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条

4810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条

  1.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1.1 现浇楼(屋)面板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20mm,厨房、厕浴等不宜小于90mm。

  1.2 楼板配筋宜选用小直径、小间距配筋方式。受力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板角处上部受力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分布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1.3 楼板内敷设电线管宜避免交叉,必须交叉时宜采用接线盒形式。严禁三层及三层以上管线交错叠放。必要时宜在管线处增设钢丝网等加强措施。线管直径大于20mm时宜采用金属导管。

  1.4 严格控制骨料含泥量和砂的粒径,不得采用细砂、特细砂和含泥量超标的骨料拌制混凝土。

  1.5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混凝土浇筑方案,保证混凝土密实,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在按规定留置施工缝处,要加强振捣,保证混凝土集密结合。振捣混凝土应避免过振,混凝土初凝前宜用抹子搓平2-3遍。

  1.6 楼(屋)面板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保证混凝土处于潮湿和相对密闭状态。

  1.7 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备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载或安装模板及支架。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避免堆放材料超过模板设计荷载和施工荷载对楼面板产生较大的撞击作用。应避免过早拆除模板。

  2非承重墙体裂缝

  2.1 砌筑时,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的龄期不得少于28d。

  2.2 提倡选用专用的砌块砌筑砂浆。

  2.3 墙体砌筑方法

  非承重砌体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 m。应待前次砌筑砂浆终凝后,再继续砌筑;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8m。

  非承重砌体顶部应预留空隙,再将其补砌顶紧。墙高小于3m时,应待砌体砌筑完毕至少间隔5d后补砌;墙高大于3m时,应待砌体砌筑完毕至少间隔7d后补砌。

  2.4 非承重墙体与混凝土交接处灰缝砂浆要饱满密实,钢筋网片设置要到位。

  2.5 加强墙体抹灰前“甩浆”的养护工作。

  3外墙开裂、渗漏

  3.1填充墙与梁、柱交接处应按要求挂防裂金属网。金属网与各类基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2抹灰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挂网等防裂防空鼓的加强措施。

  3.3架眼、支模孔的嵌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设计无要求时应铺灰砌砖,用1:3干硬性水泥砂浆将砖其余三面分层嵌严,或用细石混凝土分层捣实。

  3.4混凝土结构在抹灰施工前应凿毛或甩浆。

  3.5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在抹灰施工前应充分淋水湿润。

  4屋面渗漏

  4.1 防水工程设计必须有明确的节点细部构造做法。

  4.2 防水工程应严格按图施工,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施工图的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应具备可操作性、可检查性。

  4.3 防水材料进场后,应经抽检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4.4 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应进行蓄水试验,并形成记录。

  4.5 卷材防水屋面工程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圆弧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

  4.6 卷材防水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应增加防水附加层。附加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大面防水层施工。

  4.7 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90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5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玻璃

  5.1 设计单位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标明安全玻璃的品种和规格。

  5.2 安全玻璃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作为质量控制资料存档。

  5.3 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志。

  5.4 必须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

  5.4.1 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5.4.2 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和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0.5m的落地窗;

  5.4.3 玻璃幕墙;

  5.4.4 天窗、采光顶、吊顶、雨棚;

  5.4.5 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5.4.6 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杆和内天井栏杆;

  5.4.7 易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它部位。

  5.5 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如落地窗、玻璃隔断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对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情况的,必须采用可靠的护栏。

  6 防护栏杆、扶手设置不符合要求

  6.1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应≥1.05m, 临空高度在24m及以上时, 栏杆高度应≥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0.22m, 且高度≤0.45m的可踏部位, 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6.2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 其高度≥1.05m。

  6.3 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当窗台高度≤0.45m时, 从窗台面起计算,当窗台高度>0.45m时,从楼地面面层起计算, 其高度不应低于窗台高度。

  6.4 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 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设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 采用垂直杆件作为栏杆时, 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7 无障碍设施设置不当

  7.1 设计单位必须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无障碍设施的具体做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

  7.2 住宅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及走向应按规定设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牌。

  7.3 设有电梯的居住建筑, 入口与室外有高差处和入口通往电梯的通道有高差时, 均应设坡道。

  7.4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1:12。坡道应采取防滑措施。

  7.5 出入口内外应有1.50*1.50m的轮椅回转面积。且不应有影响轮椅通行的坎台。

  7.6 坡道的两侧应设连续扶手,扶手单层设置时高度为0.80-0.85m, 扶手双层设置时高度分别为0.65 m和0.90m。扶手的起点与终点应向坡道外延伸≥0.3m。

  8 外墙保温面层开裂

  8.1 外墙保温体系应采用外墙外保温体系,禁止采用外墙内保温方法。

  8.2 保温板与粘结胶、锚固膨胀螺栓、网格布、聚合物砂浆和界面剂等辅助材料不得分开采购,保温材料应进行热工指标检测。

  8.3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依照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确需变更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8.4 对于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板有网体系,保温板内斜插腹丝伸入混凝土墙面长度不得小于30mm,板面附加锚固固定件须进行防锈处理,锚入墙面长度不得小于100mm。

  8.5 现浇混凝土模板内置保温板体系,与保温板接触面应设砂浆垫块,混凝土一次浇注高度不宜大于1m,严禁正对聚苯板下料,振捣棒不得接触聚苯板。

  8.6 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体系, 粘贴聚苯板时,基层平整度应控制在3mm内,涂胶粘剂面积不得小于40%。聚苯板应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墙角处聚苯板缝应交错互锁。门窗洞口四角处聚苯板应采用整块板切割成形,接缝应离开角部至少200mm。

  8.7 网格布应铺设在抗裂砂浆中靠近外饰面一侧,以见纹不见色为宜;窗角、阴阳角等部位应设加强网格布,网格布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边缘严禁干搭接。

  8.8 门窗口四周与框接触处、管道或其他构件穿越保温板处、墙体顶部收口处等应采用密封胶封闭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

