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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分公司不正常行李的处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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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分公司不正常行李的处理工作流程

  航空分公司不正常行李的处理工作流程

  一 少收行李(一) 如有少收行李,首先查看传送带外是否有遗漏行李;询问旅客行李特征并速与货运联系,确认是否混入货物。

  二 少收行李(二) 确认未到达本站后,认真填写行李运输事故单(少收);与旅客始发站联系,查看是否漏装、错运;按要求多次拍发少收报并记录存档直至结案;与旅客协商行李处理方案。

  三 少收行李(三) 及时查看电报,确认是否有速运行李、外站查询等,并及时给予回复。

  速运行李到达后,应记录在册,并及时通知旅客携带有效证件签字领取。

  旅客提取行李后应更改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 多 收 行 李 行李多收时,应填写多收登记单、行李运输事故单;及时拍发多收电报。 确认应到达站后,及时运送并拍发速运报。

  及时结案,整理保存行李档案,以备查询。

  五 破损行李 行李破损时应首先向旅客诚恳道歉,及时立案填写事故单、索赔单、赔偿收据,并根据有关规定与旅客协商赔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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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航空分公司行李到达工作流程

  航空分公司行李到达工作流程

  一 准 备 工 作 按要求着装、佩带通行证、工号牌;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并据实签到。按照当日航班动态表抄写到达航班记录;检查对讲机、电话等设备是否完好。

  二 接 收 舱 单 注意收听并记录航班到达信息。提前五分钟到达廊桥接舱单,如有过站航班应将舱单送至配载室,并将过站人数通知服务台。

  三 到 港 统 计 根据舱单详细统计并记录到达客、邮、行、货等资料,并将舱单整理装订,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四 航 班 纪 录 行李到达前到达提取处,认真核对旅客行李票是否与行李一致,杜绝旅客提错行李。

  五 不正常行李的处理 对不正常行李的处理按照不正常行李的处理流程办理。

篇3:航空分公司行李查询工作流程

  航空分公司行李查询工作流程

  一 准 备 工 作 按要求着装、佩带通行证、工号牌;按时到达工作岗位。

  二 交 接 班 交接班双方应当面详细交接未处理完毕的事务,明确待办事项;清点旅客遗留物品及未交付的行李;认真查看、填写交接班记录。

  三 待办工作分配 如有待交运行李应及时通知当日分检人员;速运到达行李应通知到达人员注意接收。监督行李处理经过并由经办人详细记录。

  四 统计和档案工作 按时制作各种销售统计工作,妥善整理和保管原始单据、行李档案。

  五 运输事故处理 监控事故(多收、少收、破损)处理情况,并负责立案、拍发电报以及记录处理过程、结案。

  六 速运行李领取 处理速运到达行李的领取、验证、记录,及时结案。

  七 监督和复核 监督行查日常业务的完成情况。

篇4:PM大厦火灾紧急处理方案

  PM大厦火灾紧急处理方案

  初期火警扑救无效,火势无法控制并进一步蔓延时,在场主管应该即时向大厦当值最高主管报告。

  1、大厦当值最高主管接到报告后:

  (1)及时召集大厦内义务消防队员,命令义务消防队各组负责人带领本组人员各就各位;

  (2)向消防中心发出指令,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用户紧急疏散;

  (3)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决定是否向消防局报警求救。

  2、大厦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大厦当值最高主管指令后:

  (1)启用消防紧急广播,通知用户紧急疏散;

  (2)向市消防局报警,讲清楚大厦地点、起火楼层、火势等;

  (3)将监控镜头定在起火楼层密切监视;

  (4)检查电梯有无困人,若出现电梯困人,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并利用电梯对讲机安定被困者情绪。

  3、迅速行动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

  (1)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组织灭火;

  (2)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或卷闸;

  (3)安排人员携带灭火工具检查相邻房间和上下楼层通道是否有火势蔓延;

  (4)针对燃烧性质不同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

  3、救护疏散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

  (1)指挥用户疏散,疏散顺序先从着火层以上各层开始,安抚暂不需疏散楼层的用户;

  (2)引导着火房间或楼层人员安全疏散,随后查漏;

  (3)引导用户从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层,无法从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层时,引导用户疏散到天台上风处等待营救,并组织水枪掩护;

  (4)医疗救护小组携带急救药品和器械到疏散集中点。

  4、安全警卫组接到指挥部工作指令后:

  (1)清除路障,指挥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大厦外围秩序;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大厦,指挥疏散人员离开大厦;

  (3)等待引导消防局消防员到火灾现场。

篇5:物业园区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物业园区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1、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

  (1)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即时到现场核实;

  (2)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3)将监控镜头定在报警楼层监视,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值主管报告。

  2.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并且遵循以下规则:

  (1)报警地点在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先按门铃,向用户简要说明理由后,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3)报警地点在商场内,与商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4)报警地点在停车场内,与停车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5)报警地点在商场独立商铺内且已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留守现场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6)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且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并留守注意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3、当值主管接到消防监控中心保安报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

  (1)经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复位,若进入写字楼单元内、商铺内、停车场内检查,需向用户解释清楚,致歉后方可离开。

  (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或商场独立铺位且已上锁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并通知用户。

  (3)经现场检查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4、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当值主管指令后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初期火警处理程序

  1、发现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该:

  (1)即时报告大厦消防监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2)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3)可能情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速度。

  2、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现场报告后:

  (1)即时报告当值主管;

  (2)联络保安部主管,报告情况;

  (3)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

  3、当值主管收到火警报告后:

  (1)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2)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3)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安全通道疏散。

  4、灭火后,当值主管安排人员留守火警现场,等待公司调查。

  5、若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即时决定:

  (1)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2)立即向上级报告;

  (3)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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