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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防管理手册:安全消防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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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防管理手册:安全消防管理程序

安全消防管理手册:安全消防管理程序

  安全消防管理程序

  1.0 目的

  明确和规定公司安全、消防工作责任与权利,确保安全生产。

  2.0 适用范围

  公司承担安全、消防工作任务的服务区域

  3.0 安全、消防管理组织架构图

  4.0 支持性工具:

  4.1 消防三级检查表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主任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义务消防队队长

  各服务区域义务消防组组长

  义务消防队员

  4.2 消防工作月检查表

  4.3 消防检查整改通知书

  4.4 消防中心值班记录

  各级人员在扑救火灾中的主要职责

  1.0 公司消防责任人的职责

  1.1 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应尽快赶到着火现场或电话指示灭火工作;

  1.2 协调各部门之间灭火工作,要求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共同灭火;

  1.3 组织火灾后的经验总结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2.0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

  2.1 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员工进行现场灭火救人工作;

  2.2 进行火情侦察,及时采取救人、灭火和保护、疏散物资的措施,确定水枪阵地和拆除障碍构筑物的地点和范围;

  2.3 组织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布署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供水任务;

  2.4 确定需要疏散的重要物资、设备;向公司负责人提出所需人力、物力的请示;

  2.5 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火场情况;

  2.6 公安消防大队到达火场时,要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按照统一部署,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3.0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员的职责

  3.1 自动报警器显示火警信号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前往报警点进行察看;

  3.2 火灾确认后,启用消防设施和设备并按程序通报;

  3.3 组织现场与消防控制中心,火场指挥员与有关人员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命令,反映情况;

  3.4 检查通讯设备,保持联络畅通;

  4.0 工程部的职责

  4.1 保证供水、供电不断;

  4.2 保证防、排烟设备正常运行;

  4.3 根据火场需要,及时组织供应消防器材装备;

  4.4 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疏散工作;

  5.0 保安队的职责

  5.1 接火灾报警后,立即携带灭火器到达现场观察,及时扑灭火灾;

  5.2 确定着火后,立即向消防控制中心报告;明确地向属下员工分配任务,并检查检执行情况;

  5.3 确定水带铺设的路线与水枪的设置地点,以及使用的灭火剂、灭火器材;

  5.4 确定疏散人员的安全出口,疏散线路,组织员工分别引导、护送人员有秩序地疏散至安全区。逐个检查,认真核实疏散人员与工作的人员是否相符;

  5.5 接待、安置疏散下来的人员;

  5.6 当火场发生紧急情况来不及请示时,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后报告火场指挥。

  6.0 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6.1 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明确自己的战斗任务,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

  6.2 组织人员自救,应做好保护工作,为自救人员准备好救生工具,稳定自救人员情绪,防止轻生自伤事故的发生;

  6.3 在使用水枪时要利用掩蔽物体,尽量接近火源,充分发挥水枪的作用;

  6.4 在灭火战斗中要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工具,注意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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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ISO9000程序文件:消防管理

  物业公司ISO9000程序文件:消防管理

  EJ-QP4. 2 消防管理程序

  1.目的:

  加强消防工作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小区人身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小区的消防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8、4.9、4.10、4.13章

  3.2 ISO9002标准第4.8、4.9、4.10、4.13章

  4.职责:

  4.1公司全体员工及分承包商员工为义务消防员;

  4.2公司管理者代表为义务消防队总指挥;

  4.3保安服务部负责日常消防的预防工作;

  4.4保安服务部主任检查、监督日常消防工作。

  5.工作程序:

  5.1成立义务消防队。

  5.1.1由保安服务部成立义务消防队,保安服务部主任即为义务消防队负责人。

  5.1.2将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交给综合办公室备案。

  5.1.3义务消防队负责人,负责有关消防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2消防设备管理和检查:

  5.2.1根据深圳市消防局制定的《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

  5.2.2义务消防队建立《消防设备登记表》和《消防设备平面图》。

  5.2.3对小区消防设施按《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各检查方法》标出明显标记。

  5.2.4每月保安服务部根据制定的《消防检查制度》负责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在《消防器材设施检查表》中作好记录。

  5.3消防检查:

  5.3.1保安服务部主任制定消防检查制度,根据该制度对小区及地下车库的消防情况进行检查,做质量记录。

  5.3.1.1对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求先行修复并赔偿损失。

  5.3.1.2对违章使用、更改天然气管道的,要求停止作业,恢复原状。

  5.3.1.3对装修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责令停业使用,更换其它物品方可再施工。

