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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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工程质量监理

  1.1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

  1.1.1质量监理的依据

  合同文件:各项工程质量的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合同图纸:全部工程应与合同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与修改要求。

  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合同文件所列技术规范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它的技术规范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所列的质量标准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它标准。

  1.1.2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1.1.3质量监理的组织体系

  本项目质量监理为两级管理体制,全线设总监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办公室两级。总监办设工程部、合同部、秘书部三个业务部门,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

  12质量控制程序

  1.2.1开工报告

  全段开工令由总监签发,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驻地办主任签发。开工之前,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并进行审核。工程开工报告应提出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本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说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准备情况;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1.2.2工序自检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工艺流程和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再向监理工程师申报进行检查认可。

  1.2.3工序检查认可

  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同时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1.2.4中间交工报告

  当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每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

  1.2.5中间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在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完工的单项工程完工时应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秘要时应做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由驻地办主任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并报总监办。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1.2.6中间计量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由驻地办签发中间计量表。完工项目的竣工资料不全可暂不计量支付。

  1.2.7工程质量检查程序

  各专业(结构、路基等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在组成工程的各个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提出工序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工序检查程序应按以下原则提出:

  应与合同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分项所含内容相一致;

  应与技术规范及监理工程师批准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协调;

  应与国家或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

  工序检查程序须上报总监办工程部审批。

  1.3现场质量控制

  1.3.1测量

  测量包括以下内容:

  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并对承包人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在各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1.3.2中心试验室

  监理中心试验室应当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控制并对下设的试验室进行管理,除了完成监理平行抽验的项目外,还应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的设备、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3.3现场监理

  现场监理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现场监理应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驻地办主任应在施工期间每天对施工现场至少巡视一次,现场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应由现场监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现场监理人员应全环节地对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1.4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1.4.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总监办报告,由总监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之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

  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得到总监办认可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1.4.2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驻地办审核后上报总监办批准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处理方案。

  1.4.3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可按如下程序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由总监办报告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2工程进度监理

  2.1进度计划的编制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必须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按照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且便于管理的原则,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之前编出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以便在审查之后批准,为按合同要求准时开工创造条件。

  进度计划可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划分为总体进度计划及年、月进度计划;对于某些起控制作用的关键工程项目,例如:特大桥、互通立交、大挖方段等,还应单独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2.2进度计划的审批

  2.2.1总体进度计划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2000年5月15日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以下文件:

  (1)一份详细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的各项关键工程进度计划。

  (2)一份有关全部支付的现金流动估算。

  (3)一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即通过施工组织设计提出)。

  2.2.2阶段性进度计划

  在开工后一周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以下文件:

  (1)年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

  (2)月(季)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

  (3)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

  2.2.3进度计划审查步骤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人员对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在2000年6月15日前审查完毕,审查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2)提出问题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

  (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

  (4)审查批准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

  2.2.4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

  (1)和时间的审查内容

  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进场和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易受冰冻、低温、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对动员、清场、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充分的考虑并留有余地。

  (2)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所需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运送日期已有保证;主要骨干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进场日期已经落实;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的工作已经安排;驻地建设、进场道路及供电、供水等已经解决或已有可靠的解决方案。

  (3)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各阶段或单位工程计划完成的工程及投资应与承包人的设备和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人的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与非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相适应。

  2.3进度计划的检查

  2.3.1每日进度检查记录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点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予以检查以作为掌握工程进度和进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检查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构数量及生产效率;

  (3)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4)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5)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6)当日的天气情况等;

  2.3.2每月工程进度报告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应要求承包人(以每合同段为单位)根据现场提供的每月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分析整理后每月向总监办提交一份月进度报告,总监办汇总出全线进度报告提交业主。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概况或总说明,应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

  (2)工程进度,应以工程数量清单所列细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一份以合同清单为主,一份以形象进度适应交通部统计报表的要求;)

  (3)工程图片,应显示关键线路上(或主要工程项目上)一些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

  (4)财务状况,应主要反映承包人的现金流动,工程变更等其他财务支出情况;

  (5)其它特殊事项,应主要记述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因素及解决措施。

  2.3.3进度控制图表

  驻地办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

  2.4进度计划的调整

  2.4.1进度符合计划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但应及时掌握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度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

