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变电管理所安全生产管理标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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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管理所安全生产管理标准(2)

  变电管理所安全生产管理标准(2)

  4.8.安全规程管理

  4.8.1.凡属于部颁、上级主管部门颁发及本单位制订的安全要作规定和现场规程、管理制度、条例应具备齐全、认真组织班、站、队职工学习并执行,按照文件批示,结合实际制订防范措施。

  4.8.2.安全工作规程是用血汗总结出来的结晶,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必须百分之百的执行,“两票三制”中的两票合格率要求达到百分之百。

  4.8.3.对违章违纪的人和事,应采取批评教育,并按照违章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强度严肃处理。

  4.8.4.对班、站、队发生的异常情况,严重未遂事故和故障障碍异常应按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和“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制订防止对策及时上报局安监科。

  4.9.安全工具管理

  4.9.1. 班、站、队长应经常对本班、站安全用具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安全用具处于合格状态,班、站、队安全员应协助班、站、队长抓好安全工具的管理工作。

  4.9.2.安全工器具必须按《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并有试验合格证标签、日期、人员合规定要求,试验用具编号正确。

  4.9.3.建立安全工具台帐,对安全用具进行编号,登记试验日期试验单位和试验人员。

  4.9.4.安全工具使用时,如验电器,按规定电压等相符,使用方法正确,不能随便往地上乱甩,应摆在可靠平稳的场所,防止损伤。

  4.9.5.安全用具按本班、站的最低定额编制并按要求实行定置管理。

  4.9.6.安全用具遇有损坏,应指定专人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合格者应封存不能与合格者混在一起。

  4.9.7.绝缘安全用具应放在干燥的室内,防止受潮。

  4.10.消防器具管理

  4.10.1. 班、站、队应按规定配置齐全、合格的消防器具。

  4.10.2.消防笼头、消防带、消防斧应存放在专用箱内,加锁。其它消防器具应存在符合要求固定地点,并有消防标签,投放日期及有火警电话号码“119”及局办公室“2314”号码,紧急时便于呼救,每个消防器具坚持每月一次检查,半年进行一次灭火演习,并做好记录。

  4.10.3.做好消防器具的防冻,防止阳光暴晒,灭火器应按规定定期更换药物或整体更换。

  4.10.4.对严禁烟火的重要部位,应标志醒目的警告牌,禁止在附近站内烧各种杂物。各班、站、

  队人员学会熟悉掌握和正确使用消防设备。

  4.11.“两措”管理制度

  变电站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是保障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保证“两措”计划的适时制订和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4.11.1.“两措”计划分年度和季度计划,由班站队长组织班委会讨论,每年十月底前,根据省局、州局、变管所反措、安措内容要求,结合本班实际情况编写制定第二年的两措计划,季度计划必须在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制定,并书面上报局、所有关部门,接受上级有领导的检查指导,站内保存一份。

  4.11.2.“两措”计划必须以“班站控制异常和未遂、不发生障碍和轻伤”为目的。

  4.11.3.年度“两措”计划应将制定(或修订)保人身安全措施和保设备安全措施纳入计划。

  保设备安全运行措施应包含:

  ①.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

  ②.防止主设备损坏及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措施;

  ③.防止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事故措施;

  ④.防止小动物事故措施;

  ⑤.防止污闪事故措施。

  季度“两措”计划应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分别将如下措施的制订纳入计划:

  ①.防雷迎峰防人身事故措施;

  ②.防雷迎峰防设备事故措施;

  ③.防汛渡夏防人身事故措施;

  ④.防汛渡夏防设备事故措施;

  ⑤.防冻融冰防人身事故措施;

  ⑥.防冻融冰防设备事故措施;

  季度“两措”计划还应包含对上一季度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的防止对策。

  4.11.4.各班站队应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颁发的事故通报和反措、安措,对所管辖变电站设备进行检查,检查设备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4.11.5.按照两措计划的内容,变管所应按月份、季度对执行两措计划有布置、安排,并下达月计划,并有记录可查。

  4.11.6.综合办公室应监督反措、安措计划的实施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向变管所领导汇报,同时对本单位反措、安措计划的执行情况由安全专责和运行专责汇报州局安监科。

  4.11.7.全年中,每月各班站按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表、反事故措施内容、安全措施计划表、安全措施内容认真填写完成时间、设备名称、措施内容,做好验收关。

  4.11.8.作为安监、生技人员到班、站安全工作检查,必须对两措计划、双票执行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不定期进行检查,查思想、查规程制度、查隐患、查薄弱环节,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要求限期整改。

  4.11.9加强“三大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按时督促完成变电站设备定期检查和大修、预试等工作,运行人员必须对大修竣工后的设备,严格执行验收手续,保证设备安全可靠投入运行。

  4.11.10当站内运行中设备发生任何异常、障碍,坚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班、站人员

  讨论、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杜绝误操作事故及人员责任事故的发生。

  4.11.11凡发生执行两措计划落实不到位,无故拖延时间,造成影响设备安全运行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事情,综合办公室应尽快写出书面报告,上交本单位领导及州局生技科,并尽快拿出应急措施。

  4.11.12各班站队应对年、季“两措”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小结、总结、归档备查。

  4.12.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电力设备的消防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特制定下列制度:

  4.12.1.对于防火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在变电站中如:110KV、35KV、10KV高压室、主变压器室、站用变、220KV、110KV少油断路器、35KV多油断路器、TV、TA、电容器、电抗器、消弧线圈、电缆竖井室、电缆层、电缆沟、主控室、图纸资料室、蓄电池室等,必须按规定在有关场所配置消防沙池、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

  4.12.2.生产工作中使用氢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检修维护中使用变压器油、汽油、酒精,车

  辆使用的汽油、柴油,存放变压器油仓库场所应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和落实消防措施。

  4.12.3.对防火部位和场所应有消防设备专责人。做到定人、定点、定任务,负责落实消防设施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4.12.4.明确消防职责,组织班、站人员对消防进行培训,熟悉掌握消防知识及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

  4.12.5.对充油各设备,工作人员在取、放、加油和滤油作业时,现场严禁烟火并有防火措施,做到油不漏在设备外面及地上,不允许将不合格的油及废油倒入生产场所,严禁在充满油的变压器、消弧线圈、站用变等充油设备上进行气焊、电焊。

  4.12.6.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它设备,消防砂池离充油设备距离不得少于10米,消防砂池应保持充足和干燥,消防砂箱、消防桶和消防铲、消防斧把手上应涂红色。

  4.12.7.防火重点部位禁止吸烟,并应有明显标志,其他生产现场不准流动吸烟,吸烟应有指定地点。

  4.12.8.生产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12.9.现场安装使用各种低压刀闸、保险,使用电炉、电源插头、导线不应过大或过小,容量符合要求检查合格。严禁用铝线、铜线铝包带代替保险丝,做到人走断开电源火源,冬季取暖晚间睡觉使用电热毯、电炉,休息前必须断开电源。

  4.12.10.变电站、办公场所使用的灭火器材应进行造册登记,数量、名称实际与记录相符,做到定期

  检查、更换或更换药物。

  4.12.11.变电站配备防毒面具,会正确使用,并保管好。

  4.12.12.对充油设备缺陷到期应修而未采取措施,防止设备爆炸着火,巡视设备应确保安全距离,高温季节、高峰负荷应增加巡视设备次数,严防过温、过载造成设备火灾事故。

  4.12.13.对母线瓷瓶放电及设备发热不定期检查及设备测温,防止设备爆炸及设备发生事故。

  4.12.14.按消防规定在电力生产场所电话机旁应有火警电话号码。发现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汇报消防队和本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火灾报警要点:

  ①.火灾地点;

  ②.火势情况;

  ③.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④.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4.12.15.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进行焊接,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进行焊接时,其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4.12.16.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4.12.17.电缆夹层、竖井、电缆沟内、室内外生产场地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电缆沟、排水沟内严禁积油,严禁在变电站围墙内烧垃圾。

  4.12.18.各电缆孔洞应封堵,防火隔墙处两侧2米,应刷防火涂料适用于电缆的不然和难燃材料。

  4.12.19.主变压器及其它充油设备按规定油符合安全距离的消防砂池,并有灭火器。

  4.12.20.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职工培训计划,提高业务素质。

  4.13.变电站钥匙管理制度

  为防止电气误操作,误入带电间隔,造成触电事故。变电站在系统设计及设备安装方面采取了种种措施,在模拟图版、主控室各控制屏上及10KV开关柜和室内外220KV、110KV、35KV、10KV设备上加装了程序锁,刀闸上加装对号锁等措施,并不等于万无一失,关键在于人重视安全把关。特制定钥匙管理规定:

  4.13.1.凡是装有设备机械程序钥匙的变电站 ,必须建立钥匙管理制度和台帐。

  4.13.2.钥匙禁止私人配置。

  4.13.3.钥匙只允许当值人员操作时使用,不准借给其他人员,操作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

  4.13.4.钥匙分为专用钥匙和万能钥匙,平日由值班人员操作时只能用专用钥匙。

  4.13.5.钥匙必须由当值值长(220KV变电站)正值(110KV变电站)值班负责人保管,交接班时对钥匙,到现场必须交代清点移交完整。

  4.13.6.专用钥匙一旦损坏或丢失,紧急事故处理或防误装置发生故障时,方可使用万能钥匙,使用前必须征得当值值班负责人或站长的同意,110KV变电站必须征得站长许可,事后应做好记录。

  4.13.7.修试人员到站检修有关刀闸,值班人员必须将钥匙断开,对于无检修任务,特别是一经合上即带电的刀闸必须锁好,并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对于在检修中需拉、合的刀闸可以

  操作的设备,值班人员应与检修人员密切配合,由当值运行人员使用钥匙进行拉开及合上,设备检修完毕,一律处于断开位置。

  4.13.8.在主控室控制屏上用KK控制开关拉合,钥匙使用必须由当值运行人员严格执行,不允许其它人员操作,违反者,一切后果由执行指使的人员负责。

  4.13.9.专用钥匙和万能钥匙分开存放,并对号入座。不准将专用钥匙遗留在外。

  4.13.10.安监部门到现场对钥匙的使用情况监督。

  4.13.11.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防误钥匙正确操作,当发生故障时,严禁盲目采用其它方法步骤执行。

  4.14.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

  4.14.1.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是防止误操作事故,保证工作人员安全和电网正常运行的有效技术措施。正确使用和管理防误装置是保证其防误效果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条件。为此特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

  4.14.2.防误装置一经投入,值班员必须按其操作程序正确使用,对违反程序使用或擅自使用解锁钥匙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4.14.3.站长应将防误装置的正确使用程序纳入培训计划,对新上岗的人员进行培训。副值及以上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二会”(即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会操作维护),并熟悉本站防误装置的运行规定。

