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考核办法

2531

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激励专业(学科)带头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在我校专业(学科)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课程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和领军作用,并为津贴发放提供依据,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z市专业(学科)带头人。

  二、考核内容

  专业(学科)带头人除参加学校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并且考核总分不得低于95分外,还应参加本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四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有教学或德育论文1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3分)

  2、在学校的安排下有计划地指导一名青年教师并使其取得明显的成绩(论文、竞赛获奖、考核优秀等)(3分)

  3、示范课1节(3分)

  4、主持本专业(学科)课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3分)

  5、作为课题或子课题主持人主持研究工作(3分)

  6、在校级以上开设1次教师培训讲座(3分)

  7、负责本专业建设、实验室、实训车间规划工作(3分)

  8、撰写1篇行业发展报告或专业发展规划(3分)

  三、考核程序

  年终考核以教科室认证为准,未经认证者不得分。相关教师应及时到教科室登记,并按要求交齐所做工作的佐证材料。教科室会同学校人事和相关部门共同考核,将认证结果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并在校内公示。

  四、津贴发放

  学校人事部门根据考核结果于年终发放津贴。

  1、考核总分≥15分,可以领取津贴600元/月。

  2、考核总分≥12分,可以领取津贴300元/月。

  3、考核总分≥9分,可以领取津贴100元/月。

  4、考核总分<9分,不能领取津贴。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内部工程技术专家学术带头人考核制度

  内部工程技术专家、学术带头人考核制度

  第一条  根据《E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工程技术学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制度》(晋建总科发[20**]28号文)和《E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工程技术专家选拔管理制度》(晋四建字[20**]70号文)的文件精神,为了科学的考核和评估集团公司所属的学术带头人、内部工程技术专家,以充分发挥其学术带头作用,使之更好的为集团公司服务,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 考核对象:E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选拔的属于我公司的工程技术学术带头人、公司聘任的内部工程技术专家。

  第三条 考核目的:通过对内部工程技术专家及学术带头人的评价,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起到检查、监督和激励作用,并为学术带头人、专家的换届、选聘、奖惩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条 考核制度:通过自我总结评价与专家评审委员评价相结合,定期检查、评估被考核对象在任期内的德、能、勤、绩。

  第二章 考核机构

  第五条 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考核。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考核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重要依据,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全面进行考核:

  德:主要考核公正、献身、求实、协作、创新的精神。

  能:主要考核知识面、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决断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

  勤:主要考核用于公司组织的专家活动的时间和对工作的责任心。

  绩:主要考核专家及学术带头人履行职责所作出的实绩,完成任务的效率和质量(详见附表)(完成本单位技术工作任务情况、完成集团公司组织的公司内部重点、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讨论,重大技术方案的论证,技术标准化的管理,技术管理制度的编制,工法、示范工程、QC等申报前的初评工作等)

  同时要求专家要积极主动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对本系统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并以此做为对专家的考核依据之一。

  第四章 考核www.pmceo.com程序

  第七条 公司内部工程技术专家、学术带头人对自己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参与公司组织工作情况及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等,平时要如实作必要的记录,供定期考核评定时参考。

  第八条 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应注重对内部工程技术专家、学术带头人的平时考察,随时了解专家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有关档案为定期考核提供依据。

  第九条 定期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总结:由考核对象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期间个人总结材料,填写《学术带头人、内部工程技术专家考核表》。

  2.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术带头人、内部工程技术专家考核表》对考核对象提出质询。

  3.专家评审委员会针对性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充分讨论、汇总各方面的评价信息,提出对考核对象的考核结论。

  4.专家评审委员会将考核结论反馈给考核对象,如考核对象对考核结论有异议,应在一周内提出,考核对象要对考核结论签署本人意见。

  5.专家评审委员会汇总考核结论,提出包括有考核成员的组成、工作步骤、考核结果、建议等内容的考核总结报告。

  第六章 考核结果

  第十条 考核结果分为称职、不称职。

  考核称职者,享受《E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工程技术学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制度》(晋建总科发[20**]28号文)和《E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工程技术专家选拔管理制度》规定的有关待遇,并推荐参加总公司及以上更高层次人才评选。

  考核不称职者,按文件规定取消学术带头人、内部专家资格。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列入集团公司专家信息库,并作为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专家换届、选聘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对专家的考核以日常考核(四个月为一个周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