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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丰集团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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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丰集团人事管理制度

  裕丰集团人事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公司为推进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健全员工管理,提升企业文化,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条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裕丰集团所有正式聘用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3.术语解释 无

  4.招聘与录用

  4.1本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4.2选聘和录用过程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三项原则。

  4.3本公司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凭总经理审核通过的《人力需求申请表》申请招聘,由人力资源部按《岗位说明书》要求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并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招聘手续。

  4.4招聘本着“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原则,降低、减少对外招聘费用。

  4.5应聘人员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联合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和组织招聘面试考核工作。

  4.6 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人力资源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4.7面试考核过程分三个部分视需要进行,第一部分由人力资源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和任职资格的考核);第二部分,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第三部分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1)仪表、修养、谈吐;

  2)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3)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4)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5)相关工作经验;

  6)素质测评。

  4.8 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4.9 办理入职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并亲笔填写《员工登记表》和对公司制度的认定书。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

  4.10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及时知会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 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 婚姻状况;

  (3) 诞生子女;

  (4) 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 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4.11 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会立即被除名。并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4.12 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程序包括:

  (1)入职培训;具体按《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2)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录入考勤、办理饭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4.13 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均应从入职之日起试用,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但对于技术、业务等比较特别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如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此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4.14

  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岗前培训,可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转正申请单》,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该业务的上级主管审核后,发起员工转正申请流程,由总经理审批。

  4.15 试用期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4.16

  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岗前培训师的职责包括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岗前培训师。

  5.劳动合同

  5.1劳动合同管理是对本公司与本公司员工之间劳动关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进行的一种规范化的管理。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及争议解决的管理。管理过程须体现本公司人事政策,符合劳动法规定。

  5.2公司与员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地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法律效力,本公司员工亦应全面履行。

  5.3劳动合同一定是本公司与其当事人亲自签定,不得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一式二份,本公司和其当事人各执一份。

  5.4 公司对员工实行聘用制,聘用期由用人单位商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以用人单位为主。

  5.5 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政府劳动部门规范的劳动合同,保密合同,合同附件及合同附件约定的有关内容。

  6.人事档案

  6.1人事档案是员工的过去背景和现在情况的记录资料,所有员工均应建立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归口人力资源部专门管理。

  6.2 一般员工不得借阅他人的人事档案。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可以借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借阅其它平级部门档案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6.3 人事档案借阅时均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借阅时间为一天。

  6.4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员工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作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为员工个人资料保密。

  6.5 员工人事档案中有下列事项变更,当事人须七天通知行政人资部:

  1)地址和电话;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6.6 员工人事档案应有内容:

  6.6.1招聘资料

  1、员工登记表

  2、录用通知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

  5、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6、职称证、岗位资格证、特殊工种操作证

  7、考核记录表

  8、奖励记录表

  9、违规记录表

  10、内部异动记录

  11、薪酬调整记录表

  12、原单位离职证明

  6.6.2离职资料

  1、辞职申请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2、员工业务交接清单

  3、员工资产交接清单

  4、工资结算单

  7.内部异动

  7.1异动情况分类

  7.1.1组织机构调整,人员变动

  7.1.2员工晋升变动

  7.1.3不适岗变动

  7.2异动流程

  7.2.1 由公司直属领导和员工确认新岗位的任职决定

  7.2.2由调岗人员做原岗位交接工作,直属领导对交接内容确认并监交,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交接;

  7.2.3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内部调动审批单》流程。

  8.员工离职管理

  8.1离职区分

  (1)自动请辞离职

  (2)其他原因离职

  8.2离职手续

  8.2.1离职员工应在30日内向直属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离职报告;

  8.2.2离职交接

  8.2.2.1普通岗位员工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及资产移交完毕;

  8.2.2.2重要岗位需要在30日内将工作及资产移交完毕;

  8.2.3离职手续办理

  (1)辞职报告:由辞职人员填写

  (2) 离职面谈记录表:由离职人员的直属领导及人力资源分别填写

  (3)工作交接单:由离职人员的直属领导确定工作接交人,工作交接内容项进行监交,人力资源负责组织交接,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4)资产交接单:由离职人员的直属领导确定资产接交人,资产会计进行监交及盘点,交接双方进行交接确认;

  (5)解除合同证明书:由离职人员填写;

  (6)五险一金解除办理:由人力专员对离职人员的五险一金解除;

  (7)员工离职申清单:由人力资源部发起员工离职申请单;