  5.3.1.4其它:视具体情况提出改进要求。

  5.3.2对违章情况由消防队长提出《整改通知书》,发至相关单位,

  限期改进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5.4消防知识培训:

  5.4.1对住户的消防要求:

  5.4.1.1通过发放《住户须知》向住户宣传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专用楼宇等常识。

  5.4.1.2义务消防员必须接受消防技能培训。综合办公室组织义务消防队消防知识的培训,并将培训结果填写在各人培训档案。

  5.4.2对员工每年学习消防知识,增强消防意识,学习内容:公司制定的《消防检查制度》、学习情况,参加人员要详细记录。

  5.5消防演练:

  5.5.1由保安服务部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5.5.2由保安服务部主任拟制演练计划,由管理者副代表批准后,责成保安服务部实施。

  5.5.3演练后,由保安服务部组织座谈、总结,将总结形成文字后上报综合办公室存档。

  5.6火灾事故处理:

  5.6.1火灾事故处理程序参见《火灾应急措施》。

  5.6.2由保安服务部主任责成具体事故单位写出火灾事故报告。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消防检查制度》 EJ-WI-QP4.2-01

  6.2《火灾应急措施》 EJ-WI-QP4.2-02

  6.3《整改通知书》 EJ-WI-QP4.9-05

  6.4《消防器材设施检查表》 EJ-QR-QP4.2-01

  6.5《消防设备登记表》 EJ-QR-QP4.2-02

  6.6《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和检查方法》 EJ-WI-QP4.2-03

  6.7《火灾隐患检查表》 EJ-QR-QP4.2-03

  6.8《消防设备、设施检查卡》 EJ-QR-QP4.2-04

  6.9《消防设备平面图》 EJ-WI-QP4.2-04

  6.10《消防演练计划表》 EJ-QR-QP4.2-05

  6.11《消防演练总结》 EJ-QR-QP4.2-06

  6.12《消防值班记录》 EJ-QR-QP4.2-07

  6.13《消防系统的检测和保养规程》 EJ-WI-QR4.2-05

  6.14《地下车库消防系统检查维修保养记录》EJ-QR-QP4.2-08

篇3:P物业消防管理程序

  P物业消防管理程序

  1.目的

  加强辖区的消防管理,保障顾客及公司的生命、财产安全。

  2.范围

  适用P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目。

  3.职责

  3.1 分公司经理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3.2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消防安全工作。

  3.3护卫主管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护卫主管负责制定消防灭火方案,包括义务消防组织、消防灭火作战示意图、消防设施清单和重点防火部位清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报营运管理部备案。

  4.2消防灭火作战示意图、消防设施清单和重点防火部位清单须悬挂于控制中心或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管理服务中心还需保管地面层消防设施平面图,由护卫主管负责每半年核查并组织全体职员培训一次。

  4.3各部门在职员和分承包方职员的季度培训考核中必须包括相应的消防知识,护卫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水带、防毒面具、防火服,保洁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疏散人员的方法。

  4.4每年三月份和十月份组织对顾客进行消防知识宣传。

  4.5定人、定时、定措施消除火险隐患,每年十月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演习时必须实际使用消防水带、灭火器)。演习前一周制定演习方案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并填写《消防演习情况记录表》。

  4.6日常检查

  4.6.1消防通道:楼梯间、消防走火通道的疏散出口均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4.6.2防火门:防火门应处于关闭状态,严禁上锁,保证向疏散方向开启,自动开启的门应有手动开启装置。

  4.6.3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和灯光指示标志宜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须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4.6.4远离出口的地方,应将“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的指示标志联合设置,箭头须指向通道出口的方向。

  4.6.5日常检查时重点检查出口指示灯玻璃有无划伤或破裂现象,灯箱外表及面板是否擦拭干净,应急照明灯和检查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4.6.6检查疏散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光标志时须按下检查按钮或拔掉插头,如灯不亮,应通知维修人员及时维修。

  4.7月度检查

  4.7.1各部门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隐患的全面检查,并填写《消防设备检查标签》、《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4.7.2室内消火栓检查