  4.14.4.防误装置在运行操作中发生异常时,应立即报告值班负责人(或站长),查明原因,确认操作无误,是装置故障且不能当即排除的,为不影响倒闸操作,经值班负责人(或站长)签名同意后,方可在值班负责人(或站长)的现场监护下进行该项程序的解锁操作。

  4.14.5.防误装置解锁钥匙的保管,按“变电站钥匙管理制度”执行。

  4.14.6.防误装置的定期维护应列入站内“设备定期维护周期表”落实到人或班,站长应对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按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4.14.7.防误装置的缺陷应作为主设备缺陷对待,迅速汇报局、所有关部门和领导,并监督检修部门尽快进行处理。

  4.14.8.防误装置因故必须退出时,应汇报主管领导,经主管生产的局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并限定时间恢复运行。

  4.15.防火检查制度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认真执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特制定下列制度:

  4.15.1.本所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班、站应设义务消防员,并有防火设备专责人。

  4.15.2.协助局办公室消防部门开展防火检查,增强消防意识,对班、站及管理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按规定参加局、所、班、站消防安全培训。

  4.15.3.消防活动按规定每季不少于1次,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1次。

  4.15.4.对构成电力生产设备的火灾事故,保卫(消防)部门应按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

  4.15.5.现场消防器材要存放在规定的地点,使用期限、标签、编号与实际相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并做好记录。

  4.15.6.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建立消防工作监督、考评、奖惩制度。

  4.15.7.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配齐消防设施器材,整改火灾隐患。

  4.15.8.变电站防火部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及数量参照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按220KV、110KV、35KV变电站消防设施配置表表I-2、表I-3、表I-4执行。

  4.15.9.主控制室及消防设备存放处应有当地公安消防队的火警电话及本局保卫(消防)部门的常用电话号码表。

  4.15.10.正确掌握使用各种消防设施的原理、构造、性能及维护检查、测试的周期、项目和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15.11.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有明显标志,按GB2894《安全标志》中规定的“禁止烟火”标志,其颜色、形式、尺寸应符合国家标准。

  4.15.12.防火检查列入每年两次的安全大检查内容,并做好自查,抽查互查。

  4.15.13.严格按照消防部门提出的有关要求,认真整改火灾隐患及时维修和更换消防器材。

  4.15.14.变电站检修电源箱、配电箱、宿舍区域内电源线、低压刀闸保险丝应齐全完好,按规定配置

  触电保安器,严禁乱接乱拉线。

  4.15.15.主控室、110KV、35KV、10KV高压室墙壁及房顶应采用阻燃材料杜绝减少火灾事故的发

  生。

  4.15.16.坚持“三防”,即“人防、物防、技防”,对消防工作有计划、有规划、有安排、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建立消防目标责任制。

  4.16.消防保卫制度

  4.16.1.变电站是消防保卫的重点单位,为维护变电站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变电站安全运行,根据局保卫部门有关制度,特制定消防保卫制度。

  4.16.2.站(队)长是全站消防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作好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全站(队)人员的安全责任感,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制定消防保卫的各项措施,落实人员的责任。

  4.16.3.当值值班员应提高警惕,严格门卫制度,定时巡视检查变电站大门的关闭情况和重点部位有无异状。对重大节日和事件,值班员还应对全站增加巡视次数,做特殊巡视检查。

  4.16.4.上级领导、检修人员进入变电站后,门卫应及时将大门关闭。

  4.16.5.外单位人员来站参观学习,门卫应先检查有关手续和证件,进行登记后

  方可允许进入变电站,并派专人陪同。

  4.16.6.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变电站 应劝其退出,对强行闯入者应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和局保卫科,按有关法规、条例严肃处理。

  4.16.7.兼职消防安全员应认真做好全站(队)人员的消防知识的培训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督促检查各班落实消防责任区的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每月对全站进行防火检查,并各站(队)长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4.16.8.坚持用火许可审批制度,严禁无证用火。电缆夹层、竖井、蓄电池、仓库严禁明火作业,如人必要,必须制定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全站生产场地严禁吸烟。

  4.16.9.消防器材定人、定时、定点管理,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

  4.16.10.易燃、有毒、易爆物品必须履行保管、领用手续。

  4.16.11.发现火警应沉着、冷静、及时报警(119),迅速组织人员使用消防器材进行补救。

  4.16.12.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站(队)长应严肃给予批评教育并进行考核。

  4.17.两票三制管理制度:

  4.17.1.“两票”实施制度

  4.17.1.1.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是防止电气误操作、误触电及由此引起的设备事故的两项重要措施。为确保“两票”制度的正确实施,特制定“两票”实施制度。

  4.17.1.2.电气倒闸操作必须遵守州电业局和变电管理所《关于执行倒闸操作票的若干规定》。

  4.17.1.3.填写倒闸操作票,必须根据当值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令,复诵无误并录音(或做好记录),由具有副值以上资格的操作人填写,经正值以上资格的监护人或值班负责人审核。

  4.17.1.4.倒闸操作必须严格遵守《电气倒闸操作的基本步骤和要求》规定。

  4.17.1.5.对于倒母线等复杂操作,值班负责人应组织讨论,对填票、审票、模拟、操作全过程加强监督和监护。

  4.17.1.6.对新、改、扩建施工设备的投运,站长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运方案进行讨论,并审核调度命令,提前拟出投操作票,站长(或技安员)应对操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把关。

  4.17.1.7.修试人员、临时工在变电站生产现场进行工作必须遵守州电业局和变管所《关于执行工作票制度的若干规定》,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对临时工还应指定专人监护。

  4.17.1.8.工作票必须由当值副值及以上人员受理,并负责检查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4.17.1.9.受理工作票必须严肃认真,对本站及局所签发的工作票,应保证左右两边内容正确一致。

  4.17.1.10.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值班员必须在许可工作前一次做完。

  4.17.1.11.工作票应按值移交,接班值应对上值办理的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

  4.17.1.12.执行操作票和工作票应采取下值评上值的方法进行评价。月底站长(或技安员)对本月执行的操作票、工作票进行检查评价。

  4.17.1.13.对操作票、工作票的评价应真实,站长(或技安员)应在每月的安全活动中对上月的操作票、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评价,针对执行“两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培训。

  4.17.1.14.站内对执行“两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根据“两票”经济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4.17.2.“两票三制”现场执行情况全过程检查制度

  4.17.2.1.双票管理制度

  4.17.2.1.1.认真学习理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及双票补充规定,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严禁无票工作及操作(事故处理除外)。

  4.17.2.1.2.操作票由变电站站长、维操队长和监控班长领取,工作票安措票由工作票签发人变管

  所安全专责颁发领取登记。

  4.17.2.1.3.工作票不允许相互借用,不能丢失、漏项及损坏,发出的工作票数量与收回的工作票保

  持相符。

  4.17.2.1.4.每月对双票进行检查统计公布,对于变电站技安员、综合办公室安全专责检查应填写日期,签名是否合格,并进行考核。对已执行双票不合格者,每分扣奖50元。(包括漏票在内)

  4.17.2.1.5.双票的使用只允许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使用有效。

  4.17.2.1.6.操作票达到千项操作,工作票百份无差错在全年度内给予奖励。

  4.17.2.1.7.操作票、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每人每月进行整理装订存档,由安全专责负责保存便于备查。

  4.17.2.2.操作票

  4.17.2.2.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熟悉业务和有关规章制度,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用书面公布有权担任的人员方可有效,每年进行一次安规考试,不符合规定者不得进行工作。

  4.17.2.2.2.操作票、工作票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附录一、附录二格式和州局安全监察部的规定印发,并有编号,做到领取有记录。双票在使用期不能丢失,漏项、损坏。

  4.17.2.2.3.操作票操作任务、工作票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任务明确。

  4.17.2.2.4.事故处理,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所)仅有的一组接地线,投入或退出保护的一块压板(不包括定值调整),寻找直流接地线,上述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外,对于两项以上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

  4.17.2.2.5.操作票、工作票应先编号,按照标号顺序使用,不允许用草票、不合格的票,先操作或先工作后补票,严禁不使用操作票、工作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严禁将不合格的票并已执行重新打印。作废的票应注明“作废”字样,“已执行”或“未执行”的票应盖章,操作票、工作票装订存档,保存一年。

  4.17.2.2.6.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或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及以上人员执行,任何时候应有人监护。

  4.17.2.2.7.操作票达到千项操作、百份工作票无差错者给予奖励,不合格的双票进行扣奖,并书

  面通知,并提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17.2.2.8.操作票上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值长及工作票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应各负其责。

  4.17.2.2.9.审查双票按照一次系统模拟图板做到认真仔细,认为正确无误后,应分别签上自己的姓

  名,严禁他人代签。

  4.17.2.2.10.操作票、工作票上应认真填写,不得随意涂改,票面应清楚、整洁、无破损、缺页。应用同一颜色的笔填写,工作票应采用圆珠笔用复印纸一式二份。

  4.17.2.2.11.对于操作票一个操作目的超过一页以上时,为避免重复签名及填写时间,可将操作开始时间、操作终了时间填写在首页。填票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值长签名在最后一页,已执行章盖在第一页操作任务前面。当一页操作票下页还有内容时,在本页票的备注栏内应写“下转×××页”上页有内容时,在本页的备注栏应写“接×××页”每页票都应填写执行调度**号命令。

  4.17.2.2.12.一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目的任务,所谓一个操作目的任务是指根据同一操作目的而进行的,不间断倒闸操作过程。

  4.17.2.2.13.倒闸操作严格按十二步操作过程,确保安全、正确。

  ①.调度预发令时,接受操作任务并复诵无误;

  ②.操作人核查模拟图板,填写操作票,填票时应了解一、二次设备变动配合,对操作全过程应清楚,填票时根据调度命令及送来的工作票,防止发生差错或遗漏;

  ③.监护人审票,发现错误应由操作人重新填写;

  ④.监护人与操作人相互考问和预想;

  ⑤.调度正式发布操作动令,并复诵无误;

  ⑥.准备必要的安全工具、用具和钥匙,并检查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应无损坏,确保合格,做到正确使用;

  ⑦.按操作步骤逐项操作模拟图,核对项目的正确性,防止走过场;

  ⑧.进入操作现场,操作人在前,监护人在后,监护人逐项唱票,操作人复诵,共同核对设备名称和编号;

  ⑨.监护人认为无误后,发出允许操作的命令方可执行;

  ⑩.对操作后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记录时间;

  ⑾.汇报调度操作任务全部结束,并做好记录,盖“已执行”章;