  (8)离职公告:人力资源负责离职公告的下发;

  9.工作及资产交接

  9.1工作交接

  9.1.1工作交接分类

  (1)长假交接

  (2)内部变动交接

  (3)离职交接

  9.1.2工作交接职责

  (1)长假工作交接由直属领导确认接交人及交接的工作项,并负责组织交接及监交工作

  (2)内部变动及离职工作交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交接,直属领导负责确认交接人及交接的工作项,并负责监交工作。

  9.2资产交接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资产会计负责资产明细的确认、盘点及监交工作。

  10.岗位说明书

  10.1岗位说明书的内容

  10.1.1工作描述

  高度概括岗位工作的实质目的和目标

  10.1.2职责与工作任务

  10.1.2.1职责表述:简要的概述岗位的主要职责。

  10.1.2.2工作任务:列出岗位所承担的全部主要工作。

  10.1.3权利:列出完成岗位工作、实现岗位目标应赋予的全部主要权利。

  10.1.4任职资格:适应岗位工作的员工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应达到的一般要求

  10.2编制、使用、修改、变更

  10.2.1岗位说明书编制程序

  (1)新增岗位:首先由新增岗位直接领导进行岗位分析,起草岗位说明书的初稿,报人力资源部修改,修改后的岗位说明书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后下发执行。

  (2)岗位说明书的编制原则:

  ①系统系原则:按照组织体系的要求,综合考虑进行岗位分工,岗位职责既不留下空白又要避免交叉重合。

  ②对事不对人原则:确定岗位职责和岗位任职条件时,以组织和岗位的客观需要为准,而不考虑现有上岗人员的额实际情况

  ③“二八”原则:岗位说明书并不需要列出上岗人员所做的全部事情,只需要列出主要的、一般的工作内容。

  ④责权利对等原则:岗位职责和岗位权利相对称,有权即有责;

  ⑤可操作性原则:岗位说明书应符合实际,应用于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⑥简明、具体原则:岗位说明书的表达应力求简明扼要、具体准确 10.2.2岗位说明书的使用

  (1)上岗人员必须人手一份所在岗位的说明书(可以发给电子版),对所在岗位的职责应能熟练掌握,并将纸质版签字的一份交到人力资源部保存;

  (2)所有上岗人员应按照岗位说明书的要求规范的履行职责

  (3)具备岗位说明书任职条件的人员才能上岗,对暂时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也可上岗,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培训达到岗位任职条件,对达不到的进行人员调整

  (4)公司在人员招聘、人员测评、岗位工作标准、薪酬设计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工作检查和评价等工作中应以岗位说明书为基本依据。

  10.3岗位说明书的修改与变更

  10.3.1由于岗位职责或组织机构变动等原因需要修改、变更岗位说明书时,修改和变更工作应及时进行;

  10.3.2岗位说明书修改流程:由直接领导负责修改,并征求本岗人员意见,将修改后的岗位说明和修改记录表一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重要岗位说明书修改、变更需要经总经理审核后下发执行。

  10.3.3岗位撤销时,岗位说明书由人力资源部收回,并作废。

  11.罚则

  11.1没有按面试、入职、离职流程办理员工手续的给予相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11.2交接手续不全的给予相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11.3交接事项不全的,给予监交人100-200元罚款,重要事项丢失的给予接交人及监交人100-200元罚款;

  11.4未按岗位说明书履行岗位职责,情节较轻,没有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给予岗位任职者100-200元罚款;

  11.5未按岗位说明书履行岗位职责,情节严重并有损公司名誉的,给予岗位任职者200-300元罚款;

  11.6未按岗位说明书履行岗位职责,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给予岗位任职者300-500元罚款外并按《奖惩管理制度》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11.7岗位说明书需要修改变更时,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的,导致部门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给予部门负责人200-500元罚款;

  11.8对部门员工工作缺乏监督管理,对下属出现的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情节较轻,没有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给予部门负责人100-200元罚款;

  11.9对部门工作监察疏忽,出现重大问题,未及时处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和经济损失的给予部门负责人300-500元罚款外并按《奖惩管理制度》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12.附则

  12.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并解释;

  12.2本制度自20**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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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园区管理中心人事管理制度

  园区管理中心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才是公司的重要资源,以人为本,充分激发每一位员工的工作热忱是公司人事管理的基本宗旨。

  二、行政部负责统筹公司的人事招聘和其它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三、每一个岗位的招聘用人部门均应有明确的学历、经历、技能、年龄等要求。每一位应征者都应经过初选、面试(包括行政部的面试和用人部门的复试)以及录用程序,重要的岗位还应通过适当的笔试。

