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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队驾驶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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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队驾驶员管理制度

  运输车队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运输车队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工作的积极性,加强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驾驶员,是指经公司聘用从事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其定员经总经理批准,由公司运输车队负责人具体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驾驶员招聘

  第三条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第四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五条 年满2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能胜任驾驶工作,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驾驶证要求a2以上,有货运就业从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 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有一年以上矿物运输驾驶经历,持有相应职业证件优先录取。

  第七条 无重大特大交通事故记录及不良信誉记录,无巨额债务。

  第八条 经运输车队组织考察合格后,准许进入试用期,聘用驾驶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无不良记录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继续工作的,一年续签一次,续签不再实行试用期。

  第三章 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第九条 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除依法应当承担的各项责任外,公司将另行进行经济处罚;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各项内容、依法驾驶、文明驾驶,由于驾驶习惯恶劣所产生的各种交通违法记录的,由本人承担所有处罚费用及责任;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

  3,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旦发现将处于200元罚款;

  4、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使;

  5、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升车厢,车厢未到位不得运行;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安全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运输车队司机管理制度】

  7、车辆进库加油时,驾驶员不准吸烟和带明火进库,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负责人及交管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9、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车队的安排和处理;

  10、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教育活动,(如:安全宣传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11、严禁驾驶员用运营车辆搭乘亲属及客人;

  12、不开英雄车,斗气车,不能满目追求产值相互追赶,违者,由其自行承担所有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制裁;

  13、同向行驶的空车,不得强行超车;空车必须选择安全路线主动重车先行,如遇重车爬坡,前车动力不足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超车,重车必须主动让线;如发现故意占道恶意不让线的、以及强行超车的,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经济制裁;

  14、坚决杜绝酒后驾车,一旦发现将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如因酒后驾车发生事故或交管部门予以查扣的由其个人承担所有责任;

  15、不得搭乘于无关的人员(修理人员、本运输车队工作人员、除外)。

  第四章 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第十条 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一、车辆发车前:

  驾驶员在出车前认真实行六检一检转向器二检制动、手刹三检喇叭、灯光电路四检轮胎气压、螺丝紧固五检机油、燃油、水六检随车工具保证良好车况从而减少因出车前检查不到位发生的途中坏车甚至事故如出现因出车前检查不到位而导致途中坏车甚至事故的当事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二、发车时:

  1、驾驶员上车必须系好安全带以减少不必要的违章缓解潜在事故可能对您造成的伤害 ;

  2、车辆启动时用怠速预热2至3分钟严禁加大油门或轰空油门

  以降低机械磨损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3、为了您的人身安全不驾驶机件失灵的车辆车辆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转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起步。

  三、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按规定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

  2、不得与人闲谈,吸烟,喝饮料、吃零食拨打移动电话;

  3、严禁私带旅客、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搭乘运营车,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出险时,应耐心、细致的处理善后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车队负责人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五、车辆到站后:

  1、办好过磅对接手续,检查车辆有无遗失物品;

  2、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对车辆进行例检工作,完毕后将车停放在规定位置,保证下一趟该车辆的完好运行;

  3、向车队负责人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过磅单据,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4、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负责人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

  第五章 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第十一条 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货运规章制度、车况路况,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 服从车队负责人的临时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 主动与上级人员商洽工作事宜。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公司决定,无条件接受车队管理。

  第十六条 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十七条 驾驶员应当注重节油意识。

  第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出行,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爱护车辆,降低运输成本,增加出车率,并做好当天的行车记录。

  第十九条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严禁搭乘其他无关人员,空车返回时货箱内严禁载人,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第二十条 严禁将所驾驶的车辆借给他人驾驶,严禁驾驶带病的车辆,严禁任意改变和取消车辆的结构及设施。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先报警和报车队负责人,在事故现场做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然后等待交警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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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配送中心驾驶员管理制度

  配送中心驾驶员管理制度

  1、不服从工作安排

  驾驶员属配送中心员工,在上岗期间,使用车辆和工作内容由车辆调度合理调配,如对所指派的工作任务或车辆存在异议的,除工作能力不能做到(指所持驾照不能驾驶国家规定的车辆车型),应先执行工作安排,后向车辆调度或配送中心经理室提出意见。如有先提异议后执行或拒不执行的情况,按违规处理。

  2、擅自带货回来

  驾驶员在送货前对工作任务应有合理判断,如有实际困难的可以向调度人员反映,但以调度的意见为准,在实际送货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或任务较多不能对部分客户完成配送任务时,应以电话形式与调度人员沟通,调度人员给予明确答复后,遵照执行,调度人员对通话内容和结果有记录,可查询。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3、无特殊情况一周内不得有两天修车,修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场。

  驾驶员对车辆应有正常的性能判断,尽量提前做出维修申请,调度人员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后,试情况的严重性,尽量避开用车高峰时间,及时安排车辆维修;如无其他工作安排,驾驶员不能离开维修车辆,便于监督和检查维修质量,无突发情况车辆维修一周不得超过一次,一个月不能高于两次。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4、在规定区域的点数内,无特殊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规定区域内的常规线路,常规点数的情况下,驾驶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如:市内上午必须回来。如遇特殊情况客户送货时间较长或路上拥堵影响及时回来,在行车记录上应有明确记录,并电话通知调度人员备案,调度人员应有明确记录,可以查询。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5、出车记录填写规范,够三次差评调离岗位,记录必须当天上交,如有违反,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违规。

