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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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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主要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并制定运行、维修、保养、巡回检查制度, 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设备均应有运行记录。

  2、各种主要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获得岗位证后才可操作。

  3、设备司机要做到三知、四会。要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

  4、运行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运行。

  5、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有关单位,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6、对主机设备的关键部件,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记录,按期完成矿下达的各项检修计划。

  7、加强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五定”制度(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做好换油记录。

  8、搞好设备卫生和环境卫生,确保其正常运转,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因责任心不强所造成的事故,应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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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信息机房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信息机房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江苏旅通商务有限公司信息机房运行管理的工作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江苏旅通商务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中心机房、负荷管理机房、营销机房的管理。

  本制度包括信息机房本身、信息机房内机柜、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磁盘阵列、防火墙等设备的管理。

  2、术语与定义

  信息机房:信息机房系指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设备的运行场地,功能要求主要包括:信息机房场地、信息机房清洁、信息机房照明、电源系统、安防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监控系统等部分。

  重要的信息机房:特指存放重要数据、处于网络和应用枢纽的信息机房,其设计和建设符合《机房设计及建设规范》的A类或B类标准。

  信息机房管理部门: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在本制度里称为信息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机房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的部门在本制度里称为运行部门。

  3、引用标准

  GB/T 288T-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19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9361-1998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GB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等及划分准则》

  GB50034-20**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SJ/T 10796-20** 《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4、职责

  4.1 管理职责:

  (1)信息中心负责对江苏旅通商务有限公司信息机房进行管理。

  (2)信息中心负责落实上级信息职能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本部门及其他部门信息机房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2 运行职责:

  (1)执行上级颁布的法规、规程、制度和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与技术并重、综合防范”的方针,确保所辖信息机房的安全运行。

  (2)负责所辖信息机房的巡视检查及非所辖机房区域里所辖设备的运行维护、事故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3)负责所辖信息机房值班人员、巡视人员的管理;

  (4)负责有人值班信息机房的管理、所辖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5)参与所辖信息机房及所辖设备和系统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验收、交接工作;

  (6)参与所辖信息机房及所辖设备的大小修、技术改造工作的验收、交接工作;

  (7)负责所辖信息机房各种记录的填写,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8)负责所辖信息机房各种图纸、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9)负责所辖信息机房工器具、仪表、材料等管理工作;

  (10)负责信息机房场地、电源系统、安防系统、空调系统、监控系统及所辖设备等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所辖信息机房及所辖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12)负责所辖信息机房现场工作票的工作许可、工作完工等手续的办理;

  (13)制止进行信息机房人员的违章行为。

  5、环境要求

  5.1 信息机房场地:

  (1)按照《机房设计及建设规范》的要求对信息机房各区域进行部署;

  (2)信息机房应保持清洁、整洁,设备无尘、排列正规,仪表准确,工具就位,资料齐全;

  (3)信息机房内物品须放在指定位置,通道、路口、设备前后和窗口附近均不得堆放和杂物、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

  (4)信息机房所有的缝隙,线管漏洞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堵;

  (5)信息机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在信息机房内饮食、喧哗、会客。

  5.2 信息机房清洁:

  (1)设备、机柜表面及通风口无明显灰尘,无污渍、无锈蚀;

  (2)天花板、墙面、地面清洁无杂物,活动地板无损坏。

  5.3 信息机房的照明:

  (1)信息机房的照明应符合《机房设计及建设规范》的要求;

  (2)信息机房应设事故照明,其照度在距地面0.8m处不应低于51*(勒)。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依据需要应设事故照明,其照度在距地面0.8m处不应低于11*。

  5.4 信息机房运行环境:

  (1)信息机房的温、湿度应符合《机房设计及建设规范》的要求;

  (2)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磁盘阵列、防火墙等设备应置于机柜内,固定牢靠;

  (3)机柜散热要良好,机柜摆放应整齐。两排机柜之间的距离应小于1.2m;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

  (4)屏(柜)前后屏眉要有统一规范的名称;

  (5)设备应有标识,标识内容至少包含设备名称、维护人员、设备供应商、投运日期、服务电话,IP设备应有IP地址标识;

  (6)网络交换机已使用的端口、网络线、配线架端口都应有标识,标识内容应简明清晰,便于查对;

  (7)信息机房内的电源线缆、通信线缆应分别铺设在管槽内或排架上,排列整齐,捆扎固定,留有适度余量;