  9 门窗渗漏

  9.1 外窗安装应采用企口后塞法施工工艺。窗洞口抹灰采取企口(里高外低)形式, 抹灰时应一次成活, 洞口几何尺度必须准确。洞口上弦及窗台应做滴水线和流水坡,内外高差应大于15mm。

  9.2 门窗框安装前,监理(建设)及施工单位应对抹灰成型的门窗洞口几何尺寸进行测量验收,达到要求后方可安装。

  9.3 门窗与墙体应连接牢固, 且满足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的要求。每条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固定点不得少于2处, 采用不小于5*70mm镀锌胀管螺栓固定门窗边框, 间距≤0.6m。边框端部第一固定点距端部≤0.20m, 螺栓必须粘胶后紧固,并粘贴密封盖。

  9.4 建筑物外门窗与墙体的缝隙,用发泡填充剂填嵌饱满,表面用有弹性且粘结性能好的密封胶密封、无裂缝。

  9.5 推拉门窗扇应设防止脱落装置。

  9.6 门窗的配件应与门窗主体相匹配,并应符合各种材料的技术要求。

  10 模板接缝、拆模不符合规定

  10.1 对于周转使用的模板应进行整修,保证其棱角顺直、平整。接缝处应使用双面海绵胶带等材料嵌塞严实。

  10.2 混凝土柱、墙、梯板及梁柱节点的模板安装,均应在其根部预留清扫口,浇注前清理垃圾、杂物后再进行封孔。

  10.3 模板拆除应符合下列要求:

  10.3.1 拆模顺序应为非承重部分先拆,承重部分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支的后拆。

  10.3.2 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10.3.3 底模在混凝土强度符合下列规定后,方可拆除。

  (1) 板的结构跨度≤2m,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50%;2m<板的结构跨度≤8 m,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75%;板的结构跨度>8 m,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100%。

  (2 )梁的结构跨度≤8 m,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75%;梁的结构跨度>8 m,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100%。

  (3) 悬臂构件的结构跨度≤2m,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75%;悬臂构件的结构跨度>2m,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100%。

  11 钢筋间距、保护层控制不当

  11.1 受力钢筋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25mm。梁的双排钢筋应使用 ¢25筋作为垫筋。

  11.2 保护层垫块的强度应达到要求,砂浆垫块不应低于M15,面积不小于40*40mm,间距为1m左右。

  11.3 板的上层钢筋应使用马凳或钢筋架作支架,马凳及钢筋架的直径均不小于¢10。

  11.4 钢筋绑扎成型后,应采取架空通道通行的办法,严禁踩踏变形。

  12 混凝土施工缝、板厚不符合规定

  12.1 混凝土的施工缝应符合以下规定:

  12.1.1 混凝土的施工缝应留在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墙应留垂直缝。

  12.1.2 和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施工缝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

  12.1.3 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的三分之一范围内。

  12.1.4 楼梯的施工缝应留在梯段板的1/3处,通常留置在上三步或下三步的范围。

  12.1.5 柱子的施工缝应留在梁下50mm;梁留在跨度中间的1/3范围内。

  12.1.6 单向板的施工缝可以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12.1.7 墙的施工缝宜设在门洞过梁跨中的1/3区段。当采用大模板时宜留在纵横墙的交界处,墙应留垂直缝。

  12.2 混凝土楼板施工前应在模板四周侧模上设置板厚控制线(弹墨线等),同时,在板中间每1-1.5m2的范围内设置控制点,使用钢筋或其他材料做成与板厚相同的标志,放在板的浇注位置,随浇注而变动,控制板面的水平。

  12.3 冬季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材料的选用、加热、搅拌、运输、养护等提出具体措施。混凝土的浇筑温度不应低于5℃。混凝土养护应采用塑料薄膜加保温“被毯”等覆盖材料,将混凝土表面裸露的部分全部严密覆盖。

  13 灌注桩施工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3.1 泥浆护壁钻孔桩当钻孔深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持力层时,应对桩端持力层的石渣进行分析确认,且保证有足够的入岩深度。当钻孔深度虽达到设计要求,但桩底沉渣较厚或桩端混凝土离析时,应在灌注混凝土前,二次清孔,测定泥浆的含砂量,调整泥浆比重。

  13.2 当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浇筑混凝土不连续,上拔导管泥浆进入管内形成断桩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混凝土灌注的连续性。当导管连接处密封不好,漏水形成断桩时,应在灌注前,检查导管的密封性。

  13.3 当土层中有强透水层或泥浆的比重和浓度不足而使护壁坍塌导致桩身缩径时,应调整适宜的泥浆比重。当孔深较浅且泥浆比重较大时,桩上部混凝土产生局部夹泥现象,应用吊车等设备增加混凝土灌注的高度。

  13.4 人工挖孔灌注桩当有地下水渗流严重的土层或流砂层时,应减少每节护壁的高度,将附近无流砂的桩孔挖深,使其起集水井作用。当护壁材料选用不当时,应在护壁混凝土中掺入早强剂,或采用钢护筒、预制混凝土沉井等作为护壁。

  13.5 人工挖孔灌注桩桩底未达到设计持力层时,应挖至桩端持力层,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勘察等单位对孔底岩石性状进行鉴定。

  13.6孔底水不易抽干或未抽干浇筑混凝土,使桩端混凝土稀释,应及时消除孔底残渣、浮土、杂物和积水,迅速采取封底措施。

  13.7 遇有流砂层时,孔壁周围形成空洞,应在桩灌注完且达到设计强度后,对桩周围的空洞进行回填,夯实。

  14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偏差

  14.1 六层及以上建筑,主体施工阶段,每隔三层应从底层控制点通过预留孔向上投测出楼面控制点,测量主体结构垂直度,控制点的最大间距不得大于30m,控制点连成的矩形应闭合。

  14.2 每层楼面应弹出轴线,测一次水平,并据此进行上层楼面施工,严格控制上层混凝土楼面的标高。

  14.3 砌体施工时,必须设皮数杆控制标高,砌筑前每层楼面应测一次水平,存在高差,应用砂桨或细石混凝土找平。

  14.4 严格按照设计墙、柱轴线位置及几何尺寸立模,墙、柱模板的立模应优先采用焊接钢件的方法限位,即在伸出楼面的墙、柱纵筋外侧,按弹线位置,点焊钢筋头,以控制墙、柱立模的几何尺寸。

