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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保安服务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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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保安服务控制程序

  物业辖区保安服务控制程序

  1目的

  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处理紧急事件,从而控制事态的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辖区内各种紧急事件的处理。

  3职责

  3.1管理处保安队、中央监控室、消控室值班员负责火警、匪警的应急处理。

  3.2管理处大堂值班员和工程部值班员负责电梯困人的应急处理。

  3.3管理处工程部值班员负责水管爆裂、煤气泄漏、供电供水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理  3.4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各部门处理紧急事件,必要时报告公司办公室,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指挥协调各部门处理紧急事件。

  4程序

  4.1物业服务中常见的紧急情况  a.火警、匪警、盗警;  b.设备设施突发事故,如煤气泄漏、水管爆裂、大范围停电等;  c.电梯困人;  d.交通事故;  e.其他情况。

  4.2火警的应急处理

  4.2.1任何人发现火警后都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应迅速报告管理处办公室或保安值班室,保安值班员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迅速呼叫责任区巡逻保安员赶赴现场。同时呼叫保安队长,由其迅速组织消防人员赶赴现场灭火,保安值班员根据火情决定是否打"119"报警(特别紧急火警,任何人都可报"119"),执行《消防工作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4.2.2火警灾情较重时,应报告公司领导,由领导亲临现场协调指挥。

  4.2.3火警处理后,保安队长填写《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分析原因、追究责任人,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4.3匪警、盗警的应急处理

  4.3.1任何人发现匪、盗警情况时,都有义务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并应迅速报告管理处办公室或保安值班员,保安值班员接到匪、盗警报告后,迅速呼叫责任区巡逻保安员赶赴事发地点控制案发事件,同时立即联络保安队长,由保安队长视情况决定是否打报警电话"110"(特别紧急情况下,任何人都可报"110")。具体依照《保安工作手册》规定执行。

  4.3.2事件处理完毕,保安队长应填写《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分析原因,并上报相关领导部门。  4.4设备、设施突发事故的紧急处理

  4.4.1管理处工程部接到水管爆裂的报告后,迅速通知维修人员,赶赴现场抢修,并由维修人员将维修情况记录在《派工单》上。

  4.4.2管理处工程部接到或发现煤气泄漏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与煤气公司联系抢修,直至处理好,并填写《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

  4.4.3当发生较大范围停电事故时,如属物业管辖区供电事故,工程部应迅速通知电工紧急抢修,如属供电部门事故,应迅速通知供电部门抢修,并应向业主和住户作好解释工作。

  4.5电梯困人的应急处理

  4.5.1管理处应在外包合同中要求电梯维修人员按时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查、保养,并提供维修保养记录,确保机件和电梯警铃运行正常,电梯内电话联系通畅。

  4.5.2保安员接到电梯报警电话或听到电梯警铃后,应立即呼叫工程部维修人员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险情况发生。

  4.5.3人员解困后,维修人员应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具体执行《机电设备运行维修工作手册》的规定。

  4.5.4工程部主管应填写《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报告相关领导。

  4.6交通事故的处理

  对物业管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引起人员或财产损失的情况时,相关责任区的巡逻保安应根据情况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维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向保安值班室报告,值班员根据事态决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具体依照《保安工作手册》规定执行。并填写《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

  4.7其他应急情况的处理  对其他紧急情况,如暴雨、大风情况,各部门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具体执行《保安工作手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5相关文件  《消防工作手册》  《保安工作手册》  《维修工作手册》

  6质量记录

  《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QR-BA-11

  《派工单》QR-W*-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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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质量手册:保安服务控制程序

  质量手册:保安服务控制程序

  1 目 的

  向业主和住户提供安全服务。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物业管辖区域内保安服务的控制。

  3 职 责

  3.1 保安部

  全面负责物业管辖区的保安服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正常运行。

  3.2 管理部负责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4 程 序

  4.1 保安工作是维护物业管辖区域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保障业主和住户、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增强安全感、信任感,对树立物业大厦良好形象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保安部经理编制保安部工作人员《任职要求和岗位责任制》,对岗位职责、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和能力作出明确规定,报管理部经理审核批准。

  4.2 保安服务应做到:

  a.大厦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

  b.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c.危及住户安全位置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d.大厦内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

