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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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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

  一级建造师考试: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

  施工企业应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现场环境保护,做到和谐健康发展。

  一、建筑工程施工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1.建筑工程施工应从噪声排放、粉尘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废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置、潜在的油品化学品泄漏、潜在的火灾爆炸和能源浪费等方面着手进行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

  2.建筑工程施工应根据环境影响的规模、严重程度、发生的频率、持续的时间、社区关注程度和法规限定等情况对识别出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对环境有重大影响或潜在重大影响的重要环境影响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控制,减少有害的环境影响,降低工程建造成本,提高环保效益。

  二、建筑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常见影响

  1.施工机械作业,模板支拆、清理与修复作业,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作业等产生的噪声排放。

  2.施工场地平整作业,土、灰、砂、石搬运及存放,混凝土搅拌作业等产生的粉尘排放。

  3.现场渣土、商品混凝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原材料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遗洒。

  4.现场油品、化学品库房、作业点产生的油品、化学品泄漏。

  5.现场废弃的涂料桶、油桶、油手套、机械维修保养废液废渣等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排放。

  6.城区施工现场夜间照明造成的光污染。

  7.现场生活区、库房、作业点等处发生的火灾、爆炸。

  8.现场食堂、厕所、搅拌站、洗车点等处产生的生活、生产污水排放。

  9.现场钢材、木材等主要建筑材料的消耗。

  10.现场用水、用电等的消耗。

  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施工期间的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夜间施工的,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3.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要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现场泥浆、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4.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卫部门申报登记,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所在地垃圾消纳中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

  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6.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7.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8.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9.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除按规定报告申请批准外,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有关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应有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

  10.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发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加以保护。

  11.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2.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并设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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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级建造师考试:熟悉施工现场的卫生与防疫

  一级建造师考试:熟悉施工现场的卫生与防疫

  施工企业应加强现场的卫生与防疫工作,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防止施工过程中各类疾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施工现场卫生与防疫的基本要求

  1.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各项工作。

  4.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现场日常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灭虫、消毒药物。

  5.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施工现场生活区内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安全卫生要求。

  二、现场宿舍的管理

  1.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2.现场宿舍内应保证有充足的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三、现场食堂的管理

  现场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四、现场厕所的管理

  1.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五、现场淋浴间的管理

  六、现场文体活动室的管理

  七、现场食品卫生与防疫

  1.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购买和出售变质食品。

  2.施工作业人员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要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施工作业人员如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篇3:一级建造师考试:熟悉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

  一级建造师考试:熟悉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企业对外的“窗口”,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城市的文明与形象。施工现场应当实现科学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有序施工。

  一、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1.抓好项目文化建设。

  2.规范场容,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

  3.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生产的条件。

  4.减少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基本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做到围档、大门、标牌标准化、材料码放整齐化(按照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集中码放)、安全设施规范化、生活设施整洁化、职工行为文明化、工作生活秩序化。

  2.建筑工程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不扰民、现场不扬尘、运输无遗洒、垃圾不乱弃,努力营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

  三、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控制要点

  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应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制度牌。

  2.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现场出入口应设门卫室,场地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挡,围挡要坚固、整洁、美观,并沿场地四周连续设置。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篇4:一级建造师考试:了解建筑工程职业病的防范

  一级建造师考试:了解建筑工程职业病的防范

  了解建筑工程职业病的防范

  一、建筑工程施工主要职业危害种类

  1.粉尘危害。

  2.生产性毒物危害。

  3.噪声危害。

  4.振动危害。

  5.紫外线危害。

  6.环境条件危害。

  二、建筑工程施工易发的职业病类型

  1.矽肺。例如:碎石装运作业、喷浆作业。

  2.水泥尘肺。例如:水泥搬运、投料、拌合、浇捣作业。

  3.电焊尘肺。例如:手工电弧焊、气焊作业。

  4.锰及其化合物中毒。例如:手工电弧焊作业。

  5.氮氧化合物中毒。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气焊作业。

  6.一氧化碳中毒。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气焊作业。

  7.苯中毒。例如:油漆作业。

  8.甲苯中毒。例如:油漆作业。

  9.二甲苯中毒。例如:油漆作业。

  10.五氯酚中毒。例如:装饰装修作业。

  11.中暑。如:高温作业。

  12.手臂振动病。例如:操作混凝土振动棒、风镐作业。

  13.电光性皮炎。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作业。

  14.电光性眼炎。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作业。

  15.噪声聋。例如:木工圆锯、平刨操作、无齿锯切割作业。

  16.白血病。例如:油漆作业。

  三、职业病的预防

  (一)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防护与管理要求

  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卫生防护与管理要求

  (三)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

  2.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

  3.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

  4.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具、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有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作业的权利。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篇5:二级建造师考试《水利水电》:水库特征水位和库容

  
  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水利水电》:水库特征水位和库容
  水库特征水位包括:
  (1)校核洪水位。水库遇大坝的校核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2)设计洪水位。水库遇大坝的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3)防洪高水位。水库遇下游保护对象的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4)防洪限制水位(汛前限制水位)。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的上限水位,也是水库汛期防洪运用时的起调水位。
  (5)正常蓄水位(正常高水位,设计蓄水位,兴利水位)。水库在正常运用的情况下,为满足设计的兴利要求在供水期开始时应蓄到的最高水位。
  (6)死水位。水库在正常运用的情况下,允许消落到的最低水位。
  水库特征水位与水库特征库容的对应关系如何?
  (1)静库容。坝前某一特征水位水平面以下的水库容积。
  (2)总库容。最高水位以下的水库静库容。
  (3)防洪库容。防洪高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
  (4)调洪库容。校核洪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
  (5)兴利库容(有效库容,调节库容)。正常蓄水位至死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
  (6)共用库容(重复利用库容,结合库容)。正常蓄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间汛期用于蓄洪、非汛期用于兴利的水库容积。
  (7)死库容。死水位以下的水库容积。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与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首先研究对象不同,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与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的研究对象分别为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和临时性水工建筑物。
  其次是洪水标准的确定方法不同,永久性水工建筑物采用的洪水标准,分为设计洪水标准和校核洪水标准两种情况。
  水利水电工程等别与水工建筑物级别的概念有何区别?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规定,水利水电工程等别是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以及在国民经济中重要性来划分的,共划分为五等,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下建设的防洪、灌溉、发电、供水和治涝等水利水电工程。对于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应按其中的最高等别确定。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按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和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分别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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