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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谷集团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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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谷集团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制度

  绿谷集团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制度

  第一章 会计基础工作规则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科学的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发挥会计在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是根据会计对象和经济管理的要求设置的,是对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科学的分类,正确设置运用会计科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

  (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内部的要求,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除规定允许变动的以外,不得任意增减或者合并会计科目。

  (三)对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和对应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四)在填制会计凭证时,应填列会计科目名称,或者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需要登记明细帐的,要在会计凭证中填写明细科目。

  二、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帐的书面证明。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和基础,对于完成会计工作任务,发挥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会计凭证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原始凭证是用来证明经济业务实际发生或完成的情况,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帐的原始依据的书面证明,原始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记帐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在凭证上填写应借、应贷帐户及金额等内容,是作为记帐的依据。

  (三)会计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的内容应该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凭证。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发生销售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6、借款收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上。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7、需要单独装订保管归档的原始凭证,应在记帐凭证的摘要栏内注明情况。

  8、原始凭证不能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按规定更正。

  (四)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

  1、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付款的记帐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付款凭证还应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

  2、记帐凭证或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能够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

  3、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在其它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将其它单位负担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能够不附原始凭证。

  4、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发现填写错误时,应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帐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同时再用兰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帐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能够将正确数学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帐凭证。调增金额用兰字,调减金额用红字。

  5、记帐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五)会计人员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不得潦草。

  阿拉伯数字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写人民币符号”¥”。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按规定用正楷字或行书字书写,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字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人民币”三字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六)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核会计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七)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1、各种会计凭证应及时传递,不得积压。登记完毕后,应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2、对于各种记帐凭证,应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人和装订线封处签名或盖章。

  对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如收、发料单等,能够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帐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帐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和编号。

  3、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它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能够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在登记簿上签名或盖章。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二、会计帐簿

  (一)会计帐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地、连续地、科学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为组织控制经营活动提供会计信息,为分析和审查公司的经济活动提供依据。

  (二)会计人员要按照规定设置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它辅助性的帐簿。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不得用银行对帐单或其它方法代替日记帐。

  (三)会计人员启用会计帐簿,应在帐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帐簿名称。在帐簿扉页上应附”启用表”,内容主要包括:启用日期、帐簿页数、记帐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记帐人员或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盖章。

  使用活页帐页,应按照帐户顺序编号,并于年度终了时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帐页顺序编写页码,另加目录,记明每个帐户的名称和页次。

  (四)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帐簿。

  1、登记帐簿时,应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它有关资料逐项记入帐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

  2、登记完毕后,要在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已经登帐的符号,表示已经记帐。

  3、帐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适当空距,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宽的二分之一。

  4、登记帐簿要用兰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但下列情况能够用红色墨水记帐:

  按照红字冲帐的记帐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成本费用帐户中登记减少数;

  会计制度中规定用红字登记的其它记录。

  5、各种帐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将空行、空页划红线注销。

  6、凡需要结出余额的帐户,结出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字样。没有余额的帐,应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应逐日结出余额。

  7、每一帐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

  (五)帐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消除字迹。

  1、登记帐簿时发生错误,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帐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全部划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2、由于记帐凭证错误而使帐簿记录发生错误,应按更正的记帐凭证登记帐簿。

  (六)定期对帐,总帐与各明细帐、日记帐核对;财产物资明细帐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帐核对;现金日记帐与实际库存核对;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帐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七)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按月结算。

  1、结帐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之间核对余额,如有差错,应找出原因后按规定更正,做到帐帐相附。

  2、结帐时,应结出每个帐户的当月发生额和本年累计发生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和”本年累计”,在”本月合计”上面和”本年累计”下面各划一条红色单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应划双红线。

  3、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年新帐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四、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书面文件,能够了解企业资产、负债、权益的增减变化情况,盈亏的变动情况,营运资金来源和运用,分析和考核公司完成计划的情况和原因。会计报表对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和公司内部核算管理的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三)各种会计报表之间,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该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相互衔接。各个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如有变动,应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四)会计报表由单位领导和会计主管人员审阅,并签名或盖章。按规定报送各有关部门的会计报表,要加盖公章。