  4.3 保安部经理应根据4.2条款的要求,制定各项保安服务规范,明确规定各项保安工作具体的要求,编制成保安部工作手册,内容包括:保安工作规范、防火训练规范等,报管理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4.4 为达到上述服务规范的要求,保安部经理负责组织编写保安操作规程,编入保安部工作手册,由保安部经理批准执行。操作规程应对保安岗位、值勤时间和路线、保安器具使用方法等作出具体规定。保安操作规程包括:停车场操作规程、警械、警具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处理规程等,由保安部经理批准执行。

  4.5 保安部经理编制各类保安工作管理制度,编入保安部工作手册,包括:保安部值班管理规定、消防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警械、警具使用管理制度等,报管理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4.6 保安的关键服务环节为对安全质量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环节,主要为:大堂保安、保安巡视、中央监控、紧急情况处理。对这些关键服务环节要有明确的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质量控制规范,对保安人员要加强培训,各种保安器械、设备要检验合格,工作正常,确保安全。

  4.7 建立保安服务质量检查制度,对保安服务质量考核进行量化,部门服务检查员在管理部的统一领导下,对服务质量进行日常考评,填写《服务质量检查考评表》,并按月绘制《保安服务质量控制图》报管理部汇总。

  4.8 保安部经理要根据《培训控制程序》的规定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

  5 相关文件

  5.1 《各类人员任职要求和岗位责任制》

  5.2 《保安部工作手册》

  6 质量记录

  6.1 《服务质量检查考评表》

  6.2 《保安服务质量控制图》

篇3:管理处监控中心保安员工作程序

  监控中心保安员工作程序

  1. 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2. 接班后详细看阅上班值班记录,了解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 当班人员要密切注意屏幕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定点录象,并通知巡逻岗和保安领班。

  4. 如发现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报警,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领班,迅速赶到报警现场查明情况。如是误报,应在设备上消除报警信号。

  5. 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监控室,经管理处主任同意进入监控室人员,要作好登记。

  6. 白天接到住户投诉,要作好登记并通知服务中心,晚上接到投诉,及时通知值班电工或其他保安员处理,并作好记录。

篇4:巡逻岗保安工作标准及程序

  巡逻岗保安工作标准及程序

(一)巡逻保安工作要求

  1、巡逻保安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2、检查治安.防盗.防火.跑冒.泄漏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3、巡查小区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对在小区主要出入口摆卖的小贩.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辖区。

  5、对小区内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6、巡逻保安员应重点掌握“六个要素”:

  即:听、看、嗅、问、想、做。

  (1)听(耳听)--异常声音(包括水流声.撬锁声.脚步声.超时装修声.住户室内的异常声.呼救声等)。

  (2)看(眼观)--周围情况(人员活动情况.可疑人及物品.电梯机房.风机房.公共照明情况.电梯按钮.火灾隐患.防火门.消防通道.装修现场.公共设施,区域内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消防设施情况.住户是否有水溢出门外和门窗有无破损情况等)。

  (3)嗅(鼻嗅)--异常味道(焦味.血腥味.煤气味.油漆味.汽油味.天那水味等)。

  (4)问(盘问)--盘问可疑人(仔细观察其面部表情及回话神态,如表情惊慌,说话语无伦次或无身份证,立即通知领班带到安保部处理。)

  (5)想(动脑想)--分析判断情况,想方设法地解决问题。

  (6)做(动手做)--发现问题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如发现火警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发现公共设施损坏,记录下来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看到地面上的烟头.纸屑等顺手捡起来等。)

(二)巡逻保安工作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施全天24小时保安巡视服务,每1小时对辖区巡视1次。

  2、维持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按指定的巡视路线巡视。

  3、巡视签到,电子巡更对点准时.规范。

  4、劝阻、制止违章,违反小区安全管理公约行为有效。

  5、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报警现场,维护秩序,并协助处理。

  6、巡逻中遇到业主要求应及时提供服务或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

  7、遇到可疑人员进行询问验证,必要时可带到保安部处理。

(三)巡逻保安服务方法、技巧与程序

  1、冒烟。了解确切的冒烟口,了解冒烟的原因(着火.电线短路等),并上报处理。

  2、冒水。了解冒水的确切位置,冒水的原因(上水管.下水管冒水.下雨等),及时堵漏并上报处理。

  3、有焦味、硫酸味或其它化学品异味。寻找味源,如因电源短路造成,要及时切断;如是其它化学品异味,要及时封锁现场,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4、在小区内游荡(借找人却说不出被访者单位及姓名)的人。密切观察其举动,必及时劝其离开。

