互为备用。

  7.3、消防配电系统

  7.3.1、本工程由AC380/220V供电的全部消防用电设备均取自地下室低压配电装置。

  7.3.2、消防用电设备均由两路单独回路供电,并在线路末端实现自动切换,电源切换装置具有电气/机械联锁功能。

  7.4、火灾自动报警

  7.4.1、本工程下列部位选用感烟/感温探测器:变电所

、风机房、楼梯间、汽车库、商场等。

  7.4.2、各类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及保护半径符合规范GB50116-98的规定。

  7.4.3、每个防火分区的出口附近设手动报警按钮,从本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米。

  7.5、消防联动控制

  7.5.1、在每只消火栓附近设有带独立地址的手动报警开关,当任一开关被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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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知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知识

  审核范围: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六)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专家评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审核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但是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管辖分工

  一、支队审核验收的建设工程(一)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m2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 m2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 m2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 m2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总面积大于3000 m2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

  1、设有上述第(一)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建筑面积大于10000 m2或者建筑高度超过24米或者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含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楼);

  3、本项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 m2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300MW级机组及以上的燃煤发电厂,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150MW级及以上的燃机电厂,设有单台变压器容量180MV?A及以上的变电站、地下变电站);

  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含三级加油站、加油加气站,总存瓶量不大于10t的液化石油气灌装站,三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篇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本要求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制定。建设单位依法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所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本要求。

  一、一般要求

  (一)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二)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二、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内容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有关部门对本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总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高度以及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座位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厂房、仓库等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等。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5、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6、总平面。包括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位置,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况,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

  7、建筑、结构。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和结构选型,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建筑的安全疏散、消防电梯以及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的布局,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等。

  8、建筑电气

  (1)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包括消防电源供电负荷等级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备用电源性能要求及启动方式;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及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消防技术标准有要求的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型号和敷设方式,以及配电设备、灯具的选型、安装方式;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部位、照度、供电时间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包括保护等级的确定及系统组成,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确定,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概述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概述电气火灾报警,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方式等;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9、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采用天然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及供水能力、取水设施;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时,应说明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及补水量的确定,取水设施及其技术保障措施。

  (2)消防水泵房。包括设置位置、结构型式、耐火等级,设备选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和运行要求。

  (3)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总用水量的确定,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

  (4)室内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用水量的确定,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消防水箱的容量、设置位置及技术保障措施。

  (5)灭火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各类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参数、系统组成、控制方式以及主要设备选择等。

  10、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包括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方式,防排烟系统送风量、排烟量的确定,防排烟系统及设施配置、控制方式;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11、热能动力。包括室内燃料系统的种类、管路设计及敷设方式、燃气用具安装使用要求等燃料系统的设计说明;锅炉型式、规格、台数及其燃料系统等锅炉房设计说明;气体站房、柴油发电机房、气体瓶组站等其他动力站房的设计说明。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

  (2)总平面图: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等。

  2、建筑、结构

  (1)平面图: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平面布置,房间功能和面积,安全疏散楼梯、走道,消防电梯,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立面图: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件的可见部分;屋顶及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主要标高或高度。

  (3)剖面图:应准确、清楚的标示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3、建筑电气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图。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各层报警系统设置平面图。

  4、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2)各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3)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

  (4)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

  5、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1)防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2)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6、热能动力

  (1)锅炉房设备平面布置图。

  (2)其他动力站房平面布置图。

  三、改建、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内容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4、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7、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二)装修专业设计图纸

  1、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本工程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

篇4:绿岛二期项目消防设计说明

  绿岛二期项目消防设计说明

  一、建筑专业消防设计

  (一)、设计依据

  1、建筑总平面设计图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本项目共有33层高层建筑15栋,消防计算建筑高度小于100米;11层高层住宅3栋,均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进行消防设计。

  本项目共有多层住宅78个单元,联排式低层住宅154户,公共建筑若干,均为多层建筑,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J 16-87)进行消防设计。

  2、依据的主要消防设计规范:

  ①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②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J 16-87);

  ③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规范》(GB 50222-95);

  ④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 140-90);

  ⑤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3、建筑耐久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二级(50~100年);

  4、防火分类及建筑物耐火等级:

  15栋33层高层住宅均为一类建筑,3栋11层小高层住宅为二类建筑;地下停车库的防火分类按停车数量划分为四类:I类(>300辆),Ⅱ类(151~300辆),Ⅲ类(50~150辆),Ⅳ类(<50辆)。

  所有住宅建筑均采用钢筋混凝土为主体结构材料,耐火等级为一级,公共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二)、总平面消防设计