  (8)设备金属壳体必须与保护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6、设备管理

  6.1 设备管理规定:

  (1)建有信息机房设备专责制度、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系统密码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2)信息机房内的设备,未经运行部门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

  (3)信息机房设备自安装运行之日起必须建立单独的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完整的设备安装过程记录、参数配置记录、设备调试记录、设备异动记录;

  (4)信息机房内所有设备的调试、修复、移动及任一信息线或网络线的拔插和所有设备的开关动作,都要按照《信息网络运行管理规程》的规定,按有关程序严格执行,并在相应的设备档案中做好记录;

  (5)重要的信息机房应装有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对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系统、服务及应用等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管理;

  (6)信息机房内的空调按运行设备管理。

  6.2 设备检修管理:

  (1)设备要有月度及年度检修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检修,检修必须有完整记录。临时检修应提前1~2天提出工作计划,并报信息职能管理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审核标准。紧急抢修立即报告信息职能管理部门,事后写出书面报告;

  (2)检修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填写工作票进行工作,禁止进行工作票内容外的工作,造成事故和故障将追究责任;

  (3)检修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问题,造成严重超计划的停运工作,应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恢复系统和线路到原始状态;

  (4)检修人员在结束工作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5)检修人员应及时提交系统、线路等改造前后的具体对比配置报告,提交相关专责人审核和验收;

  (6)相关专责人应负责对工作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工作结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做好记录。

  6.3 设备缺陷管理

  6.3.1 信息机房运行管理人员、检修调试工作人员、设备验收人员都有责任发现、记录和处理设备缺陷。

  6.3.2 运行和备用的设备影响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称为设备缺陷,设备缺陷按照《信息网络运行管理规程》,其性质可分为三大类: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6.3.3设备缺陷记录要求:

  (1)任何人发现设备缺陷,无论消除、处理与否都应由值班人员纪录缺陷,要求缺陷记录清楚、准确、详细,不得随意撕毁、涂改缺陷记录;

  (2)按照设备单元记录设备缺陷,每条记录只能记录一项缺陷,并填写发现日期、发现人、值班负责人、缺陷内容、缺陷性质等,非值班人员发现的设备缺陷,发现人应为值班人员。

  6.3.4 设备缺陷上报要求:

  (1)当发现危急和严重缺陷时,由值班人员记录缺陷,并立即汇报运行部门领导,同时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运行规程相应要求,加强监控,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其演变为事故;运行部门要及时汇报信息职能管理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尽快处理,作好运行分析和事故预想;

  (2)对于一般缺陷,要制定计划及时处理,并报告信息职能管理部门。

  6.3.5消除设备缺陷要求:

  (1)检修调试人员缺陷处理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记录工作情况并注明缺陷详细问题所在,值班人员根据规定进行认真的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缺陷记录中的消缺时间、消缺负责人、验收负责人等并在记录中标注“已消除”,对危急、严重缺陷除上述程序外,还应由值班负责人写明缺陷经验收后是否合格并签名;

  (2)对容易反复的设备缺陷,应经常检查,定期统计设备缺陷的消缺率、复现率等。

  6.4 参数管理

  (1)设备新投入或配置改变后,值班人员必须和设备专责核对该设备的全部配置参数;

  (2)设备的配置参数应形成书面的文字记录存档备案,如果有电子文件形式应以电子文档进行保存;

  (3)设备运行参数的修改,应根据影响程度,分别报运行部门领导、信息职能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运行管理

  7.1 出入管理

  7.1.1 进入信息机房的人员在进机房前应更换拖鞋或戴好鞋套,并做好清洁工作,防止将灰尘及其他杂物带入机房。

  7.1.2 非机房运行和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机房。如需进入,须经信息中心主任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并由有关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7.1.3 对于进入信息机房的工作人员:

  (1)工作人员进入信息机房,如需对设备进行操作时,当班值班人员应负责严格审核工作票的有效性,办理工作许可手续,进行登记后方可允许进入信息机房;工作完毕应通知当班值班人员办理完工手续后方可离开;

  (2)工作人员进入信息机房,如无需进行操作时,工作人员主动向当班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信息机房;工作完毕应通知当班值班人员后方可离开。

  (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7.1.4 正常工作时间外,除了当班值班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信息机房,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运行部门领导说明情况,得到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信息机房。

