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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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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目的: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业务招待费在总额不超过年收入的5‰范围内只能按60%在税前扣除(超过5‰部分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即部分业务招待费将不能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为加强本公司业务招待费的管理,有效控制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总额,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以“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管理原则:先申请、后执行;预算总额控制;对口接待,专款专用,全程监督。

  第2条业务招待费用定义: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购物卡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茶叶、其他纪念品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等费用;因业务需要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参观费、旅游费等;因招待领用的酒水及香烟等。

  第3条使用原则:

  3.1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3.2陪同人员坚持适度从紧原则,原则上不能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5倍。

  3.3严格执行规定限额和招待标准,分档次接待原则,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严禁随意超标进行业务招待。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接待事项,经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二章费用发生具体规定

  第4条费用申请制度及审批流程:业务费用实行事先申请,事中控制,事后报销。

  发生招待费前应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附件一),注明接待原因、被接待对象及级别、接待地点等内容,并根据招待对象进行费用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5条招待物品的采购:为降低成本,原则上由行政部根据常规招待需求统一采购,并由专人进行物品与台账管理,凭《招待物品购买申请表》(物资采购申请单)(附件二)与采购发票到财务报账。

  5.1招待物品的领用: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经办人根据已审批的《业务招待费申请表》填写《招待物品领用单》(附件三),并由物品保管人和行政部负责人签字,方能对领用的物品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5.2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总经理同意,可到物品管理员处签字领取。

  第6条如到协议酒店/饭店招待时,原则上实行现款结算,也可以实行授权签字,分阶段按协议统一结算。对于授权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6.1签字人必须为公司有效的授权人,非授权人必须事先得到授权人的批准;

  6.2签单时须注明:招待单位、招待事由、招待人数、陪同人员、授权人及招待日期。

  第7条业务招待费标准:

  7.1政府主管部门招待:部级宾客为每人次300元,厅级宾客为每人次200元,处级宾客为每人次150元,科级及以下宾客为每人次110元。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中最高级别安排。

  7.2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中最高级别安排,其开支标准:董事长级别每人次200元,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每人次150元,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110元标准开支;副总经理以下级别每人次90元,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70元标准开支。如需安排旅游、食宿,旅游经费按照各景点费用市价进行控制,食宿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部门经理对应的标准进行控制。

  7.3兄弟单位来来我司考察、联系业务、洽谈工作的,原则上安排工作餐。

  如因需要安排在外招待的,其开支标准:副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每人次130元,其余级别宾客每人次为70元,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60元的标准开支。

  7.4如因实际需要安排来宾住宿的,可由业务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支标准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来宾最高级别人员参照我司对应级别人员标准进行控制。

  7.5因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根据上述三条对应的招待对象标准控制开支,招待事项应事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6招待用酒水(含烟、酒、茶叶)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配置,按统一标准安排,9人及以上每桌不超过4瓶(500ML),9人以下每桌不超过1-3瓶(500ML),招待用的酒水由行政部做好购买及领用管理。因特殊情况不能从行政部领用酒水,需要临时购买的,原则上单价不能超过200元/瓶(500ML),(厅级及以上级别宾客、董事长、总经理级别宾客标准为500元/瓶,副处级以上及副总经理宾客标准为300元/瓶,其他宾客标准为200元/瓶控制。)超过部分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7.6因特殊情况紧急发生需要业务招待时,不方便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的,可根据招待对象的级别及人数向总经理口头请示后执行,在回公司两个工作日内补签“业务招待费申请表”方可到财务报销。

  第三章费用报销

  第8条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应如实整理单据并填写“付款申请单”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并附上经审批的“业务招待费申请表”。

  在行政部领用招待物品,凭签字手续完整的《招待物品领用单》,方可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第9条发票要求:

  9.1不允许用白条、假票报销;

  9.2定额发票印章要清晰可识别,发票归属地与费用发生地必须一致;

  9.3机打发票发生日期必须与费用发生日期一致。

  第10条报销审批流程:报销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财务部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出纳处领款或核销

  第四章费用报销责任界定

  第11条报销人的责任

  11.1报销人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单据及附件应合法、完整。

  11.2各项报销票证、资料必须齐全并按要求粘贴整齐(发票正面向上、平均摊薄粘贴),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第12条分管领导的责任

  12.1负责审查费用项目申请及批准手续,报销金额是否控制在申请的预算之内。

  12.2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第13条财务审核人员的责任

  13.1负责审查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报销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13.2审查报销项目审批手续的完整性。

  第14条审批者的责任

  审批者对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费用总体的合理性负责。

  第六章附则

  第15条本规定由中心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16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

  附件一业务招待费申请表

  申请时间:*年*月*日

  单位:元

  申请部门

  经办人

  申请原因

  被接待对象

  级别

  接待人数

  就餐地点

  费用预算

  计划餐费

  早餐

  中餐

  晚餐

  合计

  招待费用

  差旅费、住宿费

  礼品费

  其他

  合计

  总经理审批:

  财务审核:

  分管领导:

  业务招待费申请表

  申请时间:*年*月*日

  单位:元

  申请部门

  经办人

  申请原因

  被接待对象

  级别

  接待人数

  就餐地点

  费用预算

  计划餐费

  早餐

  中餐

  晚餐

  合计

  招待费用

  差旅费、

  住宿费

  礼品费

  其他

  合计

  总经理审批:

  财务审核:

  分管领导:

  附件二

  招待物品购买申请表

  申请时间:*年*月*日

  单位:元

  申请人

  申请部门

  物品

  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合计

  行政部

  负责人审核

  办财务部

  负责人审核

  总经理

  审批

  填表说明:“备注”栏主要填写购买原因。

  招待物品购买申请表

  申请时间:*年*月*日

  单位:元

  申请人

  申请部门

  物品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合计

  行政部

  负责人审核

  办财务部

  负责人审核

  总经理

  审批

  填表说明:“备注”栏主要填写购买原因。

  附件三

  招待物品领用单

  领用时间:*年*月*日

  单位:元

  领用人

  领用部门

  物品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招待对象

  合计

  领用部门负责人

  保管人

  签字

  行政部负责人审核

  办总经理审批

  招待物品领用单

  领用时间:*年*月*日

  单位:元

  领用人

  领用部门

  物品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招待对象

  合计

  领用部门负责人

  保管人

  签字

  行政部负责人审核

  办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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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限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促进业务发展,改善工作环境,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待标准:除特殊情况外,按以下标准掌握开支。

  5人以下(含5人)5人以上 一般人员 元/人 元/人 部门经理 元/人 元/人 高管层

  元/人

  元/人

  二、接待人员:除特殊情况外,接待陪同人员不得超过 人。部门经理 以下人员接待时,陪同人员  人。

  三、上述第一条、第二条中“特殊情况”是指有总经理以上人员授权的情形。

  四、预算审批:发生业务招待费前需填写“业务招待申请表”,写明接待事由、需解决的问题、被接待单位、被接待主要客人姓名、进餐人数等,经批准后方可支出。

  五、授权规定:部门经理的业务招待须经分管领导授权,总经理可对任 何一级直接授权。

  六、费用列支:业务招待费一律在营业费用中列支。

  七、报销时间:市内的接待,在费用发生后三日内报销;市外的接待,在返回公司后三日内报销。

  八、报销单据及填列:招待费须有正规的餐饮发票方可报销。

  九、培训及会议中的餐饮支出不在本程序管理范围之内,一律在会务费中 统一预算支出。

篇3:建设股份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建设股份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一)公司所有接待统一归口办公室负责安排。办公室安排1人专门负责接待工作(1人可兼职)。

  (二)接待食宿实行定点管理。公司食堂要加强接待就餐能力,原则上接待就餐尽量安排在公司食堂。公司外的接待食宿实行定点管理,办公室根据分级接待的原则,与成本控制部比选确定2-3个档次的就餐、住宿的餐厅、酒店,采取接待专干负责签单,并转账支付(较小金额的实行刷卡支付)。

  (三)公司接待工作实行申报、审批制度(接待审批表见附件)。接待执行前,应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领导、机关分管领导审签,确定接待餐饮、酒水标准后,送办公室接待专干负责安排。其接待费用从各部门预算经费中核减。特殊情况不能先填写审批表的,先电话申请,回公司后补办审批表,费用开支严格按标准执行。

  (四)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外来重要客商、上级重要领导来公司考察时,一般由公司主要领导陪同接待,办公室全面负责安排,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其费用从公司总费用中列支;因工作需要,市直部门有关负责人来公司联系工作时,由公司相应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陪同接待,标准控制在600元以内,其费用从该部门预算经费中核减;一般工作联系时,3人以内的,可提前两个小时由相关部门接洽人向公司食堂负责人申报自助工作餐标准;3-5人以上的,相应部门可向办公室申报工作餐接待,接待标准控制在300元左右。午餐一律不得饮酒,晚餐接待用酒一并由办公室采购部集中采购,按就餐接待的三个层次安排三种档次的酒水,所有接待以湖南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各部门接待费用实行单列统计,每月从预算经费中核减。

  (五)业务招待费开支预警。财务管理部建立每月费用开支分析机制,对各部门每月的工作内容与费用开支的匹配进行分析,对工作内容与费用开支不符,费用开支与工作进度不匹配的,进行预警提示,并督促整改。财务管理部按月统计各部门开支,每季度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篇4:网络科技股份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网络科技股份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严格控制公司的非经营性费用,规范业务招待费用的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招待费(以下简称招待费),是指本公司为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各项招待应酬费用,包括所发生的餐饮费、参观游览费、娱乐费、礼品费、购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