  2.4.2进度计划的调整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保证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造成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2.4.3加快工程进度

  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度划预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

  承包人提出和来取的加使工程进度的制必级经应理工程师就准,就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只要承包人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能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应予批准。

  (2)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的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

  2.4.4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承包人在实际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并得到业主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

  2.4.5计划进度的延误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的延误,而且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应发出书面警告,还应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强制分割或考虑更换承包人。

  3工程费用的监理

  3.1工程量清单

  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控具体现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

  3.1.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工程量清单数量是合同图纸给定的数量,计量时应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数量为准;

  办理工程变更时,只变更工程数量,清单细目内容及单价不变;

  若工程性质变更引起单价变化,原清单细目内容及数量不变;

  若新增工程,则清单细目、单价、数量都应新增,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随时报送单价的来源及构成。

  3.1.2工程量清单的使用

  (1)有具体工程单介的清单栏目

  a.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工程量清单表明的单介和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计算工程价款。

  b.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给定的数量相比,自然增减的幅度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时,按上一条办理。

  c.工程数量自然增减幅度,超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细目变更后的金额(指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单价之积,已超过合同人格的2%,并且实施的工程实际数量已超过或小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

  (2)以细目为单位的清单栏目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细目计量划分比例。

  (3)暂定金额的清单栏目

  a.应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动用、全部动用或根本不动用,需报请业主同意。

  b.实际费用超出清单限额,宜通过工程变更办理。

  (4)以时间为单位的清单必须根据工程实际的具体情况严格掌握。

  3.2工程计量

  3.2.1工程计量的规定

  (1)计量范围: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

  (2)主要计量依据: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等。

  (3)计量原则: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3.2.2工程计量的方式

  (1)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供的计量所需要的资料,并进行确认或修改。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记录,并将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

  (2)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准备何时对何工程进行何种计量。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增加计量次数的申请,应要求其提前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计量的时间。

  3.2.3工程计量的程序和主要文件

  (1)计量通知或申请

  工程需要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单或向承包人发出通知。

  (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

  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有不全,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

  (3)填写中间计量表

  《中间计量表

》必须清楚真实的填写计量结果,对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异议,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将复议后的结果通知承包人。

  (4)主要文件

  a.《中间计量表》;

  b.《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c.《检验申请批复》及有关的自检资料;

  d.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e.《工程变更令》;

  f.《中间交工证书》。

  3.3工程支付

  3.3.1前期支付

  (1)动员预付款: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协议、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之后,应按照合同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的支付证明。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对动员预付款按合同规定的方法予以扣回。

  (2)保险: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审验承包人的各项保险证明。并按照合同规定,签发相当清单中所列保险金额的支付证明。

  3.3.2中期支付

  (1)工程款

  必须对《中间计量表》审查无误后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2)暂定金

  根据实际需要动用暂定金,必须在下列手续完备之后才能签发暂定金支付证明。

  a.审批承包人提交的相应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

  b.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对应其施工组织计划所需要的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及计算说明

  c.审核有关动用暂定金的凭证;

  d.经业主批准。

  (3)材料预付款

  签发材料付款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材料将被用于永久性工程;

  b.材料已运抵工地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承包人的生产场地;

  c.材料的质量和存放均满足合同要求;

  d.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购买材料的收据。

  同时应特别注意,签发了预付款证明,不是对该材料的质量批准。签发材料预付款时还应注意,累计支付材料预付款不应超过合同剩余工作量,不应超过工程所需的实际总数量,预付款的材料

  品种应与工程进度计划相符合,已支付的材料预付款所有权归业主。材料用于永久性工程后,监理工程师必须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将材料预付款予以扣回。

  (4)工程变更

  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工程支付证明,必须以工程变更令及其修改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收到《中间计量单》并审查无误后,应依照工程变更令所确定的支付原则,参照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办理支付。

  (5)保留金

  保留金为工程费的5%,从每月支付的工程价款中扣留。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为两年,满两年后,工程师将100%的保留金核准一次性偿还给承包人。

  (6)对指定分包人支付

  a.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出示指定分包人得到承包人付款的证明。

  b.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向指定分包人付款,监理工程师必须帮助业主从《中期支付证书》中扣留指定分包人应得款项,直接向指定分包人支付。