  出车记录填写必须规范工整,如出车时间、出车前公里数、到达客户的时间和公里数,客户的送货数量包括离开客户的时间和跟车人员的姓名以及加油呵过路费的情况等都属于必填项目,应该填写仔细,字迹清楚,便于识别。

  6、中午装车必须在现场。

  驾驶员在接到派车任务以后,应及时将车辆倒上货台,配合送货员完成装车;在装车任务完成后应尽快驶离货台,开始配送任务。

  7、车辆事故主责以上扣除考核奖金150元、同责扣除考核奖金100元、次责以下扣除考核奖金50元,因车辆事故造成车辆停用的每停车一天,扣除考核奖金的10%。

  8、驾驶组设立安全奖励,以年度为考核周期,奖金额度为600-1200元之间,在考核周期内没有任何安全事故出现可以获得安全奖励。

  9、连续计算一年内出现两次同责以上安全事故的,调离驾驶员岗位,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判定为准。

篇3:危货运输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危货运输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危货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危货驾驶员的工作职责及内容,切实加强和完善集团运输工作流程,更加安全、有序、高效、通畅地完成运输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危货运输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职责、其他工作内容和奖惩制度。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第三条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第二章 危货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出车前

  第四条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第五条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第六条 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第七条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

  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严禁超载、超限、超范围运输。

  第八条 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 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二)装卸时

  第十条 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第十一条 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第十二条 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栏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第十四条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第十五条 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驾驶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第十六条 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相应检查,有货车辆应停放在封闭、安全停车场内,无货车辆也应停在符合危货车辆停放条件的停车场。

  (三)运输中

  第十七条 车辆起步前,要先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第十八条 在行车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谨慎驾驶,礼貌行车。

  第十九条 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保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行驶,注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避免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性。

  第二十条 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第二十一条 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不准侵占对方行车路线。

  第二十二条 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要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第二十三条 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档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路线。

  第二十四条 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第二十五条 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第二十六条 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第二十七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 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不超20 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第二十八条 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严格按规定的线路、时间、速度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第三十条 装运易燃液体(如瓶、撬、罐)的车辆不准接近明火、高温场所。运输燃油的罐车内温度达到40度时,应采取遮阳或罐外冷水降温措施。

  第三十一条 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必要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第三十二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并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维修。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连续驾驶时应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总计不超过8小时。

  第三十四条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而危及货物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及有关部门报告,向公司部门相关领导汇报,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当发生货物泄漏时,应共同配合公安、安检、环保、

  质检、消防等部门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消除危害。 第三十五条 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

  第三十六条 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第三十七条 认真履行国家《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章 危货驾驶员安全岗位职责

  第三十八条 认真做好各自本职工作,积极服从各自领导的指挥。 第三十九条 自觉执行安全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危货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自身安全组织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十条 参加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并经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货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一条 必须熟悉所载运货物的性质、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岗位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第四十二条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每天的运输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危货运输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52_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自觉遵守汽车货物运输管理的各项规定,定期保养维护车辆,按照规定清理和维修车辆。

  第四十四条 不得随意打听各运送单位用气量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

  第四十五条 干好本职工作,不攀比,不埋怨,理解他人,理解公司。 第四十六条 不得擅自做主,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撒谎、扯皮。 第四十七条 工作态度要积极主动,不怀疑和猜测上级领导的指示,有良好建议可以及时与上级沟通,有不满意见可以及时提出解决。意见不统一的,在完成当次当班作业后,可以越级上报反映。

  第四章 危货驾驶员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四十八条 车辆运行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行车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疲劳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第四十九条 运输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

  第五十条 发现车辆故障隐患时,及时维修,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如有检修计划,至少提前3天报请上级相关领导审批,履行集团车辆检修的相关程序,并经总调度审核。

  第五十一条 车辆维修过程中,要秉着“抢时间、抓质量、讲价钱”的原则。每天至少向上级汇报一次维修进度和维修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总调度室维修车辆可上路的具体时间。

  第五十二条 严格执行和遵守当天的车辆派送任务,包括出行时间、路线、运送货物种类、数量、运送方式及待运时间等。特殊情况下,

  要特殊对待,无条件地服从调度室的临时安排。

  第五十三条 司机、押运员如有请假者,请假程序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请假管理”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十四条 出车前,司机应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通知内容只涉及到出发时间、大致抵达时间、装载货物种类、数量以及其他装卸时所需的特殊要求。如运输途中遇意外因素延误抵达时间,应及时通知上级直属领导和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五十五条 出车时,凡出现因超速、压线、违章行车、违章停车等违反一般交通安全行车规范罚款的,罚金由司机(或当事人)自行交付。出现交通事故的,酌情由司机担负相应责任,支付相应罚金。 第五十六条 不得私自拆卸、挪动、调整GPS设备及其附件,要妥善保护好,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积极配合技术人员对GPS设备及其附件的维修和安装。