  ⑿.复查、评价、总结经验。

  4.17.2.2.14.操作票中设备名称编号,有关参数和时间、设备状态,拉、合、投、退等不得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允许进行修改,但自己应清楚,但不得超过3处。

  4.17.2.2.15.变电站内发生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填写操作票或者操作,一切后果由指派人员及有关

  人员负全部责任,并进行严格考核。

  4.17.2.2.16.操作票填写虽然正确,但操作不按正确步骤顺序执行而发生差错,按不合格票进行考核,并严肃处理。(包括操作时不打勾)

  4.17.2.2.17.每月结束的操作票,各变电站技安员应审查签名写明日期,变管所安监股复查、签名,并评价合格或不合格,并上报局安监部存档。

  4.17.2.3.工作票

  4.17.2.3.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按规定使用范围,填用第一种工作票或第二种工作票。

  4.17.2.3.2.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设备名称及操作术语。

  4.17.2.3.3.工作票应统一编号,按月装订,审核合格,保存一年。

  4.17.2.3.4.计划工作时间与停电申请批准的时间相符。

  4.17.2.3.5.许可开始工作时间不得提前于计划工作时间,工作终结时间不得超出计划工作结束时间或同意延期的时间。

  4.17.2.3.6.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同样执行工作票,工作许可和验电、装设接地线及遮栏的规定。

  4.17.2.3.7.当几份工作票合用一组接地线时,若其中有的工作票终结在备注栏内写明接地线不能拆除的原因,即可对工作票进行终结,当这组接地线拆除后,恢复常设遮栏方可最后一张工作票进行终结。

  4.17.2.3.8.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按规定签发工作票,送交现场,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到变电站或维操队,临时工作的工作票可在工作开始以前直接交给变电值班人员,若变电站距离较远或因故更换新工作票不能在工作前一日将工作票送到现场,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可根据

  自己填好的工作票用电话全文传达给变电值班员。传达必须清楚,值班员应做好记录,并复诵核

  对,第二种工作票应在进行工作的当天交给值班员,工作票计划工作时间超过72小时,申明作废停止使用。

  4.17.2.3.9.工作票的签发范围,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4.17.2.3.10.工作票上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计划工作时间,工作票中双重名称,应装接地线和工作终结,拉开的开关、刀闸不允许涂改,个别错漏字修改应字迹清楚,且不得超过3处。

  4.17.2.3.11.使用的安措票与工作票编号应相符,并装订在一起。

  4.17.2.3.12.严禁无票进行工作,禁止不经申请,擅自利用其他单位停电检修的机会,在停电设备上

  进行任何工作。

  4.17.2.3.13.事故抢修,为了及时恢复供电,需要紧急抢修,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工作前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进行工作。事故抢修超过4小时,仍应补办工作票。

  4.17.2.3.14.原工作票破损需重新补填工作票时,应按照原工作票重新抄写和核对,并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签名认可(原工作票保留备查),不允许运行人员单方面重新抄写工作票,严禁代工作票签发人或负责人、许可人签名。

  4.17.2.3.15.工作票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栏,是运行人员向检修班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的书面依据,应填写检修设备间隔上、下、左、右、前、后保留带电部分和具体设备名称,如:××间隔××侧有电,指明与控制保护工作地点,相邻的其它控制屏、保护屏的设备运行情况,及需要向检修人员交代的安全注意事项。

  4.17.2.3.16.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严格按调度规程在天气突然发生变化严重威胁到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必须经当值调度同意。

  4.17.2.3.17.工作地点、工作票、模拟图板与实际设备相符,不允许检修运行人员更改运行结线方式、移动遮栏,变更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完善正确齐全,工作地点必须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设备检修现场附近四周应设遮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断开的开关、刀闸把手上好锁,并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相应的标示牌。

  4.17.2.3.18.每月结束的工作票变电站及变管所应审核签名、评价,并由安全专责进行统计考核,

  同时每月5日上报双票执行情况送交局安监部备查。

  4.17.2.3.19.按安全性评价的要求每季度及每月对双票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查找不安全隐患,提高两票合格率,总结提高。

  4.17.2.3.20.操作票和工作票检查评价标准及合格率计算办法按省电力公司及变管所双票实施细则参照执行,对违章者按下岗处理。

  4.17.3.倒闸操作票制度的规定

  倒闸操作必须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电气倒闸操作票的补充》、《湖南电网调度规程》进行。

  4.17.3.1.对变电运行操作人员的规定

  4.17.3.1.1.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熟悉业务和有关规程制度,并经书面通知批准合格的副值及以上人员担任。

  4.17.3.1.2.值班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个月以上,应跟二个班熟悉设备。

  4.17.3.1.3.值班人员因故间隔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复习《电业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担任其原来的工作。

  4.17.3.2.对值班负责人的规定

  4.17.3.2.1.110KV、35KV变电站当班正值,220KV变电站当班值长为值班负责人。

  4.17.3.2.2.35KV变电站正值到110KV变电站值班或者110KV正值到220KV变电站值班,在未经变管所业务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前,只能担任副值班员。

  4.17.3.3.填写倒闸操作票的注意事项

  4.17.3.3.1.填写倒闸操作票应简明整洁,字迹清楚,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任务中使用设备双重编号;

  4.17.3.3.2.每份操作票只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所谓一个操作任务系指:

  1).一台电气设备(或线路)由一种状态(运行、检修、备用)改变到另一种状态;

  2).将一种电气运行方式转变到另一种运行方式;

  3).一系列相互关联,并按一定顺序包括延伸到其它变电站需配合进行的操作。

  4.17.3.3.3.操作票应以现场实际运行方式,调度下达的正确指令为依据,操作票的正确性至关

  重要。

  4.17.3.3.4.操作票由操作人(副值)填写,对于有两个正值的人员由站长指定一人轮流倒换,严禁使用实习生,未经考试合格及其它非当班人员操作(严禁单人或两个副值上班)。

  4.17.3.4.倒闸操作的注意事项

  4.17.3.4.1.倒闸操作时,不能单凭记忆,应仔细检查到位,对操作的一、二次设备名称和编号核对无误后,有两人在一起方可操作。

  4.17.3.4.2.倒闸操作时,不能依赖正值、值长监护,自己对操作内容、目的做到心中有数。

  4.17.3.4.3.操作必须按照设备名称、编号、位置进行唱票、复诵,按操作顺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内容,漏项、倒项。

  4.17.3.4.4.倒闸操作时,操作人走在前,监护人随后,不做与操作无关的交谈和工作。

  4.17.3.4.5.操作中发生异常或事故时,不要惊慌失措,应采取措施,并立即汇报调度,应按安全规程、调度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及有关规定,做到正确判断、处理。

  4.17.3.4.6.变电站现场一、二次设备要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名称、编号、铭牌、转动方向、切换位

  置,每个值班人员应熟悉了解。

  4.17.3.4.7.模拟图设备状态应与现场设备实际状态相符。

  4.17.3.4.8.值班人员与调度进行联系时,必须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并应说明自己的岗位职责(值长、正值、副值)及姓名,复诵无误并做好记录,220KV变电站的运行记录、录音应与调度的记录、录音保持一致。

  4.17.3.4.9.正常操作及事故处理,变电运行人员运行记录、录音应与调度的记录、录音保持一致。

  4.17.3.4.10.新调进的变电实习人员在未经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未经考试合格前,不能受理调度命令,无操作和事故处理权。但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进行一般简单操作,必须在监护人、操作人的双重监护下才能进行操作。

  4.17.3.5.单一操作的规定

  4.17.3.5.1.拉合一台开关的操作,在本班内拉开的任一电压等级开关。对于下一个班由上一个班已拉开的开关须合上,应检查刀闸开关的位置,并填写操作票。

  4.17.3.5.2.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4.17.3.5.3.拉、合一组刀闸,如:①拉、合5×16和4×16刀闸, ②开关已拉开,并已汇报调度,须再拉开线路侧一组刀闸。

  4.17.3.5.4.投入或退出一块保护压板(不包括保护定值的调整)。

  4.17.3.5.5.主变有载分接开关调整。

  4.17.3.5.6.变电站发生异常及事故处理等。

  运行中当设备发生异常、开关跳闸或者全站失压,在未做好安全措施之前,不能靠近设备时,应穿好绝缘靴后进行处理。在正常及事故情况下,在10KV高压室开关和刀闸未断开时,严禁将开关柜门打开检查设备。上述操作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4.17.3.6.操作票的填写及倒闸操作的规定

  4.17.3.6.1.操作票的填写规定

  4.17.3.6.1.1.电气倒闸操作票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正确填票规定执行。操作人填写操作票。

  4.17.3.6.1.2.操作票统一编号,从变电管理所综合办公室领用。操作票一律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必须清楚,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并进行审核亲笔签名。

  4.17.3.6.1.3.操作票执行结束后,应加盖“已执行”章。未执行作废的操作标应在备注栏写明原因,

  并盖“未执行”和“作废”章,应保留备查,不得销毁。

  4.17.3.6.1.4.填写操作票必须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

  4.17.3.6.1.5.变电站内凡发生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填写操作票或者进行操作,一切后果由指派人负全部责任。

  4.17.3.6.1.6.操作票填写虽正确,但操作不按正确步骤顺序进行,发生差错,按不合格票进行考核。

  4.17.3.6.2.操作票的填写及有关倒闸操作的说明

  4.17.3.6.2.1.下列各项应作为单独的项目填入操作票内。

  1).应拉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2).断路器操作后,检查确已断开或合上位置

  3).隔离开关操作后,检查确已断开或合上接触良好

  4).断路器由冷备用转运行或热备用,操作隔离开关前,检查断路器实际位置。

  5).投入或切换转换开关由35KV或110KVI段母线转换到35KV、110KV‖ 段母线设备上。

  6).拉开、合上开关或PT电源快速开关

  7).取下或装上开关及PT二次控制保险和PT及站用变高压保险。

  4.17.3.6.2.2.为防止误操作,在操作前必须对所要操作的设备进行逐项检查,做到正确无误,对操作后检查操作情况是否无误,每项验电及装拆地线(拉开或合上接地刀闸)作为一个操作项目填写。

  4.17.3.6.2.3.变电站设备停电检修或线路检修工作结束,应与调度联系,是否将所装设的接地线拆除或者将接地刀闸拉开;送电前必须检查送电范围内确无遗留物、接地线(或接地刀闸确已拉开)。