  (7)合同终止后支付

  工程遇到战争、判乱、骚乱等合同规定的特殊风险,监理工程师应帮业主澄清下列内容,同业主、承包人协商后,签发合同终止证书。

  a.合同终止之日前,承包人已按合同完成的工程的全部费用,以及业已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与细目。

  b.承包人依照合同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费用;

  c.承包人雇佣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人员在合同终止时的合理遣返费;

  d.承包人机械设备撤离费;

  e.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合同所发生费用,而该费用未包括在其它项支付之内;

  f.承包人应偿还业主的有关设备、材料和工程的预付款金额,以及合同终止之日,按合同规定业主向承包人收回的任何其它款项。

  (8)承包人违约

  监理工程师砍认承包人违约后,应对由于承包人的过失而使业主产生损失而之引起的所有费用的增加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估价,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扣除承包人上述费用的证书。

  (9)工程交工支付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交工财务报告后,应完成对其报告中下列内容检查,确认后向业主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a.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的全部工程的最终价值。

  b.业主还应支付的任何追加款项。

  c.按照合同应付给承包人的估算总额。

  3.3.3最终支付

  (1)准备工作

  a.监理工程师必须处理有关工程和合同方面的一切遗留事宜:

  确认承包人的遗留工程及缺陷工程已完成并达到规范标准,签发该工程的支付证明;

  确认承包人已获得全部工程的〈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明〉签发解除承包人履约担保责任的证明及退回或解除承包人剩余保留金或银行保函的证明。

  确认已对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变更、时间与费用索赔、价格调整等事宜,进行了清理与审定,并签发完毕与之有关的支付证明。

  b.监理工程师必须澄清整个工程各个阶段的计量与支付并完成下列工作:

  对所有支付的细目进行检查,防止漏项和重复;

  对所有的工程数量与费用计算进行的复核;

  对所有争议的细目与计算进行核实,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最终的处理办法。

  (2)最终支付

  a.最终结算清单的说明最终支付的依据及计算;

  确认按照合同最终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总额;考虑业主以前所付的款额及业主、承包人各自责任对支付额的影响后,业主还应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还要付给业主的余额。

  b.最终结算清单

  由一系列清单及表格组成,并包括上述说明中各条的款项内容;

  c.最终结算清单的附件

  由一系列图纸、计算资料、文件、发票等组成,并与上述最终结算清单内容相对应。

  3.3.4工程支付程序

  (1)中期支付程序

  a.中期支付申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要求支付的申请后,必须从以

  承包人申请中已详细列明其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项;

  申请中所涉及的表格形式经过监理工程师认可。

  b.中期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审定

  申请的内容和格式应满足合同要求;

  各项资料、证明文件手续齐全;所有款项计算与汇兑无误。

  c.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审核并修订承包人的支付畅达请之后,应向业主签发《中期支付证书》,首先由驻地办审核,然后报总监办签证生效。副本抄送承包人(一式6份)。

  监理工程师有权通过任何一期《中期支付证书》,对已支付工程发现的问题或已颁发的支付证书的错误进行纠正。当工程支付款额小于合同总价的2%时,当月可不予支付,而改为下月一并进行。

  (2)最终支付程序

  a.最终支付申请

  监理工程师应受理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支付申请。

  b.最终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最终支付申请的审定。

  申请的格式和内容,应满足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相应的系列结算清单,必须齐全、完整、相互关系清晰;

  相应的系列证明资料,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确认所有的计量与支付均没有遗漏、重复且计算准确,汇总无误;

  发现又能够确认的费用,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其提供所需的进一步资料与证明。

  c.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应按最终支付的规定审核承包人的最终支付申请,向业主签发最终支付证书,并将副本抄送承包人。

  4合同管理

  4.1工程变更

  4.1.1有关规定

  (1)任何工程的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并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人实施。

  (2)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变更工程时,应经业主同意。

  (3)业主提出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4)承包人请求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业主,经业主同意后,再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5)监理工程师应就颁布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与业主协商且获得批准。

  根据合同规定对

工程进行变更时应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文件内容、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等事宜;要求承包人提交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影响的估价报告。