  第五十七条 发现所运货物(箱、瓶、罐、撬)有损坏、损伤等外观、性能、工艺各方面的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向上级直属领导汇报,并告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五十八条 不得以任何形式传递各运行单位或部门之间的生产情况、工作情况信息,更不能随意进行比较,惑乱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协议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九条 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十条 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生产调度工作的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十一条 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 发现人为拆卸、挪动、破坏、改装GPS设备及其附件的,视情节予以50元至200元罚款。

  第六十三条 因车辆状况、人员状况和道路状况违反以上相关规定,导致总调度打乱调度计划的给公司带来各种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引起严重社会反映的,予以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不服从上级指挥,擅自做主,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六十五条 招摇生事,散布谣言,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六十六条 其他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处分实施细则”和“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的的相关内容执行。

篇4: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范例

  为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稳定,增强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减少违法违章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市客运企业及客运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从业驾驶员招聘录用

  一、驾驶员准入条件

  第一条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生活习惯,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优质服务意识,熟悉客运市场。驾驶技术优良,无劣迹行为。持有与准驾车型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条 年龄在25岁至60岁以下的男性(女性50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听力、视力、无色盲、肢体运动能力正常,身体健康、心里状况良好,符合客运汽车驾驶的条件,符合驾驶营运车辆的体检规定。

  第三条 出示属地公安交警机关对驾驶证持有人证明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有3年以上驾驶客运车辆的驾驶经历,同时安全行车30万公里以上。

  第四条 通过新入职驾驶员培训考试合格,审核后符合要求。

  第五条 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品行。

  二、驾驶员聘用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 驾驶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正本交安全科审查,经审理验证后交正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属地公安交警机关对驾驶证持有人证明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第七条 公司组建有由安全、车辆技术和营运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参加的营运驾驶员综合技能考核小组,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填写《驾驶员资格审查表》,作为公司驾驶员档案资料,同时建立驾驶员档案和台帐,待公司在中心将其进入平台后上岗。

  第八条 公司必须对驾驶员进行实习试用,应安排安全意识强、驾驶技术好、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带领试用驾驶员到拟驾驶车辆或营运线路上实习试用2-3个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第九条 经综合考试合格正式聘用后,在公司办公室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统一招聘、培训、考试,统一劳动保险,统一工资发放、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五统一”管理。

  第二章 从业驾驶员管理

  公司驾驶员的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管理档案,驾驶员档案主要内容包括:(1)本人身份证、从业证、驾驶证、驾驶证基本信息、身体条件证明;(2)驾驶员本人一寸照片二张和驾驶员招聘录用表一份;(3)安全承诺书一份;(4)上岗承诺书

  一、违规违纪违反管理制度行为的处理:

  驾驶员在从业过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其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十条 私自倒客、转客、改变运行线路行程,不按合同规定行程的线路、时间运行的。

  第十一条 遇旅客投诉不耐心解释(态度粗暴、服务质量差),而又不及时与乘务员(导游)一起沟通、协调处理,造成严重影响和事态恶化的。

  第十二条 与乘务员(导游)串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客运票价、擅自收取行李托运费、不按实际金额报销油票或过路费欺骗公司的。

  第十三条 与乘务员(导游)一起合伙宰客、甩客、揽客,诱导旅客购物、私受回扣的。

  第十四条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与旅客吵架、打架等营运纠纷,被行管部门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对企业信誉、形象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五条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背行业《服务质量承诺》的。私自承揽包车业务和不办理出团手续或出团手续不完整而又屡教不改的。

  第十六条 驾驶员发生行车安全事故不报告或隐瞒事故真相,一经调查核实,驾驶员自行承担事故损失费用,当年取消驾驶员先进个人评选,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七条 驾驶员违章劣迹分考核扣满**分的、不接受公司内部检查的、因违反其他规章制度不接受相关处理、学习的。

  第十八条 凡发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财产损失3万元-6万元的安全责任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负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10%。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申请行业管理部门注销其从业资格证。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阅读网请您转载分享:

  第十九条 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除交警部门处理外,按责任大小,驾驶员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20%。发生一次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申请行业管理部门注销其从业资格证。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一年内发生两次安全事故而负全部责任的,一次损失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处扣罚安全违约金2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虚报修车费用、油料费用、过路费和盗卖油料、配件、轮胎、工具的,除如数退赔账款以外,对责任人处扣罚安全违约金1000-3000元。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的辞退或解聘及重大处理决定均由公司安委会作出裁定,报请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施行。

  第三章 驾驶员考核细则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由公司安全科、经营科、服务质量监督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对驾驶员实行记分考核。

  第二十四条 考核内容:

  1、驾驶员聘用考核:驾驶员申请从事公司营运车驾驶员工作的,必须进行统一的审查、岗前培训、考试和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2、驾驶员优秀评比考核:考核评比先进、优秀、明星驾驶员,考核评比后,进行表彰、奖励,并按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3、驾驶员适应性考核:考核安全行驶里程、考核违法违规行为、不遵守规章制度的驾驶员,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责令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营运车辆驾驶工作。

