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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企业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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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企业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企业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公司轿车、货车、客车等的使用、保养、修理、事故处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车辆使用

  第二条 每辆车由指定专门的驾驶员负责驾驶,非公司驾驶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第三条因公务需要用车,由行政部门统一调度,长途出车,应事先填写《派车单》;市内出车,须在《出车记录表》上详细登记。车辆返回后,驾驶员将《派车单》填写完整,并由用车人签字认可,作为报帐附件。

  第四条 驾驶员在车辆使用前应对车辆作车况检查,如有故障或损坏等,应立即报行政部门处理。

  第五条 不出车时,驾驶员须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失职造成损失,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第三章 保养

  第六条 司机必须时刻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第七条 车辆零件设备由该车驾驶员负责保管,须保证完好。

  第四章 修理

  第八条凡公司车辆的修理或保养事宜,除紧急状况外,司机应事先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在行政部其他人的陪同下,送公司指定维修厂维修或榜样。

  第九条 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所在行政部门负责人核准。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十条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公司车辆因公违反交通规则时,如为司机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因车辆本身原因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罚款由公司负责。

  第十一条 车辆如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及时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并即刻与所在单位行政部负责人联络,行政部负责人应派人前往现场协调处理。

  第十二条 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当事司机应配合行政部负责处理。

  第十三条 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者,所发生事故与公司无关,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六章 费用管理

  第十四条 由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核定费用计划和备用金标准,行政部为每辆车建立费用档案和维修档案;经行政部审核之后,司机方可报帐。

  第十五条 集团内车辆的调配使用,用车单位应向集团公司行政策划部申请,发生的费用由用车单位承担,其结算方式和程序按财务制度执行,司机要认真作好出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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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集团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率、保障车辆使用安全,结合集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相关部门职责

  集团行政部总务科设置专门的车辆管理办公室,归口负责集团公务车辆的管理。

  二、车辆管理

  (一)每台公务车辆均应建立完整的车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注册登记证书、购置税完税凭证、保险单、保养手册(使用说明书)、备用钥匙、车辆维修保养记录以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

  (二)每台公务车辆均应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车辆档案情况、车辆品牌型号、登记注册日期、年检情况、保险情况等。公务车辆台账应及时更新,每月5日前报行政经理及主管副总。

  (三)每台公务车辆必须按集团规定的险种、保额、受益人等投保保险。

  (四)每台公务车辆均应安装GPS,车管办负责定期检查GPS运行情况(每月1日、15日)。

  (五)总务科车管办负责对公务车辆的年检、续保、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车况良好。

  (六)各办公车辆应保持清洁,无特殊情况各办公车辆应至少每两天清洗除味一次,座套至少每个月换洗一次;遇雨雪天气、恶劣路况等情况,车辆应随时清洗,保持清洁。每车一份,建立清洁保养记录。

  (七)出车前应例行检查车辆的外观有无损坏,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证件是否随车携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车管办,检查无异方可出车。

  三、驾驶员管理

  (一)现阶段,集团为每台办公车辆配备一名专职司机。集团鼓励员工考取驾照,自驾车辆办公,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减少专职司机数量。

  (二)车管办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内部驾驶人名录。对初次领用驾驶集团办公车辆的,车管办应要求驾驶人备案驾驶证复印件,以便核定驾驶人资质。

  (三)各专职司机负责所分配车辆的驾驶和日常清洁养护等工作,并负责分配车库的卫生。未指定专职司机的车辆,由车管办调派无出车任务的司机清洗。

  (四)车管办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培训学习。未经批准不参加培训学习,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从驾驶人名录中除名。

  (五)各专职司机无出车任务时,应在司机室待命,随时做好出车准备,不得私自外出、串岗,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宿舍逗留。

  (六)车辆钥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每台车辆钥匙均应指定保管责任人,备用钥匙统一由调度人员保管。司机休假时,车辆钥匙及行驶证应上交车辆管理人员。严禁乱丢乱放。

  (七)司机手机应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接听各类电话。每月出现三次电话无法接通时,扣发当月通讯补贴。

  (八)全体司机班前一律不得饮酒,酒后一律不得驾车。

  四、车辆使用

  (一)公务车辆分配

  除总裁及部分特殊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再配置专用办公车辆。

  (二)公务车辆使用审批:

  配属个人使用的专用办公车辆使用时无须登记和审批;公用办公车辆使用时须履行审批程序。

  到市区内南、北、西外环以内、前进大街以西区域内办理公务的,除接送客人、存取大额现金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使用公务车辆。

  (三)公务车辆使用审批权限:

  1、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使用车辆须部门经理签批;特殊情况相应审批权人无法签字时,可电话请示,事后补签。

  2、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使用车辆可由车管室调度员直接登记安排。

  (四)公务车辆使用程序:

  1、借用人填写《车辆使用审批表》,详细登记借用人、事由、目的地、出车时间、预计返回时间等信息,并按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2、车管办凭《车辆使用审批表》,结合借用人岗位级次、事情的重要、紧急程度分配车辆。副总裁用车、接送重要客人用车,优先安排档次较高、形象较好的车辆;去工地的,尽量安排越野车等车辆;一般公务用车,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准。

  本制度实施后,需要使用办公车辆的,均应通过车管室调度人员调度,不得直接指挥司机。

  3、车管室应建立轮值表。等候出车的司机,应将车辆停放到等候区,随时做好出车准备。接到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于5分钟内到达发车区。

  4、自驾车辆的,《车辆使用审批表》还需注明驾驶人。车管办派车前要对驾驶人资质进行审核。

  5、出车归来,车辆停放到公司指定场所。借用人负责将车辆钥匙交还车管办,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中登记归还时间及车辆里程表读数,注销登记。

  (五)公务车辆使用注意事项

  1、公司员工因私借用车辆,或公司以外人员借用车辆必须经总裁审批。

  2、车管办应严格审核驾驶人资质,合理安排车辆,严禁出现无证驾驶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车辆的情况。

  3、借用人归还车辆后,车管办应及时查看车辆状况,检查车内附件是否齐全、车辆有无损坏等。

  4、车辆驾驶人出车过程中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事情办理完毕及时返回。

  5、出车过程中只能由借用时登记的驾驶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其它人驾驶,否则出现问题由登记的驾驶人承担责任。

  6、公用办公车辆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不得乱停乱放或擅自开回家。特殊情况须在外停放的,须经总裁或授权的高管人员同意。

  7、公务车辆必须在车况良好、证件齐全、保险齐全(强险、商险均在有效期内)方可被调派使用。

  8、车管办必须严格监督借用人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并按要求审批后方可派车。

  9、车辆调配应本着公务紧急者或距离较远者优先的原则,距离较近者可安排其它出行方式。

  五、违章与事故处理

  (一)责任划分

  因公务出车发生违章或事故导致罚款或其它经济损失的,由驾驶人提交书面说明,经总裁批准后由驾驶员与公司按比例分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责任由驾驶人全部负担(实际损失扣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之外由驾驶人全部承担):

  (1)无照驾;

  (2)酒后驾驶;

  (3)未经批准私自开车外出、外借的;

  (4)驾驶公务车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凡能证实驾驶车辆所从事的活动与工作有直接关联的外,其余均视为与工作无关);

  (5)其他被认定的情况。

  (二)违章处理程序

  1、车管办于每月月底前统一查询公务车辆(含配属个人使用的车辆)违章情况,并通知违章责任人进行处理。

  2、违章责任人接到通知一个月内必须把违章处理完毕,否则暂停发放当月工资,直至将违章处理完毕。车管办负责督促违章责任人落实处理违章。

  3、找不到责任人的,由车管办调度员负责处理,罚款及处理违章产生的其它费用由车管办调度员承担。

  4、原则上,各类违章罚款一律由违章人承担。特殊情况的违章罚款分担办法以集团统一文件为准。

  (三)事故处理程序

  1、出车途中发生事故,应首先抢救伤员,同时立即报告车管办,并在车管办指导下向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报案。

  2、车管办接到报告后,应指导或协助当事人办理报案、理赔等事宜,尽量减少损失。

  3、重大事故(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2000元以上的)发生后,车管办最迟须于三日内填写《交通事故报告书》提交主管副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延迟上报。

  4、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差额由驾驶员与公司按比例分担。分担比例根据交管部门认定的责任分配如下:

  交管部门认定的驾驶员责任

  驾驶员应承担的损失比例无责任不承担费用次要责任承担差额的5%同等责任承担差额的10%主要责任承担差额的20%全责

  承担差额的25%

  5、因保险理赔等原因需要人为增加驾驶员责任时,经总裁批准后按原承担责任标准执行。

  六、GPS安装及管理

  (一)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安装GPS。

  (二)车管办应于新增公务车辆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GPS。

  (三)公务车辆发生变卖、报废等情况及其它被认定为不需再使用GPS设备的情况时,车管办负责收回装在车上的GPS设备,再次分配使用。

  (四)公务车辆发生集团内部调拨转移等情况时,车上安装的GPS随同车辆一同转移,并进行固定资产调拨处理。

  (五)车管办应每月至少通过GPS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两次抽查,每次抽查不得少于车辆总数的10%,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置,并做好抽查记录。出现故障的设备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修复。

  七、车辆加油管理

  (一)公务车辆市内加油实行定点加油的方式,由车管室管理人员现场安排。驾驶员出车回来要及时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按时加油,不得临出车才去加油。