  (2)资料搜集总监办工程部专门受理工程变更,凡是工程变更都应向业主报告。变更意向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必须着手搜集有关资料,包括:

  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

  技术变更洽商记录;

  技术研讨会记录;

  来自业主、承包人、监理方向的文件与会议记录;

  行业部门涉及该变更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等。

  (3)费用评估

  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文件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

  审核变更工程数量,评审的主要依据是:变更通知及变更图纸;监理工程师现场计量的结果;

  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原则上采用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如重新定价,需经总监办同意,报业主批准。

  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或承包人为方便其施工而提出的变更原则上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所节省的费用归业主,也可由主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对应清单工程细目的数量和金额的变化超过合同规定限额时可重新确定该细目的单价。

  (4)协商价格

  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人和业主就其对工程变更费用评估的结果进行磋商。

  (5)签发工程变更令

  变更资料齐全,变更费用确定之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签发《工程变更令》。《工程变更令》主要包括以下文件:

  a.文件目录;

  b.工程变更令;

  c.工程变更说明;

  d.工程变更费用计算表;

  e.附件,变更前后的图纸;业主、承包人、监理方面的会议、会谈记录与文件,有关设计部门对变更的意见有关行业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承包人的预算报告;确定工程数量及单价的证明资料等。

  4.2保险

  保险金额应是承包人认为重点工程的标价再追加15%的重建费用;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暂定为3%;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率暂定为2%。

  监理工程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对承包人的保险种类、数额、有效期,保险单以及保险费收据进

  检查,当确认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内,向业主提交合格的保险单时,应采取措施督促并落实承包人办理保险。

  业主承担合同规定的战争、叛乱等特殊的风险,其余一切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4.3分包、转让与指定分包

  4.3.1分包

  4.3.1.1有关规定

  (1)监理工程师应严禁承包人把大部分工程分包出去或层层分包。

  (2)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承包人才能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

  (3)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批准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4.3.1.2审批分包

  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主要方面审查承包人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

  (1)分包人的资格情况及证明。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历,施工机械状况等;

  (2)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

  (3)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

  (4)分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

  (5)分包工程的工期;

  (6)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合同责任;

  (7)分包协议。

  监理工程师完成上述审查之后,签发《分包申请报告单》(见监表12)。

  4.3.1.3分包工程的管理

  (1)监理工程师应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监理工程师也可以直接到分包工程去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应要求承包人负责处理。

  (2)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由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支付。

  4.3.2转让

  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只有业主同意,承包人才能进行合同转让。

  4.3.3指定分包

  4.3.3.1监理工程师宜设专人对指定分包工程进行管理。

  4.3.3.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交一份证明其资格情况的资料。并要求指定分包人保护和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指定分包人的疏忽、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4.3.3.3监理工程师应清楚指定分包工程所使用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

  4.3.3.4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反对指定分包人的理由。确认反对合理时,建立业主对

  承包人的反对予以考虑,反之则应帮助业主说服承包人接受指定分包人。

  4.3.3.5监理工程师对指定分包人的支付,应根据4.2.3.2(6)的有关规定办理。

  5监理工作程充流程图

  5.1试验、原材料、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5.2路基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5.3桥梁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5.4计量支付监理工作程序

采编:www.pmceo.cOm

篇2: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进度监理工作计划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进度监理工作计划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总任务是在满足项目总进度计划要求的条件下,审核不同工种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执行过程中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通过对人、机、料、环、法五方面的综合分析,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且通过对薄弱环节的督促改进,确保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一)事前控制

  1.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起控制作用的工期目标。它是确定施工承包合同工期条款的依据,是审核施工单提交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确定和审核施工进度与设计进度、材料设备进度、资金、资源计划是否协调的依据。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审核其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等。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方案和施工总平面图。

  4.督促和协助合同各方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5.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风险因素,风险因素可能来自:

  5.1.设计不当而进行设计变更;

  5.2.业主提供的场地条件不能及时或不能正常满足工作需要;

  5.3.勘察资料不正确,特别是地质资料错误或遗漏产生的影响;

  5.4.设计、施工中采用不成熟的技术方案,或技术人员水平不够而打乱正常施工进程;