  4.17.3.6.2.4.两条并列运行的线路,当需停下其中一回而将负荷转移到另一条线路时,操作前对另一条线路所带负荷情况是否正常应进行检查并列入操作票内。

  4.17.3.6.2.5.退出或投入保护回路压板,严格地说在测量该保护压板两端确无电压后方可投入该开关保护压板(包括重合闸出口压板)。保护压板的投退一律由当班人员执行,对于有的保护定值由变管所继保人员改变的,应在操作票备注栏说明:该开关保护定值由继保班人员×执行调×字命令。保护定值不能改变或者不相符应注明在备注栏内、运行记录及缺陷记录本上。

  4.17.3.6.2.6.保护定值更改电流、电压、时间等应分项填写,同一定值同一保护三相可以合为一项填写,如将302开关过流由原来5安调为10安,检查302开关过流定值确在10安位置,但在执行改变前三相继电器外壳必须全部打开,经调整后检查三相确无错误再按要求盖上。

  4.17.3.6.2.7.设备名称编号的填写,在操作任务栏内应写双重名称编号,如:302白武线线路停电

  检修,在操作项目栏中只写设备编号即可,如拉开302开关,拉开3023刀闸,对于同保护屏的压板编号不应相同,如投入302开关过流压板1LP,投入302开关速断保护压板2LP等。

  4.17.3.6.2.8.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与上述顺序相反。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

  4.17.3.6.2.9.对于10KV及以上有旁母刀闸的线路,拉合旁母刀闸时必须检查开关在合上位置,

  对于需拉合旁母刀闸前若开关处于热备用状态,如又不能合开关必须询问调度,只有当对侧变电

  站将电源开关断开,征得调度通知可以操作,并在备注栏说明,值班人员才能执行。当线路旁母刀闸在合上位置,如需拉开关时,防止线路中断供电,操作前应问调度无错,做到心中有数。

  4.17.3.6.2.10.拉、合35KV旁母刀闸前开关应确在合上位置,并取下该开关控制保险,检查两侧开关旁母刀闸合上确已带上负荷后,装上该开关的控制保险再拉开需停电的开关。

  4.17.3.6.2.11.拉、合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旁母刀闸前,开关应确在合上位置,考虑检查或退出该开关零序、距离保护,请示调度许可,若开关处于热备用,防止开关意外重合按规定也必须退出上述保护,操作完后,投入恢复保护运行。

  当零序保护所取用的电流互感器被旁路时,必须将该零序电流保护退出。

  4.17.3.6.2.12.拉、合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压互感器刀闸时:如5×14刀闸之前,对装有电压切换开关的必须正确倒换,并将该项填入票中,不能进行切换的应与调度联系许可,退出有关保护压板

  4.17.3.6.2.13.凡调度通知和值班人员与调度申请同意退出的保护、自动装置压板及保护定值调整,必须符合现场运行方式。

  4.17.3.6.2.14.严禁运行人员对220KV、110KV、35KV、10KV设备(一次、二次)误动、误碰、误接线,发生事故、障碍应及时向当值调度及其他有关人员汇报。

  4.17.3.6.2.15.220KV变电站拉合220KV开关时,必须检查开关三相的实际位置。拉、合220KV、110KV刀闸后,刀闸机构箱电源一律处于断开位置。

  4.17.3.6.2.16.装上或取下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开关控制保险时,防止距离保护、高频保护误动,应请示调度同意退出,事后按规定恢复。

  4.17.3.6.2.17.在一个操作任务中,对于220KV、110KV、35KV、10KV任意一段母线上的设备须全部停电,在不影响其他设备供电时,调度通知许可的情况下,才允许一次性操作。若同时拉开几条线路开关时,严格按操作票填写的先后顺序拉开几台开关后,再分别到现场检查开关确在断开位置,随后

  按顺序拉开每条线路间隔的两侧刀闸,但决不允许将几台开关合上后,再去检查开关确在合上位置。

  4.17.3.6.2.18.开关在运行状态,若改变保护定值,应退出相应的保护压板,如需改变电流启动

  继电器的内部接线,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在正确的位置短接,工作结束后恢复正常状态。(投入或退出有关保护压板必须经调度同意及通知后执行)

  4.17.3.6.2.19.在倒换母线时,隔离开关的拉合步骤是先需要检查备用母线具备送电条件,母联开关及保护定值符合规定要求,检查母联开关在合上位置,取下该开关的控制保险或者拉开快分开关,然后先合后拉。对需停电的母线上设备再检查,确认设备已全部倒至运行母线上,防止因漏项引起停电事故。

  4.17.3.6.2.20.电压互感器停用时应填写操作票,其注意事项:

  1).停用电压互感器前应先考虑防止电压互感器所带的保护和自动装置失去电压,应将这些保护和自动装置退出运行。对于有电压切换的设备必须先切换到运行设备上。

  2).电压互感器退出或切换后,应将其二次保险取下和拉开二次快分开关,防止反充电。

  3).电压互感器保险的投退按如下程序进行:

  退出时,先退二次,后拉一次。投入与此相反。

  4.17.3.6.2.21.变电站PT与站用变连在一起操作的规定:

  1).明确PT与站用变无故障(喷油、冒烟、着火爆炸、套管炸裂等)。

  2).拉合站用变或PT与站用变连在一起时,在操作前应转移或者断开站用变低压侧负荷,如电炉、主变风扇电源、空调电源等,防止激发产生谐振过电压。

  3).发生10KV或者35KV母线接地时,不允许拉开该电压等级PT刀闸,站用变及PT有故障禁止手动拉刀闸,应采用上一级开关断开。

  4).35KV母线接地时,不允许拉、合主变35KV中性点刀闸,消弧线圈有故障时严禁手动拉刀闸,应采用上一级开关断开。注意:当发生35KV母线接地永久性故障时,听到消弧线圈内部有异常响声,不要产生误判断。

  4.17.3.6.2.22.停电操作拉开真空开关时,应检查触头断开后,灭弧室的屏蔽罩内壁应没有红色辉光或者白色辉光。

  4.17.3.6.2.23.在倒闸操作过程中,当交流电压回路进行切换,包括用隔离开关辅助接点切换交流电压时,必须将可能误动的保护和自动装置退出。

  4.17.3.6.2.24.投入和停用低周减载装置电源,投入时先合交流电源,再合直流电源,停用时相

  反。如低周减载装置投入时先投交流回路,然后才能投入重合闸放电压板和出口跳闸压板,两块

  压板投入时均投入,退出时必须同时退出,不允许只退其中一块。当低周减载装置所接PT停用或保险熔断时,必须将低周装置退出,先退出两块压板,然后利用切换开关切换到另一电源上,然后再投入低周两块压板。

  4.17.3.6.2.25.对于装有线路高频保护的变电站,当寻找直流电源接地点、更换直流屏、断开110KV及以上开关的快分开关或退出控制保险时,必须与调度联系取得同意,在断开高频保护的跳闸压板后才允许工作,事后应按规定投入其保护压板。

  4.17.3.6.2.26.主变有载开关每操作一档后,应间隔一分钟以上时间,才能进行下一档操作,并现场检查,做好记录。

  4.17.3.6.2.27.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当值调度员发布的动令执行,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高峰负荷、异常运行和恶劣天气等情况下进行。特殊情况(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除外。

  4.17.3.6.2.28.距离保护在运行中操作注意事项:

  1).不得人为瞬间中断交直流回路的电源。

  2).运行中总闭锁元件动作后应向调度申请退出距离保护压板后再复归按钮使其复归。不能复归时应回报调度及生技股有关人员派人尽快处理。

  3).运行中装上、取下控制保险或拉开、合上快分开关时应先退出距离保护压板。取下开关控制保险,先正后负,装保险则相反。

  4).阻抗继电器动作值调整时,不得使整定变压器二次短路(即同一组线圈插孔上不允许同时插入两个插销)和开路(即每一组线圈必须插入一个插销)。

  5).各阻抗继电器上的整定插销应拧紧,以免接触不良。

  6).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PT发生障碍事故或者PT停电检修、预试时,有两台PT时应进行切换,只有一台PT时应与调度联系许可退出距离保护压板,防止保护误动。在运行中或继保人员检查调试中发现该继电器有缺陷不能投入,值班人员应与调度提出,做好记录,将有关保护压板退出,并做好缺陷记录。压板投退应与现场相符。

  4.17.3.6.2.29.保护压板的投退操作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调度下达的保护定值通知单,电话通知继保人员对保护定值调整,运行中为防止保护误动、拒动,需退出的有关保护装置,必须做到记录与现场实际、调度通知单、汇报执行人员五者相符。对于定值过大过小,应写明清楚。保护定值单及记录保管好,每个值长、正值、付值清楚并

  鉴名。对于在保护屏上工作,一次设备不能停电保护装置又必须检验,对保护压板按轮流退出做调试检查,不允许将该线路开关所有保护退出,特殊情况除外。

  由继保班人员对变电站有关设备保护自动装置调整时,值班人员必须到现场熟悉了解。保护压板的投、退一律由变电运行人员按规定填写操作票。调整保护定值,继保人员必须有第二种工作票。值班人员收到工作票后应审查无误并与调度联系许可,由值班人员退出相应的保护压板,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方可按工作票内容严格执行。工作结束后将定值改变情况记入继电保护定值或继电保护工作记录上,凡是退出的有关保护压板投入时必须请示调度同意,各保护压板上、下端必须接触拧紧,交接班时现场交代全站各班知晓。

  4.17.3.6.2.30.各开关控制屏、保护屏、端子箱、机构箱内各刀闸,快分开关控制保险应有设备名称、型号、电流、电压并挂牌,包括低压刀闸,做到人人皆知,避免误拉、合或装上、取下控制保险(快分开关)而造成设备事故。

  4.17.3.6.2.31.断开的开关和刀闸,刀闸的操作把手必须锁好牢靠(除进行检修或更换的刀闸,并挂“在此工作”标示牌的可以不锁外),其它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室内外刀闸、机构箱、端子箱、电抗器室、电容器室及网门、高压开关柜屏及网门、电缆层室必须全部关闭上锁,且应避免一把钥匙开两把锁。停送电操作严禁未经值长、正值(监护人)同意下私自现场开锁。操作中发生钥匙打不开时,应仔细核对检查钥匙与操作的设备是否正确,严禁盲目地将锁砸开,防止误开锁而发生误操作。

  220KV变电站人员应严格按规定使用电脑防误钥匙对设备操作,在紧急特殊情况,使用万能钥匙必须经站长和值长(站里有规定)同意下严格执行。

  4.17.3.6.2.32.对装设接地线的要求规定:

  1).验电前,查明验电器电压等级相符,试验合格。使用方法正确,戴合格手套,穿合格绝缘靴,首先在验电前,应先将准备好的接地线接地端与接地网连接紧固好,当验明设备三相确无电压后,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在装设或拆除时,必须防止接地线误碰倒向该隔离开关的带电侧,而造成母线接地或短路及造成人员伤害。接地线现场布置应不妨碍工作人员检修。