  7.2 值班管理

  (1)建有信息机房值班管理制度,中心信息机房工作时间值班由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管理员需经培训后方可允许值班。

  (2)机房管理员负责保持信息机房环境干净整齐,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整理清洁信息机房;保证机房电源、温湿度等符合要求;保证机房安全;负责网络系统、应用系统的运行值班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3)重要的信息机房应实行7*24小时有人值班,具备远程监控和主动告警条件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可以实行无人值守。

  (4)机房管理员需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机房管理员对工作应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定时巡视设备。

  (6)机房管理员在发现故障时,应进行必要的应急处理,并填写缺陷单,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故障排除后,机房管理员进行全系统正常运行测试检查。

  (7)维护人员需要对设备进行操作时,需在信息网管理系统软件中填写《电力信息网工作票》,经机房管理许可后,方可开展工作,严禁无票操作。工作需在机房管理员的监护下进行。

  (8)机房管理员按照例行的运行检查工作周期,对相关运行维护责任人安排和督促对运行设备、运行系统的维护检查工作。

  (9)机房管理员负责进入机房人员的登记。

  (10)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中心机房设备以及各信息网络节点安全、正常运行。

  (11)机房管理员应熟练掌握机房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机房电源系统,以便在发生意外火情时能够及时处理,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熟悉各种设备的工作原理、技术标准、应急处理制度。

  (12)机房管理员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13)机房管理员上下班时,应检查各种设备、工具、资料,填写机房运行日志和其他相关纪录,如有异常,应及时汇报。月末,系统管理员通过检查运行资料,编写运行月报。

  7.3 机房及设备巡视

  (1)运行部门负责其所辖信息机房和所辖设备的现场巡视工作,建有信息机房及设备巡视管理制度;

  (2)信息机房及设备巡视分为定期巡视和特殊巡视,巡视人员将巡视时间、巡视内容及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入机房运行记录;

  (3)定期巡视:巡视人员定期巡视机房设备、电源系统、网络系统、应用系统的运行状况及机房温度和湿度,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特殊巡视:遇到恶劣天气、设备异常或运行中有可疑现象及重大事件时,应安排巡视人员进行巡视,适当增加巡视频度;

  (5)信息机房及设备巡视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发现异常情况要认真分析、正确处理,作好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7.4 清洁卫生管理

  (1)建有信息机房清洁卫生制度;

  (2)定期作好信息机房及设备的清洁保养;

  (3)工作人员进入信息机房须着工作服、换拖鞋,作到随手关门,尽量减少灰尘,拖鞋及工作服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4)信息机房内工作完毕,应及时整理机房现场环境,保持机房整洁。

  7.5 运行分析

  (1)针对信息机房的运行环境和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2)每月进行一次运行分析会并有详细会议记录。遇有特殊的问题可不定期举行专题分析会,进行专门深入的分析;

  (3)按时上报信息化统计报表和信息网络安全通报。

  7.6 请示报告

  7.6.1 为了及时掌握情况,正确处理运行维护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各级人员必须遵守请示报告制度。

  7.6.2 下列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

  (1)工作中发现的政治问题和失泄密问题;

  (2)发生重大差错事故;

  (3)危及设备、人身安全问题;

  (4)网络中断,设备及应用系统故障;

  (5)遇有重大问题和特殊问题;

  (6)超出本职范围以外需要解决的问题;

  (7)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问题。

  7.6.3请示报告一般应逐级进行,遇有紧急情况可越级进行,事后向直接领导报告。

  8、电源管理

  8.1 电源系统配备要求

  (1)供电容量及配电装置应满足负荷要求;

  (2)重要的主干电缆应选用阻燃防火铜芯电力电缆、电线。严禁铜、铝混用,电缆、电线连接应可靠,不得有扭绞、压扁和保护层破裂等现象;

  (3)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设备(UPS)供电;

  (4)重要的信息机房一般应设独立的蓄电池室。蓄电池室要求:电池安装处应远离热源和易产生火花的地方,建筑满足设备承重要求。室内温度一般应保持在25℃左右,应避免受到阳光直射,安装环境无有机溶剂和腐蚀性气体,有排风装置。

  8.2 电源系统管理规定

  (1)机房内的电源配电装置、UPS设备、电源开关、电源插座应有标识,标识规范、准确;