  四、每一位应征者面试时都应填写《职位申请表》,并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以及其它相关的证明资料。

  1、初选:人事部审阅应征者的资料后,挑选初步合格者,电话通知应征者面试。

  2、面试:人事部对应征者进行考查,检查有关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及其它专业资格资料的真实性。填写《面试记录表》。

  3、复试或笔试:用人部门经理对应征者进行面试,填写《面试记录表》,并将《面试记录表》交回行政部。

  4、人事部对应征者做出评价,提出录用或不录用意见,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5、招聘职位为经理职级或以上,应征人都要经过公司管理层面试。

  6、履历查询:员工在试用期间,公司在有需要时,对入职的同事进行相应的过往工作经历查询。每位员工应配合履历查询工作,并签署相关的授权文件(CSC-A/04)。如发现员工所填报的资料不真实或有虚假,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

  五、每一位入职的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合同中会列明工作岗位或职位、工作职责、薪酬福利待遇,以及其它要遵守的制度及操守等,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及员工各留一份。此外,公司员工手册也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员工本人签名确认接受后,列入劳动合同的附件。

  2、除公司特别安排外,公司与每位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由公司或员工届时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约,详细内容载于10.4。

  3、新进入公司的员工需申报个人利益冲突表,以确定员工所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职位产生利益冲突。

  六、行政部负责为每一位员工建立《人事档案登记表》,详细列明每位员工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入职时间、家庭住址、联系人姓名、住址及电话等。入职时的职位申请表、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均应附在人事档案中。人事档案属公司机密资料,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竭尽所能对资料进行保密,只有部门负责人或公司授权人才可以向行政部借阅该部门同事的人事档案资料。

  七、凡需借阅人事档案资料,应填写《人事档案借阅表》,经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凡借阅的人事档案资料均不可复印,并应在当天内归还行政部。

  八、每位新入职的员工都要经过六月的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满前十天,行政部会提供以下资料给该员工的直属主管,以评估该员工能否通过试用期。

  1、个人人事档案

  2、试用期表现评估表

  直属主管评估完毕及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管理层审批,试用期表现评估表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

  3、试用期表现符合公司要求,则由公司行政部给予员工一份正式聘用通知书。

  4、如未能通过试用期,由公司行政部发予员工延长试用期通知书或即时通知终止聘用该员工。

  九、行政部负责建立员工绩效考评制度。负责组织和落实员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并作为升职、加薪、调任、奖励或其它处罚的依据。

  十、员工的辞职、辞退、解雇以及劳动合同的续约与解除。

  1、辞职,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征得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员工辞职书会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员工辞职,公司不对员工作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2、辞退,员工的表现或工作能力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并对员工进行辞退。辞退员工时,行政部会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该员工。

  3、解雇,任何员工触犯法律或下列任何一项严重不当行为,将被即时解雇而不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公司保留一切追究损失之权利。

  (1)破坏、滥用或盗用公司财物;

  (2)在录用时隐瞒或申报不正确资料;

  (3)蓄意做出与其职责不相符的行为,导致公司损失。

  (4)经常无故缺勤,迟到及擅离职守;

  (5)违反管理制度及规定;

  (6)擅自安装盗版及使用盗版电脑软件。

  (7)员工在辞职或辞退或解雇的最后一天,行政部会在员工离前回收及处理以下物件及事项:

  1)工作证2)名片3)锁匙

  4)向公司领用的所有物件

  5)密码(电子邮件及开电脑时的密码)

  4、劳动合同的续约与解除

  (1)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前45天,行政部将准备有关的资料(包括人事档案、历年年度考核表等)给用人部门及公司管理层,以便讨论是否续约。如要续约则另行再签订劳动合同。如不续约,则由行政部书面通知员工当事人。

  (2)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则公司与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劳动合同届满并自动解除后,公司不需对员工做出任何经济补偿。

  十一、本管理制度的修改与解释,公司保留一切修订、增删本管理制度条文的权利。

篇3:华为公司员工手册:人事管理制度

  华为公司员工手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 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 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

  第十一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五、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六、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七、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八、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樊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十、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一、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二、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三、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每日七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1:45下午:2:15-5:30生产总部: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 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工人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条 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 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伙食补贴、季节补贴。员工成为责任人员后可享有安全退休基金和购房减让基金等待遇。