  4、考核时间分为:准入、月、季、半年、年度、专项活动和特殊要求的考核活动。

  5、行车安全、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安全学习、培训考试、遵章守纪、营收任务等。

  第二十五条 评比条件:

  1、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自觉性、责任感强。

  2、模范遵守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在公司起到了带头表率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敬业精神强,能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当年内无违章处罚记录,无旅客投诉记录、无责任交通事故的。

  4、从事营运客车驾驶员,具备10年以上驾龄和安全行车50万公里以上及现仍然在我公司从事营运客车驾驶工作。

  5、严格遵守驾驶员操作规程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驾驶技术做到文明行车、礼貌服务,为树立公司形象卓有贡献。

  6、有典型先进事迹的优先。

  第二十六条 奖励

  1、一等奖:精神或物质奖励,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人民币2000元。

  2、二等奖:精神或物质奖励,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励人民币1000元。

  3、三等奖:精神或物质奖励,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人民币500元。

  2、凡被评为明星驾驶员,公司将直接向省、市推荐,如被省市级评为明星驾驶员的,将享受其相应级别明星驾驶员待遇。

  第四章 驾驶员安全行车里程考核

  第二十七条 公司安全科应建立驾驶员安全行驶里程台帐,根据签单表规定行程逐单逐月统计安全“行驶里程”和“累计安全里程”。

  第二十八条 若驾驶员发生行车事故后,应根据百万车公里事故频率考核细则在累计里程中扣减或截断安全行驶累计里程,重新开始累计新的安全行驶里程。

  第二十九条 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规章行为实行记分管理,记分周期为一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至**月31日),总分为**分。一个记分周期满后,因违法违章等行为扣除所余分值,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第三十条 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积分被扣除8分以上11分以下(含11分)的,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为期3-7天的停岗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三十一条 一个记分周期内积分值扣满**分时,公司将终止其劳动合同关系。收回其从业资格证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5年内公司不得聘用其从事营运客车驾驶工作。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分;

  (一)、凡发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

  (二)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严重违反服务质量承诺,不尊重乘客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引发事端,与乘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

  (三)、旅游车驾驶员不按照旅行社规定的行程行驶,不配合导游做好旅客的活动安排。任意改变行程,增加购物点购物,诱骗游客消费、强行游客消费的。

  (四)、车辆在营运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不报警、不求援,不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不保护好现场,不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或肇事逃逸的。

  (五)、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或公司安全行车管理规定,开“凑合车、英雄车、霸王车、赌气车”,疲劳驾驶、野蛮驾驶和酒后或醉酒驾车,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而造成极坏恶劣影响的。

  (六)、不服从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统一指挥和管理,停运罢运、堵路或组织群体*扰乱道路运输秩序的;

  (七)、涂改、伪造、倒卖和非法转让道路运输证、路牌或一次超载20%以上的营运车辆驾驶员;

  (八)、使用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客运。故意损坏车辆GPS监控设备的;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6时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上行驶的客运车辆驾驶员;

  (九)、拒绝完成各级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战备等经济运输任务,擅自将营运客车驶入明文禁止运行的线路和景点区域的。

  (十)、不按时投入车辆保险或拒绝投入车辆保险的驾驶员;

  (十一)其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失的。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由于服务质量差,导致与乘客发生营运纠纷,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害的。

  (二)、旅客物品在车上丢失、被盗未按乘客要求协助查找或报警。运输任务结束后,不及时清理车厢,发现有遗失的物品未及时送还或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在营运途中如发生车辆故障不能行驶时,没有向乘客说明原因,没及时检修排除故障,不及时联系其他客车转运客人的。

  (四)、旅游车驾驶员不根据旅行社行程的用车需求、出车、收车具体时间和不服从旅行社(导游)合理安排。索要小费,不主动征求旅客和导游的意见,对填写服务质量信誉卡,不签名确认的。阅读网请您转载分享:

  (五)、拒绝接受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的;

  (六)、营运客车未按时进行二级维护或未按规定上线检测的;

  (七)、运行途中擅自无故更换车辆、停止运行、途中甩客、宰客、殴打旅客或无故将旅客移交他人车辆运送的;

  (八)、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致使人员重伤或车辆严重受损的一般责任事故的;

  (九)、不合理按排作息时间,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运行2小时不到停车休息点休息,或因打移动电话、戴耳塞听音乐、吸烟、吃零食导致事故发生的;

  (十)、不按规定超会车辆或掉头,导致事故发生的;

  (十一)、其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失的。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驾驶员出车时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二级维护合格证、车辆购置税、派车单、旅游运输客车安检单、驾驶员资格签单表,旅游运输客车趟次安全行车责任书等相关有效证件不全影响发班出团的;

  (二)、未按时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对车辆趟次安检、不能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良好或GPS设备监控失控的;

  (三)、驾驶员未保证车辆配齐:灭火器、应急锤、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链(冬天)、晕车药、矿泉水、清洁袋、书报、川内主要景区宣传光碟、规定的相关地图等。

