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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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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市政园林局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实现优化配臵,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流失浪费, 保障机关正常办公,维护机关财产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二、局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清查盘点等具体管理工作,办理固定资产的调配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财务科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机关各科室在合理有效使用的同时,要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三、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四、局机关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八类:

  1、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仓库、食堂用房等;建筑物包括围墙、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2、交通工具:汽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等。

  3、电器设备:空调器、取暖器、吸尘器、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电风扇、冰箱、电暖壶、放扩音设备等。

  4、通讯设备:电话交换机、传真机、电话机、报警器等。

  5、文印设备:复印机、打印机、电脑、各类袖珍计算器等。

  6、办公用具:办公桌、会议桌、写字台、保险箱、档案柜、沙发、凳子、椅子、床铺、食堂灶具等其他用具。

  7、图书资料:图书资料、光盘、录相带、软盘等。

  8、其他固定资产:照相设备、文体设备、及其他设备。

  五、固定资产按下列方式计价:

  1、新建、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账。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入账。

  3、报废、变卖、调出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注销。

  4、机关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不计提折旧。

  六、固定资产的购臵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请分管局机关的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按照市政府采购的规定和要求,统一进行政府采购。购入的固定资产, 办公室要组织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簿》,财务科要填制《记帐凭证》和《固定资产总帐》。

  七、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报损、转让等,在规定限额内需经局分管机关的领导同意;涉及大金额物品的,需按规定程序报经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各科室不得擅自处臵固定资产。机关工作人员应支持管理人员的工作,非正常损坏公共财物,要按价赔偿。

  八、固定资产每年盘点清查一次,由局办公室会同财务科对机关的全部固定资产进行账实、账卡、账账核对,如有盈亏,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局办公室要不定期对机关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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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信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信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与分类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2、本企业固定资产根据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两大类:机器设备和办公用品为固定资产。

  机器设备:如电脑,摄像器材,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微波炉、饮水机等。

  办公用品:如铁皮柜,木质柜,办公桌椅等。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对其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行政管理人员对计算机、办公设备及器材进行管理。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将固定资产落实到各领用责任人,公用的固定资产需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申购及采购

  各部门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先填写《大宗物资采购申请审批单》,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至行政人事部。采购员提供三家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报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较大金额还需经过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进行购买。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

  1、固定资产采购到货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人员负责验收,(专业仪器、设备需连同专业技术人员一起验收),检验结果合格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固定资产退回供应商。

  2、注:此库为办公用品库。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及编码

  1、部门领用物资先填写《办公用品出入库登记表》方可领用。

  2、办公室、行政人员先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在实物上贴上编号,固定资产编号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

  3、各部门设专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编号建立台账,遇部门人员异动时,其负责的固定资产与相应的固定资产编号、台账做相应调整。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盘点

  公司每半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由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各使用部门配合行政人事部进行相关物品盘点,并存档。通过固定资产账面数核对,做到账务、实物、核对一致。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

  1、各部门一旦发生固定资产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行政人事部资产管理员,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维修的协调与安排,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2、保养、维修、升级的固定资产引起固定资产增值时,应及时调整功能和价值发生变化的固定资产账卡。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标准有五点

  ·使用年限已到,虽经检修可达使用要求,但经济上不如更换新的设备。

  ·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要淘汰的设备。

  ·技术性能不能满足新生产要求的设备。

  ·场地搬迁无法拆迁的设备。

  2、凡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部门审核后,报至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如技术专业人员等)进行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签署报废技术依据及意见,报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3、审批后的报废单复印一份转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4、报废的固定资产一律退回办公用品库(房屋建筑等不能移动的固定资产除外),同时由行政人事部收回原物品,并注销物品的编号。

篇3:有限公司财务制度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财务制度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价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列为公司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类别 代码 折旧年限 净残值率

  1、电子设备 ZC01 3年 5%

  2、车辆 ZC02 4年 5%

  3、其他设备 ZC03 5年 5%

  4、办公家具 ZC04 5年 5%

  5、房屋、建筑物 ZC05 20年 5%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

  四、其他

  固定资产的购进和处置,均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归公司所有,经办人员应及时报账处理。

篇4:餐饮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餐饮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正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维护、保管好现有资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利用率,所有成套固定资产应注明附件的明细;

  2、财务部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项目购置审核、购建指标核定、账务设置、核算反映、登记建卡、实物统计、产权界定、价值评估、计提折旧、监督控制,参与产权界定、清查盘点、公司内调拨等,公司各使用部门主要负责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公司内调拨等工作;

  3、固定资产按照“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的原则,由各使用部门负责各种资产的维护保管,防止丢失损坏,配合资产的财产清查与盘点;

  4、固定、无形资产的购置实行预算管理,未列入预算的购置不予以批准,新增的固定、无形资产要有可行性报告,在购置之前,应写出请购报告,经主管领导初审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审核预算,预算外项目确为经营活动急需,需报经财务部、主管领导会签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购置;

  5、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任何部门经理的调动、离任等都必须将固定资产的管理纳入审记范围。对于账实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各部门应当妥善保管本人领用的资产,发生丢失或毁损必须照价赔偿;