  第十九条 月薪工资在月月底前发计算所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条 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国庆节:2天(十月一、二日)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 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一年时间,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 成为责任人员的员工实行休假制度,不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每年为15天,可以累积使用,不能提前支用。责任人员休假的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第二十三条 探亲可以报销单程飞机经济仓、回程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或者来硬卧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能探配偶。

  第二十四条 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五条 员工探亲或休期一般不报销医药费,但经批准带有疗养性的休假的职工和因患重病或传染病经县医院证明的嗣,可适当报销医药费。

  第二十六条 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雪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七条 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八条 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九条 公在生产可于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拒绝。

  第三十条 生产系统人员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员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级人员批准后加班,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过44小时。

  第三十一条 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标准的200%计算。

  第三十二条 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但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按原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第三十三条 嗣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四条 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五条 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停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八条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九条 为提高公同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四十条 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嗣进和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四十一条 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副总裁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四十二条 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四十三条 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四十四条 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五条 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六条 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七条 嗣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委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四十八条 员工调动,如驻地远者,按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九条 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系统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五十条 员工不得汇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俱意见涉及公司的,涨上级领导许或,不得对外发表。

  第五十一条 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 道消息的传播。

  第五十二条 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五十三条 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人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五十四条 发现其他员工有泄蜜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蜜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阴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五十五条 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绩: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度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总裁办共同拟制及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闪,特殊人员可由主和副总裁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六条 部门经理以下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裁办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 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八条 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主管副总裁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裁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裁签署的证书外,不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以; 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教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七、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八、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生产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有贡献,并使综合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较大者。

  二、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三、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四、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五、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六十二条 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准: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嗣怕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吕合理指导,节轻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十三、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到生产和科研场所参观者。

  十四、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在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仪器、设备、车辆等 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工具,未经使用人同意或违反使用制度,擅自操作者。

  七、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八、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四、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二次者。

  八、无故放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七条 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八条 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含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九条 责任人员在责任岗位工作期间除享受上述医疗保险费用外,还可报销护理费、疗养费保健费用。有重大贡献的特别责任人员必要时可去国外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条 公司负责组织新员工作进行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一条 员工服从公司住房安排者,公司予以一定的住房补贴。

  第七十二条 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七十三条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七十四条 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七十五条 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七十六条 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七十七条 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并发给路三百元。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另发给五百元路费和一百五十元礼品费。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八条 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九条 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密级的不同,需提前2-6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八十条 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华为司字(1994)36号、83号文件和其它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八十一条 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和用具,并有组强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八十二条 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向新员工提供一定的房租补贴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八十三条 员工租用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故第八十四条 向嗣提供膳食服务,并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八十五条 公司设立生活协调委员会来统筹安排和组织员工的文娱活动,各部门也可按生活委员会的安排自行组织员工进行健康的文娱活动,活动经费由生活协调委员会适当补贴。

  第八十六条 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八十七条 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八十八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九条 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国外出差(2)考核(3)职位职级晋升(4)年终奖发放(5)荣誉(6)退休(7)抚恤(8)各种津贴给付(9)派赴港澳、国外人员管理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九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裁办。

  第九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篇4:清华物业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体系文件

  文件编号:Q/QHPM-GLZD-0301

  文件名称: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内容:人事管理制度

  清华物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原则: "严格的管理"是向广大业户提供满意服务和公司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强有力的保证。为此,公司制订出内部管理的原则,以保障正常的运作秩序。 本公司在内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以下之十大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各级员工都必须执行公司总经理的决策,接收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 二、层级管理原则:每一级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听从直接上级指挥或上级授权人员的命令,各级管理人员只对直接下级拥有指挥权。

  三、分工负责原则:每一个员工按照分工对自己分担的业务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四、责、权、利连带原则:每一个员工的责任、权限、利益三方面连带生效。

  五、命令服从原则:每一个员工必须执行其直接上级的命令。

  六、督导工作原则:各部门及人员要接受并配合公司授权监督部门或人员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中的偏差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改进。

  七、民主参与原则:每一个员工对本部门及公司经营与管理均享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友好协作原则: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运作前提下,各部门有尽可能为其他部门提供协作的责任。

  九、特殊授权原则:任何情况下,每一个员工都必须接受本公司授权人员的指挥。

  十、奖优惩劣原则:每一个员工的功绩都将受到奖励,其过失也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第二节: 员工聘用 :

  本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申请人首先必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经面试、培训合格后方可聘用。 申请人接到公司行政人事部的通知后按期到公司报道。