  2).对于一组刀闸带有接地刀闸需更换及检修,工作票上有签发人填上合上接地刀闸,应在工作票备注栏或操作票备注栏中变更短路接地线,并汇报调度。

  3).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应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如:#1、#2等

  4).在检修设备上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才能进行工作时必须征得当班人员的许

  可,并通知其他人员。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检修的设备必须挂“在此工作”标示牌。

  5).装拆接地线必须填写操作票。

  6).地线应使用多股软铜线,不得小于25mm2 ,接地线在短时间内通过400A以上冲击不烧断,有的变电站接地线采用铜鼻子,是不符合要求的,应封存或更换、修理。

  7).装拆接地线(接地刀闸)必须穿绝缘靴,带绝缘手套,有两人进行。

  8).接地线使用前挂钩与铜线连接螺丝及接地端应拧紧,无松动、无损坏。

  9).操作票、工作票、模拟图版、现场设备位置与调度汇报,数量、编号应相符。

  10).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接地线应有外护套,不得靠近设备带电侧。工作人员必须处于接地线范围中。

  11).装、拆接地线应与调度联系,做好记录,交接班交代清楚。

  12).设备检修喷漆,各变电站应购买配置尺寸相当的塑料套管插入接地线操作杆上。

  4.17.3.6.2.33.倒换变压器接地中性点时,应先合上需要接地的中性点刀闸后,再拉开需要断开的中性点刀闸。

  4.17.3.6.2.34.对于主变35KV中性点刀闸(有消弧线圈),绝不允许同时合上,应先拉开一组刀闸,检查确已断开后,再合另一组刀闸。

  4.17.3.6.2.35.设备送电前,必须检查继电保护定值及保护自动装置符合要求,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竣工后的设备在投入运行前,严格按照调度下达的指令,对各保护定值的调整,压板的投入和退出应检查或者填入操作票内,各保护压板必须有编号。由继保人员调整的保护定值,应按调度通知及定值单执行,变电站有记录,并做好验收。对发现定值不符及无法更改的保护定值,做好详细记录,并汇报调度、主任室及综合办公室有关人员。

  4.17.3.6.2.36.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开关,在有电压下禁止手动分合闸操作,禁止带电慢分

  慢合开关。

  4.17.3.6.2.37.开关遮断容量不够,切断故障次数超过规定或者设备有明显故障及其它严重问题,变电站人员应向调度申请退出重合闸,必要时断开断路器分闸电源。

  4.17.3.6.2.38.断路器分合闸后应从三个方面检查到位:表计指示、位置指示灯、本体机构位置指示。

  4.17.3.6.2.39.隔离开关允许操作范围:

  1).正常时拉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

  2).拉合空载母线。

  3).拉合电网没有接地故障时的变压器中性点。

  4).拉合经开关或隔离开关闭合的旁路电流。

  5).户外垂直分合式三联隔离开关,拉合电压在220KV及以上励磁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变压器和电容电流不超过5A的空载线路。

  6).10KV户外三联隔离开关拉合不超过15A的负荷电流。

  7).10KV隔离开关拉合不超过70A的环路均衡电流。

  4.17.3.7.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待弄清楚问题后,再继续操作:

  4.17.3.7.1.操作中发生设备缺陷,如开关合不上或隔离刀闸合不上,应立即汇报当值调度,检查缺陷原因,若能处理属于值班人员正常维护范围内的事情则自行处理,不能处理则听候调度命令通知。

  4.17.3.7.2.操作中发现闭锁装置打不开时,不得随意解除闭锁装置。只有得到当值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批准方可解除闭锁操作。

  4.17.3.7.3.操作中发现设备异常、开关跳闸、全站失压等情况,应立即向调度汇报,得到调度同意后再继续操作。

  4.17.3.7.4.操作中发生误操作应立即汇报调度,采取措施,严禁隐瞒事故真相。

  4.17.3.7.5.为防止误操作对机械锁只能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应编号,由值班人员负责使用,其他人员严禁借用。对于万溶江变平日不允许使用万能钥匙开锁对设备进行操作。

  4.17.3.8.在下列情况下值班人员可不经调度许可自行操作,事后再汇报:

  4.17.3.8.1.为防止事故扩大,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有威胁时,根据现场要求采取措施;

  4.17.3.8.2.变电站内站用电恢复送电;

  4.17.3.8.3.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4.17.3.9.设备检修结束拆除接地线或拉开接地刀闸的规定:

  4.17.3.9.1.在全部工作完成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时,在未与调度联系许可及无操作票的情况下,不允许拆除接地线或者拉开接地刀闸。

  4.17.3.9.2.检修工作中,对开关做预防性试验及做开关保护跳合闸试验不危及人身安全时,短期内可拆除接地线或拉开接地刀闸,事后应立即恢复原状。

  4.17.3.10.倒闸操作及设备巡视检查的规定:

  4.17.3.10.1.对室外设备,如主变、220KV、110KV、35KV、10KV一次设备操作及巡视检查,包括对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室内设备,在巡视和事故处理时都应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操作时监护人和操作人应穿好绝缘靴。变电站内发生35KV母线或10KV母线接地时进行检查,及接地网电阻不合格进行巡视时,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靴。

  4.17.3.10.2.任何操作,现场必须有当值值班人员监护。

  4.17.3.10.3.凡在两项以上操作(事故处理除外)必须使用操作票,为避免或减少操作票错误,严禁其他非当班人员及监护人代替填票。为保证监护到位,必须禁止监护人代替操作人执行操作。前往操作地点时规定操作人走前,操作人员走错位置及操作错误时及时由监护人指正。操作中,严禁监护人和操作人共同操作设备及一起做安全措施。对拉不动的设备应查找原因,不能由两人用力或用加力杆操作,防止将设备损坏。

  4.17.3.10.4.调度下达的即时命令在两项以上者,对调度而言即时下达,即时执行。而作为变电运行人员必须填写操作票才能操作(除调度通知按事故处理除外)。

  4.17.3.10.5.操作过程中发现误合隔离开关时,不允许将误合的隔离开关拉开。发生误拉隔离开关时,不允许将误拉的隔离开关再重新合上,应按刀闸操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4.17.3.10.6.操作中发生调度来电话或其他人员来电话,两人应暂时离开现场停止操作,对与本操作无关的事应事后再联系。

  4.17.3.10.7.操作过程中发现有疑问时,应停止操作。等弄清原因后方可继续。

  4.17.3.10.8.对于两条线路,如调度下达10KV306马团线、308马镇线线路停电检修一个任务,应按两份操作票填写,当模拟预演完成后即为操作票开始时间。两份操作票开始时间允许相同,汇报调度的时间一样,但拉合开关时间、终了时间应按实际时间。

  4.17.3.11.操作票中下列内容不允许涂改:

  4.17.3.11.1.操作开始时间及终了时间,年、月、日、时、分;

  4.17.3.11.2.操作任务、设备名称及编号;

  4.17.3.11.3.拉合的开关及时间、保护压板定值、日期时间、接地线编号和投入或退出保护自动装置。

  4.17.3.11.4.一份操作票涂改不超过3处(不重要字语)。

  其它如有个别错、漏字允许进行更改,但应做到被改的字和改后的字要保持字迹清楚。原字迹用“\”符号划去,不允许将其涂、搽、刮掉。

  4.17.3.12.操作票统一使用以下术语的规定,举例说明:

  4.17.3.12.1.拉开、合上指开关或刀闸。如拉开300开关,拉开3002刀闸。

  4.17.3.12.2.装上或取下指控制保险、合闸保险、PT高低压保险。如装上302开关控制保险,取下302开关合闸保险,装上3×14PT高压保险,取下3×14PT二次保险,取下304线路PT二次保险。

  4.17.3.12.3.合上或拉开开关、二次快分开关。如合上500开关快分开关,拉开502开关快分开关。

  4.17.3.12.4.投入或退出。投入#1主变重瓦斯压板1LP,退出500母线充电压板2LP,投入502开关重合闸出口压板3LP。

  4.17.3.12.5.装设或拆除,指三相短路接地线。如拆除302开关3021刀闸之间一组接地线#1,在302开关与3023刀闸之间装设一组接地线#2。

  4.17.3.13.关于受理、执行操作命令的规定:

  4.17.3.13.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当值调度员的命令执行,对于无书面通知的调度人员名单,对事故处理和下达操作任务,值班人员可以有权拒绝,只能业务联系。

  4.17.3.13.2.调度指令分预令和动令两种。值班人员在操作前必须与调度联系并待许可(动令)且复诵无误后,做到正确执行,做好详细记录。

  4.17.3.13.3.按照电气倒闸操作七步骤和要求执行:

  1).受令、核对:值班人员受理调度命令时应报单位名称、岗位职称(值长、正值、副值)及姓名,做好记录,有条件应录音。复诵无误后,互报当值人员,根据本站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核对该命令是否正确。

  2).填票、审票:填票时应根据操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情况及工作票的要求,由工作许可人副值填票,交监护人正值或值长负责人审查,做到操作任务明确,采用双重编号、无漏项及顺序颠倒。票面字迹端正。对于上一班填写的操作票,发现有错误应重新填写。盖“作废”章,以防发生差错。

  3).操作准备:由监护人或值班负责人指定副值及以上人员做好操作时所用的工具。包括开关、刀闸、高压室门锁及刀闸机构箱钥匙,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活动扳手、高压验电器(电压等级应相符),安全工具检查合格,钥匙交监护人掌握。

  4).模拟演习:操作前监护人和操作人根据操作票顺序,对照模拟图板进行操作演习。经唱票(呼叫)、复诵(应答同时转动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演习无误后、操作人、监护人、值长分别在操作票的最后一页上签名,由监护人填写操作开始时间,分别在票上签名。

  5).执行操作:监护人和操作人戴好安全帽,前往操作地点。操作人走前,监护人走后。进入操

  作现场后、操作人和监护人共同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与操作任务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由监护人将钥匙交给操作人开锁;监护人按操作票项目顺序唱票,操作人逐字复诵并用手指向设备名称(距离不得超过200mm),监护人确认无误后发出“对--执行”的命令,操作人在收到“执行”的动令后,方可立即进行操作。完成操作后,告诉监护人。每操作一项监护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在操作票该项序号前打“√”。在验电前先将接地线接地端接好,当验明设备无电压后,应立即装设不少于25mm2或者35mm2的三相接地短路线。