  (四)、驾驶员不遵守《驾驶员操作规程标准》提前到指定地点,打开空调等候旅客。旅客上下车时,不主动打开车门,不热情扶老携幼,主动协助摆放行李。等候游客时不耐心,用喇叭鸣号催促旅客的。

  (五)、超速或超时疲劳驾驶营运客车的;

  (六)、擅自改变合同规定运行线路,不按规定景区线路营运;

  (七)、违反景区上下游客的规定或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发车的;

  (八)、旅游包车客运沿途招揽客人或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和强揽旅客的;

  (九)、驾驶转向、制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或不按照规定安装悬挂线路标志牌的;

  (十)、车辆门未关好起步,车未停稳开门上下乘客导致发生乘客轻微伤以上事故的;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有下列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次扣2分:

  (一)、不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随意变道、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或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让行人优先通行的;

  (二)、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防炫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防雾灯的;

  (三)、发生人员受伤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四)、驶入或者驶出非机动车道,不避让非机动车的;

  第三十六条 驾驶员有下列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次扣1分:

  (一)、驾驶员一月内有一次未参加安全学习或教育培训的。

  (二)、在检查中车容车貌整洁、侧窗窗帘、座椅座套、头套、脚垫、座位清洁袋其中一项不齐全、整洁的或车内卫生清洁差、有异味、有浮土、有杂物;车门窗开闭不自如的;

  (三)、驾驶员未保证空调制冷(人均制冷量不小于1880j/h),冬天保证采暖(人均采热量不小于1670j/h)。通风换气不畅,人均通风换气量小于20m³/h的;

  (四)、驾驶员着装不整洁、不佩戴服务证、上岗证、不按规定解说、不微笑服务、违反恭迎恭送规定、简化服务程序和服务用语的;

  (五)、驾驶员行车时穿拖鞋或高跟鞋、脚放在驾驶台或方向盘上、穿短裤、背心、赤脚赤膊、吸烟、饮食、闲谈、接打手机的;

  (六)、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混行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不按规定超会车和倒车的,不按规定使用和放置警示标志牌的

  (七)、运行途中向车外抛掷物品、随意吐痰、影响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及市容市貌的;

  第五章 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交通管理部门颁布的各项交通安全法规和条例,增强法制观念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服从交警、运政管理人员和公司的检查及指挥。

  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具有驾驶客车3年以上的驾驶经历,同时安全行车30万公里以上,持有效与准驾车型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行车前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二级维护合格证、签单表、安检单、服务质量意见卡等相关有效证件,填写行车路单、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文明行车、确保安全。

  第四十条 驾驶员应按规定对所驾车辆日常的安全技术状况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自检自查工作,重点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传动及灯光信号装置,车辆进场(点)站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禁止在加油(气)站内修车。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管理制度》,爱护GPS车载终端监控设备,确保GPS设备监控有效。严禁人为破坏、遮蔽,擅自拆卸、改装并自觉接受公司和乘客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 驾驶员必须保证车辆配齐灭火器、应急锤、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链(冬天)、晕车药、矿泉水、清洁袋等应急救援设备。

  第四十三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超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严禁使用经涂改、伪造、倒卖和非法转让的道路运输证、牌或其它证件。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必须保证空调制冷(人均制冷量不小于1880j/h),冬天保证采暖(人均采热量不小于1670j/h)。要保证通风换气良好,人均通风换气量不小于20m³/h。

  第四十五条 驾驶员不开冒险车,路遇漫水桥、塌方等危险路段时段时不准强行通过,在查明路况后,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要组织旅客下车,等车辆通过后再让旅客上车。

  第四十六条 驾驶员增强行驶途中的自我控制能力和应变能力,路遇能见度小于30米的大雾天气时,必须果断停车休息、路遇水、雪、雨等险路,要低速行驶,谨慎驾车。驾驶员必须保证足够的睡眠,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第四十七条 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客车不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6时不得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行驶。

  第四十八条 严格遵守日行程400km(高速公路600km)以上的必须配双驾的管理规定。

  第四十九条 驾驶员应自觉做好高温、雷雨、涉水及冬季冰雪、雾霜天气的安全行车工作,主动避让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在通过铁路平交道口时不抢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阅读网请您转载分享:

  第五十条 严禁“三超”和“三违”。切实做到“三勤、四慢、五掌握、六预防、七做到、八不开、十不准”。

  第五十一条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以下行车安全措施:

  一、车辆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遇有分段标志和其它限速时,应当遵守标志的规定,行驶中各行其道。

  二、车辆在行驶中,严禁旅客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按指定的线路、时间、行程,安全行车、圆满完成运营任务。

  三、行驶同一车道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驶时速/公里与保持行车距离相等和大余。遇上雨、雾、风、雪或者路面结冰,应减速行驶;超车或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需更换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超车时只允许相邻的车道。

  四、驶入超车道的车辆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严禁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不准跨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超车道上连续行驶和右侧超车。