  一、聘用程序

  (一)、大型规模招聘:如组建新的服务中心或其他原因,招聘规模较大、人数较多时,由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制定完整、细致的招聘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平时增补员工: 1、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2、由行政人事部按申请表的内容要求,安排招聘事宜。 (三)应聘人员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

  (四)、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关人员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笔试及现场操作演示等必要的考试评议。

  (五)、初步合格后,应向招聘人员讲解、出示有关规章制度、工资待遇等有关规定。

  (六)、通知应聘人员按期到公司报到,参加培训和岗前学习。

  二、员工入职 :

  (一)、被招聘的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公司报到。

  (二)、报到时,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个人资料。 (三)、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其内容(地址电话、婚姻状况、教育程度等)若有更改,应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 (四)、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若一经发现属虚报或伪报,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三、试用期

  (一)、凡新入职本公司的员工,一般须经3个月的试用。若员工所在部门总经理(主任)认为有必要时,也可将试用期酌情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3个月);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者,报请公司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倘若不称职或触及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有权随时将其辞退。 (三)、试用期满后,员工经所在部门考核,确认其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部门填具《员工转正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员工将转为正式聘用工;不胜任岗位工作的立即予以辞退。

  四、薪金

  (一)、公司薪金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工资分配管理中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 (二)、员工薪金按照岗位类别和职位高低,并依据公司的薪金管理办法确定。 (三)、员工只有在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制度和规定的情况下方能领取薪金。 (四)、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的行为,将采取薪金罚扣机制 (五)、员工薪金发放按月进行,当月工资在次月10日支付,支付日若适逢节假日,公司可视情提早或推后支付,时间不超过一周。 (六)、员工在职因为工作调动和岗位晋升,薪金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将按规定进行调整。 五、膳食 公司职工食堂向当班员工提供中、晚两餐,其中护卫员包吃两餐,其他只提供一份中餐。

  五、工装及配发用品、工具

  (一)、员工工作服装由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员工需交纳一定比例的服装押金及按比例个人交纳一部分,具体标准由公司统一规定。 (二)、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员工未按规定使用造成服装损坏的应当赔偿。 (三)、员工离职时,应将所配发的服装上缴,并事先清洗干净,上缴时公司将收取整理和消毒费用。 (四)、公司所配发的用品、工具,员工签字认领,个人保管好,造成遗失和损坏照价赔偿,员工离职时,应将配发的用品、工具清点好一并上缴公司。

  六、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一)、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元旦1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春节3天,共10天法定节假日,当与工作时间和内容要求冲突时,应执行管公司规定。

  (三)、如因工作要求加班加点,员工应当服从公司安排。

  六、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正式调入公司的员工,需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为1年。 (三)、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劳动纠纷,均按合同有关条文处理。

  第三节 职务任免: 公司考察任免干部遵循"任人为贤、量材而用"的原则,并提倡管理干部能上能下。对各级主管以上职务的任免由部门负责人研究提出,经总经理签发职务任免令生效,工资随职务变动。

  第四节岗位变动及晋升

  一、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的岗位,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二、各部(室)主管在调动其管辖内员工时报公司核准后方可调迁。

  三、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总经理批准签发调动令。

  四、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及时到新岗位工作。

  五、员工工作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者可申请晋升,填写《岗位晋升申请》后,由部门组织审查合格报公司领导批复后,可按公司规定晋升晋级。

  第五节 员工离职

  一、 被招聘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必须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在转为正式聘用工后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如员工未能向本公司提出足够的时间后没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合同期内,如属本公司之原因辞退员工,则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四、凡辞职或辞退之员工必须在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后再领取工资。

  五、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裕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会提前1个月通知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节 请休假制度及假期待遇

  一、请休假制度

  (一)、员工请休假,先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休假。 (二)、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期满,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室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必须先向所在部门领导申请,并通知行政人事部,按事假处理,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请休假归来后,应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销假,否则按延休假处理。

  二、员工请休假

  (一)、事假:员工没有充分正当理由,不能请事假,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必须先提交书面申请。请事假1天由部门主管审批;请事假1天以上由物业总经理审批;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物业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由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请病假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服务中心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一般应在病休前将病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急诊除外)。 病假证明和手续不齐备的,按事假处理;如发现弄虚作假,按旷工处理。遇本人重病或住院等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请假,事后再到行政人事部补办病假手续。