  14.5 装修阶段应严格按所弹出的标高和轴线控制线施工,做好灰饼、标筋和护角,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4.6 按检验批进行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垂直度等的测量,室内标高、轴线、垂直度按每检验批10%的房间且不少于5间进行抽查,认真填写测量记录。

  15 散热器不热

  15.1 管道的管径和散热器的片数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15.2 在施工过程中,注意随时封堵管道甩口,防止杂物和焊渣进入管道。

  15.3 管道坡度符合规范要求。

  15.4 在系统高点设置自动放气阀。

  15.5 管道未设置温控阀和平衡阀。

  15.6 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冲洗和调试。

  15.7 供回水管道接错。

  16 管道渗漏

  16.1 根据工作压力、水温等合理选择管材、管件,同时有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管材与管件相匹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抽检。

  16.2 采用丝接方式连接的管道,套丝时不能出现断丝、缺丝、乱丝,连接后,外漏2-3扣丝。

  16.3 采用焊接方式连接的管道,不能存在缺焊、砂眼、夹渣等缺陷,壁厚超过4毫米应进行坡口。

  16.4 采用热熔方式连接的管道,不同管径管道接口加热的时间和深度应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

  16.5 采用粘接方式连接的管道,应先清除管端的油污和水渍。

  16.6 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水压试验、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

  17 通风、空调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17.1 在选购风机、风阀时,注意选择质量和信誉较好厂家的产品。

  17.2 土建风道内壁应抹灰,保证风道内壁严密、平整、光滑。

  17.3 空调新风系统、全空气系统、送、排风系统的风口应有风量调节阀。

  17.4 按照规范要求对通风、空调系统进行风量平衡调试。

  18 等电位连接不当

  18.1 每个电源进线处都需做各自的总等电位联结,所有总等电位联结系统之间应就近互相连通,使整个建筑物电气装置处于同一电位水平上。

  18.2 要安装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做等电位联接(标准同浴室)。

  18.3 浴室的局部等电位联结:如果浴室内原无PE线,浴室内的局部等电位联结不得与浴室外的PE线相连;如果浴室内有PE线,浴室内的局部等电位联结必须与该PE线相连。

  19 电气接地(含跨接)不可靠

  19.1 非镀锌电缆桥架、线槽间连接板和螺纹连接的金属导管接头的两端跨接接地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铜芯导线,其中导管、线槽应采用的跨接地线应为铜芯软导线。

  19.2 接地(含跨接)连接点防松装置齐全、可靠;连接面的涂层应先局部清除,确保接触良好。

  19.3 金属导管、线槽(母线槽)、桥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其中母线槽和桥架的支架也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

  19.4 桥架、金属导管、配电箱等不同金属材料之间连接处,应做可靠的接地跨接。

  19.5 配电箱箱壳的接地必须从接地排上直接接出。

  20 新型电气金属导管机械联结不良

  20.1 套接紧定式金属套管所选配的导管及接头、紧定螺钉、爪型螺母等连接件应符合《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120)的要求。

  20.2 导管与接头连接时,管端应插到止位环处,紧定螺钉应紧固并拧断钉头。

  20.3 导管与箱(盒)连接时,爪型螺母的爪应压紧并刺入箱(盒)壁。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门窗渗漏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1设计

  1.1门窗主要型材的壁厚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 铝合金门用主型材截面最小壁厚不应小于2mm,铝合金窗用主型材截面最小壁厚不应小于1.4mm。塑钢门窗选择型材必须为与其配套的热镀锌增强型钢,型钢厚度:门不小于2.0 mm,窗厚度不小于1.5 mm。

  1.2应优先采用带附框的门窗。附框材料、品种、规格以及附框与结构洞口的连接方式、防渗漏等构造措施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并有节点详图。

  1.3外门窗洞口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框。窗上梁按结构要求设计,窗台梁(板)段厚度不小于150mm,窗侧框厚度不小于12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

  1.4外门窗洞口侧面外保温材料应采用保温砂浆,厚度为20mm。当外保温层厚度不超过30 mm,洞口保温砂浆应该转入立面50 mm(厚度同外保温层厚度)。

  1.5 外门窗框与装饰层交接处的密封胶,应使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

  2.构造措施

  2.1窗台梁应内高外低,坡度不小于10%。防水构造见图2.1。

  图2.1窗台防水构造

  2.2飘窗窗台板的结构防水构造可选择下列方法,见图2.2-1、2.2-2。

  图2.2-1飘窗下槛做法一

  图2.2-2飘窗下槛做法二

  2.3门窗下槛应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嵌填密实。

  2.4外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或发泡聚氨酯填充密实。当采用发泡剂填充时,应设专用限位,保证发泡剂不溢出框外,发泡剂应一次成型,充填饱满,并不得切割。窗侧防水构造见图2.4

  图2.4窗侧防水构造

  2.5门窗框与装饰完成面之间应抽槽打胶。见图2.5。

  图2.5

  2.6门窗顶滴水线可采用成品阳角滴水线条,鹰嘴或大斜面滴水线,大斜面坡度不小于10%。见图2.6-1、2.6-2图。

  图2.6-1大斜面滴水线做法

  图2.6-2成品阳角滴水做法

  3.材料

  3.1玻璃与窗框之间的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JC/T485)的规定。

  3.2窗框与洞口之间的密封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的规定。

  3.3铝合金门窗连接螺钉、栓宜采用不锈钢紧固件,受力构件之间的连接不得采用铝合金抽芯铆钉。

  3.4玻璃支承块、定位块应符合现行行业《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规定。

  4.施工

  4.1施工准备

  4.1.1门窗工程合同应明确质量标准。门窗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对门窗细部及构造进行深化设计,编制门窗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总包、监理、业主单位审核。