  1、消防间距:

  本工程所有相临建筑间的消防间距均满足规范要求;即:

  建筑类别高层建筑裙房其它民用建筑

  耐火等级

  一、二级三级四级

  高层建筑13991114

  裙房96679

  2、消防通道及消防登高面:

  (1)小区规划中主消防车道顺畅贯通,可形成环道,消防车道可到达每栋楼,尽端式宅间路设计了消防车回转场地。

  (2)主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小于12.0米;多层建筑宅间路转弯半径不小于9.0米。

  (3)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结构采取措施可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4)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均不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5)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0米,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0米,消防登高面处车道宽度不小于6.0米。

  (三)、建筑单体消防设计

  1、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地下室车库,其防火分隔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进行设计,地下车库均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不超过4000平方米。按规范要求,Ⅳ类停车库可设一个车辆出入口,停车数量少于100辆的地下车库可设一个双车道出入口,其余停车库均设两个汽车出入口,人员疏散口结合地面住宅设置,每个防火分区均不少于2个,疏散距离满足规范要求。防火隔墙上的门均为甲级防火门或特级复合防火卷帘门。

  2、多层住宅均为一梯两户户型,屋面采用平屋顶,楼梯间均可出屋面。

  3、小高层为十一层住宅,每层2户,设一部疏散楼梯及一台电梯。楼梯间直通屋面,楼梯间直接对外采光通风。所有住户的入户门均采用乙级防火门。

  4、高层建筑楼高33层,建筑高度小于100米。每层4户住宅,设剪刀梯及两台电(客)梯,其中一台客梯兼消防电梯使用。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小时的实体墙分隔成两部独立的楼梯,楼梯间均直通屋面。公共走道及电梯厅划分为两个前室,前室均分别设置正压送风系统。所有住户的入户门均采用乙级防火门。

  5、高层建筑分区设置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控制中心设置于一层,直通室外。

  6、凡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时,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设有明显标志。

  7、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并设自动关闭器,垂直竖井的门均为丙级防火门。

  8、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m,如小于2m则窗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9h的非燃烧体固定窗扇的采光窗。

  9、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均采用不燃烧体材料严密填实

  10、公共建筑采用不燃烧体进行室内装修。

  二、电气消防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要求;

  2. 本工程其它专业提供的设计条件资料;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

  7. 其它有关国家电气设计规范及标准;

  8. 供电部门.电讯部门等上级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二)、消防电源及电压:

  本工程各地块变配电房(1~7#变配电房)高压供电电源引自10KV高压开关站,采用环网接线方式或放射式接线方式,选用电力电缆埋地引来.电压为10KV。另根据消防负荷要求设应急柴油发电机,作为当外电源停电时向消防及其它重要负荷供电.

  (三)、消防配电系统:

  1.配电系统:本工程消防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系统;消防负荷电源均引自小区变配电房,消防负荷均由两回路供电,分别引自正常母线段及事故母线段,一用一备,末端自动切换。

  2.照明设计:本工程高层建筑、办公楼、公共建筑及地下车库等处除设普通照明外,还设有事故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照明。

  3.线路选型及敷设方式:本设计消防电源线路防火电缆或防火导线敷设。

  4.接地保护:本设计接地系统采用TN-S型式,低压电源入户时应采取重复接地措施;照明与动力线路均设有专用保护接地线,所有用电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

  (四)、防雷及接地:

  本工程建筑物均为第二或第三类防雷民用建筑物.

  本设计建筑物防雷拟采用避雷带防雷,利用建筑物柱内主筋作为引下线,利用建筑物基础内钢筋作为接地体,防雷接地、发变配电房接地,弱电接地等各

种接地共用同一接地系统。

  (五)、火灾报警及控制系统:

  本设计根据各建筑情况确定设置火灾报警及控制系统。

  在地下车库、商场、办公及公共走道等处设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器、警铃、紧急电话插孔、火灾事故广播、消火栓内设消火栓按钮。

  消防中心应具有以下功能:

  能接受火灾探测器及手动报警器报警信号;

  能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并且显示其工作状态;

  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有关的排烟风机及排烟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火灾时能关闭有关部位防火门,防火卷帘,并接受其反馈信号;

  火灾能接通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灯;

  火灾时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火灾时能分层接通火灾报警装置及火灾事故广播。

  控制气体灭火系统,并能显示系统状态。

  消防中心内通迅设备与配电房、风机房、电梯房及手动报警器处之间设置对讲电话或对讲电话插孔。

  击碎消防栓按钮玻璃能直接启动消防泵,并有反馈信号。

  三、给水消防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版)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版)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版