  4.7.2.1每层楼的疏散楼梯间均设有室内消火栓箱并定期检查箱内物品是否异常。

  4.7.3灭火器检查

  4.7.3.1灭火器应放置稳固,取用方便,不影响安全疏散,标签铭牌朝外,做好防潮或防腐蚀措施。

  4.7.3.2 检查压力表久压时需及时补压。

  4.7.3.3检查灭火器铝封、保险销是否完好,发现损坏须及时更换。

  4.8注意事项

  4.8.1严禁贮存烟花炮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以及剧毒物品。

  4.8.2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启动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送、排烟阀、破玻璃按钮,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消防水。

  4.8.3车库须配有足够的消防用沙,不得挪做它用,烟感、温感、喷淋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和拆除。

  4.8.4疏散指示牌应用不燃材料制作,或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

  4.9隐患与处理

  4.9.1义务消防员在防火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消除,并把火险隐患情况报告上级。

  4.9.2消防中心值班人员下发《消防检查整改通知书》给隐患部门,限期在7日内整改完毕。

  4.9.3护卫主管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查,督促隐患部门切实整改。

  4.10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4.10.1部门内或外来施工人员需要在机房、楼层进行动火作业的,原则上须报市公安消防局审批后方可施工;

  4.10.2一般性小型施工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报部门消防负责同意,由安全部派人到现场监督施工。

  4.10.3动火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到监控中心办理《特殊作业申请表》,报部长、部门经理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4.10.4在重点部位动火作业,必须经部门消防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动火作业,作业完成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着火和引燃着火。

  5.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质量记录和表格

  HW-CQ03-01-F1《消防演习情况记录表》

  HW-CQ03-01-F2《灭火器检查表》

  HW-CQ03-01-F3《消防设施清单》

  HW-CQ03-01-F4《消防设备检查标签》

  HW-CQ03-01-F5《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HW-CQ03-01-F6《消防检查整改通知书》

篇4:物业公司消防管理程序

  物业公司消防管理程序

  1.目的

  加强所服务区域的消防管理,以"防消结合、预防为主"为工作方针,提高消防管理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服务区域内顾客生命及财产安全。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总结,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3.2安全主管为部门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服务区域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培训、演习、检查、完善消防设施,组织和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和实施灭火方案。

  3.3部门经理指定消防管理人员为责任人,负责防火宣传及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熟悉周围环境,及时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参加现场灭火救灾工作。

  3.4客户服务部协助总经理落实和监督公司各部门的消防工作,督促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义务消防队伍的建立

  4.1.1由中心主管负责建立由各部门成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伍。

  4.1.2消防总指挥:由公司经理担任,负责灭火工作的全面组织及指挥。

  4.1.3消防副总指挥:由中心值班人员或设备主办担任,协助总指挥及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1.4灭火组组长:由总指挥现场指定(一般为班长以上的人员),组织一切力量灭火,及时向中心报告火情。

  4.1.5灭火组组员:由安全管理员和技术人员组成,听从组长的安排,利用一切灭火器材全力灭火。

  4.1.6联络组:由巡逻岗及附近保洁员组成,每隔一分钟向总指挥汇报一次现场火情,协助灭火人员灭火。

  4.1.7后勤组:由公司其他人员及男保洁组成,协助运输消防器材及消防工具。

  4.1.8救护组:由公司出纳带领女保洁进行救护。

  4.1.9疏散组:由当班安全管理员、保洁员、技术员组成。各出入口岗安全管理员,阻止人员进入,指挥人员向外疏散;车场岗安全管理员阻止车辆进入,指挥车辆向外疏散;保洁员指挥协助住户疏散,技术人员确保相应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4.1.10治安组:由安全管理员组成,负责现场及所辖区域的治安管理,防止犯罪分子乘机作案。

  4.1.11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结合消防作战方案的培训,使所有的员工了解消防基本常识,消防作战程序的内容及自在火灾发生时自己的任务,每位员工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熟悉安全出入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具体摆放位置,懂得消防器材的具体使用方法,安全主管监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4.2灭火过程的原则

  4.2.1接到人员或消防主机的火情报警。

  4.2.2中心值班人员要立即判断真伪。若是假火警,立即查明原因;若是真火警,立即启动消防设备、通知消防总指挥、组织疏散人群。

  4.2.3组织人员携带灭火器材赶到现场进行灭火。

  4.2.4火势不能控制,寻求社会支援,火势能控制,增加灭火人员,尽快扑灭。

  4.2.5灭火后,保护现场,查明原因。

  4.2.6由消防总指挥负责或指派专人落实了解起火原因。

  4.2.7原因不明或有可疑时须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必要时报相关政府部门处理。