  5.5.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不配套影响工程进展;

  5.6.计划不周,导致停工待料,相关作业脱节,工程无法正常进行。

  5.7.有关施工手续不能及时完善。

  5.8.业主未能按照合同兑现支付事物。

  5.9.现场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隐患,需要停工整顿。

  5.10.雨天太多,无法进行填方作业。

  (二)事中控制

  1.协助施工单位实施进度计划,随时注意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控制点,掌握进度实施的动态。

  2.严格进行进度检查。为了解施工进度的实际状况,避免施工单位超报工作量,监理工程师需进行必要的现场跟踪检查,以检查现场工作量的实际完成情况,做好工程施工进度记录,为进度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

  3.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照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即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4.进行工程进度的动态控制。当实际进度与计划发生差异时,应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及进度偏差将带来的影响并进行工程进度预测,从而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及设计、材料设备、资金等进度计划;必要时调整工期目标。

  5.重新调整进度计划并付诸实施。

  6.组织现场协调会。主要内容包括:及时分析、通报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协调总包不能解决的内、外关系问题;上次协调会执行情况的检查;总包管理上的问题;现场有关重大事宜等。

  7.定期向业主汇报有关工程实际进展状况,按期提供必要的进度报告。

  (三)事后控制

  1.及时组织验收工作,以保证下一阶段施工的顺利开展。

  2.处理工程索赔与反索赔(主要是处理工期方面的索赔及反索赔)。

  3.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时修改和调整进度计划及监理工作计划,以保证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4.工程进度资料的管理。

  (四)进度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落实项目监理机构中进度控制人员,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工作制度,尤其是配合甲方落实管网协调拆建工作。管网协调拆建贯穿整个施工过程,所以必须要有全盘规划,协助业主做好这项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1)列出已有的、拟建的所有管网项目,分出需要拆除、改建的管网项目;

  (2)制定管网协调工作计划:协助业主准备有关手续资料,咨询有关办理程序,提供合理的进度建议;

  (3)要求承建商将管网拆建因素考虑在施工进度的情况。

  2.技术措施

  包括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使人、机、料、法、环等能保证进度计划实现。

  3.经济措施

  结合合同条款对由于承包方原因拖延工期都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对合理的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

  4.合同措施

  4.1.通过招标的优惠条件鼓励承包单位加快进度。

  4.2.提前与供货厂家联系以免因推迟供货影响总工期。

  4.3.随时掌握设备、主材的供应状态和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进度报表资料。

  4.4.协助业主通过合同签订,从经济上约束承包商进度

  5.进度控制措施重点汇总表

  进度控制措施汇总表

  一、总体工程协调及进度管理

  为了进度目标的实现,监理部应对工程进度实施动态控制。

  1.认真审核项目总进度计划,采用项目管理软件,确定关键线路和关键工作,作为进度控制主线;

  2.按总进度目标分解成各阶段进度目标,作为阶段进度考核的依据;

  3.注重图纸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对其施工工艺、工艺搭接及进度的合理性认真审查;

  4.除总监抓好项目总进度及各实施单位的关系协调外,各专业组人员负责控制相应工作的进度控制及协调工作;

  5.要求设计单位配合施工计划,分阶段提供各专业的施工图;

  6.仔细研究该工程可划分的施工块,将每块视为一个独立结构组织施工,给组织施工创下多个工作面。

  7.监理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协调工作,做到随叫随到,及时解决影响施工的经济技术问题。

  8.备足施工应急电源,确保主导工序在停电情况下不受影响,同时做好蓄水工作。

  9.制定防雨措施,减少气候的影响。

  10.督促设备供应商应及时供应。

  二、各专业系统的联合控制

  1.图纸会审是做好专业间协调工作的重要环节。

  总监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认真审查,理解设计意图,并提出图纸的疑点及合理化建议,并要求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审查各专业设计之间存在的矛盾,并将疑点和处理意见提出,尽可能将专业不协调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共同审查设计变更

