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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项目移交前的保护措施及工程保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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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项目移交前的保护措施及工程保修措施

  完工项目移交前的保护措施及工程保修措施

  1 完工项目移交前的保护措施

  (1)在组织上,成立以负责生产的项目经理为领导的项目防护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施工队长和班组长,以加强对完工项目的保护管理。

  (2)制定完工项目保护措施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施工,谁负责。

  (3)加强职工队伍的思想教育和保护完工工程的宣传教育,杜绝人为对完工项目的破坏。

  (4)对易受碰撞的结构和重要的部位,周围设立栅栏或覆盖等保护措施;

  (5)经常疏通排水设施,保证排水通畅;

  (6)经常清理已完工建筑物上的杂物,保持建筑物的整洁;

  (7)移交前对工程的保护而发生的费用由本公司负责。

  2 工程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合同约定的保修期,保修期内,本承包人负责全部日常维护和缺陷修复工作。

  (2)发包人在保修期内使用工程过程中,发现新的缺陷和损坏,则本承包人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修复,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3)为确保缺陷及时修复完成,我公司将专门成立缺陷修复小组,经常与发包人和监理人保持联系,了解工程的使用情况,出现缺陷及时组织人员、机械设备、材料进场,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缺陷修复工作;

  (4)缺陷修复工程如属本承包人施工中隐存的或其他由于本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和损坏,则修复费用由本承包人承担;如属发包人使用不当或其他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则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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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级公路桥梁工程雨季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级公路桥梁工程雨季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第一节 雨季施工措施

  1.根据工程特点和生产计划及施工进度等编制实施性的雨季施工作业计划,合理组织与安排各分部分项工程交叉施工,修建临时排水设施,做好防洪防淹排水准备。

  2.开工前,清理场地,将路基基底整平起拱,做成2%~4%横坡,并将基底原地面碾压密实,与此同时沿路基边缘,结合永久性排水沟开挖临时排水沟或埋设临时涵管,保证水流畅通,形成一个临时排水系统,以利排除地面积水或降低路基地下水位。同时雨季施工,作业面不宜过大,应逐段分期完成。

  3.路面垫层施工,在雨天或雨水位以下的基底内施工时,应采取防雨和排水措施。压实后的土层,三天内不得受水浸泡,如在此期间内土层受到雨淋或浸泡,应将积水和松软的土层除去,并补填夯实。

  4.路基或取土场土方开挖,应考虑排水需要,根据取土位置地形,从浅挖区到深挖区,采取分层取土,由外向里,由边到中适当设置纵、横向坡度,以利雨天排除地面积水或地下渗水,同时在取土时应尽量避免留下较大土坑,防止雨天积水。每日施工的土料要随挖随运,挖松的余土应在雨前或当日收工前运至填方路段回填,防止雨水浸泡。路基土方开挖还应注意在雨季施工,土方挖至距路基设计标高以上30cm~50cm时,应停止开挖,待雨季过后,再挖至路基设计标高并碾压密实。

  5.路基土方回填施工,应根据回填路段填土高度,特别是高填路段宜从低洼处开始回填,防止雨水汇集低洼处浸泡路基。路基填筑宽度每侧应大于设计宽度的50cm,便于路基边坡压实和修整,且防止因雨水冲刷后影响边坡密实。回填土方摊铺碾压应设置2%~4%的横坡,以利排水。每日填筑土料应随铺随压,且最后一次回填土方应在雨前和当日收工前摊铺、整平、碾压密实。

  6.路堑边坡施工,遇到雨季,宜预留30cm厚,待雨季过后修整,路堤边坡也不宜在雨季修整,以防修整施工时被雨水冲刷,影响工程质量。

  7.水泥混凝土施工,在雨季施工应做好相应排水工作,并搭设简易防雨棚。混凝土浇筑好,应采用塑料薄膜或简易防雨棚遮盖,防止雨水直接冲淋混凝土。

  8.雨季构筑物基坑(槽)或管沟开挖,不宜直接挖到设计标高,应留30cm,避免基坑(槽)管沟基底表层土壤被积水浸泡,待雨后积水排除或下道工序开始,即可挖到设计标高,基坑(槽)或管沟开挖时还应设置排水沟或集水井,以便积水及时排除。

  9.雨季构筑物基础施工,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的稳定,挖基土方除运至弃土点外,应尽量远离基坑(槽)或管沟边堆置,并不宜堆置过高,以防止雨天坍塌,必要时基坑(槽)或管沟可适当放缓边坡或加设支撑。