  4.2.8及时填写《紧急事件处理记录表》

  4.3每位员工的季度考核中必须包括相应的消防知识,安全管理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水带,保洁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疏散人员的方法,督促员工规范进行用火用电作业,并管理好化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4定人、定时、定措施消除火险隐患,每年十月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演习时必须实际使用消防水带、灭火器)。演习前一周制定演习方案,并将演习情况记录在《消防演习情况记录表》上。

  4.5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紧急集合,人员以安全管理员为主(在岗安全管理员可不在紧急集合之内),须准确记录各人员在接到紧急集合命令后赶到指定地点的时间和装备情况,并在《紧急集合情况记录表》中予以记录,对紧急集合中不能达到要求的人员,在月度考核中予以体现,对紧急集合中无故缺勤、拖延人员要予以严肃处分。

  4.6对服务区域内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统计并记录《消防设施清单》,《消防设施清单》应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定期组织检查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

  4.7积极协助消防机关对消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每年三月和十月分别组织对住户的消防知识宣传。

  4.8保持楼梯、走道和出口畅通无阻,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严禁储存烟花炮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4.9发现有异味、异声、异色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处理。

  4.10在防火范围内,办公和小区装修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由公司负责审核,超过50平方米的应报消防机关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进行防火处理。

  4.11顾客进

行室内装修,在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或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报公司批准。公司必须要求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措施,严禁乱挂、乱接临时电线。装修现场必须配有足够的灭火器,禁止施工人员在现场做饭、吸烟、使用明火。

  4.12必须有服务区的地下天然气管网图,服务取内挖掘地面必须得到公司办理申报手续,经部门经理同意,方可动工。具备使用管道天然气条件的服务区,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4.13物业公司须有地面层消防设施平面图,并悬挂于指挥中心,图中标注灭火器、消防栓、水流接合器等消防设施的位置,底商在明显位置必须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消防水。

  4.14物业公司须有灭火作战示意图,并悬挂于消防指挥中心;有消防设施清单,存放于指挥中心。

  4.15服务区须配有足够的消防用沙,不得挪做它用.

  4.16每位员工应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具体摆放位置,懂得消防器材的具体使用方法,控制中心监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4.16火警、火灾处理方法

  4.16.1任何人员发现火情时,应立即就近取用灭火器灭火,同时立即向指挥中心报警。

  4.16.2接到火警通知后,中心人员要保持镇定,要求现场人员讲明火警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等,马上派人带对讲机、灭火器、消防工具到现场了解情况及灭火,确认火灾程度,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火情。指挥中心同时迅速拔打119火警电话,将火灾情况进行通报。

  4.16.3中心值班人员根据火情,立即通知各岗位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通知有关人员组织疏散。立即安排人员关闭着火区域煤气阀、电源,同时将火警情况报告给消防总指挥。

  4.16.4消防总指挥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指挥人员赶赴现场救护,同时集合全体人员布置救灾工作,并向总经理汇报,安排设备负责人员切断煤气总阀及市电,并将应急电源投入使用。

  4.16.5火势扩大到三级(猛烈阶段),通知顾客有序离开,在场工作人员指挥顾客安全疏散。

  4.16.6同时指挥中心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通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抢救,并向社会求助。接应组人员负责引导、配合外界增援队伍。

  4.16.7疏散组在组织好现场的同时,积极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

  4.16.8安全管理部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专业人员对各业务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保存相关质量记录。

  5.相关工作记录表格:

  5.1《消防设施清单》

  5.2《消防作战指挥示意图》

篇5:VK物业消防管理程序

  物业管理公司程序文件

  --消防管理程序

  1.目的

  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消防管理,确保火灾预防与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施。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 总经理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授权分管总经理助理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总结,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3.2 品质管理部专业委员会协助总经理助理落实和监督公司各部门的消防工作,督促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3.3 各管理处经理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消防工作的实施、培训、演习、检查、完善消防设施等工作,组织和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方案。

  3.4 各管理处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宣传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熟悉周围环境,及时制止、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实施现场灭火救灾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总则

  4.1.1消防工作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4.1.2公司任何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与灭火工作的义务。

  4.2消防组织

  4.2.1各管理处经理全面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确定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