  4. 建筑专业提供的资料图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含地下车库、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及配套公建。分为D6-3/02、D6-4/02及D8-1/02、D8-2/02两个地块。

  (三)、设计内容及设计范围

  本工程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室内外给排水及消防给水工程设计。

  (四)、消防给水系统

  1.水源

  本工程生活用水以市政自来水为水源, D6-3/02、D6-4/02地块分别从2地块之间及陈庹路市政干管引两根DN200给水管接入基地,D8-1/02、D8-2/02地块分别从2地块之间及陈庹路市政干管引两根DN250给水管接入基地并在基地形成生活、消防环管,环管管径分别为DN200及DN250,引入管设总水表计量。

  2.室内消火栓系统

  本工程公建及高层住宅须设室内消火栓系统。2地块地下室各设1座396m3消防水池及泵房,内设消火栓泵及自喷泵供本工程室内消防用水。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工程地下车库、会所及部分公建须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Ⅰ类停车库设泡沫-水喷淋联动系统。

  4.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由室外生活、消防环网接出,沿基地周围及内部布置。

  5.消防水量

  系统用水定额火灾延续时间一次火灾用水量

  室内消火栓40L/s2h288m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0L/s1h108m3

  小 计 396m3

  室外消火栓 30L/s2h216m3

  总 计612m3

  四、暖通消防设计说明

  防排烟系统:

  各栋建筑单体根据建筑情况,根据国家现行规范,不符合自然排烟条件的,设置正压送风系统及机械排烟系统。

  消防楼梯间、消防楼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按照规范,不满足自然排烟条件的设正压送风系统。

  地下室设置机械排风与消防排烟合用的通风系统,排烟量按6次/h设置。

篇5:商场规划设计原则

  商场的规划设计原则

  一、人流动线的规划原则

  1、注重内外沟通,脉络清晰;

  2、注重立体人流的自然顺畅,平均分配关系;

  3、避免盲区和死角问题;

  4、合理设置宽度。

  二、商场电梯布局的规划原则

  1、扶梯布局原则

  ①.商场的电梯部数,布局位置,要以有效疏散运载人流作为出发点;

  ②.避免电梯口的人流堵塞,电梯与过道衔接处的空间宽于过道,或有交*过道。

  ③.引导顾客向上购物

  2、垂直电梯的布局原则

  ①.货人分流

  商场垂直电梯,货梯与载人梯分开设置,实行有效的货流与人流的分流。

  ②.专用通道设置

  结合商场功能定位,避免行业经营冲突。

  三、铺位布局规划原则:

  1、实用、利润、形象的统一

  商场铺位布局必须考虑到经营商家的实用性与合理性,同时更要兼顾到独立铺位与整体商场的协调性与互动性。

  2、尊重消费者的行为

  人性化设计,使消费者的消费过程显得更加自然顺畅和轻松愉快,购物方便且不易疲劳。

  3、面积按定位划分

  根据整个商场定位划分商铺的面积。20㎡以下占整个商场面积的10%,20㎡-40㎡占整个商场的30%,40㎡-80㎡占整个商场的20%,卖场占整个商场的40%。商铺进深与门面比例不宜大于2:1。建议:B1、 F1为内置步行街、专卖店的形式,F2与F3为超级市场与专卖店相结合的形式。F4层为餐饮、娱乐行业。商铺面积尽可能小,但要便于自由组合。垂直动线及出入口处要宽敞明亮。F2、F3为宽敞明亮的超级市场,收银可统一设在F2,收银处对面可设一排经典商铺,发挥人流积聚处的最大商业价值,F4的商铺根据经营需要可略大一些。

  4、使用率适中

  本项目的使用率控制在58%-65%之间。

  四、商场内外部景观及商业小品设计原则

  以商场核心主题特色为基点,通过内外景观、小品的有效组合,与商场主题密切联系,保证内外景观、空间及与商场主题特色的和谐性与均好性。室外有足够的广场,作为促销场所和消费者休闲的公共区域。商场小品注重观赏性,大众化与艺术有机组合。

  五、商场外立面设计原则;

  1、与定位结合;

  2、与商场的特色结合;

  3、与区域环境结合;

  突出创新性、协调性、综合性、超前性,体现时尚、流行、经典、开放这一主题

  六、商场停车规划设计原则

  1、与商场规模定位结合,停车位数适当;

  2、停车购物的方便性,安全性;

  3、人车分流。

  4、引导人流。

  七、商场广告位的规划设计原则

  1、尺寸与楼身搭配合理。

  2、位置与外立面协调,统一考虑。

  3、便于使用安装,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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