  10.雨季施工,运输机械和临时道路等均应采取防滑措施,各种露天施工作业用电的机具设备要进行防雨遮盖,防止漏电触电事故,以保证施工安全。

  11.雨季施工各项目部、施工作业点根据工程需要配置排水机具和工具,如潜水泵,并积极组织雨后排水,以便尽快恢复施工生产。

  第二节 施工现场水源保护和废水处理

  1.施工期间要始终保持工地良好排水状态,修建有足够泄水断面的临时排水渠道,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且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2.在现场的清理过程中,废料及土石方工程的废料处理不得影响排灌系统和农用水利设施。

  3.施工现场的废水、生活污水经净化处理后方可排出,未经净化处理不得排入农田、耕地。

  4.冲洗涂料用水先过滤或沉淀池处理,再排出。

篇3:日企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日企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1.由项目部组织监理、装修单位、材料供应商定期检查精装修成品保护情况,督促实施成品保护制度,加强成品保护教育,建立完善的成品保护责任制度,实行谁施工谁保护,真正把成品保护工作落实到人。

  2.装修单位、材料供应商应对石材、地砖、面砖、门板、橱柜、地板、洁具、龙头等主要装饰材料及构配件的运输、入库、保管、存放等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并制定有效的管理和保护措施。所有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由监理严格把关,进行100%验收,有缺陷及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一律不得进场。

  3.建立严格的工序交接制度,各工序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明确上一道工序产品有无损坏或丢失,做好签名、记录,谁损坏、丢失或污染,谁负责整改和更换。并应及时将交接记录向监理及公司项目部报告。

  4.为有效的落实精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4.1对土建成品的保护:

  装修施工严禁切割梁柱钢筋,做好预留预埋工作,消灭敲打等破坏现象。砌体内钢管和水管的预埋必须在粉刷开始前完成,墙面开槽必须采用开槽机械进行开槽,并保证足够的深度,防止埋浅后造成墙面开裂。进户门安装完成后采用纸板保护,防止损坏。

  4.2对装修成品的保护:

  4.2.1木制品:木门框、壁柜等制作完成后不得因给排水、空调系统的水压实验产生的水遭浸后受潮。凡做成清水漆的木制品表面不得因管道油漆或其他安装原因染上杂色。

  4.2.2在地砖铺贴后的施工区域从事电焊、气割作业,必须铺垫湿纸板,防止污染和灼伤。

  4.2.3墙面涂料涂刷完成后不得因安装终端设备造成污染。

  4.2.4吊顶内管道试压必须达到三次以上,确保不渗不漏、不对吊顶造成水害。

  4.3分包单位成品的保护(由装饰总包单位负责监督、管理):

  4.3.1铝合金门窗在移交验收产品完好后,用专用保护粘贴纸保护,门窗下槛用木板钉框扣在外部防止踩踏挤压,铝合金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出。

  4.3.2木地板在铺设时必须穿软底鞋,木龙骨、毛地板、地板铺设前,必须经由监理现场对前道工序的铺设质量、管线埋设质量、基层清理情况进行确认,方可继续进行施工。地板施工完成后必须清理干净,验收后用塑料膜进行保护,并随时派专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3.3进户门安装完成后,应由监理进行现场验收,质量合格后贴上专用保护膜。

  4.3.4内门安装时保留保护膜,待竣工保洁时再拆除。安装完成之后的施工要注意在搬运其他材料时不可碰撞、磨檫内门,防止造成凹坑及划痕。

  4.3.5洁具安装时注意在搬运过程中避免碰撞,轻拿轻放。施工完成后使用原包装罩好,如马桶、台盆及浴缸等。

  4.3.6成品家具、橱柜安装完成后用保护膜覆盖,并用粘贴纸固定,以免脱落。

  4.3.7所有安装好后的五金件、龙头一律保留原包装盒内的棉制包装袋,包裹在龙头上,并用胶带纸固定,防止刮碰。

  4.4对公共设施的成品保护:

  装修总包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采取贴膜、铺设垫板等保护措施,避免刮碰、损坏。

篇4:万科地产全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万科地产全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1.由项目部组织监理、装修单位、材料供应商定期检查全装修成品保护情况,督促实施成品保护制度,加强成品保护教育,建立完善的成品保护责任制度,实行谁施工谁保护,真正把成品保护工作落实到人。

