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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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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管理人员(八大员)在进入生产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公司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2、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外施队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工地(项目工程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3、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5、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6、职业健康教育

  7、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三、安全教育的实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员、劳资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外施队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使用公司统一教材(教育光盘、试卷)。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外施队长、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

  4、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5、教育培训时间:

  a、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 学时。

  b、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c、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

  如:黑板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时期。

  d、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 学时。

  e、专业性安全教育:分公司级领导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 学时。

  f、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8 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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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施工人员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试卷2

  建筑施工人员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试卷2

  一、填空

  1、造成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建筑施工的“三宝”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3、建筑施工易发的五大伤害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土方塌落。

  4、凡在坠落高度超过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挂好安全带。

  5、脚手架施工作业面必须满铺脚手板,里口板距墙面不小于20厘米,不得铺设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时应高挂低用。

  7、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

  8、建筑施工中的“五临边”是指:深度超过两米的槽、沟、坑的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的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的楼段边;井子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通道、上下跑道、斜道两侧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挑平台的周边。

  9、机械设备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10、“四口”是指:孔洞口、楼梯口、出入口、电梯井口。

  11、施工现场特种作业须持上岗证,其作业种类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外用电梯司机、搅拌机工、卷扬机工、架子工、塔式司机、信号工。

  12、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项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必须两人操作,并穿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13、预防事故三不伤害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1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电源线不得私自接长或调换,电焊机须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5、严禁酒后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16、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伏,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

  17、对施工作业违章指挥每个人都有拒绝权。

  18、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

  二、简答题:

  1、你的安全生产责任是什么?

  答: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自觉遵规守矩。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维护各种施工安全设备、设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做到不随意拆改,不违章使用,不违章作业。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全力抢救伤者,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主动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客观证据和事故经过。

  2、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什么?

  答:遵规守法、以人为本、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务实进取、尊重科学、营造安全卫生工作环境

篇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试题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试题

  部门:姓名:分数:

  一、《安法》共7章97条,自20**年11月1日实施,可以概括三个部分:企业和内部主体的安全生产义务;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生产安全事故法律责任。

  二、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意外突发事件的总称,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

  三、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被分为四个等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注意:“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佩带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

  (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五、.法律责任《安法》第90条

  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刑事责任: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六、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

  1.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3.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七、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保险条例》的实体法规定

  a.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第14条)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b.视同工伤的情形(第15条)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c.不应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第16条)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九、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结合自己的岗位谈谈自己应该怎样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篇4:建设集团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2)

  建设集团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二)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的规定。必须加强工地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岗位作业。项目部对新进工地的工人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守纪律教育。

  二、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每年按规定学时进行安全培训。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并严格履行复审再培训教育。对特殊工种在持证上岗情况下,项目部对其针对施工现场特点进行再次培训教育。

  四、对工程特殊关键工序作业人员,项目部要对其进行针对性教育。

  五、遇节假日,项目部要进行节假日教育。

  六、每个季节(包括雨季、台风、大雪等季节),项目部要对职工进行分阶段教育,确保整个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七、项目部要加强安全方面宣传教育,如:(1)订阅安全方面报刊。(2)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画廊,定期出版。(3)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竞赛活动。

  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形式可分为阶段和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进行图片展、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

  九、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十、各班组安全生产培训由班组长支持,由班组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老工人进行本工种安全操作、班组安全制度、纪录教育、机具设备等教育培训。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篇5: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培训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培训

  一.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为红、蓝、黄、绿四种。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防火);

  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警告、注意;

  4.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二.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1.禁止标志: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

  2.警告标志:含义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危险。

  3.指令标志:含义是必须要遵守的意思。

  4.提示标志:含义是示意目标的方向。

  三.“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四.危险作业:

  作业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到位,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作业种类,称为危险作业。

  1.高处作业:指离坠落度基准面2米以上的作业。

  2.带电作业:在有电质的通电区域内进行作业。

  3.禁火区进行明火或易燃、易爆作业。

  4.爆破性作业:包括爆炸性、爆破试验,土建爆破等作业。

  5.有中毒或者窒息危险的作业。

  6.其他:如搞科研试验等危险作业。

  五.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起重机械(含施工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质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破山排水作业(含屋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贸委批准的其他作业。

  六.“三宝”和“四口”:

  安全帽、安全带、电梯井口、临边洞口、楼梯口、预留洞口。

  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十项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力局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装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八、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2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要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十个不准

  1.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2.不准高空坠物。

  3.不准在吊篮内乘人。

  3.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

  4.不准酒后上班。

  5.不准玩火、烤火和打闹嘻玩。

  6.不准赌力、赌食。

  7.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8.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 。

  9.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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