  6、调离或离职员工,不论其领用的资产是在哪个部门时购领的,均须完整地交出所领用的资产,否则不予办理调动、辞职手续;未调出公司,同时又必须随调动人转移的资产,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物随人走;

  7、固定资产清查从盘点实物开始,在盘点过程中,要认真核对账面价值,重新鉴定质量,查明存在的各种问题,如果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由负责保管或负责使用的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固定资产盘亏、毁损发生的净损失不报董事长审批处理;

  8、对于经过清查核实的资产,属于需要进行清理的,应及时清理,该入账的要入账,该报废的要报废,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一般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9、正常报废的资产,由使用部门书面报告,说明该项资产的购领用时间或调入时间、规格型号、原价及残值处理情况等,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注销;

  10、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由于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固定资产报废,以固定资产账面净额与清理费用之和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2)由于有关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固定资产报废,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令其全部或部分赔偿。固定资产账面净额与清理费用之和扣除责任人赔款、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11、财务部应至少每半年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资产予以整理,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主管领导、总经理。资产的出售应由财务部填写资产出售申请表,并附详细情况说明,包括资产现使用部门(须经现使用部门经理签字,直接使用人或管理人签字),固定、无形资产原值、已提折旧或已摊销价值、资产净值、固定资产现使用状况、出售原因、售价、对方单位、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货方式等内容,送财务部经理审核备案后由总经理审批,固定资产出售必须签订正式合同。

  12、有关无形资产管理的特殊规定:

  1)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公司商誉、所有商标、公司称谓、标记名称、商品包装和标识、网络域名、各种知识产权、经营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及其它无形资产。

  2)财务部负责无形资产的价值管理,有关知识产权的档案管理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它无形资产档案管理由财务部负责,涉及无形资产的法律事务由律师或外聘法律顾问负责

  3)公司员工利用本公司名义或受命执行工作任务做出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性发明创造,其知识产权属于公司,不因发明人或设计人的退休、退职或工作调动等而转移,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变相占为己有,在保证发明人或设计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处理所持有的知识产权。

  4)对确定为各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各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危及公司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

  5)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职工在离职前,须将全部技术资料、试验材料、试验设备、产品等涉及知识产权的资料交回,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擅自离职,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泄漏有关技术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6)对未及时申请专利、商标注册或未采取其它保护措施,给公司权益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7)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护本公司无形资产的义务。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责任劝阻、制止和举报损害公司无形资产利益的人员和行为,对举报有功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予以保护和奖励。

篇5:马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马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物质保证,用好、管好学校的设备、财产和物资,做到物尽其用,财尽其效,更好地贯彻勤俭办学方针,提高办学投资效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的设备、财产和物资的管理工作是学校整体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分管校长、总务部门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并具体落实到专人负责管理工作。设备、财产、物资的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应办好交接手续。

  二、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逐步确立人人自觉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全体职工要通过服务育人的途径,言传身教,教育学生爱护学校各种教学设备、仪器和各种生活设施。学校对设备、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级、个人和爱护公共财产的好人好事,要给予表扬奖励。

  三、学校的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责任到班、组、室、专人保管制。

  1、学校的固定资产,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或破坏,也不允许移作他用。管理实行责任制。校舍管理由学校总务部门负责。教学设备、仪器、教具、实验药品等按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及个人,实行谁用谁管,学校定期检查。

  2、建立固定资产帐。学校会计在总帐上设立“固定资产基金”和“固定资产”两个对应科目进行核算。总务处设置《固定资产登记册》,登记册按固定资产分类目录设户,按品种记载固定资产的数量、金额、增加、减少和损耗的情况,并做到记录齐全,数量正确,帐实相符。

  3、图书、体育、音乐、美术、实验室、微机、食堂、宿舍等部门使用保管的各种设备、仪器、物资,应分别设置各自的固定资产清册,按品种、数量、金额进行登记造册,并及时做好损耗记录,每学期结束前,与总务处、会计室进行一次汇总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4、学校的设备、仪器、物资,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所专用,个人无权向外单位出借,凡特殊情况须外借的,一般物品经总务处同意,贵重物品须经校长批准同意方可出借,并要办理出借手续,如期追还。凡借用期间损坏或遗失的均应照价赔偿。

  5、固定资产统计范围: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6、固定资产分类:

  ⑴土地类:分别按房屋及建筑占地、通路占地、运动场占地、绿化占地、其他占地。

  ⑵建筑物及资料类:分别按教学、行政办公、生活生产、其他用(包括传达室、车棚、围墙、水泥路、操场、篮球场、乒乓球场等)的登记。

  ⑶专用设备类:分别按教学仪器(包括仪表、教具、模型)、体育设备、音乐设备、美术设备、电教设备、广播设备、医疗器械、交通运输工具、实验橱柜等的登记。

  ⑷一般设备:分别按课桌凳等办公用具、会议桌、沙发、炊事用具、家具(住校师生的床、橱、桌、凳等)、电器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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