  第三条 业务招待分类及接待费用标准

  (一)一类招待是指以公司名义安排,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公务接待活动,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主要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安排。

  (二)二类招待是由各部门因推进本部门的重要业务,以各部门名义安排,一般由分管领导参加的公务接待活动。须经集团分管领导批准,由业务主办单位负责安排。

  (三)一般性招待是各部门关于日常业务接洽而进行的日常性接待,由业务 主办单位自行安排。

  (四)招待类型费用标准

  单元:元/人.次

招待类型 宴请餐费 宣传产品 备注
一类招待 200 800 费用及标准可根据客户类型、级别及公务接待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区别性的调增或调减并报总经理批准(见附件)
二类招待 100 300
一般招待 80 0

第四条 公司的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的办法。各部门的年度招待费上限由公司年度预算确定,财务部根据批准后的费用预算实施控制。

  (一)公司高管人员发生的招待费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该部门须将其纳入本部门年度招待费预算金额之内,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二)与各部门业务项目密切相关的招待费,无论其经办人是部门人员还是有关高管人员,均视为该部门发生的招待费,计入其部门年度预算金额支出之内。

  第五条 对于所有预算外业务招待费,或虽在预算之内,但单笔金额在二万元及以上的重要招待费支出,一律执行事前审批、事后审核办法。

  (一)预算外的招待费须在事前按照公司预算管理办法、费用报销流程等规定进行专项审批;重要招待费须由有关部门拟制接待方案报总经理审批。预算外的招待费及重要招待费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预算外的招待费及重要招待费支出在报销时须同时附上经公司批准的报告、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作为报销附件。

  (三)单笔金额指为某一接待事项而支出的全部招待费用合计。财务部有权对单笔金额进行合理界定并要求有关部门进行事前审批。第六条 各部门在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时,须坚持节约费用办实事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

  (一)应科学合理限定客户人数并严格限制公司陪同人员数量,原则上除公司主办部门主办人员外,公司其他陪同人员不超过二人。

  (二)业务招待费在发生前要统筹考虑所招待人员的社会地位、身份级别及所办事项的重要程度和紧迫性,合理安排接待标准。

  第七条 招待费的报销严格按照本办法及相关办法的规定办理,发票需真实有效、粘贴规范。购物费、礼品费等在报销时除必须附上发票或报告之外,原则上还应同时附上购物电脑小票等相关证明单据。经办人员有责任了解费用使用情况并主动告知财务审核人员。

  对于存在费用项目与公司、部门业务活动无关或主办部门不能说明费用使用情况的情形,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第八条 财务部会计凭证编制人员负责将费用报销附件中涉及公司秘密、不便对外的费用申请报告单独保管,并登记明细台账。

  第九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并组织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5:招待费管理办法

招待费管理办法(参考)

一、招待的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
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
5、会议;
6、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的内容
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等。
三、招待的标准
(一)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局、集团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25元/人以内。
2、接待本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局、集团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0元/人以内。
3、接待本市各县盐业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30元/人以内。
4、接待省、市部门领导或本市以外的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早餐15元/人以内,午、晚餐4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10元/人以内,午、晚餐40元/人以内。
5、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招待标准由主要负责人酌定。
6、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招待费,有招待申报人自负。
7、陪餐人员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四、招待的管理
(一)用餐招待
1、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处室的业务由哪个处室的负责人(或分管此处室的局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后,交办公室进行审批(办公室接待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派餐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饭店,结账时附于账单后。用餐申报人员必须在饭店账单上填写金额大写,但一律不准签名。凡有签名者,不论有无派餐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不予以签字报销(主要负责人用餐招待除外)。
2、派餐单必须事先取得。如分管招待的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局内,可向主要领导申请批准。主要领导不在局内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在电话中请示被批准的,在补办派餐单时,必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本处室的领导签发补办派餐单批准证明,申报人持此证明到办公室补办派餐单手续,凡无此证明的,办公室一律不得提供派餐单,否则追究办公室人员的责任。
3、急需招待而又因故无法取得与办公室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联系而进行的招待,要补办派餐单。首先由接待人写出申请,说明为什么未事先取得派餐单,为什么事先未能与领导电话联系,为什么招待等。申请要交局主要领导审批。凡被批准的,持有主要领导人签字的申请到办公室补写派餐单,否则,办公室一律不准提供派餐单。派餐单补办完毕后,由申报人交相应饭店,并附于账单后。
4、凡无派餐单或有派餐单而在帐单上有签名(县外发生的用餐单据除外)的用餐单一律不予签字报销。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本局人员外出在无棣境外需就餐或回无棣后需就餐,每人每次不超过25元。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此标准的,要向主要负责人电话请示和批准。此情况均要交纳现金,单据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二)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其他内容的招待由局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三)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五、本制度自二00五年五月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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