  6).复查:为防止漏项和及时发现错误,监护人和操作人应共同到现场再次仔细核对所有应执行的项目,并打了“√”认为无误后由监护人填写操作终了时间。

  7).汇报、记录:操作命令全部执行完毕,由操作人或监护人和值长及时向发令人汇报操作

  情况及终了时间,做好记录或录音,然后在操作票上盖“已执行”章。

  其它要求:一个操作任务中既有一次设备的操作又有二次设备的操作时,在模拟图板上对二次设备不作演习,但仍需按全部操作顺序唱票。

  监护人位置:站在操作人的左后侧或右后侧能看到设备编号及便于监视操作人操作全过程的适当地点,若发现有错及时纠正,防范各种意外。

  4.17.3.14.操作票中开始时间、终了时间、拉合开关时间、日期、汇报调度人员时间、操作票项目打勾统一使用“红笔”。

  4.17.3.15.操作票使用注意事项:

  4.17.3.15.1.操作开始时间及终了时间、年月日时分填写正确。

  4.17.3.15.2.操作任务:参照省电力公司346号文件第12至14页执行,应简明清楚,必须写明设备的双重编号及部件名称。对于调整下达几个变电站在一起的任务,只填写本站设备名称、编号。操作任务栏前面留盖章位置,一份操作任务只能盖一个章并做到规范。

  4.17.3.15.3.每操作完一项监护人检查无误后,才可在操作票上打“√”。不允许一次性打“√”和未操作已先打“√”或者不打勾(作废、未执行的票,发现有异常合不上的除外)。

  4.17.3.15.4.操作顺序不可颠倒和并项。如:先拉开接地刀闸或者拆除接地线,检查旁母刀闸在断开位置,检查开关在断开位置;按电压等级填写:停电时先拉10kv,后拉35kv,最后拉110kv设备,送电时相反。

  4.17.3.15.5.操作项目严禁跳项、漏项和添项。

  4.17.3.15.6.操作时应严格按照填票、审票、核对模拟图、唱票、复诵操作后检查的规定进行。

  4.17.3.15.7.操作票编号顺序应连续使用,不能有少页、补页、越页及重新打印、涂改,不发生补编号、补项目及更改编号等现象。

  4.17.3.15.8.操作票上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不能漏签名及代替签名。

  4.17.3.15.9.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其他人员代替填写一旦发现按不合格论处(若操作人不熟悉,可以提示应怎样填写)。

  4.17.3.15.10.调度人员姓名不能写错。

  4.17.3.15.11.备注栏的填写内容。如:执行调*字命令;操作顺序1-5项调度通知不执行;开

  关或刀闸合不上;某某设备原处于冷备用状态或者热备用状态;根据工作票要求在*开关与×刀闸之间增加一组接地线#1;将第×项合上**接地刀闸改为装设接地线#2;该开关保护定值按调继字**号由继保班人员**进行调整;××开关零序电流定值应为10A,因继电器定值太小现在“3”A位置。设备变更操作程序和异常情况也应在备注栏说明。

  4.17.3.15.12.一份操作票在一页以上者应在下页操作任务中写“承上页”,前页备注栏写“转下页”字样。开始时间、终了时间写在第一页上面,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姓名在最后一页。

  4.17.3.15.13.接班后一小时内需执行的操作任务,由上一班人员负责写好操作票,值班负责人(值长、正值)审查无误后移交值班人员。接班人员应认真审核并再次与调度核对一次,发现不合格的票必须通知本班操作人员重新填写,操作前应征得调度同意。注意:电气设备操作任何时候不允许将调度命令计划时间当作动令来执行。

  4.17.3.15.14.操作票的格式统一按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式样,由变电所印制并颁发到各变电站。操作票领取有记录并签名。操作票使用十六开纸,发现有缺页、编号不对者由变电运行人员报交变电管理所安监股,重新更换或经许可继续使用,严禁将操作票做其他记录。

  4.17.3.15.15.变电站设备计划检修。作为变电站当值人员应与工作票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联系好是否当日停电。应提前半小时内与调度提出申请,对于天气突然变化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需要暂停检修者,应提出改期申请(按工作票签发人的要求说明)。

  4.17.3.16.在下列情况下应将开关操作电源切断:

  4.17.3.16.1.开关检修及操作机构箱检修,在10KV及以上电流互感器设备上工作,更换进行预防性试验检查。

  4.17.3.16.2.在二次回路及保护装置有人工作时。

  4.17.3.16.3.在倒母线过程中拉合母线隔离开关、断路器旁路隔离开关改母线分段隔离开关时,必

  须取下母联开关、分段开关及旁路开关的控制保险或拉开快分开关,以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注:10KV至35KV开关取该开关控制保险,110KV以上应退零序及距离保护压板,并与调度联系许可。

  4.17.3.16.4.在继电保护故障情况下,应取下开关控制保险或拉开快分开关以防止因开关误合或误跳而造成停电事故。

  4.17.3.16.5.开关缺油及无油时应取下开关控制保险或拉开快分开关,以防止系统中发生故障而跳开关时发生爆炸。

  4.17.3.16.6.操作中应严格使用合格且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器。使用方法正确,防止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

  4.17.3.17.操作票面考核

  为了杜绝无票操作,保证正确操作,提高操作票合格率,必须对操作票不合格者进行考核。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认为不合格:

  4.17.3.17.1.操作项目未编号或未按顺序编号。

  4.17.3.17.2.未使用规定的调度术语。

  4.17.3.17.3.操作任务不明确。

  4.17.3.17.4.操作票漏项。

  4.17.3.17.5.操作票中字迹不清、潦草,发生理解不清的情况。

  4.17.3.17.6.操作任务重要文字有涂改及其它字涂改超过3处。

  4.17.3.17.7.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未签名,或者调度姓名及当班人员不真实。

  4.17.3.17.8.操作完的项目检查无误后未打“√”。

  4.17.3.17.9.操作开始时间、终了时间、汇报时间未填写或写错。

  4.17.3.17.10.已执行、未执行、作废印章未按规定使用。

  4.17.3.17.11.安全措施不具体或漏掉必不可少的内容,人员不符合规程要求,接地线未编号,事故后补填写操作票。

  4.17.3.18.操作票的使用考核

  4.17.3.18.1.操作票在操作中造成事故者,不论票面反应的情况正确还是错误,统计操作票为事故操作票。

  4.17.3.18.2.操作票在操作中造成障碍,不论票面反应的情况正确还是错误,统计操作票为障碍操作票。

  凡有电气设备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应按变电管理所颁发的操作票登记记录,变电站技安员将每月操作票装订在一起,并附上一张《操作票执行情况》,技安员审核当月的操作票,填写审查日期、姓名,在次月2日前由站长送交变电管理所安监股进行检查、统计,合格的操作票盖“合格”图章,不合格的票盖“不合格”图章,对存在的问题指出并引起注意。由安监股对每个站、每个值班员按千项无差错存档,并将各站每月统计操作票的情况:总份数、合格份数、不合格份数、合格率存档。安监股保存一份,另一份送交安监科备查。操作票从当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按千项操作无差错累计达到规定者给予奖励。不合格者进行考核,跨年度另重新开始算起。各变电站站长对执行的操作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17.3.19.其它:

  4.17.3.19.1.35KV及110KV以上设备线路PT装有二次保险,凡在该设备上工作必须取下该线路PT二次保险,并填入操作票,装上后应可靠无松动。

  4.17.3.19.2.各设备名称、编号在控制屏、保护屏、直流屏、端子箱、机构箱及模拟图板上做到符合现场规定。

  4.17.3.19.3.操作票上监护人、值班负责人、操作人应真实,不发生张冠李戴现象。

  4.17.3.19.4.事故抢修可不用操作票,但必须是调度电话通知为准。事故抢修在开始工作前应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并做好详细记录。事故处理完毕恢复送电时必须填写操作票。

  4.17.3.19.5.变电站室内外必须有充足的照明,便于晚间事故处理及操作。

  4.17.3.19.6.晚间休息,在床头上必须备好手电筒或充电灯。

  4.17.3.19.7.线路及开关的合(开)环操作及分段操作汇报时间,必须在操作票项目末尾注明。

  4.17.3.19.8.对于变电站请外来人进行房屋维修、门窗改造更换、电缆沟清洗、场地绿化、围墙修补等情况,应办理工作票手续,任何时候必须有人监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工作负责人由该变电站的站长或技安员担任。坚持现场不离人,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设有遮栏、标示牌,按规定戴好安全帽。

  4.17.3.19.9.对于开关停电检修负荷由其他开关经旁母带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旁路母线及刀闸、开关具备送电条件。

  2)控制保险(快分开关)及保护压板的投、退。

  3)开关保护定值,应符合运行要求,防止开关误跳闸。

  4)旁路刀闸及开关合上后应查明确已带上负荷。

  4.17.3.20.设备试运行操作的规定

  4.17.3.20.1.变电站新设备试运行(如新建、扩建、改建的设备)按规定进行交接验收,设备验收合格,新设备投入运行填写操作票由运行人员担任,操作和事故处理由施工单位人员负责,操作中监护由变电值班人员负责,填票时必须检查接地刀闸、接地线拆除,检查开关、刀闸在断开位置,重合闸压板在退出位置,保护定值进行调整,有关压板应投入,然后按调度命令合上××开关及刀闸,对新设备冲击次数规定如下:变压器、消弧线圈、电抗器5次,电容器、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母线等3次。对冲击设备必须注意下列问题:

  1)被冲击设备无异状

  2)冲击的断路器(开关)保护应可靠投入,开关遮断容量满足要求,切断故障次数未超过规定

  3)冲击合闸的断路器重合闸压板在退出位置,投入时应经调度同意。

  4)变压器冲击时变压器的中性点必须可靠接地,变压器保护应完整、可靠投入。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选择保护完备,励磁涌流较小的电源侧进行充电。送电时先送高压侧(220KV、110KV),后送中压侧(35KV),再送低压侧(10KV),停电时顺序与送电顺序相反。

  4.17.3.21.母线倒闸操作的规定

  4.17.3.21.1.母线倒闸操作时,必须考虑对母线差动保护的影响和二次回路相应的切换。

  4.17.3.21.2.母联开关向母线充电时,应先投入母线充电保护,充电正常后退出充电保护。

  4.17.3.21.3.母线停电或母线电压互感器停电时,必须防止电压互感器反送电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误动。

  4.17.3.21.4.母线倒闸操作时,现场值班人员应避免断路器(开关)、断口电容与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发生谐振。(如母线电压表三相同时升高,有关光字牌亮)应立即恢复倒闸前状态。

  4.17.3.21.5.防止用隔离开关拉、合长距离空载线路。

  4.17.3.21.6.一、二次设备的操作(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改变调整),操作前须经调度值班员同意,执行完毕向调度汇报,模拟图板和电脑显示图在任何时候必须与实际相符(设备状态、遥信、遥测)一切操作执行与实际相符。