  五、如遇故障必须立即停车外,不准随意停车和停车上下游客。车辆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禁止行车道上修车。车辆修复需要返还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进入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七、车辆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路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停驶方向后150米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需同时开启宽示灯和尾灯。驾驶员和本车人员必须迅速移到路肩上或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报告公司求援。

  第五十二条 驾驶员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应当做到:

  1、立即拨打**0指挥中心向医院求救,争取第一时间抢救伤员。

  2、向110、**2、交警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向公司028-87665**9报告事故概况便于公司报告保险公司。

  4、在事发地请求过路车辆和路人帮助展开伤员施救和财产保护。

  5、保护好现场和旅客的财物,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6、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反馈信息。

  第五十三条 驾驶员应当遵循以下行车安全规定

  一、平日行车安全“三检制”工作落实:

  1、出车前的安全检查

  (1)、检查所需人、车证件和随车工具是否齐全、有效。

  (2)、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异气味、异温;检查制动、转向、轮胎、悬挂及其它各部等连接螺栓、螺母有无松动;检查各传动皮带的磨损及松紧度;

  (3)、检查各部有无油、液、气、电泄漏,各种油、液是否充足,无有变质;

  (4)、检查车辆外表,车内外装饰是否整洁,保持车内外、发动机、电瓶等各部清洁;

  (5)、检查车辆随车配备的消防器材、防滑链应急锤等各种装备、附件、工具是否齐全有效;

  (6)、检查灯光、信号、喇叭、仪表和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7)、车辆启动时,检查各种仪表、气压显示是否正常。

  2、行驶中的安全防范及检视: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

  (2)、做到起步平稳、方向不晃、换档不响,严禁不踏离合器换挡和空挡滑行。

  (3)、做到汽车换档的顺序、脚轻手快、加油均匀。

  (4)、不猛打方向和临近障碍物急刹车。做到双手不脱离方向盘,严禁接打手机或吃零食。

  (5)、因转向、制动、传动、灯光、雨刮、轮胎等发生故障影响行车安全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油路故障时,严禁直流供油。

  (7)、在超车、会车前,应观察前方车辆动态后,鸣号示意对方来车(夜间用灯光)。遇大雨、大雾、视线不清、交叉路、弯道、狭路、桥梁、繁华路段、隧道等严禁超车。

  (8)、按交通法规规定正确使用灯光信号、停车需开小灯,起步前应开大灯,看清路面动态及障碍。

  (9)、在有路灯地段时,严禁闭灯行驶,在无路灯照明又遇大灯突然不亮应立即判断右边障碍情况,靠右边停车,严禁摸黑行驶。。

  (10)、会车时如遇到对方车辆不关大灯可闪灯示意,必要时靠右边避让,不可斗气开灯,冒险行驶。

  (11)、夜间行驶速度应比白天适当降低,超车时应在安全的原则下从右方超越。严禁让速不让路或加油速赛,禁止强行超车。

  (**)、下雨天行车雨刮器必须保持灵敏有效,要降低车速、转弯要慢,防止侧滑。处理障碍要比晴天提前,避免急刹车和打方向而造成刹车单边和溜滑,并注意初雨乍晴后路滑,停车避让用点刹的操作方法。

  (13)、行进山区遇暴雨,应立即选择安全地带停车,防止塌陷和山洪爆发。视线不清,道路不明,不准冒险行驶和强行超车。行驶中留有余地,预防车、行人突然横穿

  (14)、雨雾天行车,检查灯光是否完好有效,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时速不超过30公里。途中停车上、下乘客时,不准关闭雾灯和小灯。

  (15)、在通过涉水路段时,要仔细探视涉水路面详细情况,服从现场指挥,不得载客通过,涉水前,必须探明水情及路况,不得冒险盲目通过。涉水完毕,用低速行驶并轻踏刹车,待蹄片磨干、刹车有效时方可正常行驶。

  (16)、遇冬季恶劣气候冰冻路面时,驾驶员必须采取应急有效措施,找干沙土利用铁铲装袋备用。立即安装防滑链,低速行车。按照冰雪路抢险应急措施运行

  (17)、机动车行驶中,阻止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车道、分段限速的速度行驶。进入高速公路正常行驶的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遇有分段限速交通标志时,应当遵守分段限速的规定,行驶中不得随意变道。

  (18)、同一车道行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高速公路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遇雨、雾、风、雪或者路面结冰,应减速行驶;超车或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需更换远、近光灯。

  (19)严禁在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不准跨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超车道上连续行驶和右侧超车。

  (20)、高速路行驶除遇故障必须停车外,不准随意停车和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车辆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21)、高速路行驶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禁止行车道上修车。车辆修复需要返还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进入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22)、高速路行驶车辆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灯,并在停驶方向后150米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需同时开启宽示灯和尾灯。驾驶员和本车人员必须迅速移到路肩上或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