  4.1.2门窗施工单位应编制门窗翻样图,并对已建洞口按翻样图逐个进行检查,洞口位置、尺寸、垂直度应符合规范和安装要求。

  4.1.3土建单位应准确留置混凝土门窗洞口。对不符合要求的洞口,修补厚度超过40mm的应加筋支模浇C20细石混凝土修补,修补厚度小于40mm的应采用聚合物砂浆分层粉刷。

  4.2构造施工措施

  4.2.1门窗下框室内侧翼缘应有足够的挡水高度,内外高差不小于30 mm,平开门窗下框应带排水槽。

  4.2.2拼樘料应上下或左右贯通,并直接锚入洞口基层上,锚入深度不小于25 mm。拼樘料与门窗之间的拼接应为插接或榫式。立挺应凸出上下横挺,立挺上口应封闭,飘窗立挺厚度必须大于横挺。

  4.2.3密封条应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硅橡胶等热塑性弹性密封条。推拉门窗框扇应采用硅化加片毛条密封,密封胶条、密封毛条应连续,形成四周密封结构。框扇构件连接部位和五金件装配部位,应采用密封材料进行密封处理。

  4.2.4采用搭接密封时,最小密封宽度:平开窗不应小于7mm,推拉窗不应小于8mm。

  4.2.5构件连接应采用槽口、榫口连接,确保拼角密实,交接缝口满打密封胶。框与框之间缝隙不大于0.1mm,并要挤满密封胶,框与框之间的连接螺丝固定点必须用密封胶密封。

  4.2.6门窗下槛内应设排水孔,保证挡水槽内不积水,排水孔间距不大于1m,每窗不少于2个。

  4.2.7洞口打胶应在装饰涂料施工前完成。

  4.3附框门窗施工要点

  4.3.1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验收要求。方案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编制施工构造详图,明确构造要求及防渗漏的构造施工措施。

  4.3.2附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或地方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无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符合企业标准要求。附框进场后应按规定的抽样比例、检验内容和质量标准验收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准使用。

  4.3.3附框安装应作为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4.3.4附框安装后应采取防止损坏的措施。

  4.3.5附框与洞口、窗框与附框之间应使用硅酮耐候密封胶密封。

  5、检查与验收

  5.1门窗进场后按材料报验的规定要求进行报验,核查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的相符性,并对材料或门窗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按规定见证取样,合格后门窗方能进行安装。

  5.2门窗安装前,应对洞口尺寸、洞口位置进行检查,合格后,土建施工单位与门窗安装单位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3门窗安装后保温层或外墙饰面施工封闭前,应对安装质量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形成记录。重点检查安装位置,连接件规格、间距和连接方式、牢固度,防腐,缝隙填塞及密封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5.4打胶前应检查留设槽口质量。打胶应顺直、连续、厚度一致、表面光滑。

  5.5外门窗分项工程验收应经淋水试验。

  5.6窗现场气密性检测

  5.6.1取样数量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品种和开启方式的窗,一个单位工程不少于3樘。

  5.6.2取样部位及检测方案

  1)气密性现场检测委托时,委托单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工程名称,每一单位工程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品种、尺寸、和开启方式的窗的樘数及面积等信息。

  2)检测机构应根据委托单及现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制定检测方案,确定每个单位工程的检数量及检测部位,检测部位应随机确定。

篇3:房屋屋面渗漏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1设计

  1.1屋面防水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确定防水等级,并应按相应等级进行防水设防,住宅建筑应按Ⅰ级防水等级设计。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应进行专项防水设计。设计文件中对泛水、檐口、变形缝等细部防水构造应有节点详图。

  1.2混凝土结构屋面宜采用结构找坡。

  1.3有保温层的屋面,结合无锡地区的特点优先采用倒置式屋面。保温层应采用吸水率低,且长期浸水不变质的保温材料。保温层表面应设置刚性保护层,刚性保护层宜采用厚度不小于40 mm,强度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内配 Ø4@200单层双向网片。应做好保温层中排水、排汽构造设计。水落口、沿沟、明沟等节点处应有排水构造措施。

  1.4正置式屋面的保温层应进行屋面排汽构造设计。找平层分格缝可作为排汽道,缝宽为30~40mm,排汽道应纵横贯通,间距不大于6m。排汽孔设在分格缝交点处,排汽面积不大于36m2。在保温层下宜增设隔汽层或防水层。

  1.5结构易发生较大变形、易渗漏和损坏的部位,应设置卷材或涂膜附加层。

  1.6涂膜、卷材防水层与刚性保护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

  1.7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应设置分格缝,其胀缝间距不应大于6m,缝宽不宜小于20mm,缩缝纵横间距不宜大于3m,缝宽10mm左右,缝深不小于10mm。缝内宜填设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并用硅酮耐候密封胶嵌填封闭。

  1.8屋面块体材料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混凝土面层与女儿墙或山墙之间,当无明沟隔断时,与墙体的伸缩缝应留置在离墙根300mm左右处,缝内填设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并用硅酮耐候密封胶嵌填封闭。

  1.9女儿墙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m。

  1.10穿过混凝土屋面的管道(如排水、通气管)应设置带止水环的套管。

  2细部构造

  2.1天沟、檐沟

  天沟、檐沟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伸入屋面的宽度:平屋面不应小于250 mm、瓦屋面不应小于500 mm。

  檐口防水层和附加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测顶部,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檐沟外侧应抹聚合物水泥砂浆,下端同时作鹰嘴和滴水槽。

  檐沟外侧高于屋面结构板时,应设置溢水口。

  2.2女儿墙和山墙

  2.2高女儿墙压顶及泛水构造图

  女儿墙和山墙的压顶向内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压顶内侧下端应作鹰嘴或滴水槽。有外墙保温的女儿墙,当压顶不设置保温层时,压顶应外挑(见图2.3)。

  女儿墙和山墙泛水处应增设附加层,其在立面和平面的宽度均不应小于250 mm。低女儿墙泛水可直接铺贴或涂刷到压顶下,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严。高女儿墙和山墙泛水的上部墙体应作防水处理,其上翻的防水层收头处的高度应高于屋面饰面完成面300mm 以上。其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用硅酮耐候密封胶封闭。