  4.2.1.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制定灭火方案。

  4.2.1.2负责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巡视,定人、定时、定措施消除火险隐患,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4.2.1.3负责组织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并定期训练、演习。

  4.2.1.4负责组织管理并安排人员维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使用。

  4.2.1.5负责组织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负责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4.2.1.6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4.2.1.7负责配备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的技术人员。

  4.2.1.8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4.2.2消防紧急集合

  4.2.2.1各管理处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紧急集合。

  4.2.2.2人员以本部门安全员为主(在岗安全管理员可不在紧急集合之内)。

  4.2.2.3须准确记录每个人员在接到紧急集合命令后赶至指定地点的时间及携带灭火装备情况,并在《紧急集合情况记录表》中予以记录。

  4.2.2.4各管理处紧急集合的指定地点及所需时间由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核定。

  4.2.2.5对紧急集合中不能达到要求的人员,在月度考核中予以体现,对紧急集合中无故缺勤、拖延人员要予以严肃处分。

  4.2.3消防演习

  4.2.3.1演习前一周制定演习方案并报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审批。

  4.2.3.2每年十月各管理处必须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演习时必须实际使用消防水带、灭火器)。

  4.2.3.3演习后应有相应的图片记录,并将演习情况记录在《演习计划及情况登记表》上。

  4.2.4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专业人员对各业务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保存相关质量记录。

  4.3火灾预防

  4.3.1按以下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消防疏散示意图:

  A.4.3.1.1电梯前室、走道、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计算机房、发电机房、图书室、厨房、车库、仓库等重要部位应当配置相应种类的轻便灭火器材。

  4.3.1.2各小区(大厦)须有地面层消防设施平面图,并悬挂于物业本体的显著位置,图中应标注灭火器、消防栓、水流接合器等消防设施图标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4.3.1.3各管理处应保存有小区(大厦)的地下煤气管网图。

  4.3.1.4小区内挖掘地面必须得到部门经理同意方可动工。

  B.4.3.1.5高层楼宇每层明显位置必须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各部门需有灭火作战示意图,有消防设施清单,并悬挂及存放于消防控制中心。

  4.3.1.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 疏散标志。

  4.3.1.7必要时,各楼层宜配备自救用的安全绳或缓降器、软梯、救生袋等避难救生器具。

  C.4.3.1.8员工宿舍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3.2定期组织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对消防设施、器材等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消防档案,记录每次检查情况。

  4.3.3建筑物内的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消火栓等,要定期进

行检查测试,凡失灵损破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好用。具备使用管道液化石油气条件的小区/大厦,严

  A.禁使用瓶装液化燃气。

  4.3.4按照有关电力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对公共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老化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B.4.3.5定期检查煤气管道、仪表、阀门和法兰接头等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4.3.6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应做好消防预防措施。

  4.3.7禁止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配件、灭火剂来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4.3.8每位员工应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具体摆放位置,懂得消防器材的具体使用方法,控制中心责任人负责监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3.9严格用火用电作业和危险品管理;安全管理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水带,保洁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掌握疏散人员的方法,各管理处在员工的考核中必须包括相应的消防知识考核内容。

  4.3.10积极协助消防机关对消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针对本物业的特点每年三月和十月组织对顾客进行消防知识宣传。

  4.3.1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隐患的物业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3.12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3.13对顾客装修的消防管理:

  4.3.13.1在防火范围内,办公和商场装修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由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批。超过50平方米的应报消防机关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应采用防火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进行防火处理。

  4.3.13.2顾客进行室内装修,在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或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后管理处方可批准。管理处必须要求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措施,严禁乱挂、乱接临时电线。

  4.3.14举办社区文化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管理处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4.3.15对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销毁必须按《危险品管理程序》执行。

  5.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

  《深圳市高层楼宇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防火重点部位临时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的暂行规定》

  6.支持性文件

  **WY7.5.1-A06-01《消防设施使用作业指导书》

  **WY7.5.1-A06-02《消防灭火作业指导书》

  7.质量记录和表格

  **WY7.5.1-A06-F1 《消防设施清单》

  **WY8.2.3-A01-F1 《演习计划及情况登记表》

  **WY8.2.3-A01-F4《紧急集合情况记录表》

  **WY8.2.3-A01-F5《安全检查记录表》

  **WY8.3-Z03-F2 《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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