  (23)、车辆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停靠在宽阔的路段或紧急停车道,车后按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牌,同时立即疏散乘客下车至安全地带,并镇静妥善处理,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24)、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迅速观察事故现场。先检查有无人员伤亡,第一时间抢救伤员。注意保护现场,拨打施救电话**2、**0、119等,同时向交警部门、公司安全科、保险公司。报案,讲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号、伤亡程度和损失情况等,以便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5)、做好事故现场证人和证据收集,驾驶员及时做好人证物证相关记录。可将其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记下。驾驶员要注意不得让事故现场的物件移动和损毁。

  3、收车后驾驶员对车辆的安全检查:

  (26)、做好车辆清洁卫生。关闭电源,推进空挡位置(有坡度的地方推进排挡,打好三角木),拉紧手刹。

  (27)、车辆有故障应立即保修,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完好。为次日出车提供安全保障。

  (28)、车辆停放后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洪等预防工作。将随团签单表乘客意见卡和安检单交回安全科存档。

  第五十四条 驾驶员对车辆日常检查、应当建立检查表并认真填写检查结果,对需要特别说明的,应填在备注栏内,填写完毕,驾驶员应在表上签名。

  第五十五条 车辆运行中突发事件应急应对措施:

  一、车辆行经铁路交叉处突然熄火,发动不着而又无外援时: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迅速挂入低速档,用起动机作动力,使车辆迅速驶离轨道;

  3、根据在轨道中的位置,挂入低速档或倒档,以人力使车辆离开轨道;

  4、可在传动轴的万向节用撬胎棍撬动传动轴,使车辆转动迅速驶离轨道;

  二、车轮驶出路肩,悬空停放路沿时: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选择安全又不使车辆失去平衡一侧离开驾驶室;

  3、车辆有坠崖危险,应用绳系住车身拴在公路上的自然物或木桩上;

  4、路肩处坡度较缓,挖低路肩使悬空车轮着地;

  5、悬空车轮下方向很陡,再其下方支撑一木棍,使悬空车辆驶出。

  三、车辆半侧翻或侧翻公路上时: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及时卸下蓄电池,放出油箱内的燃油,防止引起火灾;

  3、用木杠撬抬和绳牵拉,或用千斤顶,直端正车身。

  四、运行中出现爆胎时:

  1、全力控制方向盘,保持车身正直向前。

  2、迅速抢挂低速档,利用发动机制动方向盘。

  五、下坡时脚制动突然失灵时:

  最有效办法是先抢档,通过机械控制,达到减速后同时使用手制动至使安全停车。

  六、车辆加速踏板突然卡住不能回位时:

  应立即踏下离合器踏板,将变速杆拨入空档,关掉点火开关。车辆在上坡时遇陡坡、冰雪、泥泞路,车辆失控向下滑行,尽力使用手制动和脚制动停车。

  七、车辆行经漫水路、漫水桥中突然熄火: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停车察看情况,借人力将车辆推出;

  3、打开客车的行李舱盖,使车辆减少裙边阻力。

  八、车辆发生火灾时: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立即切断电源、油源;

  3、关闭油箱开关或取走车上的燃油;

  4、关闭点火开关后立即提取灭火器灭火。

  九、车辆转向失灵时:

  采取制动应用间断制动法,使车辆慢慢停下来。然后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十、雨雾、雷电、冰雪或冰雹等恶劣天气:

  大雾天应低速行驶,能见度不足于30米,车辆停止运行。突遇暴风雪、雷电或冰雪冰雹等恶劣天气、应当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安抚照顾乘客和保护乘客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 春、夏、秋、冬行车安全保障措施:

  一、春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1、春季来临,万物复苏,驾驶员容易感觉疲劳和困倦,应适当通风或停车休息,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旺盛的体力,决不能疲劳行使。

  2.在风、雨天气行车,因路面较滑视线不清、视距较短,应适当降低车速,增加安全行车距离,必要时开灯行驶,尤其要警惕为躲避风雨,只顾埋头行走或横穿公路的行人。

  3.春暖花开,外出旅行的人比较多,驾驶员应谨慎驾驶,礼让三先,消除侥幸心理。

  4.夜间在雨天路面上行驶,因灯光反射,易造成目眩,应集中精力,保持平稳的车速,谨慎驾驶。

  5.在行驶中,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严禁强超强会、酒后驾驶、疲劳行车,不开冒险车、不开英雄车、不开呕气车。

  6.高速公路严禁疲劳、超速行驶,雨天能见度下降,可视距离缩短,不开近光灯、示宽灯、尾灯,应保持车距,减速慢性。必要时,到服务区停车休息,待消除疲劳后,方可驾车继续行驶。

  二、夏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1.夏季行车,由于气温较高,驾驶员容易感觉疲劳和困倦,应适当通风或停车休息,决不能疲劳行驶。

  2.在风、雨天气行车,因路面较滑视线不清、视距较短,应适当降低车速,增加安全行车距离,必要时开灯行驶,尤其要警惕为躲避风雨,只顾埋头行走或横穿公路的行人。

  3.夜间在雨天路面上行驶,因灯光反射,易造成目眩,应集中精力,保持平稳的车速,谨慎驾驶。

  4.在雨天道路上行车,严禁超车抢行,会车应提前减速让行,不得违章行车;同时要合理使用制动,掌握车速,不得猛抬油门和紧急制动,切勿猛打方向,以防意外。阅读网请您转载分享:

  5.夏季气温高轮胎气压增大,轮胎软化,行驶中容易爆胎。应勤检查轮胎,保持前轮、后轮气压、轮胎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6.高速公路严禁疲劳、超速行驶,雨天能见度下降,可视距离缩短,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尾灯,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防止“水滑”现象的发生。

  7.做好自燃防范工作。不要在车内乱扔未熄灭的烟头,禁止在汽车内吸烟,以防“引火上身”。不要将易燃物品如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香水、摩丝等放在车内容易被太阳光线照射的部位,如仪表盘上;更不要将汽油、柴油等危险油品放在车内。

  8.在夏季,汽车长时间行驶在高温下时,应该在中途多作休息,不要让车子长途暴晒。按规定在车上配备灭火器,并且记住要定期更换。一旦发生车辆自燃,驾驶员千万不要惊慌,及时报警,只要方法得当处理及时,就会把危险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9.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车辆在景区内行驶时务必要谨慎慢行,在盘山道路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山体、道路状况,慎防塌方、落石,遇有难以避免的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冷静,合理运用紧急避险。避免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

  三、秋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1.在“三秋”大忙季节,农民有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坏习惯,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面、车马、行人的动态,随时做好刹车准备。

  2.秋季会出现雾多天气,在行驶中,路面较滑、视线不清、视距较短、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应开启防雾灯,必要时开启大光灯或小灯,并勤按喇叭,以示提醒注意;遇有浓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打开警示灯或小灯靠边停车,待雾消散再继续行驶。

  3.遇有冰霜路面上行驶,应减速慢行。在会车时应主动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严禁强超抢会。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行驶,不准脱档滑行,猛打方向,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应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停车距离。

  4.“春困秋乏”,驾驶员易于疲劳,应让驾驶室窗口适当通风,如感困倦时,可采取停车休息,检查车辆。决不能疲劳勉强继续行驶,以保证安全。

  5.秋季的风特别大,小雨又多,在风雨天气行车,因路面较滑,视线不清,应降低车速,在下雨的柏油路面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

  6.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不得超速行驶,遇有雨雾天气时,因视线不清,应减速慢行。下雨高速公路易发生侧滑。大雨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足30米时,应就近选择服务区停车,以防车辆连续追尾,待雨雾消散后再继续行驶。

  四、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1. 冬季行车,驾驶室门窗关闭,驾驶室温度较高,容易感觉疲劳和困倦,应适当通风或停车休息,决不能疲劳行驶。

  2. 在风、雨、雪、雾天气行车,因路面较滑视线不清、视距较短,应适当降低车速,增加安全行车距离,必要时开灯行驶,尤其要警惕为躲避风雨,只顾埋头行走或横穿公路的行人。

  3. 在雨、雪路面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二十公里,不准脱档滑行,发现情况要提前处理;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必要时应安装防滑链条行驶。

  4. 夜间在冰雪路面上行驶,因灯光反射,易造成目眩,应集中精力,保持平稳的车速,谨慎驾驶。

  5. 在雨、雪道路上行车,严禁超车抢行,会车应提前减速让行,不得违章行车;同时要合理使用制动,掌握车速,不得猛抬油门和紧急制动,切勿猛打方向,已防意外。

  6. 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遇有低能见度的气象情况时,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 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必须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② 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③ 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第五十七条 本《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并监督执行。于20**年1月1日起实施。凡之前与本制度相悖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篇5:机关驾驶员管理制度范例

  机关驾驶员管理制度范例

  一、为切实加强驾驶员管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根据《**县工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制订本制度。

  二、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三、严禁开病车上路。根据车辆保养规定,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出车前重点检查刹车、转向、机油、汽油、传动、灯光、轮胎气压等,发动车辆查看各仪表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清除和维修。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每次处罚驾驶员100元。

  四、驾驶员应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上班时间应在司机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岗。

  五、驾驶员每次出车应按要求做好出车记录。详细登记出车时间、起止地点、里程、用车人、事由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七、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安排调度派车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应。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对驾驶员每次罚款100元,并根据情节、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员必须注重休息,平时不得熬夜,要保持充足的精力,时刻待命出车。

  九、严禁驾驶员开英雄车、霸王车和斗气车,做到礼貌行驶和文明开车。

  十、严禁酒后驾车。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酒后驾车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且由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驾驶员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私自驾车外出和将所驾车辆交他人驾驶。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果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或转借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二、严禁缓报、瞒报事故和肇事逃逸。如出现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关车辆管理员报告。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驾驶员负70%以上(含70%)责任的,驾驶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总额的10%。一年内连续发生2次(含2次)以上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一次损失在1万元以上交通事故的(负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等按比例计算损失费),驾驶员今后一律不许驾公车。

  十三、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车辆发生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驾驶员本人到交警队接受处罚,罚款、扣分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十四、局领导因公到外地学习、参观、考察或因事休假期间,其驾驶员要按时上班,服从后勤中心的管理和调派,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

  十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原有关驾驶员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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