  4.17.3.22.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的规定

  4.17.3.22.1.电气设备必须按规程设置(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按调度下达的正确保护定值进行整定,并投入保护运行可靠,决不允许设备处于无保护状态运行。

  4.17.3.22.2.当一次设备不能停电,保护装置又必须退出检验且无其他断路器(开关)保护可代用

  时,允许保护按套轮流退出,但至少保留一套主保护正常运行。

  4.17.3.22.3.运行方式改变后,定值调整所需时间与方式变化变更定值后运行的时间相近。

  4.17.3.22.4.保护装置的投、退,定值的调整必须按值班调度员的通知执行,对于定值过大或过小时,应汇报调度及生技有关人员,并做好记录,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对保护装置的投、退,实际定值与调度指令的一致性负责。

  4.17.3.22.5.值班人员应每天按规定时间对保护装置进行巡视检查,发现缺陷或异常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及生技股有关人员,由生技股通知继保人员进行处理。

  4.17.3.22.6.保护装置每次动作,现场值班人员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做好详细记录(保护屏和控制屏上各种动作信号),如属误动,应将保护装置退出,保持原状,汇报生技股安排人员查明原因。在未查明原因前误动的保护装置不得投入运行。若误动已构成事故,且误动原因尚待分析时,由所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4.17.3.22.7.一次设备的负荷电流不得超过该设备所允许的负荷电流,否则应与调度联系改变运行方式。

  4.17.3.22.8.变压器更换变色硅胶,由值班人员执行,当硅胶变色超过二分之一需更换时,应与调度联系经许可,将变压器重瓦斯压板由跳闸改投信号,应有两人执行,防止触电。

  4.17.3.23.主变停、送电操作顺序及注意事项

  4.17.3.23.1.主变停电时,先停低压侧,再停中压侧,最后停高压侧,拉、合变压器220KV、110KV开关时,操作侧的110KV及以上主变中性点刀闸5×16或5×26,6×16或6×26刀闸应合上。当主变中性点刀闸原在合上位置应检查并填入票内,主变中性点刀闸由一台倒至另一台运行应采取先合上后拉开的原则执行。主变送电时与上述顺序相反。当主变二台运行或一台运行,另一台热备用,须将运行设备停电检修,恢复另一台运行,必须对220KV、110KV、35KV、10KV母联开关或刀闸进行检查并填入票内,防止漏项。

  4.17.3.23.2.有两台主变倒换时,应检查变压器确已带上负荷后,才允许退出需停运变压器。

  4.17.3.23.3.当主变110KV开关在合上位置而不需要停电时,而主变35KV、10KV开关需停电操作:根据运行方式及工作票要求执行,若不考虑10KV、35KV设备停电,先拉310、3101、3103或320、3202、3203刀闸,后拉主变35KV 410、4101、4103及4×16或420、4202、4203及4×26。这样操作的目的是缩小事故范围及减少损失。

  4.17.3.23.4.220KV、110KV主变中性点5×16或5×26,及6×16或6×26断开及合上时,必须按

  照调度通知保证中性点的运行方式正确。

  4.17.3.24.消弧线圈停、送电操作顺序及注意事项

  4.17.3.24.1.对于装有消弧线圈的变电站,有两台消弧线圈及两组刀闸4×16或4×26,必须采用先拉开,后合上的原则执行。任何情况下决不允许将一台消弧线圈同时接于两台变压器中性点上。

  4.17.3.24.2.拉、合4×16和4×26刀闸前,应检查站内设备35KV系统无母线接地故障,35KV电压表指示正常,消弧线圈无故障。当发生该设备喷油、着火爆炸等情况,必须采取上一级开关断开其电源,严禁带故障拉、合4×16和4×26刀闸将消弧线圈退出运行。消弧线圈一般采用过补偿运行,但不能超过10%。

  4.17.3.24.3.主变停电检修,当消弧线圈在运行时,拉、合4×16和4×26刀闸,在工作票及操作票上不能漏项,对停电侧的4*16和4*26刀闸靠**号主变侧必须装设一组接地线,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4.17.3.25.220KV、110KV、35KV、10KV(TV)低压保险(快分开关)、开关控制保险(快分开关)及线路(TV)保险装上或取下的有关规定:

  4.17.3.25.1.220KV、110KV、35KV、10KV当拉、合TV刀闸停电时:二次保险(快分开关)按规定应取下或拉开,当恢复送电投入时顺序相反,检查应接触良好。

  4.17.3.25.2.220KV、110KV、35KV、10KV开关停电检修、TA更换预试应取下控制保险或拉开二次快分开关,应填入票内,对合闸保险应取下不需填票,但在备注栏中注明。操作票上当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接地线后,应先装上或合上该开关控制保险或快分开关写在前面,避免开关在合上检查而未检查到位,当合刀闸时可靠跳闸。

  4.17.3.25.3.220KV、110KV、35KV线路装有线路TV,凡是在该TV上工作时,必须取下TV二次保险并填票内,工作票上有规定要求除外,对于线路工作停电可以不执行。

  4.17.3.25.4.220KV、110KV、35KV、10KV开关控制保险或者快分开关及线路TV,母线TV一、二次保险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不应过大或过小,运行中接触良好无松动现象,若保险或快分开关自动断开或烧坏,应查找原因,采取防止保护装置误动措施,及时处理更换合格的保险或快分开关。主变停电检修及保护校验,除拉开快分开关外,还应拉开主变差动保护电源,后备保护电源,并填入票内。

  4.17.3.25.5.当在10KV TV设备上工作,当运行切换后,检查10KV TV切换灯亮后,取下二次保险(测量、保护)在停电的××刀闸靠TV一次保险侧验明确无电压,在××刀闸靠TV高压保险侧装设一组接地线,然后取下TV高压保险,送电时顺序相反。

  4.17.3.25.6.对于变电站35KV站用变装有跌落保险的操作,先拉中间相,再拉两边相,送电合上顺序相反。严防带站用变负荷操作。

  4.17.3.25.7.当站用变及TV高压保险熔断时,应查找原因,对绝缘进行遥测,合格方可投运,站用变、TV高压保险、跌落保险容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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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变电管理所安全生产管理标准(1)

  变电管理所安全生产管理标准(1)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本所安全教育、安全活动、“两措”计划、安全管理工作标准与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本所各班、站(队)所有人员。

  2引用标准

  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部DL408-91,《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电发[2000]643号文

  《电业局安全生产管理标准》(Q/314-204.001-20**)。

  3管理职能

  3.1本所安全管理实行主任、安全专责负责制,综合办公室管理。有效的发挥“三级安全监察网”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3.2各班、站(队)按各自职能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3.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3.4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3.4.1.变管所主任安全职责

  变管所主任是变电管理所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变管所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4.1.1负责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变电管理所各班、站、队的安全责任制;

  3.4.1.2负责审阅州局有关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指令、文件,并组织落实。负责及时协调和解决和班、站、队在贯彻落实上出现的问题;

  3.4.1.3亲自主持定期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各班、站、队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全所基本安全情况,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4.1.4负责本所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变电生产、设备、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

  3.4.1.5在本局及职能科室(或专业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

  3.4.1.6组织全所职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班、站(队)加强安全思想教育;

  3.4.1.7认真贯彻执行部、网局、省局和本局颁发的规章制度。

  3.4.1.8坚持不断改进设备,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组织做好变电站设备的定期检修、预防性试验和运

  行维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局颁发的《变电设备评级办法及评级标准》,不断提高变电设

  备的健康水平。

  3.4.1.9坚持深入现场,定期进行变电站的监察性巡视,有重点地检查运行设备和技术记录,督促搞好生产场区文明生产,及时解决和改进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4.1.10安排好政治学习和专业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变电职工的政治思想、技术水平和业务熟练程度。

  3.4.1.11督促建立、健全本所和各变电站的技术记录、技术档案、图纸,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生

  产文件的管理。

  3.4.1.12结合生产需要,组织搞好技术革新、不断改进设备,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3.4.1.13关心职工生活,及时解决生活、福利、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4.2.变管所副主任安全职责

  3.4.2.1协助主任负责变管所各班、站、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3.4.2.2亲自批阅变管所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落实;

  3.4.2.3协助主任组织或主持定期安全生产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负责人“三落实”;

  3.4.2.4负责本所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变电生产、设备、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

  3.4.2.5在本局及职能科室(或专业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

  3.4.2.6组织全所职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班、站(队)加强安全思想教育;

  3.4.2.7认真贯彻执行部、网局、省局和本局颁发的规章制度。

  3.4.2.8坚持不断改进设备,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组织做好变电站设备的定期检修、预防性试验和运行维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局颁发的《变电设备评级办法及评级标准》,不断提高变电设备的健康水平。

  3.4.2.9坚持深入现场,定期进行变电站的监察性巡视,有重点地检查运行设备和技术记录,督促搞好生产场区文明生产,及时解决和改进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4.2.10安排好政治学习和专业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变电职工的政治思想、技术水平和业务熟练程度。

  3.4.2.11督促建立、健全本所和各变电站的技术记录、技术档案、图纸,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生

  产文件的管理。

  3.4.2.12结合生产需要,组织搞好技术革新、不断改进设备,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3.4.2.13关心职工生活,及时解决生活、福利、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4.3.变电管理所安全专责安全职责:

  3. 4.3.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令、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协助所领导抓好各方面的安全工作;

  3. 4.3.2.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各班、站长安全生产责任状;

  3. 4.3.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规程,熔冰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有关规程,电力知识的安全教育;

  3. 4.3.4.同所领导、运行专责定期及不定期地参加安全大检查,对安全生产中做得好的班站进行总结、表彰,对存在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督促整改;

  3. 4.3.5.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召开各班、站技术员会议;

  3. 4.3.6.经常深入到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有关方面的情况,协助班站解决有关问题,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反习惯性违章执行情况;

  3. 4.3.7.每年上报申请添置安全工、器具,做到数量充足,试验合格;

  3. 4.3.8.参加本单位所发生的人员伤亡、设备障碍、事故调查处理,参加设备大修、施工及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各种事故报告、报表的填写,做到即时、准确、齐全;

  3. 4.3.9.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负责制订安全施工措施,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对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

  3. 4.3.10.制订和实施兼职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对兼职安全员选拔提出调整意见并负责组织培训;

  3. 4.3.11.负责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执行”两措”计划的落实,进行检查总结、提出改进意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监督水平。

  3.4.4.变电管理所变电运行专责安全职责:

  3. 4.4.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措施指示精神,并落实到运行管理中去;