  2.装修单位、材料供应商应对石材、地砖、面砖、门板、橱柜、地板、洁具、龙头等主要装饰材料及构配件的运输、入库、保管、存放等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并制定有效的管理和保护措施。所有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由监理严格把关,进行100%验收,有缺陷及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一律不得进场。

  3.建立严格的工序交接制度,各工序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明确上一道工序产品有无损坏或丢失,做好签名、记录,谁损坏、丢失或污染,谁负责整改和更换。并应及时将交接记录向监理及万科项目部报告。

  4.为有效的落实全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4.1对土建成品的保护:

  装修施工严禁切割梁柱钢筋,做好预留预埋工作,消灭敲打等破坏现象。砌体内钢管和水管的预埋必须在粉刷开始前完成,墙面开槽必须采用开槽机械进行开槽,并保证足够的深度,防止埋浅后造成墙面开裂。进户门安装完成后采用纸板保护,防止损坏。

  4.2对装修成品的保护:

  4.2.1木制品:木门框、壁柜等制作完成后不得因给排水、空调系统的水压实验产生的水遭浸后受潮。凡做成清水漆的木制品表面不得因管道油漆或其他安装原因染上杂色。

  4.2.2在地砖铺贴后的施工区域从事电焊、气割作业,必须铺垫湿纸板,防止污染和灼伤。

  4.2.3墙面涂料涂刷完成后不得因安装终端设备造成污染。

  4.2.4吊顶内管道试压必须达到三次以上,确保不渗不漏、不对吊顶造成水害。

  4.3分包单位成品的保护(由装饰总包单位负责监督、管理):

  4.3.1铝合金门窗在移交验收产品完好后,用专用保护粘贴纸保护,门窗下槛用木板钉框扣在外部防止踩踏挤压,铝合金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出。

  4.3.2木地板在铺设时必须穿软底鞋,木龙骨、毛地板、地板铺设前,必须经由监理现场对前道工序的铺设质量、管线埋设质量、基层清理情况进行确认,方可继续进行施工。地板施工完成后必须清理干净,验收后用塑料膜进行保护,并随时派专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3.3进户门安装完成后,应由监理进行现场验收,质量合格后贴上专用保护膜。

  4.3.4内门安装时保留保护膜,待竣工保洁时再拆除。安装完成之后的施工要注意在搬运其他材料时不可碰撞、磨檫内门,防止造成凹坑及划痕。

  4.3.5洁具安装时注意在搬运过程中避免碰撞,轻拿轻放。施工完成后使用原包装罩好,如马桶、台盆及浴缸等。

  4.3.6成品家具、橱柜安装完成后用保护膜覆盖,并用粘贴纸固定,以免脱落。

  4.3.7所有安装好后的五金件、龙头一律保留原包装盒内的棉制包装袋,包裹在龙头上,并用胶带纸固定,防止刮碰。

  4.4对公共设施的成品保护:

  装修总包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采取贴膜、铺设垫板等保护措施,避免刮碰、损坏。

篇5: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措施方案

  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措施方案

  1、玻璃幕墙、铝合金窗成品保护措施

  (1)幕墙、窗框四周嵌防水密封胶时,操作应仔细,不得污染幕墙、窗框。

  (2)拆搭脚手架、跳板其材料对铝框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否则不许在门窗框上拖拽,安装管线,设备应防止撞坏幕墙。