  总监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共同审查设计变更,以确定施工是

否会相互受影响以及对投资增大较大,以便做出相应变更。

  三、认真审查总包商选择的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

  本项目的工程承包形式决定了可能将会有大量的分包单位承担部分工程,分包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资质及能力对其施工和供应的物品的进度、质量、投资有很大的影响,从而也对项目总进度目标产生影响。对于国家有特殊施工许可证制度规定的专业工程等必须由具备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分包。监理过程中,应责成总承包商做好各分包商的施工协调与配合工作,避免局部影响全局。

篇3: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投资监理工作计划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投资监理工作计划

  监理工程师处于工程计量与支付环节的关键位置,除了加强对合同中所规定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工程费用的计量与支付管理外,还将对已批复的施工方案及合同中所规定的其它工程进行计量(如附加工程、工程变更、调价索赔、拖期违约和意外风险等费用)加强监督与管理,尽量减少工程施工中各种附加费用的发生和支付。

  (一)投资控制手段

  1.熟悉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图纸,根据承包合同和进度计划分析项目资金的需求计划并报告业主;预测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容易突破的环节和工程部位,并向业主提出建议,以防范风险,尽量避免施工方索赔。

  2.做好设备的比选、审核采购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前提下,组织材料、设备采购工作。

  3.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需要由监理单位做出答复的事项,避免造成施工单位对业主的索赔。

  4.及时掌握工程信息,进行动态投资分析,提出降低工程投资的合理化建议,如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5.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了解材料设备价格变动以及政府规定的有关价格调整文件。

  6.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现场计量。

  7.按施工合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由总监审定后签署工程支付证书报业主。

  8.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

  9.除非施工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设计、现场变更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变化,在与业主和施工单位协商后,经业主批准计算重新确定新的合同价格,作为调整支付凭证。

  10.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承包方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业主。

  (二)投资控制的措施

  1.组织措施

  1.1.在项目监理机构内落实投资控制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监理机构内部各级人员在投资控制中的职能。

  1.2.编制各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工作流程图。

  2.技术措施

  2.1重视施工图的会审工作

  2.2用技术经济的观点从优化的角度,评定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2.3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2.4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办法。

  2.5严格工程款计量支付程序,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或违约情况下,坚持不予审核和计量。

  3.经济措施

  3.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3.2复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

  4.合同措施

  4.1重视承包合同管理。

  4.2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签订有利合同,使对业主有利的方面尽可能写入合同,同时也要注意合同的公正性公平性,注意合同的结构完整、合理和易于操作,在工程实施中,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处理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事宜。

  5.支付计量

  5.1 所有为合同工程所进行的开挖资料,均归业主所有。为便于按不同的开挖分类单价计量结算,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和有关的规程规范对开挖料进行土方、石方、有用料、无用料和岩石开挖工程等级分类。

  5.2 在土方或无用料开挖作业前,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的原地形进行复测。石方或有用料开挖作业前,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完成土方或无用料剥离开挖后出露地形进行测量。

  上述测量成果均应在下序开挖进行以前报送监理部(处)确认。

  5.3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植被、废碴清理,表土开挖、运输和堆放,树根挖除等)工程量,均已包括在相应开挖单价和其他相关项目报价中,不再单独进行支付计量。

  5.4 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通过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承建单位应对堆碴进行清理和对边坡进行处理。如果产生这类滑坡或塌方,不是由于承建单位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所引起,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和监理部审核,可予以计量支付。

  6投资控制重点汇总表6-1

  表6-1

  阶段控制重点

  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通过工程款支付控制、新增工程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投资潜力来努力实现实际发生约费用不超过预期投资额。在工作中把新增工程费用的控制和预防费用索赔作为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

  1.首先对工程的投资限额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将各子项间的投资总额分解,作为机械、人工、购土投资控制的限额。进而保证项目的总投资;

  2.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设计变更及施工洽商的技术性及经济性进行分析审核,杜绝不合理的和不经济的变更及施工洽商的发生;

  3.认真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并对承包商用于工程上的支付进行审核,未经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签字,不予支付;

  4.认真熟悉和研究合同内容,监理过程中提醒业主按合同中的义务及时尽责;

  5.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其方案在保证技术性和可靠性的同时,强调其经济性,减少不必要的措施费用。

