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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工程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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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工程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制度

  路桥工程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使教学管理工作按教学规律运行,不断提高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以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管理机构

  (一)学院教学管理由学院主任全面负责,学院教学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按照职责对学院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进行指挥和领导。

  (二)教研室是在学院领导下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研究,完成教学任务,负责执行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学工作,开展科研、教研工作。

  二、授课计划制定与管理

  1、授课计划是指教师为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而制定的教学方案,主要内容为:课程,授课班级,本课程使用的教材,每周教授的章节、教学要求和教学手段,作业的布置,计划执行情况等。

  2、制定授课计划的依据:专业教学计划,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任务书,授课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使用的教材,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

  3、各门课程授课计划经教研室讨论,由教研室主任、学院主任审核后执行。任课教师不能随意调整。

  4、授课计划要在开学前完成,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学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学院存档,一份教师自存。

  5、授课计划的管理

  ⑴开学第一周由教研室收交、检查;

  ⑵期中教研室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教学情况,必要时可作适当调整;

  ⑶期末教研室检查总执行情况,写出报告,说明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三、课堂教学

  1、教师上课教态要自然大方,衣着得体,仪表端庄,态度和蔼可亲。要善于控制和调整自己的情绪,以饱满健康、热情积极的情绪影响感召学生。

  2、教师语言要清晰、简练、用普通话。板书要简明扼要、字迹工整。技能训练要做到要领清楚、操作规范。

  3、教师要保证每堂课的完整性,充分运用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授新课,进行小结,布置作业等各个教学环节,完成一堂课的教学目的。

  4、上课时师生互动,教师要随时注意学生反映,研究学生主体对象,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组织教学,传授知识,培养智力,发挥能动作用。

  5、教师要管教管导,做好课堂记录,加强对学生的考勤。

  6、写出课后总结(教学体会、分析和改进)。

  四、教学质量检查

  (一)不定期检查。主要方式包括由学院领导、学院督导小组、教研室主任组织的检查性听课,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等,了解教学管理和教学过程中的有关情况,以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二)定期检查。每学期期中,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全学院教学检查,检查方式主要包括听课、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等,找出存在问题,并订出改进措施。

  五、教案要求及检查

  1、教案是教师备课的结晶,是教师进行教学的备忘录,每堂课必须有切实可行教案。教案内容要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2、开学第一周由教研室检查任课教师前两周教案,期中检查一次教案,作好检查记录,期末由教研室统一收缴到学院存档。

  六、调课与停课

  教学按计划进行,不能随意调课、停课。如有特殊活动或情况时,须按《关于严格调、停课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七、考试管理

  期末考试各门课程都要同时拟定不少于两套的深浅难度大体相同的试题(包括标准答案),一套作考试用,一套作补考用。考试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综合考虑深度和覆盖面,注意考查学生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试题的时效性、难度等指标。试卷须由教研室主任、学院主任审查签字后集中交到教务处。

采编:www.pmceo.cOm

篇2:路桥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制度

  路桥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对学院教学秩序、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监督,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学院,保证教学质量和提高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一、组织机构

  1、设教学督导小组,在学院正、副主任直接领导下,对全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以形成与教学管理相配套的教学监控体学院。

  2、学院督导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学院督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任聘任,督导小组成员从在职教师中选聘。学院督导成员的考核由学院主任负责,并接受群众监督,不称职的应予以解聘。

  二、督导小组职责

  1、学习和掌握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学院及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工作、教学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并贯彻落实于督导工作。

  2、对教师理论教学情况的检查,主要以定期与随机听课的方式进行,并对教学基本文件如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教学情况记录表及作业批改等进行检查评价,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反映意见。

  3、对实践教学检查,主要对某一实践教学的计划学时及执行学时数、实践教学过程、效果等进行监督。

  4、对教学计划、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文件等执行情况采取专题调查、检查等形式进行监督、评价。

  5、以专项评价(评估) 的形式对某一些重要的教学工作或问题进行检查、评价。

  6、督导小组要按期研究、部署、总结工作,向学院主任定期汇报工作。

篇3:p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学院教学委员会是指导、评价和处理学院重大教学事项的机构。院教学委员会由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及办公室主任组成,主任委员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为了做好全院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我院教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基于《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指导、评价和处理音乐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责。

  第二条 组织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和讨论,坚持改革、创新,始终把“培养人”作为一切工作的中心。

  第三条 主持和审查学院重要的教学事项:

  l、主持修订《教学计划》;

  2、主持制订学科、专业及课程发展与建设规划;

  3、审定教学大纲;

  4、拟订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要点;

  5、组织对教师教学工作及课程建设的评估;

  6、组织申报教研立项;

  7、审核、审定教师资格及调入和留校教学人员;

  8、组织申报职称人员的教学审核工作;

  9、审核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10、认定及处理重大教学事故;

  1l、组织指导教育实习工作;

  12、组织指导毕业论文工作;

  13、负责审核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资格;

  14、审核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

篇4: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学院教学委员会是指导、评价和处理学院重大教学事项的机构。院教学委员会由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及办公室主任组成,主任委员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为了做好全院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我院教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基于《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指导、评价和处理音乐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责。

  第二条 组织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和讨论,坚持改革、创新,始终把“培养人”作为一切工作的中心。

  第三条 主持和审查学院重要的教学事项:

  l、主持修订《教学计划》;

  2、主持制订学科、专业及课程发展与建设规划;

  3、审定教学大纲;

  4、拟订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要点;

  5、组织对教师教学工作及课程建设的评估;

  6、组织申报教研立项;

  7、审核、审定教师资格及调入和留校教学人员;

  8、组织申报职称人员的教学审核工作;

  9、审核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10、认定及处理重大教学事故;

  1l、组织指导教育实习工作;

  12、组织指导毕业论文工作;

  13、负责审核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资格;

  14、审核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

篇5: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教学质量监控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反馈教学信息,指导师生改进教与学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健全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了解我校教与学的实际情况,发挥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1、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教学培训,并将有关学习要求转达给本班同学。

  2、经常了解本班同学对学校和任课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汇报。

  3、协助教学科研部、各系(部)、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织教学。

  4、协助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做好每学期的学生评教工作。

  二、生教学信息员的任职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每学期无随意迟到、早退、旷课及其他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任命程序

  根据任职条件,经班主任推荐、教务处批准后公布。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表彰

  每学年对于工作表现较好,对学校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信息员给予通报表扬,对其中工作成绩显著者给予一定的学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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