  (三)、婚丧假: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死亡时,经行政人事部核准后,报物业总经理批准可休婚假3天、晚婚假定10天、丧假3天

  (四)、产假:女职工应于休假前15天持有所在部门领导签署的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核准后,可享受产假90天,属晚婚者增加优待假15天,办理了独生子女手续(需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证)者增加优待奖35天。

  (五)、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受伤,应立即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通知部门主管或物业总经理或总经理,事后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填写事故报告,经部门主管审查后,报请物业总经理酌情处理。非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导致受伤,其休假时间将按国家劳动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各类假期待遇

  (一)、事假:请事假期间,不予发放工资;事假不得连续超过5天,当年请事假不得超过10天,否则公司可视情予以辞退处理。

  (二)、病、伤假:3天内发放全额工资,3天以上不发放工资,病、伤假不得连续超过10天,当年病、伤假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可视情予以辞退处理。

  (三)员工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当年累计休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按以下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工龄不满3年者,按本人工资60%的标准支付;满3年而不满5年者,按本人工资70%的标准支付;满5年及以上者,按本人工资80%的标准支付。

  (二)、婚丧假、产假、工休假、公假:在批准的假期时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七节培训

  每一个员工从入职之日开始,就必须接受不同程度的培训,以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公司也将根据各岗位的需要,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帮助员工提高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培训遵守以下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可参加各类培训班和专业进修。参加培训或进修的内容,原则上要与本人从事的专业相关,以业余时间为主,不能影响本职工作。

  二、因业务需要,要求参加各类培训或进修的,均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外培审批表,公司领导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经公司领导同意,参加培训(进修)的公司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本人支付,也可根据员工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成绩,签订培训合同,待获得相关培训证书后交公司报销培训费用,对违反培训合同的培训人员,公司有权收回相关培训证书,并按规定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第八节考核

  为了及时地掌握每个员工的动态,公正、合理地评价员工,从而为员工的奖励、晋级、调整、迁升提供客观依据,公司建立正常的人事考核制度。考核分为试用期及年终考核。

  一、试用期考核 聘用员工试用期满由试用部门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必要延长时间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员工表现事实情节,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如试用部门认为可予转正,应附转正申请表、定级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二、年终考核 (一)、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举行,考核年度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试用期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公司年终考核将相关知识笔试与评议和技能测试及有关平时的工作表现结合起来对员工的德、绩、能、勤分细目考评,以各细目分数评出等级; (四、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第九节奖惩制度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创造性并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应有的惩处,公司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即:"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小过即改,既往不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服务中心行政奖罚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与此配合补充实施。

  一、奖励

  (一)、奖励条件: 1、有功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2、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4、在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著效益的; 5、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的; 6、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8、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9、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况;

  (二)、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记功; 3、晋升工资或晋级; 4、通令嘉奖; 5、授予荣誉称号。 6、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三)、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直接上级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奖惩记录表》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经公司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二、处罚

  (一)、过失种类:

  员工过失分甲、乙、丙三类,触犯其中任何一条都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甲类过失: (1)、上班迟到、早退的; (2)、非因工作需要,上班时间会客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的; (3)、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4)、不按规定着装的; (5)、有其他不道德的行为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乙类过失: (1)、代人打卡或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尚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3)、当值时擅自离岗、睡岗或干私活的; (4)、私藏、私拿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己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5)、涂改或伪造医生证明书、各类工作记录表格的; ; (6)、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7)、使用不文明语言的; (8)、服务态度差,遭业户合理投诉的; (9)、一切有碍生产安全和公共秩序行为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丙类过失: (1)、连续矿工2天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的; (2)、贪污、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4)、损坏设备、工具造成经济损失的; (5)、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6)、服务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投诉3次以上或损害客户利益的; (7)、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8)、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造成人员伤亡的; (9)、其他严重违犯公司规定的。 (10)、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处罚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领导发出;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的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记录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物业总经理签署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1年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经所在部门领导提出,物业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可取消书面警告处分。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有所在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奖惩记录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给予其他各项处分的同时,可一并给予降级、撤职或一次性罚款处分,也可单独给予这类处分并要求作书面检查。

  5、辞退或开除:员工受书面警告处分后再次出现同类过失,公司有权立即给予其辞退处分;对触犯丙类过失者,给予开除处理。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记录表》,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无理取闹、纠缠或恶意报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员工,公司将其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员工如触犯国家法令法规,除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制裁外,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辞退,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篇5: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

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国庆节:1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四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九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六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七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二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五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六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八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二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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