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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物业服务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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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物业服务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 认真贯彻执行。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

  20**年8月20日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消除物业在管项目电气火灾事故隐患,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建[20**]44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安委[20**]4号)及市住房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驻房[20**]61号)要求。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物业在管项目内的电气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二、治理内容

  (一)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管理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建立和完善在管项目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主要责任人,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是本物业在管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召开会议,具体负责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电气火灾安全问题。

  (二)加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协助、积极配合街道、乡镇,检查物业在管项目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并加强小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三)加强电气安全教育。要以物业在管项目为阵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物业服务企业将电气安全常识宣传纳入社区文化、文明创建、教育等活动中,积极组织对广大业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普及,充分发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电气火灾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订应急疏散预案,每年组织消防演练不得少于两次,提高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发布电气防火通告。制定出台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在各物业在管项目张贴,进一步明确电气火灾防范责任、义务,提醒安全用电,提示火灾风险,明确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二)组织开展集中约谈。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大对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电气安全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存在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物业在管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集中曝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不履行电气安全职责以及存在电气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物业在管项目,组织当地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通告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年8月开始至20**年4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8月底前)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本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9月-20**年10月)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20**年11月-20**年4月)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严厉查处,处理违法责任人,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20**年11月份以后,各县局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月对本地区物业在管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市房管中心每季度对本行政区域物业在管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xxx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稳定全市火灾形势的必然要求。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省住建厅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综合治理责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定期开展工作研判,通报电气火灾形势和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研究制定措施,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强化责任。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效。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按规定将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工作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四)强化奖惩,严肃问责。

  市房管中心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各地物业在管项目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推进。综合治理期间,凡发生因电气因素导致的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评一票否决,同时,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责任。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督导考评,层层传递工作压力,逐级推进综合治理工作落实。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20**年8月起至综合治理结束,每季度最后一日前报送本季度工作小结;20**年9月底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年起至综合治理结束,每年1月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年4月2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所报材料需以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送。

  联系人:王瑜

  电 话:0396-2811115

  邮 箱:7837809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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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Z市物业服务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Z市物业服务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消除物业在管项目电气火灾事故隐患,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建[20**]44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安委[20**]4号)及市住房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驻房[20**]61号)要求。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物业在管项目内的电气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二、治理内容

  (一)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管理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建立和完善在管项目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主要责任人,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是本物业在管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召开会议,具体负责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电气火灾安全问题。

  (二)加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协助、积极配合街道、乡镇,检查物业在管项目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并加强小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三)加强电气安全教育。要以物业在管项目为阵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物业服务企业将电气安全常识宣传纳入社区文化、文明创建、教育等活动中,积极组织对广大业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普及,充分发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电气火灾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订应急疏散预案,每年组织消防演练不得少于两次,提高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发布电气防火通告。制定出台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在各物业在管项目张贴,进一步明确电气火灾防范责任、义务,提醒安全用电,提示火灾风险,明确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二)组织开展集中约谈。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大对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电气安全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存在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物业在管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集中曝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不履行电气安全职责以及存在电气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物业在管项目,组织当地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通告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年8月开始至20**年4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8月底前)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本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9月-20**年10月)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20**年11月-20**年4月)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严厉查处,处理违法责任人,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20**年11月份以后,各县局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月对本地区物业在管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市房管中心每季度对本行政区域物业在管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xxx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稳定全市火灾形势的必然要求。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省住建厅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综合治理责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定期开展工作研判,通报电气火灾形势和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研究制定措施,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强化责任。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效。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按规定将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工作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四)强化奖惩,严肃问责。

  市房管中心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各地物业在管项目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推进。综合治理期间,凡发生因电气因素导致的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评一票否决,同时,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责任。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督导考评,层层传递工作压力,逐级推进综合治理工作落实。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20**年8月起至综合治理结束,每季度最后一日前报送本季度工作小结;20**年9月底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年起至综合治理结束,每年1月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年4月2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所报材料需以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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