  2.3屋面变形缝

  变形缝的泛水处的防水层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在平面和立面的宽度不应小于250 mm;附加层应铺贴或涂刷至泛水墙的顶部。

  变形缝内应预填不燃保温材料,上部应采用防水卷材封盖,并放置籿垫材料,再在其上干铺一层卷材。

  等高变形缝顶部加盖钢筋砼或金属盖板,金属盖板应铺钉牢固,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做好防锈处理。高低跨变形缝在高跨墙面上的防水卷材封盖并用金属盖板,卷材封盖和金属盖板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2.4屋面出入口

  屋面水平出入口泛水处应增设附加层和护墙,附加层在平面上的宽度不应小于250 mm。防水层收头应在砼踏步下,收头处用密封材料封严,再用水泥砂浆保护。

  2.5 水落口

  水落口杯埋设标高应正确,落水口周围500 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并应先用防水涂料涂封,厚度2 mm为宜,防水层及附加层伸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

  水落口杯与基层接触处应预留20 mm 宽,20mm深的凹槽,以便嵌填硅酮耐候密封胶。

  2.6反梁过水孔

  反梁过水孔预留位置应正确,其管径不得小于75 mm。过水孔的孔洞四周应涂刷防水涂料,预埋管道两端与砼接触处应留凹槽,并用硅酮耐候胶密封。

  2.7设施基座

  屋面设施基座宜直接设置在屋面结构上,并按要求做好附加防水和泛水构造处理 。

  2.8出屋面管道

  混凝土屋面出屋面的管道(如排水、通气管)应设置带止水环的套管并进行防水构造处理(见图2.8)。

  图2.8出屋面管道

  3材料

  3.1屋面工程所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其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使用。

  3.2每道卷材防水层、涂膜防水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3.3屋面工程接缝、密封材料应使用硅酮耐候密封胶。

  4施工

  4.1屋面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及《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执行。

  4.2屋面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施工单位应掌握施工图中的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编制屋面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确认后执行。

  4.3现浇屋面板的收缩裂缝等缺陷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要求预先进行处理。

  4.4当进行下道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应对屋面已完成的部分采取保护措施。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保温层和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屋面保温层和防水层完工后,不得进行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等有损屋面的作业。

  4.5找坡层和找平层施工前应清理结构层、保温层上面的松散杂物,凸出基层表面的硬物应剔平扫净。

  4.6找坡应按屋面排水方向和设计坡度要求进行,找坡层最薄处不宜小于20mm。

  4.7突出屋面结构卷材防水层阴角部位的基层与屋面结构的交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不小于R50的圆弧形,且应整齐平顺。

  4.8保温层施工前应对已施工完的防水层进行蓄水检验,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排汽构造施工及相应的防水处理。

  4.9卷材防水层施工时应先进行细部构造处理,然后由屋面最低标高向上铺贴;其各种卷材的铺贴方式、方法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4.10涂膜防水层应按规定分层涂装,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涂膜的施工工艺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4.11块体材料面层、水泥砂浆面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积水现象。

  5检查、验收及管理

  5.1严格工序检验。每道工序结束,严格按流程经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如本道工序对下道工序有影响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5.2防水层的找平层施工结束后,应对坡度、平整度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3对变形缝、管沟、天沟、檐口、泛水、伸出屋面的管道和设备基础等细部构造和施工质量等隐蔽工程应逐一检查,并做好验收记录。

  5.4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淋水或蓄水试验,以检查屋面排水是否通畅、有无积水和渗漏,淋水持续时间不应小于2h,蓄水试验时间不应小于24h。

  5.5屋面工程应建立管理、维修、保养制度;屋面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应防止水落口、檐沟、天沟堵塞和积水。

篇4: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1.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1.1 现浇楼(屋)面板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20mm,厨房、厕浴等不宜小于90mm。

  1.2 楼板配筋宜选用小直径、小间距配筋方式。受力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板角处上部受力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分布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1.3 楼板内敷设电线管宜避免交叉,必须交叉时宜采用接线盒形式。严禁三层及三层以上管线交错叠放。必要时宜在管线处增设钢丝网等加强措施。线管直径大于20mm时宜采用金属导管。

  1.4 严格控制骨料含泥量和砂的粒径,不得采用细砂、特细砂和含泥量超标的骨料拌制混凝土。

  1.5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混凝土浇筑方案,保证混凝土密实,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在按规定留置施工缝处,要加强振捣,保证混凝土集密结合。振捣混凝土应避免过振,混凝土初凝前宜用抹子搓平2-3遍。

  1.6 楼(屋)面板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保证混凝土处于潮湿和相对密闭状态。

  1.7 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备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载或安装模板及支架。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避免堆放材料超过模板设计荷载和施工荷载对楼面板产生较大的撞击作用。应避免过早拆除模板。

  2非承重墙体裂缝

  2.1 砌筑时,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的龄期不得少于28d。

  2.2 提倡选用专用的砌块砌筑砂浆。

  2.3 墙体砌筑方法

  非承重砌体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 m。应待前次砌筑砂浆终凝后,再继续砌筑;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8m。

  非承重砌体顶部应预留空隙,再将其补砌顶紧。墙高小于3m时,应待砌体砌筑完毕至少间隔5d后补砌;墙高大于3m时,应待砌体砌筑完毕至少间隔7d后补砌。

  2.4 非承重墙体与混凝土交接处灰缝砂浆要饱满密实,钢筋网片设置要到位。

  2.5 加强墙体抹灰前“甩浆”的养护工作。

  3外墙开裂、渗漏

  3.1填充墙与梁、柱交接处应按要求挂防裂金属网。金属网与各类基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2抹灰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挂网等防裂防空鼓的加强措施。

  3.3架眼、支模孔的嵌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设计无要求时应铺灰砌砖,用1:3干硬性水泥砂浆将砖其余三面分层嵌严,或用细石混凝土分层捣实。