  3. 4.4.2.负责指导解决变电运行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参加主要设备的检修施工和变电站运行

  方式的审定;

  3. 4.4.3.参加变电站各类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制定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和改进意见;

  3. 4.4.4.参加变电工程设计方案的预审定,参加新站、新设备的交接验收工作,负责投运准备工作,严格把好质量关;

  3.4.5.班、站(队)长安全职责:

  3.4.5.1. 班、站(队)长是全班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全班的安全、文明生产、经济运行、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和生活等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带领全班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

  3.4.5.2.领导全班人员贯彻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思想教育,按时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主持本班的事故、障碍和异常的调查分析会;

  3.4.5.3.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和上级要求,编制年、季、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完成;

  3.4.5.4.经常到生产现场查阅有关生产记录,了解生产运行情况,抓好安全经济运行;

  3.4.5.5.遇有较大的停送电操作和复杂的操作必须亲临现场把关;

  3.4.5.6.结合新技术、新设备的运用,组织全班人员学习,不定期进行考问、考核,组织参加新、扩、改建、大修后设备的验收和投运工作;

  3.4.5.7.组织搞好设备维护、文明生产、站容站貌。

  3.4.6.值班长安全职责:

  3.4.6.1.值班长是本值的负责人,负责本值的安全、运行与维护工作,行政上受班、站(队)长领导;

  3.4.6.2.按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办理交接班手续;

  3.4.6.3.接受当值调度命令,审查操作票,组织领导本值的一切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3.4.6.4.受理、审理工作票,组织本值参加设备的竣工验收工作;

  3.4.6.5.审查本值运行工作记录、有关生产记录和双票执行情况。

  3.4.7.正值班员安全职责:

  3.4.7.1.担任与值班调度之间的一切操作联系,受理调度命令,审核或填写操作票,搞好倒闸操作;

  3.4.7.2.协助值班长组织处理设备异常运行情况及事故,及时向值班长或值班调度及上级领导汇

  报,同时做好记录;

  3.4.7.3.搞好设备运行维护,参加设备的竣工验收与投运工作;

  3.4.7.4.管理工作票及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3.4.8.副值班员安全职责:

  3.4.8.1.在值班长、正值班员的带领下,处理设备的异常运行和事故,完成正值班员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按时巡视设备,做好各种记录。

  3.4.8.2.受理操作命令,填写倒闸操作票,在值班长、正值班员的监护下正确执行倒闸操作。

  3.4.8.3.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搞好清洁卫生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生产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各班站队长是本班、站、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强烈领导本班、站、队的安全生产和负责贯彻安全管理标准,在布置生产和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安排和检查安全工作,提出可能发生的问题和防止对策,经常向班、站、队成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带头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班、站、队人员执行规程制度情况、对违章违纪者应加以制止,并严肃处理。

  4.1.2. 班、站、队安全员是班、站、队长在安全方面的得力助手,应密切配合有责任协助班、站、队长抓好班、站的安全工作和执行安全管理标准。

  4.1.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班、站每个职工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程制度,做到处处注意安全时时关心安全、事事确保安全,牢记只有安全才能有效益,安全高于一切。

  4.1.4.班、站、队安全目标管理内容,实现“四无”即无事故、无障碍、无异常、无差错。

  4.1.5.班、站、队长应将安全目标落实到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1.6.认真开展“四无”竞赛活动,即“个人身边无事故”、“无障碍”、“无差错”、以及“千次操作无差错”“百份工作票无差错”等活动。

  4.2.安全生产目标:

  4.2.1“三不”:不发生生产性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电网破坏、主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4.2.2“二少”:减少继电保护三误事故。减少一类障碍和配电事故跳闸率。

  4.2.3“一杜绝”:杜绝恶性误操作事故。

  4.2.4 “一实现”:实现全年二个百日安全期。

  4.3.安全活动制度:

  4.3.1.安全活动制度

  班站队的安全活动是搞好各班站队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目的在于对全体运行人员进行经常性和系统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提高运行人员工作责任感,为保证各班站队安全活动收到实

  效,特制定安全活动制度。

  4.3.1.1.安全活动的形式包括安全日活动班前会、班后会、运行分析会、事故分析会。

  4.3.1.2.班前会、班后会应由值长或值班负责人主持。

  班前会于接班后进行,重点根据本班将要进行的工作讲解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布置安全措施、做好事故预想。班后会于交班前进行,重点总结当班工作,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习惯性违章的不良现象,吸取经验的教训。

  4.3.1.3.安全日活动以值(或班)为单位,由值长(或值班负责人)主持,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班站队的安全日活动由班站队长(或技安员)主持,全体人员参加,每月至少一次。

  4.3.2.安全活动日的内容

  4.3.2.1.学习有关的安全通报、事故通报,分析讨论事故发生的的原因,应结合局、所、站内所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及兄弟单位所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讨论、分析、制定对策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3.2.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或规程、制度。

  4.3.2.3.分析近期运行操作、设备维护、“两措”计划落实情况、“两票”执行情况,查找不安全因素和苗头,制定对策和防范措施。

  4.3.2.4.总结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并考核违章违纪行为。

  4.3.2.5.布置下一步的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4.3.2.6.班站队长应经常参加各值、班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和各值、班人员的安全思想动态并指导其开展安全活动。

  4.3.2.7.对于全班站队的安全日活动,班站队长应事先召集班站队委会汇报情况,有的放矢,使安全活动收到实效。

  4.3.2.8.运行分析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按《变电运行管理制度》中运行分析制度的要求进行。

  4.3.2.9.事故(异常及障碍)分析会由班站队长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4.3.2.10.安全活动有明确的目的,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应全员参加,发言踊跃,记录齐全。

  4.3.3.安全活动管理:

  4.3.3.1.各班站队长是本班、站、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强烈领导本班、站、队的安全生产和负责贯彻安全管理标准,在布置生产和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安排和检查安全工作,提出可能发生的问题和防止对策,经常向班、站、队成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带头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班、站、队人员执行规程制度情况、对违章违纪者应加以制止,并严肃处理。

  4.3.3.2. 班、站、队安全员是班、站、队长在安全方面的得力助手,应密切配合有责任协助班、站、

  队长抓好班、站的安全工作和执行安全管理标准。

  4.3.3.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班、站每个职工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程制度,做到处处注意安全时时关心安全、事事确保安全,牢记只有安全才能有效益,安全高于一切。

  4.3.3.4.班、站、队安全目标管理内容,实现“四无”即无事故、无障碍、无异常、无差错。

  4.3.3.5.班、站、队长应将安全目标落实到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3.3.6.认真开展“四无”竞赛活动,即“个人身边无事故”、“无障碍”、“无差错”、以及“千次操作无差错”“百份工作票无差错”等活动。

  4.4.安全教育管理

  4.4.1为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感,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以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坚持长期安全思想教育。

  4.4.2对新入局人员,必须进行局、部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4.4.3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安监专责协助进行安全教育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4.4.4新入局人员经局安全教育后,分配到部门、班组时,部门必须督促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与本专业有关的内容,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分配到班组,并需签订师徒合同。

  4.4.5离开运行岗位三个月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实习,《电业

  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才能再上岗工作。

  4.4.6各生产岗位的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有关触电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紧急救护以及消防器

  材使用等方法。

  4.4.7对参加我局工作的外借人员、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非本企业的在局学习、实习人员,进入生产现场,有关部门的安监人员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

  4.5.安规考试管理

  4.5.1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班组长由安监部组织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闭卷考试。

  4.5.2其他人员安规考试由安监专责组织命题,综合办公室协助,全所统一时间进行闭卷考试。

  4.5.3安规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6分,考试不及格者,限定在1个月内补考合格,补考不合格者下岗1个月,舞弊者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下岗1个月。

  4.5.4从事特种工作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并持合格证上岗。

  4.6.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分析管理

  4.6.1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本局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的通知,以及其他规定。

  4.6.2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反对草率行事,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禁隐瞒事故。

  4.6.3各级领导和安监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类事故、障碍统计标准。

  4.6.4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安监人员和事故调查人员应迅速奔赴现场组织调查,搜集事故原始资料,未经有关局领导和安监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事故现场。

  4.6.5凡发生事故,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值调度汇报,并向有关领导和安监部报告,事故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在下班后离开事故现场前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4.6.6凡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的规定执行。局领导,各有关部门的人员应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委员会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4.6.7凡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由局长或总工程师组织安监、生技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局长或总工程师担任组长,主持调查工作。

  4.6.8凡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由生产副局长或总工程师组织调查。发生的未遂事故、一类障碍(非

  责任的),二类障碍由部门领导或专业领导组织调查,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问题,如属技术上的则由生技部组织调查,属安全方面的由安监部组织调查。

  4.6.9凡发生轻伤事故和一类责任障碍,安监部组织调查,主持召开分析会,责任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监员及有关人员参加;性质严重的轻伤事故的调查,由安监、生技、劳资、工会等有关人员参加;性质严重的一类障碍调查,由生产副局长亲自参加。

  4.6.10事故发生后,技术分析材料由部门的技术人员或生技部专责工程师填写。事故单位的安

  全员应综合写出事故、障碍分析书面材料报局安监部,安监部综合填写报表报上级安监部门。

  4.6.11凡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后,局长或生产副局长、总工程师应立即用电话向省公司报告,安监部长应立即向省公司安监处报告。

  4.6.12凡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安监部应在次月10日前向省公司写出分析报告及填写报表,一般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应在3天之内向安监部写出分析报告。

  4.6.13事故、障碍发生后,单位要召开分析会,无故拖延或逾期不报者,安监部有权对其给予处罚。

  4.6.14特大、重大事故的处罚,由事故调查委员会决定,一般事故及障碍的处理按我局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4.7.安全报表管理

  4.7.1安全监察部必须按省电力公司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各种安全报表.次月的1日用电话或传真报安监处;于次月3日必须将每月事故、一类障碍的正式报告和软盘、二类障碍和配电事故次数报出。

  4.7.2安全监察部必须按市劳动局、市经委、市总工会的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人身事故报表,每月初报出。

  4.7.3凡发生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障碍的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安全监察部。月内交书面报告。

  4.7.4各单位在每月25日,用电话或传真报安全监察部,于次月1日按照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填报下列卡片、报表报送安全监察部:

  4.7.4.1事故(障碍)卡片;

  4.7.4.2人身事故卡片;

  4.7.4.3交通事故统计卡片;

  4.7.4.4违章下岗统计表;

  4.7.4.5双票合格率统计票;

  4.7.5对发生设备事故、障碍、人身事故的单位,隐瞒不报者按有关规定加倍处罚。人身伤亡事故跨月报者,不予登记工伤,而且伤者药费由本单位、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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