  5、发现有人身上带有管制刀具、钳子、螺丝刀、铁器等工具。询问.核查其携带工具的用途,如用途不明的,带回保安值班室处理。

  6、在偏僻、隐蔽地方清理皮包或钱包的人。立即设法拦截,询问验证,如属盗窃.抢劫财物的,扭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自行车、摩托车无牌、无行驶证,有撬损痕迹的,或将没开锁的自行车抬走或拖走的。查问所属单位,报告上级协助处理。

  8、机动车拿不出行驶证,说不出车牌号,没有停车证的。立即联系停车场车管员,待查明情况后再放行,如情况不明的,扭送公安机关查处。

  9、遇到保安员即转身远离或逃跑的人。设法拦截(用对讲机向其它保安员通告)查明原因,并报告监控中心实施定点监控。

  10、发现业主房间门虚掩时的处理方法:

  (1)询问或敲门,提示业主加强防范,将房门关好。

  (2)如房间内无人,报告队长,电话确认,保护现场直至房主到来。

  (3)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并保持房间门开闭状态。

  11、发现有人触动吊顶板的处理方法:

  (1)询问其行为的意图,报告工程值班人员协助处理。

  (2)询问其所属单位,请求出示证件。

  (3)报告监控中心实施定点监控。

  12、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情况的处理方法:

  (1)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情况的内容举例:

  ◆屋顶、空间、墙壁、地面附属的或物体本身的损坏、松动、将要下坠、突出、倾斜、失去安全保护措施等,可能伤及他人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现象;

  ◆地滑、挖设沟坑等影响使用的现象;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危险部位,实施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符的行为现象;

  ◆公共部位电器设施打火、冒烟、设施裸露;

  ◆作业活动时未设立防护、围挡、安全警示标志。

  (2)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情况的处理方法:

  ◆保护现场,提示路过人员注意安全,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安全措施,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制止.劝阻,违章作业.不安全活动的行为,要求整改并进行验证;

  ◆保持处置全过程的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3、盘问盘查可疑人员方法:

  (1)礼貌地盘问,仔细观察其面部表情及回话神态,如果表情惊慌,说话语无伦次或无身份证,对不良情况要迅速做出反应,带其到安保部处理。

  (2)及时与监控中心联系,掌握可疑人在监控范围内的情况或了解附近住户有无财物损失。

  (3)识别推销员。推销员一般西服革履.手夹公文包,包内装有宣传广告,对 此类人员应详细询问,如属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小区。

  (4)遇有可疑的人或事要设法稳住,不露声色,迅速报告领班前来协助处理。

  14、物品繁多,如电视.音像.笔记本计算机等贵重物品无任何证明的。报告监控中心实施定点监控,并询问其单位及检查出入证件。

  15、三五成群.没有正当收入来源.大肆挥霍,且住在小区。密切监视,将情况向保安部反映。

  16、发现天台隔热层.消防栓或地下室.厕所等隐藏部位藏有刀具.钳.铁棒等工具。立即报告上级,但不移动隐藏的工具,采取伏击的方法,发现作案者的行动,将其擒获。

  17、对于有明显的被盗迹象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或中心值班领导处理,保护作案现场,在未确认的情况下保安人员不得进入; 详细记录参加人员,检查范围,检查结果,检查日期、时间;

  18、报警处理方法

  (1)迅速到达报警地点,了解报警内容.原因.事情经过.当事人及其它情况;

  (2)保护现场,阻止无关人员勘查.进出现场,直至公安机关到来;

  (3)发现火灾就近使用灭火器材.设施实施灭火,报告上级支持.启动应急预案;

  (4)对于消防故障报警及误动作报警,应查明现场风.湿度.烟气.水蒸气等动作环境条件,报告中控员处理;

  (5)查明入侵范围及入侵风.动物.纸片等报警条件和人为条件是否存在,报告上级协助排查报警现场。

  (6)其它情况参照常见安全防范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篇5:保安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工作程序

  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工作程序

  1.在管理公司区域内因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原则上应报消防局审批,特殊情况下,在管理公司办理动火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且管理公司派人监督,动火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

  2.在经批准的重点部位动火(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等处),动火必须做到“七不、一清”。

  3.动火前“七不”:

  a)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b)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c)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d)凡盛装汽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余的油质不动火;

  e)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f)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g)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4.动火后的“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离开现场。

  5.相关记录

  1)《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2)《消防演习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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