  (五)报出的会计报表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报表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

  五、会计核算形式

  (一)会计核算形式,是指帐簿组织,记帐程序和记帐方法相互结合的方式和步骤。根据我公司的特点,统一采用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

  (二)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为:根据记帐凭证不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然后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帐。其核算过程见下图:

  说明: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2)根据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转帐凭证。

  (3)根据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4)根据收、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收、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

  (6)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7)月终,将日记帐、明细分类帐与总帐核对。

  (8)期末根据总帐和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9)表示记帐方向,表示核对帐目。

  (三)汇总时间间隔视业务的繁简程度,能够5天一汇或10天一汇,业务量少也能够一月一汇,也能够每装订一本记帐凭证一汇。

  (四)汇总方法:采用分类汇总,即现金、银行存款,转帐分三类编制科目汇总表。

  六、会计档案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财务计划、经济合同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二)必须切实把会计档案管好,做到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止丢失损坏。

  (三)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档日期等。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过会计主管同意。

  (四)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和会计部门派员共同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五)合并、撤消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或集团公司领导指定的其它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七、会计交接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二)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交的未了事项。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作证的,应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3、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帐簿余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4、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

  5、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的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与实物核对,或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6、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末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7、编制交接表,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帐表、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等款、物和资料的内容和数量。

  8、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在交待表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五)移交人员要按照交接表,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如有不符,要查清原因,并在交接表中注明。

  (六)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七)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交接表上签名或盖章。交接表应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表页数、交接内容、数量或金额、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表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八)接替的会计人员在核算年度内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九)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事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十)单位撤消,必须留有会计人员,办理清算工作,对企业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按规定核算清算期间的费用,编制清算报表,会计人员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八、附则

  (一)过去的会计制度中有关会计基础工作的规定,如与本规则有抵触的,应以本规则为准。

  (二)本规则自12月1日起试行。

编辑:www.pmceo.Com

篇2:公司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公司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一、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二、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四、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五、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六、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七、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八、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九、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一、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二、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十三、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十四、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五、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十六、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十七、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十八、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十九、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一、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篇3: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第一条 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因公司业务需要新增会计科目时,须报批准。

  第三条 凭证统一采用记帐凭证,在实行会计电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软件打印记帐凭证。

  第四条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如下: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

  (三)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

  (四)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五)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六)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科目汇总表,然后再根据科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科目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 记帐规则:

  (一)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二)登记帐簿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四)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五)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六)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

  (七)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八)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九)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十)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十二)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帐簿。

  (十三)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各该帐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帐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第六条 结帐、对帐:

  (一)结帐是结算各种帐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取。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帐簿,具体方法参见“记帐规则”的第11点。

  (二)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帐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篇4:餐饮业会计核算及报表出具流程

  餐饮业会计核算及报表出具流程

  1、出纳付款后的原始凭证交由主管会计进行制作记账凭;

  2、核算及时性要求:当日的单据在次日12点以前完成,月末最后一天单据于当日完成,以保证系统顺利轧账;

  3、核对账目,应收应付往来账、出纳账、库存账,必须保证账账、账实、账表三相符;

  4、核对账目完毕后,可出具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

篇5: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会计及成本核算岗位职责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会计及成本核算岗位

  岗位描述:负责集团公司会计、成本核算,并编制相关财务报表 主要岗位职责

  (1)负责拟定、完善集团公司会计、成本核算制度;

  (2)负责设置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会计科目;

  (3)负责集团本部报销单据的制单及账务处理;

  (4)负责会计核算档案的整理、移交,和归档管理工作;

  (5)负责集团本部工资的计算,对集团本部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等进行核对收缴;根据集团人力资源部保险及员工福利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及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6)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成本核算,并提出成本管理建议;

  (7)负责对成员企业人员核算业务培训、技能提高等指导性工作。

  主要管理权限

  (1)在会计核算工作职责范围内,对集团本部及成员企业工作有建议权;

  (2)在其职责范围内,有权要求相关人员给予配合;

  (3)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对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工作有建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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