  3.4混凝土结构在抹灰施工前应凿毛或甩浆。

  3.5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在抹灰施工前应充分淋水湿润。

  4屋面渗漏

  4.1 防水工程设计必须有明确的节点细部构造做法。

  4.2 防水工程应严格按图施工,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施工图的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应具备可操作性、可检查性。

  4.3 防水材料进场后,应经抽检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4.4 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应进行蓄水试验,并形成记录。

  4.5 卷材防水屋面工程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圆弧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

  4.6 卷材防水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应增加防水附加层。附加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大面防水层施工。

  4.7 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90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5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玻璃

  5.1 设计单位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标明安全玻璃的品种和规格。

  5.2 安全玻璃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作为质量控制资料存档。

  5.3 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志。

  5.4 必须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

  5.4.1 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5.4.2 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和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0.5m的落地窗;

  5.4.3 玻璃幕墙;

  5.4.4 天窗、采光顶、吊顶、雨棚;

  5.4.5 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5.4.6 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杆和内天井栏杆;

  5.4.7 易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它部位。

  5.5 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如落地窗、玻璃隔断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对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情况的,必须采用可靠的护栏。

  6 防护栏杆、扶手设置不符合要求

  6.1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应≥1.05m, 临空高度在24m及以上时, 栏杆高度应≥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0.22m, 且高度≤0.45m的可踏部位, 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6.2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 其高度≥1.05m。

  6.3 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当窗台高度≤0.45m时, 从窗台面起计算,当窗台高度>0.45m时,从楼地面面层起计算, 其高度不应低于窗台高度。

  6.4 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 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设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 采用垂直杆件作为栏杆时, 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7 无障碍设施设置不当

  7.1 设计单位必须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无障碍设施的具体做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

  7.2 住宅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及走向应按规定设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牌。

  7.3 设有电梯的居住建筑, 入口与室外有高差处和入口通往电梯的通道有高差时, 均应设坡道。

  7.4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1:12。坡道应采取防滑措施。

  7.5 出入口内外应有1.50*1.50m的轮椅回转面积。且不应有影响轮椅通行的坎台。

  7.6 坡道的两侧应设连续扶手,扶手单层设置时高度为0.80-0.85m, 扶手双层设置时高度分别为0.65 m和0.90m。扶手的起点与终点应向坡道外延伸≥0.3m。

  8 外墙保温面层开裂

  8.1 外墙保温体系应采用外墙外保温体系,禁止采用外墙内保温方法。

  8.2 保温板与粘结胶、锚固膨胀螺栓、网格布、聚合物砂浆和界面剂等辅助材料不得分开采购,保温材料应进行热工指标检测。

  8.3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依照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确需变更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8.4 对于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板有网体系,保温板内斜插腹丝伸入混凝土墙面长度不得小于30mm,板面附加锚固固定件须进行防锈处理,锚入墙面长度不得小于100mm。

  8.5 现浇混凝土模板内置保温板体系,与保温板接触面应设砂浆垫块,混凝土一次浇注高度不宜大于1m,严禁正对聚苯板下料,振捣棒不得接触聚苯板。

  8.6 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体系, 粘贴聚苯板时,基层平整度应控制在3mm内,涂胶粘剂面积不得小于40%。聚苯板应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墙角处聚苯板缝应交错互锁。门窗洞口四角处聚苯板应采用整块板切割成形,接缝应离开角部至少200mm。

  8.7 网格布应铺设在抗裂砂浆中靠近外饰面一侧,以见纹不见色为宜;窗角、阴阳角等部位应设加强网格布,网格布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边缘严禁干搭接。

  8.8 门窗口四周与框接触处、管道或其他构件穿越保温板处、墙体顶部收口处等应采用密封胶封闭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

  9 门窗渗漏

  9.1 外窗安装应采用企口后塞法施工工艺。窗洞口抹灰采取企口(里高外低)形式, 抹灰时应一次成活, 洞口几何尺度必须准确。洞口上弦及窗台应做滴水线和流水坡,内外高差应大于15mm。

  9.2 门窗框安装前,监理(建设)及施工单位应对抹灰成型的门窗洞口几何尺寸进行测量验收,达到要求后方可安装。

  9.3 门窗与墙体应连接牢固, 且满足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的要求。每条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固定点不得少于2处, 采用不小于5*70mm镀锌胀管螺栓固定门窗边框, 间距≤0.6m。边框端部第一固定点距端部≤0.20m, 螺栓必须粘胶后紧固,并粘贴密封盖。

  9.4 建筑物外门窗与墙体的缝隙,用发泡填充剂填嵌饱满,表面用有弹性且粘结性能好的密封胶密封、无裂缝。

  9.5 推拉门窗扇应设防止脱落装置。

  9.6 门窗的配件应与门窗主体相匹配,并应符合各种材料的技术要求。

  10 模板接缝、拆模不符合规定

  10.1 对于周转使用的模板应进行整修,保证其棱角顺直、平整。接缝处应使用双面海绵胶带等材料嵌塞严实。

  10.2 混凝土柱、墙、梯板及梁柱节点的模板安装,均应在其根部预留清扫口,浇注前清理垃圾、杂物后再进行封孔。

  10.3 模板拆除应符合下列要求:

  10.3.1 拆模顺序应为非承重部分先拆,承重部分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支的后拆。

  10.3.2 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10.3.3 底模在混凝土强度符合下列规定后,方可拆除。

  (1) 板的结构跨度≤2m,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50%;2m<板的结构跨度≤8 m,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75%;板的结构跨度>8 m,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100%。

  (2 )梁的结构跨度≤8 m,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75%;梁的结构跨度>8 m,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100%。

  (3) 悬臂构件的结构跨度≤2m,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75%;悬臂构件的结构跨度>2m,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100%。

  11 钢筋间距、保护层控制不当

  11.1 受力钢筋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25mm。梁的双排钢筋应使用 ¢25筋作为垫筋。

  11.2 保护层垫块的强度应达到要求,砂浆垫块不应低于M15,面积不小于40*40mm,间距为1m左右。

  11.3 板的上层钢筋应使用马凳或钢筋架作支架,马凳及钢筋架的直径均不小于¢10。

  11.4 钢筋绑扎成型后,应采取架空通道通行的办法,严禁踩踏变形。

  12 混凝土施工缝、板厚不符合规定

  12.1 混凝土的施工缝应符合以下规定:

  12.1.1 混凝土的施工缝应留在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墙应留垂直缝。

  12.1.2 和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施工缝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

  12.1.3 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的三分之一范围内。

  12.1.4 楼梯的施工缝应留在梯段板的1/3处,通常留置在上三步或下三步的范围。

  12.1.5 柱子的施工缝应留在梁下50mm;梁留在跨度中间的1/3范围内。

  12.1.6 单向板的施工缝可以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12.1.7 墙的施工缝宜设在门洞过梁跨中的1/3区段。当采用大模板时宜留在纵横墙的交界处,墙应留垂直缝。

  12.2 混凝土楼板施工前应在模板四周侧模上设置板厚控制线(弹墨线等),同时,在板中间每1-1.5m2的范围内设置控制点,使用钢筋或其他材料做成与板厚相同的标志,放在板的浇注位置,随浇注而变动,控制板面的水平。

  12.3 冬季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材料的选用、加热、搅拌、运输、养护等提出具体措施。混凝土的浇筑温度不应低于5℃。混凝土养护应采用塑料薄膜加保温“被毯”等覆盖材料,将混凝土表面裸露的部分全部严密覆盖。

  13 灌注桩施工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3.1 泥浆护壁钻孔桩当钻孔深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持力层时,应对桩端持力层的石渣进行分析确认,且保证有足够的入岩深度。当钻孔深度虽达到设计要求,但桩底沉渣较厚或桩端混凝土离析时,应在灌注混凝土前,二次清孔,测定泥浆的含砂量,调整泥浆比重。

  13.2 当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浇筑混凝土不连续,上拔导管泥浆进入管内形成断桩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混凝土灌注的连续性。当导管连接处密封不好,漏水形成断桩时,应在灌注前,检查导管的密封性。

  13.3 当土层中有强透水层或泥浆的比重和浓度不足而使护壁坍塌导致桩身缩径时,应调整适宜的泥浆比重。当孔深较浅且泥浆比重较大时,桩上部混凝土产生局部夹泥现象,应用吊车等设备增加混凝土灌注的高度。

  13.4 人工挖孔灌注桩当有地下水渗流严重的土层或流砂层时,应减少每节护壁的高度,将附近无流砂的桩孔挖深,使其起集水井作用。当护壁材料选用不当时,应在护壁混凝土中掺入早强剂,或采用钢护筒、预制混凝土沉井等作为护壁。

  13.5 人工挖孔灌注桩桩底未达到设计持力层时,应挖至桩端持力层,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勘察等单位对孔底岩石性状进行鉴定。

  13.6孔底水不易抽干或未抽干浇筑混凝土,使桩端混凝土稀释,应及时消除孔底残渣、浮土、杂物和积水,迅速采取封底措施。

  13.7 遇有流砂层时,孔壁周围形成空洞,应在桩灌注完且达到设计强度后,对桩周围的空洞进行回填,夯实。

  14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偏差

  14.1 六层及以上建筑,主体施工阶段,每隔三层应从底层控制点通过预留孔向上投测出楼面控制点,测量主体结构垂直度,控制点的最大间距不得大于30m,控制点连成的矩形应闭合。

  14.2 每层楼面应弹出轴线,测一次水平,并据此进行上层楼面施工,严格控制上层混凝土楼面的标高。

  14.3 砌体施工时,必须设皮数杆控制标高,砌筑前每层楼面应测一次水平,存在高差,应用砂桨或细石混凝土找平。

  14.4 严格按照设计墙、柱轴线位置及几何尺寸立模,墙、柱模板的立模应优先采用焊接钢件的方法限位,即在伸出楼面的墙、柱纵筋外侧,按弹线位置,点焊钢筋头,以控制墙、柱立模的几何尺寸。

  14.5 装修阶段应严格按所弹出的标高和轴线控制线施工,做好灰饼、标筋和护角,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4.6 按检验批进行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垂直度等的测量,室内标高、轴线、垂直度按每检验批10%的房间且不少于5间进行抽查,认真填写测量记录。

  15 散热器不热

  15.1 管道的管径和散热器的片数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15.2 在施工过程中,注意随时封堵管道甩口,防止杂物和焊渣进入管道。

  15.3 管道坡度符合规范要求。

  15.4 在系统高点设置自动放气阀。

  15.5 管道未设置温控阀和平衡阀。

  15.6 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冲洗和调试。

  15.7 供回水管道接错。

  16 管道渗漏

  16.1 根据工作压力、水温等合理选择管材、管件,同时有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管材与管件相匹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抽检。

  16.2 采用丝接方式连接的管道,套丝时不能出现断丝、缺丝、乱丝,连接后,外漏2-3扣丝。

  16.3 采用焊接方式连接的管道,不能存在缺焊、砂眼、夹渣等缺陷,壁厚超过4毫米应进行坡口。

  16.4 采用热熔方式连接的管道,不同管径管道接口加热的时间和深度应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

  16.5 采用粘接方式连接的管道,应先清除管端的油污和水渍。

  16.6 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水压试验、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

  17 通风、空调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17.1 在选购风机、风阀时,注意选择质量和信誉较好厂家的产品。

  17.2 土建风道内壁应抹灰,保证风道内壁严密、平整、光滑。

  17.3 空调新风系统、全空气系统、送、排风系统的风口应有风量调节阀。

  17.4 按照规范要求对通风、空调系统进行风量平衡调试。

  18 等电位连接不当

  18.1 每个电源进线处都需做各自的总等电位联结,所有总等电位联结系统之间应就近互相连通,使整个建筑物电气装置处于同一电位水平上。

  18.2 要安装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做等电位联接(标准同浴室)。

  18.3 浴室的局部等电位联结:如果浴室内原无PE线,浴室内的局部等电位联结不得与浴室外的PE线相连;如果浴室内有PE线,浴室内的局部等电位联结必须与该PE线相连。

