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财务制度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价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列为公司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类别 代码 折旧年限 净残值率
1、电子设备 ZC01 3年 5%
2、车辆 ZC02 4年 5%
3、其他设备 ZC03 5年 5%
4、办公家具 ZC04 5年 5%
5、房屋、建筑物 ZC05 20年 5%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
四、其他
固定资产的购进和处置,均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归公司所有,经办人员应及时报账处理。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财务报表及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财务报表及资产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
负责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工作和集团公司资产的账务管理主要岗位职责 (1)负责拟订集团公司财务电算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负责根据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汇总、合并编制集团公司各种财务报表及编报说明;
(3)负责编制汇总会计报表、集团对外年报工作,并按公司管理制度向有关部门、单位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文件资料;
(4)负责对集团公司财务电算化系统进行应用维护,帮助解决应用中遇到的问题,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负责与外部单位技术人员的沟通、协调,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进行;
(7)对集团本部及全资子公司会计人员进行电算化培训,以规范集团电算化操作;
(6)负责对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7)负责对全资子公司人员财务报表业务培训、技能提高等指导性工作。
(8)负责拟订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及资产折旧摊销政策;
(9)负责对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短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递延资产、无形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及报表编制;
(10)负责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资产管理办法,实施资产的产权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作好资产评估及评估备案和股权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处置集团公司内的各项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11)负责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内部调配、折旧、报废的账务处理;
(12)负责对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的清产核资及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稽核,提出整改意见;
(13)负责对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卡片、档案进行管理;
(14)负责对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的整理汇编;
(15)负责对集团公司资产年检、变动、注销手续进行核查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16)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资产会计档案的归档及文书处理。
主要管理权限
(1)在财务电算化系统维护及使用中,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人员给予配合;
(2)对集团本部及全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报表工作有建议权;
(3)在财务报表范围内,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人员给予配合;
(4)对集团本部及全资子公司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及资产折旧摊销政策有建议权;
(5)在资产管理工作范围内,有权要求相关人员给予配合。
篇3:医院财务工作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工作制度-17 项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各种医疗仪器和专业设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均属于固定
资产的范围,均应按规定计价原则计价,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管理。
2.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管理原则,单位设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工作。
3. 购置大型设备要对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可行性论证。
4.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报损、报废的,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销账,报废和转让的审批权限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5. 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由管理部门、使用科室、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篇4: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固定资产管理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
a.固定资产的标准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器具工具等。
b.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的固定资产按自然属性和经济用途分为以下七大类:
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家用电器;电脑设备;办公设备;机械设备;其他。
c.说明
房屋及建筑物是指用于公司办公及员工生活的永久性房屋及建筑物,不包括发展商无偿提供的管理用房,管理处利用架空层、地下室改造等管理用房。运输设备是指汽车和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家用电器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机和音响设备等。电脑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包括照相机、通讯设备、复印机、保险柜和仪器仪表、电话机、传真机、传呼机和对讲机等。机械设备包括清洁、绿化机具、维修机具等。
2、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a.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
(1)公司机关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主管部门为公司办公室;专业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主管部门为各专业公司办公室;各分公司(管理处)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主管部门为分公司(管理处)办公室。
(2)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对公司范围内专业设备实行专业管理,包括审批、选型、采购等环节的管理。
b.主管部门的主要责任
(1)审核固定资产的购置申请书;
(2)电脑、对讲机、大型机具等固定资产由公司有关部门或子公司集中采购,其他小型低值固定资产经公司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同意,可由使用部门、管理处自行采购。
(3)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
(4)固定资产的修理。
(5)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及转移登记。
(6)固定资产报废的申报。
(7)固定资产的清查。
c.固定资产的保管
(1)在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负责保管,使用单位应向主管部门负责,其中职工宿舍由入住者负责保管。
(2)未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负责保管。
d.固定资产的配置原则
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功能,在无法实现内部调剂的情况下,方可购置固定资产。
c.固定资产配置的程序
(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固定资产配置申请表》(见附表二),报主管部门审批。
(2)主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内部配置情况,作出处理意见,或进行内部调配或批准购买,并将《固定资产配置申请表》送交财务部门。
(3)内部调剂时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配置申请表》及有关固定资产转移凭证,办理固定资产内部转移手续。如需采购,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权限呈报公司主管领导或董事会审批。
(4)财务部门将批复后的《固定资产配置申请表》转主管部门。
(5)主管部门按批文执行,申请未获批准时,主管部门将结果通知使用部门。申请获准后,主管部门负责购买,或委托公司专业管理部门购买(其中:房屋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购买)。
(6)固定资产购入后,主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并将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7)办理报销手续。主管部门填写报销凭证,经分公司(管理处主任)经理(部门经理)、主管领导签字后,附带发票、申请表等到财务部编号、登记后方予报销。
3、固定资产购置、报废的审批权限
a.办公及生产用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低于50000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单位价值超过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b.生活康乐用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低于10000元以下的由公司总裁审批,单位价值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c..自用房屋、轿车、大屏幕电视机必须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d.固定资产的编码方法:固定资产由财务部统一编码。
e.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拨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使用部门不得自行转移。
f.固定资产的调入: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将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部门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1)登记《固定资产分布情况登记簿》,使用部门盖章签;
(2)登记《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登记簿》主管部门盖章签字;
(3)登记《固定资产卡片》,随同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部门;
(4)主管部门持《固定资产分布情况登记簿》到财务部门登记,以便财务部门作帐务调整。
4、固定资产的调出
固定资产因不需用或报废而调出使用部门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a.登记《固定资产分布情况登记簿》,使用部门盖章签字;