  (二)对于出远门、长期驻野外的车辆,使用现金加油时,必须有公司其他人员在场,并在加油票据上签字证明。

  (三)车管办负责经常关注各办公车辆油耗,对油耗过高的车辆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三)车管办应做好油费统计台账,并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对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1、每月统计百公里油耗,对油耗过高的要查明原因;

  2、每月定期查询各车辆GPS,并与《车辆使用审批表》的记录进行对比,检查是否有明显的异常用车。

  (四)车管办负责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车加油情况、行驶历程、单车油耗等统计上报各子公司负责人、集团财务经理及集团常务副总。

  八、车辆维修保养

  (一)公务车辆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日常维修保养。

  (二)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由车管办负责,各部门未经车管办同意,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三)各司机须随时关注所驾车辆的车况,如需保养或维修,由车辆办开具维修通知单,到指定修理厂按通知单开具的项目修理。如超出通知单项目,须与管理人员联系,经同意后方能修理增加项目,否则超出项目费用由当事人自理。

  (四)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事故需要维修的,借用人可电话请示车管办同意后就近选择修理厂进行基本维修。

  九、其他事项

  (一)施工车辆、生产用车由车管办另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

  (二)车管办车辆管理员发生离职、调动等情况时,须对公务车辆车况、档案、使用记录、违章处理等逐一核对交接,否则不予批准离职或调动手续。

  (三)车管办负责对车辆状况和司机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公司规定的,有权提出处罚建议,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四)集团对驾驶技能优秀、服务态度良好、全年无事故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行确定。

篇3:建设股份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建设股份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一)公务车辆是为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而配备的车辆。

  (二)公司配备公务用车辆三台,车辆配备专职司机。其中配备一台商务车,作为商务接待之用。

  (三)公司车辆仅限于公司公用,不得用于私人活动。公司车辆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管理,由实际使用人负责保管。

  (四)公司车辆没有公务活动时车辆应停放在公司车库,没有设臵车库的应停放在办公楼指定停车位,公务外出时应停放在交警部门指定的合法区域或安全位臵。

  (五)公司车辆的牌照上户、保险、年检费用由公司据实开支。违章费用原则上由司机承担,除因特殊情况下的违停、超速,经用车部门或负责人阐明原因,连同年检费用一同按费用报销程序办理报帐手续。

  (六)保险费。公司车辆必须按主管部门的要求购臵车辆全险,由办公室门办理相关手续。

  (七)油耗费用。公司车辆按月将油费转入油卡中,由办公室对车辆用油和行驶里程进行登记管理。

  (八)路卡费。必须经用车部门或负责人确定用车时的路卡费,由办公室汇总确定,再按费用报销程序办理报帐手续。

  (九)洗车费用。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洗车费用由办公室到指定洗车场办理洗车费用年卡,公司不另外报销洗车费用。

  (十)维修费用。坚持先申报再维修的原则,车辆维修需到公司指定修理厂维修。车辆需维修,司机应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填写车辆维修申报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维修。报销维修费用时,必须附车辆维修申报单。车辆在市内其他修理厂维修的公司不予报帐,车辆出差在外需维修的,需由用车部门和负责人阐明原因再按费用报销程序办理报帐手续。

  (十一)用车程序。用车部门和负责人先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 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用车。

  (十二)车辆配备一名专职司机,公司其他人员不能随意驾驶。如司机请假,可由公司办公室安排有执照的其他工作人员代班。

  (十三)其他公司车辆使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十四)专职司机执行里程补助制度,按实际里程和0.1元/公里的标准发放出车补助(按年计发),行驶里程数由办公室登记。

  (十五)司机执行安全行驶安全奖,按全年行驶总里程和0.08元/公里的标准发放安全奖(按年计发)。如发生安全事故,安全奖取消,并按事故损失的5%赔偿。司机酒后驾车或无公务任务私自动车出现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司机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损失。

篇4:某局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管理和使用规定的通知

  某局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管理和使用规定的通知

  局属各站、所、办: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局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管理和使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期间所有公务车辆实行入场管理,严禁将公车用于外出旅游、度假、采购物品、接送子女、婚丧嫁娶等。对确因公务需要用车的,须提前做好报批手续,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对分管部门公车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对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将依纪依规追究单位领导、用车人及公车驾驶员责任。

  请局属各站、所、办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篇5:G街道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G街道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经党政会议研究,特对机关的公务车辆管理作如下规定,希各线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公务小车为主要领导工作用车。

  二、车改制度执行后,各线各部门不再报销油票和车辆过桥过路费用、不准租车和报销租车费。

  三、驾驶公务车的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办事处规定的车辆使用制度:①每天保证公务车车况良好,车内干净整洁;②上班时间不随便开车外出逗留,有事及时出车,无事将车停在办事处停车场内。否则,每发现一次扣除司机当月出车补助。

  四、公务车司机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安全出车补助。

  五、自负盈亏的站、办、所按此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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