  19 电气接地(含跨接)不可靠

  19.1 非镀锌电缆桥架、线槽间连接板和螺纹连接的金属导管接头的两端跨接接地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铜芯导线,其中导管、线槽应采用的跨接地线应为铜芯软导线。

  19.2 接地(含跨接)连接点防松装置齐全、可靠;连接面的涂层应先局部清除,确保接触良好。

  19.3 金属导管、线槽(母线槽)、桥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其中母线槽和桥架的支架也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

  19.4 桥架、金属导管、配电箱等不同金属材料之间连接处,应做可靠的接地跨接。

  19.5 配电箱箱壳的接地必须从接地排上直接接出。

  20 新型电气金属导管机械联结不良

  20.1 套接紧定式金属套管所选配的导管及接头、紧定螺钉、爪型螺母等连接件应符合《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120)的要求。

  20.2 导管与接头连接时,管端应插到止位环处,紧定螺钉应紧固并拧断钉头。

  20.3 导管与箱(盒)连接时,爪型螺母的爪应压紧并刺入箱(盒)壁。

篇5:国际会展中心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国际会展中心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2.1 地基与基础工程

  2.1.2 通病及防治措施

  (1)定位线和标高因设置措施不力导致偏差大:所用测量仪器经过校核无误,原始水准点及坐标点加强保护,按时复测,测量放线员持证上岗,

  关键定位线及标高点必经监理核验签证。

  (2)未按要求测定回填土干容重:设专职试验员,持证上岗,夯实后严格按规范要求取样,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试验人员签章。

  (3)管道下部夯填不实:交底时要突出重点交待,施工过程严格检查,必要时可办理隐检记录。

  2.2 砌体工程

  2.2.1 砂浆配比计量差:实行计量挂牌制,质量员定期检查。

  2.2.2 砌体不按规范、规定留槎,埋置拉结筋数量,长度不足:加强对操作工人的技术指导,严格按规范、规定操作,拉结筋按规定预留。

  2.2.3 框架柱拉墙筋漏设,位置不当:认真审图,加强技术交底和技术复核。

  2.3 钢筋工程

  2.3.1 钢筋使用前不按规范取样复试:按规定设专职试验员,严格按国家规范取样复试。

  2.3.2 箍筋加密区长度不够,箍筋数量不足:认真审图,细心翻样,现场绑扎时,按图施工,加强钢筋绑扎的“三检制”。

  2.3.3 钢筋分项未按规定执行现场“挂牌”所长: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奖罚。

  2.3.4 焊接质量差,不按规程抽样送检:焊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试验员要加强责任心,按规范要求抽样送检。

  2.4 砼工程

  2.4.1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抽样、封样、送检制度不规范:建立健全抽样,封样送检的制度,培训试验员,持证上岗,加强与监理单位的沟通。

  2.4.2 商品砼不做坍落度检验:项目部建立制度,制定检验坍落度表格,技术负责人监督抽查。

  2.4.3 梁柱接头几何尺寸不规则,上下柱错台:加大对支模工序的技术指导,提高操作者的操作技能,质检员严格检查几何尺寸及接头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2.4.4 拆模早,不按规定养护,表面裂缝:实行拆模报批制,重要部位需经监理认可,派专人养护,技术负责人监督,浇完砼根据气温和砼的结构部位,采取二次柔压,防止裂缝。

  2.5 屋面防水

  2.5.1 屋面长平层未按规定分格,细部处理不规范:加强技术交底,未按规定分格不办理交接验收。增强操作者的责任心,加大检查力度,按规范要求做好细部处理。

  2.5.2 上人屋面和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间未留30 变形缝,灌缝材料不符规定:强调技术交底,严格检查制度灌缝材料严把采购关和操作关。

  2.5.3 上人屋面保护层与防水层间漏作隔离层:加大检查力度和技术操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做隔离层不能进行下道工序。

  2.6 楼地面工程

  2.6.1 水泥地面空鼓、起砂:施工时水泥必须符合材质要求,严格控制配合比,压光应在终凝前完成,基层清理应认真,铺灰压实应掌握好时间,保证垫层、面层应有的厚度。

  2.6.2 块料地面色差较大,地面标高超高,面层空鼓:选购块材要严格把关;结构层的标高要严格控制,镶贴块料时要按统一水平线镶贴;铺结合层砂浆均匀一致,严密振实。

  2.6.3 厨房、卫生间、阳地面排水坡度小、积水、倒返水:首先要给准墙上50cm 的平线,水暖工安装地漏时标高要正确,并在抹找平时先抹好放射形的筋,按规矩施工。

  2.7 装饰工程

  2.7.1 抹灰空鼓、裂缝、爆灰、顶棚脱、裂、不平:基层应洒水湿润,底层灰面层灰的操作应适时,结合水分不能过快散失;对欠火灰过火灰颗料及杂质应过滤彻底,灰膏熟化时间必须符合规定。

  2.7.2 踢脚板、水泥墙裙、窗台板等上口出墙厚度不一致:主要是操作不细,必须按规矩吊垂直,拉线找直、规方。

  2.7.3 门窗洞口、踢脚板、墙裙上口抹灰空鼓裂缝:门窗框两面连塞灰应严实,抹灰前墙面应浇水湿透,抹灰厚度较厚者应分抹灰赶平,每遍厚度宜为7-9mm。

  2.8 门窗工程

  2.8.1 木制门窗制做粗糙,疤眼超标,刨痕明显:严格控制制作工艺流程和材质的把关,加强半成品的质量检验和验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成品、半成品不予验收。

  2.8.2 门窗与门窗洞缝隙过大或过小:可在安装时以缝隙及标高来调整,使之既满足抹灰厚度,又能保证窗台抹灰不出现倒返水现象。

  2.8.3 铝合金钢门窗型材不符要求:选定材料要严格控制供货商材料、材质、规格,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成品必须进行“三性”检测。

  2.8.4 铝合金门窗封胶不严密、不整齐,框的组合拍缝漏打胶,窗边渗水:严格技术交底和操作工艺的检查做到逐层,逐扇门窗检查,并作记录备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