b.登记《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登记簿》,主管部门盖章签字;
c.登记《固定资产卡片》,随同固定资产移交主管部门;
d.主管部门持《固定资产分布情况登记簿》到财务部门登记,以便财务部门作帐务调整。
5、固定资产的使用和日常维护
使用部门应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并妥善保管,应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固定资产因使用或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毁损或损失,有关责任人应负担赔偿责任,按情节从工资或奖金中扣除原价的10%-50%。违章驾驶车辆造成的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6、固定资产的保险
固定资产的保险、续保工作一律由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被盗或丢失,或遭受不可抗力的原因毁坏,主管部门应及时报案追查并负责索赔,同时办理固定资产的清理手续,财务部协助主管部门完成此项工作。
7、固定资产的修理
固定资产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在经济合理情况下,应尽可能修复使用。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主管部门,不得擅自修理,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查明原因,指定有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修理。固定资产修理发生的费用,由负责修理的部门填写报销单。
8、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
固定资产因出售、转让或因正常和非正常原因不能继续使用时,主管部门应查明原因,并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手续。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手续:主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一式两份,详细说明报废原因及处理意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审批权限,呈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返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将已作批复的申请表一份转发主管部门,另一份留作固定资产报废帐务处理的
凭证。
9、固定资产清查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主管部门日常应不定期地对所管固定资产进行抽查,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完好程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固定资产年终全面清查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裁负责,具体工作由财务部牵头,会同各主管部门和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点。清查盘点后,主管部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报财务部门进行帐实核对。
对帐实不符、有帐无物、有物无帐的情况,必须查明原因,主管部门、单位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固定资产盘亏(报废)表〉,交由财务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的审批权限,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有关手续。
10、固定资产的核算
a.固定资产核算的内容:正确及时地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以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结存以及清理报废情况,并定期进行清查,,协助主管部门合理调配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正确计算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及时作出帐务处理;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合理分配固定资产折旧。
b.固定资产的计价应当以原价为准。固定资产的原价,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帐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安装成本等记帐;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
(3)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加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保险费和安装成本等记帐;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成本、保险费等记帐;
(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原有固定资产帐面原价,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加的实际支出记帐;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方所提供的有关凭证记帐。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
c.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在固定资产尚未交
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实际价值尚未确定前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已投入使用但尚无法确定实际价值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各项税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e.固定资产帐面价值的调整: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价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e.固定资产折旧
(1)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房屋及建筑物;在用以及季节性停用和大修停用的其他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2)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帐面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律采用平均年限法,预计净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价的10%,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f.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详见附表一,不得随意变更。
g.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月计提。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再补提折旧。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应根据不同的使用部门,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
h.固定资产的修理: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取待摊的办法,分期计入有关费用。
i.固定资产的清理:固定资产的清理,应设固定资产清理专户进行核算。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者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以及保险公司或者责任人的赔偿收入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转让或者变卖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j.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减估计折旧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净收入、责任人以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篇5:P物业财务制度之固定资产管理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等;不属于经营活动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在用、不需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购置、转让和报损应按规定程序报批。综合服务部和财务部应分别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和明细帐登记,妥善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计价:
1、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2、购入的固定资产,以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交纳的税金等计价。
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价差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合同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利息支出等计价。
4、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5、扩建、改建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扩建、改建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扩建、改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发票或验收清单所列金额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价。
8、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9、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先按估价记帐,并计提折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予以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四条 固定资产修理改良支出是指能增加固定资产效用或延长其使用寿命的修理、改装和改建支出等。
1、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固定资产经常性修理支出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且数额较大的,可以采取分期摊销或者预提的办法,但须报经相关部门同意。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列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成本;
3、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受益期限内摊销,如受益年限大于租赁期限,则应在租赁年限内摊销。
第四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以下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残值率为3%,一般情况下折旧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
2、本月转入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本月转出的固定资产本月照提折旧。
3、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照工程的预算或协议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第五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妥善使用财产,使用不当或无故损坏者应予以赔偿,对爱护财产、避免重大损失者应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