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广场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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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丰富广大员工的业余生活,让大家在辛勤的工作之余休闲娱乐。公司决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培训室的后半部分划为休闲娱乐区。具体管理事项如下:

  1、公司目前的娱乐设施有:台球(两张)、乒乓球(一张)。

  2、娱乐区开放时间为:每天18:00-22:30。

  3、开放对象为:嘉荣全体员工。(入场者须带好工牌,否则不许进入)

  4、由人事部负责相关管理事项,娱乐器材的保管、日常维护,培训室大门的开关,娱乐器材的领用登记等。

  5、有需使用娱乐器材的'人员,须先到人事部办理登记手续(领用时间、领用人姓名、工号、预计使用时间、人事部经办人签名),并领用相关器材。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爱护娱乐器材,使用完后归还人事部,并作好登记(归还时间、归还器材完好情况、使用人签名、经办人签名)。

  6、使用人员需爱护娱乐区场内公物,不得肆意捣乱或损坏场内公共财物(桌、椅、乒乓台、台球台等)。否则将视情况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对捣乱场内设施者,将视情况作扣分处理,并须整理好现场设施。

  7、使用人需保持场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得在场内吸烟。否则将酌情作扣分处理。

  8、领用人对领用器材和场内公物有维护的责任,并对其他入场人员有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对破坏场内环境卫生、肆意捣乱,甚至损坏公物的行为有予以劝阻或制止的权利和义务。对故意损坏或拒不服从劝阻者,可以记录下其姓名、工号报至人事部,人事部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扣分处理及要求其赔偿所损坏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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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电梯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节选。

  (一)电梯设备

  电梯的巡查制度

  1、由电梯工或电梯公司维修员负责对电梯机房每天巡视一次,每周对机房设备及卫生清洁打扫一次。

  2、巡视的内容要求有保养见《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规程》《电梯运行规程》

  电梯管理制度

  1、根据电梯的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制定电梯运行维护保养规程。

  2、电梯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3、电梯故障维修必须经由劳动部门审查认可的单位和人员承担。

  4、重视和落实电梯的维修和安全年检。

  5、坚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健全电梯设备档案维修保养记录。

  6、电梯钥匙由专人保管,停机必须出示告示。

  7、电梯出现突发事故,要先救乘客,并通知电梯工检修。

  8、做好电梯耗电计量和收费工作。

  9、保持机房、井道、轿厢的清洁和空气流通。

  10、定时对轨道、厅门、轿门进行清洁和空气流通。

  电梯维修安全操作规定

  1、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和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经有资格的主管单位批准持证上岗。

  2、电梯发生故障时专业维修人员2小时到达现场,维修停机不超过4小时;发生困人时专业维修人员须在半小时赶到救援。

  3、电梯专业维保单位维修人员必须服从物业公司监督和管理。

  4、对维修、保养的电梯要悬挂“维修停用”等相关告牌。

  5、维修、保养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或相关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6、在轿顶作业时,应把安全钳联动开关和轿顶急停开关断开。

  7、用手轮盘车时,应断开电梯总电源。

  8、在底坑作业时,应将限速器张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和底坑检修急停开关断开。

  9、禁止将安全开关等用机械方法或电气短路方法短接起来运行。

  10、维修时不得擅自改动线路,必要时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改动,改动部分应有相应的技术资料存档。

  11、检修人员暂时离场时要在场地挂“危险”、“切勿靠近”等警告牌,并派人看守。

  12、检修完成后应立即清点工具、材料,打扫现场,摘除告示牌,并与物业公司监管人员交接,同时填写检修记录。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在交接验收时安装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交与电梯相关的所有图纸资料和文件。

  2、电梯使用单位应建立电梯技术档案,电梯技术档案包括设备概况、一般技术检查记录、静载实验记录、运行实验记录、超载实验记录、安装改造技术鉴定记录、大、中修记录、事故记录和运行记录等。

  3、对技术资料要有专人管理,并列出项目表格,认真填写并装订成册, 编写号码以便查询。

  4、所有技术资料原件不得外借或丢失,如需使用应采取复印等方法,不能复印的技术资料或相关档案应在保管员的监督下现场查阅。

  电梯应急救援制度

  1、根据电梯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指定必要的救援措施和演练办法加以实施。

  2、指定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有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并考核。

  3、演练方案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工程设备部门在维保单位的配合和监督下进行。

  4、救援演练的开展必须制定详细的方案并报请公司批准和通知维保单位协助,在制定方案时必须明确时间、地点、演练内容、参加人员、救援分工、通讯工具和演练步骤,统一指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5、电梯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练结果应考核并对参加演练的设备重新检查确定一切正常,清点人员和工具,并使电梯恢复运行。

篇3: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对设施设备技术资料进行控制,确保设施设备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物业内设施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工程技术部办公室负责对技术资料建档并进行管理和控制。

  3..2工程技术部文员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登记、存档、保管、使用、分发、借用、作废等具体工作。

  3..3各管理处负责本管理处所辖物业设施设备的资料管理。

  4操作步骤

  4.1技术资料的收集

  4.1.1新购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

  4.1.1.1新购设备进行开箱验收时,工程技术部文员负责收集设备随带的技术资料。

  4.1.1.2设备技术资料的原件应交工程技术部办公室归档保存。如使用部门需要技术资料,工程技术部档案员可对其进行复印,并将复印件提供给使用部门。

  4.1.1.3复印份数及分发情况必须如实记录。

  4.1.2新管理小区技术资料的收集

  公司新接管小区的技术资料由接管验收小组负责与开发商进行交接。接管验收完毕后,接管验收小组负责将技术资料(包括各种图纸、设备资料等)交工程技术部归档保管。小区可保留备份件或复印件。