  (2)信息机房内配电系统的设计施工图、配电系统图、线缆布线图等资料应完整,并且与标识一致,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改资料;

  (3)值班人员和专责工程师应熟悉电源系统的原理和工作状态,熟悉UPS的工作原理,熟悉电源系统的操作规程;

  (4)作好蓄电池的维护保养,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检查和充放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按照要求即使更新电池组,保证UPS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对电源系统出现的异常情况要作好记录,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9、安全管理

  9.1信息机房监控系统

  (1)重要的信息机房应安装机房监控系统;

  (2)信息机房监控系统应实现下列功能:监视摄像系统,并具有录像功能;温、湿度监测及越限报警;烟感监测及报警;漏水监测及报警;电源监测及报警;门禁系统等;

  (3)视频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其他数据保存不少于一年。

  9.2 信息机房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管理

  (1)建立和完善信息机房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安全风险评估的常态机制,制定信息机房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2)制定信息机房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失火、停电、漏水、设备事故停机、网络受到重大攻击、数据丢失等一些突发事件的紧急情况的处理。遇有重大设备毁损、失火、网络崩溃、大规模攻击、数据丢失等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

  (3)加强应急处理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理能力。

  9.3 密码管理

  (1)信息机房内的设备和信息系统要充分运用密码技术进行保护,密码的设计、实施、使用、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等应严格执行国家密码管理的有关规定;

  (2)信息职能管理部门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信息机房管理工作中密码配备、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评,对重要涉密信息系统的密码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和测评;

  (3)各专责人所负责运行维护的设备和信息系统的密码要用密封件交由专人管理,密码更新要及时更换密码密封件。

  9.4 信息机房保密

  (1)所有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均应熟悉并执行保密规则,主管部门要定期检查保密规则执行情况;

  (2)任何人不得将机构人员编制、机密图纸文件、技术档案、信息网络发展规划、网络结构、系统配置、安全策略、系统参数、系统用户等内部资料任意抄袭、复制和散发,防止失密;

  (3)各级领导必须经常对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定期检查安全保密规定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

  9.5 信息机房安全防护

  (1)重要的信息机房内必须安装满足消防要求的气体灭火装置,并安装自动烟雾告警装置,配置灭火器材和安全防护器具,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每个维护人员应熟悉常用的消防知识和安全操作方法;

  (2)接地装置每年要由有专业测试资质的单位检查和测试一次,并出具测试报告,要作好检查和测试的记录;

  (3)雷雨季节要加强对机房防雷设备、地线及防护电路的检查;

  (4)未经运行及物业消防部门同意,机房内一律不得动用明火,不得使用家用电器;

  (5)机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时应报运行及物业电源管理部门同意并采用双护套线。要接入动力电源,不得接入UPS供电系统,并禁止长期使用临时线;

  (6)必须放在机房的资料和少量备件应使用铁皮柜保存;

  (7)电缆竖井、管道竖井、消防竖井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做好防火措施;

  (8)机房内消防器材放置处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以便随时取用;

  (9)按国家消防部门有关要求,定期对机房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10)机房内退出运行的设备要及时断电;

  (11)拔插带有集成电路板的设备部件时,操作人员必须带防静电手套,并采取防静电措施,以免损坏电路板;

  (12)测试电气设备是否通电,只许使用测量仪器,禁止用手触及电气设备的有电部分或用短路的方法进行试验;

  (13)对机房的防水、防火、防小动物、防雷、防盗、防漏、防尘、防磁、防静电工作,要按规程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9.6 工作票管理

  9.6.1 对信息机房内的设备,并涉及以下内容的信息网络操作行为,必须填写工作票:

  (1)应用系统及操作系统的安装与升级;

  (2)应用系统退出运行;

  (3)数据库的安装与升级;

  (4)数据库退出运行;

  (5)网上设备(不含终端)的投运与停运;

  (6)网上设备(不含终端)的停电检修;

  (7)设备供电电源的倒换;

  (8)涉及局域网络及广域网络运行的设备参数调整;

  (9)涉及局域网络及广域网络运行的网络拓扑结构调整;

  (10)其他可能对系统运行造成影响的操作。

  9.6.2 工作票的管理按照《信息网络运行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10、技术管理

  10.1 技术资料管理

  10.1.1 信息机房管理至少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1)电源系统主接线图、直流系统图;

  (2)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线图;

  (3)信息机房平、断面图;

  (4)接地装置布置图;