  (3)不许在幕墙、窗框上撞击,钉钉或刻划,幕墙、窗玻璃安装后立即贴上"小心玻璃"标志。

  2.电信通成品保护

  面板、模块、配线架、机柜、控制箱、控制柜、摄像头和报警器的安装在内装基本完成后进行。其他安装与相关工序配合进行。 3、门业成品保护措施

  (1)木门扇、框及贴脸线和筒子板等进入场地后,必须将材料放置在通风良好,防雨防潮的地方并设专人管理。

  (2)油漆和胶等一些易燃材料必须放置在远离火种和易燃产品处,并设专用房间加以保管。

  (3)产品在油漆和安装完后,将产品用塑料布将油漆好的产品全部遮盖起来,以免其它杂质对本产品的污染。

  (4)严禁撞击门框扇及贴脸。

  4、地面、墙面成品保护措施

  (1)地面抹好后,进行洒水养护七天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操作。

  (2)运输通道处的地面,养护完毕后铺设保护层保护地面。

  (3)做好的地面,不允许有污染物落洒在地面上如:机油、油漆、油污、胶或粘结剂,更不能在水泥地面上拌合砂浆。

  (4)其他工种的操作工具如高凳、梯子及小车腿等都要用胶皮包好,以防磕碰地面。

  (5)在水泥地面上堆放金属或其他重物时,应垫木板以免划伤地面。

  (6)铺好的地砖4-5天后方可上人。

  (7)新铺的花岗岩地面房间应临时进行封闭,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进入房间踩踏时,一定要穿软底鞋,并要轻踏在一块木板上。

  (8)花岗岩地面完工后,房间应封闭,粘贴完达到强度后,其它工种插入作业时,应在表面加覆盖保护措施。

  (9)墙面剔凿应在抹水泥墙面之前进行,以防剔凿造成墙面空鼓,轻质墙体必须经理部同意后,方可用切割机,切割、剔改。

  (10)磁砖贴完后应加强保护和养护,墙角门窗口处应加木板防护以防碰撞。

  (11)墙面贴好后,严禁在墙上或附近剔凿,防止破坏磁砖与墙面的粘结。

  (12)磁砖贴好后应进行养护严禁用色笔在墙上乱画或用硬质物品敲击。

  (13)其它工种插入施工时,任何人都不得污染和损坏磁砖,特别是磁砖的阳角,不得有金属物体和其它材料堆积压在屋面磁砖上。

  (14)刮白涂料墙面不得雨淋、水泡,其它工种施工时不得碰撞,阳角和墙面。

  (15)严禁有一切污染物污染涂料墙面,严禁在刮白的涂料墙面上乱写乱画。

  5、水电成口保护

  (1)管道保温、灯具、面板、风口防污染。

  阀门不得随意开启。

  (2)导线、母线铜管防丢失。

  (3)设备防止损坏及受潮。

  6、消防设备成品保护措施

  (1)消防水系统所有带压管,在打压试验完成后,如与其它专业管道打架,非消防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消防管,应通知有关专业人员协商解决。

  (2)消防联动、报警线缆敷设完成后,都有一定的余量,非消防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剪短、抽走,挪作它用。

  (3)消防喷淋头上好后,禁止用明火烧,禁止用理物敲击,禁止随意挪动喷头。

  (4)消防报警探头、喇叭、手报按钮、声光报警器、报警电话插座、消火栓箱安装完毕后,禁止非本专业人员随意拆、搬弄。

  (5)消防中控室自移交消防专业施工队之日起禁止其它人员入内,如必须进入时应有审批手续方可进入。

  7、通风专业成品保护

  (1)在与其它专业管道打架时,应协商解决,不允许随意拆除或改变风管标高、位置。

  (2)不允许将超限风管挤压变形,不允许随意破坏风管。

  (3)不允许随便拆除或破坏支架、横担。

  8、吊顶成品保护

  (1)吊顶所需材料,如板材、龙骨等,不可在其上面坐、踩、行走、个息和堆放其他物品。

  (2)已安装好主龙骨架的大厅、走道、卫生间、电梯厅、如其他项目需调整、交叉作业时,应提前通知我方,由我方派人员进行配合施工,其他项目施工人员应戴好洁净手套,并注意不能弄弯吊杆、主龙骨架。

  (3)在我吊顶作业安装封面板前,其他项目应将各自该干的活干完,封完面板后,不可再揭开施工,如确需施工,由此造成材料损坏、损坏、损耗、返修人员工资将由其负责。

  9、石材成品保护措施

  (1)整个立面的板材安装安毕后,及时清理石材表面污染,避免腐蚀性咬伤。

  (2)易于污染或磨损石材的木材或其它胶结材料严禁与石材表面直接接触。

  (3)对于不合格的石材更换工作完成后,要立刻清洗干净。

  (4)对于易破损的阳角部位,用交合板中以临时保护。

  (5)墙面石材安装完毕后,及时清理石材表面污染。

  (6)对于门窗洞口、施工通道易破损的阳角部位,用胶合板加以临时保护。

  (7)石材地面派专人养护,养护期内(不少于7d)严禁在其上面行走、施工。

  (8)进入施工现场的小推车,车腿、车把要包裹好,防止碰坏地面石材。

  (9)所有的的非专业人员不得挪用、搬运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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