篇4:项目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流程

  项目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流程

  施工阶段项目监理部的基本任务是:以预防为主,以工程质量为重点,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实行有效的控制。协调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安装承包方之间的关系;协助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监督管理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使工程项目在风险、投资和效益三方面达到最佳状态。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流程见附录《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流程图》。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按分工组织实施。

  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1)审查工程施工分承包方资质,确认工程施工分承包方。

  (2)审查后在承包方报送监理方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上签署监理意见。

  (3)组织图纸会审。在图纸会审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图纸审查会,并形成书面"图纸审查意见"。图纸会审会议由项目监理部组织,业主、设计承包方、施工承包方参加。图纸会审后,对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由承包方负责汇总编写图纸会审纪要并交参加会议的各方签字,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交业主处理。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项目总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图和年度用款计划,并在承包方报送监理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上签署监理意见。

  (5)经检查施工必备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上签署监理意见。

  2、施工实施阶段质量控制

  (1)验证施工承包方报送的《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在施工期内督促施工承包方对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做好保养与维修,确保其过程施工能力。

  (2)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用地红线、高程和定位点,复核施工测量放线,必要时进行复测。并在施工承包方报送监理方的《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上签署监理意见。

  (3)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应审查承包方的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和人员配置等质量保证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分项分部工程监理流程见附录《地基与基础监理程序》、《分项分部工程监理程序》。

  (4)验证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签认《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签证程序见附录《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签认程序》。

  (5)在正式开工前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制定旁站监理专项方案、监理实施细则送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实施。

  (5)施工过程监理工程师应按规范、标准、图纸、监理细则实施监理并记录。

  (6)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设计文件要求设置质量控制点,进行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质量控制点测量记录可采用通用分部、分项评定表。一般工程的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要求详见监理细则中的《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表》。

  (7)必要时对重要工序的重点部位实施旁站监理,并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8)对特殊过程(如焊接)应事先鉴定承包方的过程能力,包括施工的人员资格、工艺、材料、设备和措施,并要求承包方作好记录。隐蔽工程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方可隐蔽。隐蔽工程签认流程见附录《隐蔽工程签认程序》。

  (9)严格实施工序质量控制,坚持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监理原则。施工承包方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查验。监理工程师查验后在《工程报验单》上签署验收意见;检查不合格签发《整改通知单》,可采用不同的文件形式,如"工程问题联系单"、"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监理通知"等,对《整改通知单》施工承包方必须整改并填报《整改复查报审表》。

  为保证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征求建设单位同意后有权指令施工承包方立即停工整改。

  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的;

  工程质量下降,经监理工程师指出后,施工承包方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擅自采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材料的;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要求的;

  擅自将工程转包的;

  发现有生产不安全隐患的。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行使质量监督权,按《工程停工、复工程序》(见附录)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承包方进行整改后,监理工程师验证承包方报送监理方的《复工申请表》(格式见表A-08),对具备复工条件的签发《复工指令》;对不具备复工条件的签发《整改通知单》,指令承包方继续整改。

  (10)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控制

  施工承包方要求工程洽商或设计变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按《设计变更程序》(见附录)和《工程洽商变更程序》(见附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对设计更改进行验证并签发《设计变更、文件资料会签单》,由业主会签后连同设计变更分发给施工承包方。

  监理工程师对与设计更改相关的图纸换页或作出更改文字标识。

  (1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监理工程师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见附录)和承包方报送监理方的《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组织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其工作内容包括:质量事故原因和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措施的实施效果。

  1)工程质量问题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报验检查中及日常巡视或抽检中,发现有工程质量不合格问题时,或监理会议、业主意见、公司领导巡视等其他渠道提出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其他经口头通知施工方后还未及时整改的问题,构成质量事故的按本规划处理,其他的按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施工承包方应以《整改复查报审表》对所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逐一回复,并报监理工程师核查。

  2)质量控制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按有关程序实施。

  3、质量控制(暨旁站监理)计划

  (1)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规定与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将重点、难点与容易产生工程质量通病的部位/工序及其监控方式的计划开列如下表:

  序号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子分部)重点、难点部位/工序监控方式

  1地基与基础工程

  静压、锤击预应力管桩预制管桩本身质量,沉桩顺序,桩就位及垂直度,沉桩标高、沉桩压力、贯入度,桩节上下段规格,焊缝检查。旁站监理

  基坑围护与土方开挖围护后是否有异常情况,挖土机械操作是否正常,分层挖土实际情况,挖土标高,基坑排水,周边影响观察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为依据巡视旁站监理