  (5)消防设施(或系统)布置图(或系统图);

  (6)隐蔽工程竣工图;

  (7)断路器、刀闸操作控制回路图;

  (8)监控系统结构图;

  (9)空调系统图;

  (10)信息机房内设备供电原理图及布线图;

  (11)信息机房内网络布线图;

  (12)广域网、城域网、局域网拓扑图;

  (13)IP地址分配表;

  (14)设备随机资料、随机的光盘、软盘介质、原理图及安装图;

  (15)应用系统开发的过程文档和验收文档等;

  (16)推广应用的安装调试报告、使用手册等;

  (17)其他各类工程竣工(交接)验收报告;

  (18)设备、系统维修调试报告。

  10.1.2 技术资料应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管理,并建立管理制度。

  10.1.3 图纸必须与实际设备和现场相符合。

  10.1.4 运行部门应有合适的资料室保存资料。

  10.1.5 每年检查、修订一次图表。

  10.1.6 设备异动或新建、改建、扩建后,应予以相应地变更。

  10.1.7 各种技术资料应统一收存,可根据实际情况存入计算机。

  10.2 设备台帐管理

  (1)设备台帐应按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微机、打印机、协议转换器、光收发器、防火墙、辅助设备、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分类建立;

  (2)设备台帐内至少应有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应用名称、设备所处的机柜位、IP地址、投运日期、责任人、设备供应商、服务电话、交接、大修及历次检修调试记录。

  (3)设备运行记事,包括:大修、调试、异常及缺陷处理等。设备更换后,应将备用资料撤除,重新填写新设备资料。

  10.3 记录管理

  10.3.1 信息机房管理应具备的记录 10.3.1.1 运行记录

  (1)机房巡视记录:对机房设备、应用系统、运行环境等运行状况的巡视所做的记录;

  (2)数据备份记录:对重要应用系统备份情况的记录;

  (3)网络安全事故记录:对涉及到网络安全的事件的记录;

  (4)网络和应用系统运行事件记录:对网络和应用系统一般性事件的记录。

  10.3.1.2 维护记录

  (1)应用系统运行维护记录:包括应用系统一般维护、安装调试、系统升级、故障处理、试运行验收、其他等记录;

  (2)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对设备正常运行过程中所作的维护记录;

  (3)设备异常和故障处理记录:对设备异常或故障处理的记录;

  (4)设备缺陷记录:对设备缺陷情况和处理情况的记录;

  (5)设备变更记录:对设备发生变更的记录;

  (6)网络运行维护记录:网络运行过程中所作的维护记录。

  10.3.1.3 其他记录 (1)信息网络工作票 (2)机房值班日志 (3)设备密码密封件

  (4)应急预案、运行工作必须的通信联系资料;

  (5)机房防护设施检查记录:包括防水、防火、防盗、防漏、防尘、防雷、防小动物、防静电、防噪音、防磁场等记录;

  (6)设备及外来人员出入记录;

  (7)资料移交登记 (8)应用系统登记 (9)设备和资料借出登记 (10)网络接入和变更记录;

  (11)设备安装验收记录 (12)运行简报

  (13)一般记事

  10.3.2 信息机房应具备各类完整的记录,格式可自行制定。各种记录至少保存一年,重要记录应长期保存。

  10.4 档案管理

  (1)技术资料由专人负责组织归类、整理,并经常检查督促各种记录填写齐全、正确、正规;

  (2)运行部门应具备各类规程制度,技术图纸、指示图表和记录簿;

  (3)设备或接线如有变化,其图纸、模拟图板、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等均应及时进行修正;

  (4)文件过期,应注明原因,退出日期,并将退出的文件进行装订,存放于其他位置备查;

  (5)所有资料归档必须在归档登记表上登记归档日期、归档人。

篇3:设备运行技工岗位责任

  设备运行技工岗位责任

  1.设备运行技工必须清楚了解本系统情况、所辖设备的性能及控制范围。熟练掌握各类设备运行、操作及维修保养规程。必须服从专业主管的领导和指挥。

  2.认真进行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必须认真讲解本班工作情况,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必须清楚了解上一班工作内容,仔细查看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必须由当值人员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3.认真清点工具,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须擦拭干净,放回原处。