  4.1.3其他技术资料的收集

  4.1.3.1工程技术部文员平时应注意收集国家、地方或有关部门发布的与设备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1.3.2工程技术部文员平时应注意收集有关设备及设备厂家的最新技术资

  料。

  4.2技术资料的存档

  4.2.1技术资料归档保存前须经工程技术部经理审批。

  4.2.2工程技术部文员负责对技术资料进行编号。

  4.2.3工程技术部文员应建立“技术资料登记表”,记录该资料的名称、编号、来源、原件保存部门、副件、复印份数及复印件保存部门等。

  4.3技术资料的使用

  4.3.1技术资料如有分发需要,应由工程技术部经理确定分发范围,核定分发数额。由文员进行复印,核对无误后并进行分发,同时填制“技术资料发放表”。

  4.3.2公司员工需要查阅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必须出示部门负责人的批条,并经工程技术部经理同意。

  4.4技术资料的作废

  4.4.1符合作废条件的技术资料应予以处理

  以下情况技术资料要进行作废处理:

  a) 该技术资料与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发布的各种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严重抵触,或被其明令禁止;

  b) 已被淘汰的设备的技术资料;

  C) 因本身存在较大错误,被原发布单位用新的资料予以替代的技术资料。

  4.4.2技术资料作废须由文员上报工程技术部经理批准。

  4.4.3已经发放的技术资料由工程技术部办公室按“技术资料发放表”限期三

  日收回。

  4.4.4所有作废的技术资料必须加盖“作废”章,同时填写“作废技术资料处理记录表”,并由工程技术部经理批准后定期统一销毁。

  4.4.5因任何目的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须经工程技术部经理批准后,加盖“保留”章后方可保留。

  5 记录

  技术资料发放表

  技术资料登记表

  作废技术资料处理记录表

篇4: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严格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维护业主利益,确保业主人身安全。

2、指导思想

  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维护、保修工作,积极做好检查预防,提高处理突发危机事件办事效率。

3、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

  3.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保证共用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和使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账)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3有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按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开展工作;

  3.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3.5特种设施设备和测量仪表、仪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校准,使之符合相关规范;

  3.6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规范,无鼠害,无跑、冒、滴、漏现象,无堆积杂物;设备设施铭牌、标识,规范、统一、完整;操作规程、维护规范、管理制度上墙;  3.7各类管线有分类标识和流向标识,各类记录本、登记本(运行、维修、保养、交接班等)齐全,记录完整;监控记录可保存15天,并能正常回放;

  3.8对小区内变压器、高层屋面、有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水系沿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制定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备有应急方案;

  3.9公共区域内的雨、污水管道每年检查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污水管道及井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清掏每年至少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

  3.10建立设备设施巡视制度有专人巡视,中控室有专人24小时值守,值守人员实行轮班制;

  3.11每日对园区路面、景观、小品、围墙(护栏)、窨井、健身设施、儿童娱乐设施、照明设施、门禁、周界报警监视系统等巡视1次。保证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

  3.12设立日常消耗物料、备件仓库,保证日常维修的及时性。仓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物品分类、码放;

  3.13载人电梯日夜24小时正常运行;

  3.1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3.15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3.16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4、公共秩序管理

  4.1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勤;

  4.2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对访客出入进行登记管理,阻止小商小贩进入小区;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

  4.3对园区和楼内进行巡视。园区巡视白天3次、夜间4次,楼内巡视每天两次,夜间需两人同时巡视。巡视有计划、有巡视路线图、有巡视项目内容和要求、有记录;

  4.4门岗及巡视服务人员形象端正、着装整齐干净、举止规范、语言礼貌,门岗服务设施完好、标识醒目;有服务操作细则;

  4.5监视控制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小区监控的值守,处理各类报警和异常信息,监视控制中心各类制度上墙;

  4.6有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的行驶方向、限速标识,交通指示标识应规范、清晰,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7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并设专人保护现场,配合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

  4.8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4.9对小区内高空抛物坠物、台风、火患等公共安全隐患及时公示,警示注意事项,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10监控中心严密监视,发现问题立即发出预警报告,及时处理。日常摄像下载备份规定保留一周。

篇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就是限制火灾蔓延的范围,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为有效地扑救火灾和人员疏散创造必要的条件,从而减少火灾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为进一步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选煤厂。

3 编制依据

  《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2001】第60号)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4定义

  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建筑消防设施一般可分为可移动(或非固定)消防设施和固定消防设施。可移动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其他灭火工具、防毒面具和呼吸器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包括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火灾事故广播及通讯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防烟分隔设施、消防电梯等。

5管理主体及职责

  5.1 安环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5.2 应急救援中心负责指导开展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工作,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选煤厂所属各部门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工作,按照本制度规定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管理规定

  6.1各部门要将建筑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的内容,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

  6.2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应及时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或具备消防设施安装资质的单位,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6.3各部门应当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6.4HSE组织各部门配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6.6根据消防设施操作使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

  6.7要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

  6.8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h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当报公司HSE部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圈占、挪用和停用建筑消防设施。

  6.9应当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并标示开、关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6.10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标识化管理,设置统一的消防设施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标识,规范标识内容、式样和悬挂张贴位置。

  6.11应当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等原始技术资料;

  (2)建筑消防设施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检测记录、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计划表、维护保养记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及培训记录等。

  6.12灭火器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规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6.13HSE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呼吸器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使用情况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6.14灭火器材应放置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确保贮气压力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内及周围无堆放杂物及锁闭现象。

  6.15自救面具、呼吸器应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无丢失现象。

  6.16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不得随意挪动,并能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性能、用途及保养使用方法。

7检查与考核

  依据公司《HSE考核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对各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8附则

  8.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8.2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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