  承台、地下室混凝土浇捣、防水配合比、浇捣流程、浇捣实际情况监控、坍落度抽查、混凝土试块取样、钢筋是否跑位、防水细部旁站监理

  2主体结构工程

  模板制作安装

  模板拆除检查量测合格后签发浇捣令

  拆模试块

  钢筋钢筋制作安装

  梁柱节点钢筋的绑扎

  悬挑结构钢筋的有效高度控制检查验收

  混凝土浇捣混凝土配合比、浇捣流程、浇捣情况、坍落度抽查、施工缝处理、振捣密实旁站巡视

  砖砌体轴线、标高、组砌方法、砂浆饱满度

  外墙抗渗检查巡视量测

  淋水试验

  3建筑装饰装修门窗门窗安装巡视量测

  涂饰外墙涂料巡视检查

  4建筑屋面保温层压实、厚度、平整度旁站监理

  防水层基层处理、粘结及其节点处理旁站监理

  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给水管道试压试验旁站巡视

  检查试验

  排水管道埋地管道支座、暗敷管挖土及回填、灌水试验、通球试验、排水试验

  消防管道试压试验

  卫生器具盛水试验

  设备安装找准、找平、固定

  燃气管道严密性试验

  调试单机试验、系统试验

  6建筑电气线缆敷设绝缘电阻测试巡视旁站

  检查试验

  保护和接地 接地电阻测试

  电缆敷设电缆头及中间接头制作

  调试回路测试、系统调试

  7智能建筑电话通信系统线缆敷设、通信插座安装巡视旁站

  检查试验

  电视系统线缆敷设、分配器等设备安装

  消防联动系统探测器、报警器、消防控制设备安装

  宽带网线缆敷设

  调试单机试验、系统试验

  8通风与

  空调风管制安漏光试验、漏风量试验旁站巡视

  检查试验

  供回水管道试压试验

  凝结水管道通水试验

  调试单机试验、系统试验

  (2)根据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将桩基施工,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砼浇筑(含防水层),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后浇带施工,墙面与门窗冲水检漏,给水管试压,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设备调试,其它施工后不宜检测的部位,作为本工程的重点旁站对象。

  (3)旁站监理工作措施

  1)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各专业旁站监理要点;明确旁站控制要点、控制方法,应做的记录及遇事处理程序;

  2)总监负责进行旁站排班,责任到人;

  3)旁站检查制度:由总监对旁站进行巡视、检查;

  4)旁站奖罚制度:根据旁站监理人员到位情况、责任心、是否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等方面情况,公司已制定奖罚条例。

  (4)旁站监理方案:

  1)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

  2)旁站监理人员应履行的主要职责是: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3)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篇5: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内容

  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内容

  3)协助业主编制项目施工总进度控制计划。

  4)按附录《工程项目进度控制工作流程》,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申报表》,签发《监理单位审批表》。

  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等。

  5)审核承包方提交的施工方案。

  主要审核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空间,以及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6)审核承包方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主要审核施工总平面图与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7)协助业主制定由业主供应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采购计划。

  8)协助业主如期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按期完成现场障碍物拆除,及时给承包方提供能满足施工要求的现场;

  组织施工临时供水、供电,接通电话线路和施工道路,及时为施工承包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协助业主按时向承包方提交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

  协助业主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工程进度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面掌控施工过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用量及配备情况,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承包方一般应于每月25日填报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的月进度计划。

  审核施工承包方填报的完成工程量报表,审核要点是: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异;

  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程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将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对工程进度进行动态调整、优化。如发现偏差,应分析原因,提出监理意见,通知承包方整改,并向业主报告。

  10)在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时,监理部在分析工期滞后原因后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及时下发工期催促联系单;召开关于工期滞后问题的专题会议;积极协调影响工期的相关因素,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增加人力、物力及机械将滞后的工期弥补回来。

  11)按《工程量计量和进度款审批程序》及时进行工程量计量验收。

  12)施工承包方提交《延长工期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延长工期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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