  4.按时、按数抄录各类计量仪表,不得伪造数据。

  5.按时仔细检查所辖各类设备,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不得伪造检查结果。

  6.各类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操作程序。

  7.必须保持各设备间的环境及各类设备的清洁,每班至少清洁一次,须做到所有设备、管线、门、窗、窗台、地面、柜顶、桌面等无尘土、无污迹、无杂物、无积水。

  8.与工作有关物品须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之物品。

  9.各类记录须做到字迹工整、清晰、全面,记录单据须保持清洁完整,不得损毁。

  10.须保持本系统各类设备正常运行,做到三干净(即设备干净、机房干净、工作场地干净)、四不漏(即不漏电、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气)五良好(即使用性能良好、密封良好、紧固良好、润滑良好、调整良好),各设备如有损坏必须立刻修复,如因客观原因不能修复时,须立即专业主管。

  11.值班人员不得在任何设备机房会见客人,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需暂时离岗时,必须报告专业主管离岗原因、去向及时间,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

  12.本班工作未完成时,须在接班人员的协助下,加班完成,不得移交给接班人员,接班人员必须协助交班人员完成工作后进行交接班。

  13.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酗酒或精神状态不良时,不得进行交班,并须立即报告专业主管,在专业主管未做出具体安排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14.值班人员严禁睡觉、赌博、酗酒及任何游戏,值班室及各设备间严禁吸烟。

篇4:设备安装项目安全环境管理运行措施

  设备安装项目安全与环境管理与运行措施

  1 管理体系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施工的保证,为确保本工程顺利施工,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项目经理经常亲自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体系的正常进行。

  附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图。

  2 运行措施

  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机构(常设机构在施工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作用,确保在施工中正常运转。为加强安全监督,项目部设一名专职安全员。

  认真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对施工班组和个人实行安全评分制,并与经济效益挂钩。

  严格执行国家和石化集团公司制订的安全立法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坚持按标准和规程进行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

  安全保证体系和各级责任人员应积极参与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参加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查,并据此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对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有效地控制。

  在编制各专业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应含有安全保证措施的专门内容和要求,并要及时向施工人员交底,交底要有见证材料。

  加强安全信息反馈,及时掌握安全措施环节,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实现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

  1、方针

  施工现场安装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目标

  A.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B.安全达标优良。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工种施工员和专职安全员,各工种组长为组员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各工种,各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各级职能部门和人员都要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5、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各施工员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要事前划分出作业活动并辨识出每项危害,及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对辨识出的危害,都要详细有针对性的给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各危险区域要进行警示和标识,并采取防护措施。

  6、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A 现场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施工区域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查。

  B.专职安全员要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的要求对施工区域、特别是高空、临边专业性强的作业项目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

  C.组长每天组织班组人员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D.施工员应经常对现场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组织各班组人员互帮、互查。

  3 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用及时清理出现场,并运到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凌空抛洒。施工现场应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并形成制度,防止扬尘。要对易飞扬物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和废弃物的运输、堆放应具备可靠的防扬尘措施。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

  ①防止水源污染措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设置隔油地,定期淘油和杂物,防止污染。化学药品库内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污染环境。

  ②止噪音污染措施严格控制人为噪音,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敲打、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在民宅附近施工时,应有请求居民谅解的告示。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音设备与加工工艺。

篇5:水电站工程混凝土大型设备运行安全措施

  水电站工程混凝土大型设备运行安全措施

  根据本投标施工方案,混凝土入仓方式主要采用5台30t平移式缆机。施工过程中,缆机吊物的安全运行应高度重视,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吊物碰撞模板、仓内设备及人员,确保施工安全。

  (1)设备操作人员及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方可上岗,“安全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相关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后方可上岗。

  (2)合理规划大坝浇筑进度计划,控制入仓强度,力求避免缆机行走大车或吊物抛物线运行。

  (3)加强机械的检查,维护,维修管理,不留机械隐患。

  (4)地面信号指挥人员与仓面信号指挥人员严格分工制度,做到指挥信息不间断,不留死角,保证设备指挥通畅。

  (5)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分部位、分时段对施工设备作业分区域施工,对起重设备的运行路线作严格的规定。

  设备相邻且交叉作业时,两极任意部位的最小安全距离为10m,吊物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m,否则,必须采用特别措施妥善处理。

  (6)设备进行大件吊装工作时,使用单位在制定的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包括防碰撞措施,并做好相邻设备避让的协调工作。

  (7)设备运行必须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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