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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物业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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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物业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程

  X物业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规范合同的评审、签署、履约跟进、归档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利益、信誉得到保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合同的签署及重要合同的评审。

  3.2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合同备案及归档(员工劳动合同除外)。

  3.3部门负责人负责合同的履约执行。

  4.0程序要点

  4.1合同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1.1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a)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合同;

  b)投标书;

  c)对外租赁合同;

  d)公司承诺提供的常规服务和管理;

  e)顾客(业主、住户或其他委托方)委托公司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及其他有偿服务的合同;

  f)公司车库、车棚、车位使用或泊车合同;

  g)其他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

  4.1.2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a)采购合同;

  b)招标合同;

  c)劳动合同;

  d)公司委托顾客(供应商或其他受委托单位)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等合同;

  e)其他须进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2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4.2.1书面的和非书面的。

  4.2.2协议或其他法规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4.2.3规范合同和格式合同。

  4.2.4口头承诺。

  4.2.5招、投标书。

  4.3合同的制定

  4.3.1一般情况下由合同的执行部门负责制定,其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a)标的;

  b)数量和质量(或工作内容);

  c)价款或酬金;

  d)履约期限、地点方式及其他履约条件;

  e)合同终止条件;

  f)违约责任;

  g)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4.3.2各种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依照合同范本填写或修改各项条款。

  4.4合同的评审

  4.4.1评审权限:

  所有合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

  4.4.2评审内容

  a)对外提供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

  --公司的履约能力;

  --顾客提供的价格;

  --合同的风险;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合法;

  --合同的社会效益;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b)对外委托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

  --分供方的履约能力;

  --分供方提供的价格;

  --分供方的信誉;

  --分供方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违法;

  --合同的风险;

  --合同履约监控能力;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4.5合同的签署与生效。

  4.5.1合同经评审合格,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人签署。非书面的合同除外。

  4.5.2经签署的合同按《印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盖章审批手续。

  4.5.3所有书面合同均须加盖公司印章,合同页数在一页以上的必须加盖骑缝章。

  4.5.4经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合同正式生效,须公证的合同,经公证后生效。

  4.5.5公司承诺提供常规服务和管理的合同签署与盖章形式不受以上条款的限制。

  4.5.6生效的合同原则上一式四份,公司与顾客各两份,需进行公证的须报公证机关一份备案。

  4.6合同的编号与归档。

  4.6.1书面合同统一进行编号,编号的方法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6.2一般情况下书面合同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归档(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由其他部门保管的除外),归档方法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6.3行政部归档合同原件,合同履行完毕或需分阶段付款的,报财务部存档一份,部门需按合同条款监督顾客履约的,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复印审批程序后,由部门负责人保管一份复印件。合同执行完毕后,须将合同返还归档。

  4.6.4合同条款涉及保密事项的,有关部门均承担保密责任。

  4.7合同的履约。

  4.7.1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由提供合同服务的部门负责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行政部监督履约。

  4.7.2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由合同执行部门监督分供方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行政部监督履约。

  4.7.3合同执行部门须将合同履约阶段性情况向总经理汇报,重要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汇报。

  4.7.4财务部监控所有书面合同的履约进度,对违反合同进度的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4.7.5合同履约完毕,对重要合同的执行效果再次进行评审。

  4.8合同的变更与废止。

  合同双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或合同中须变更废止情况出现需进行合同条款变更或废止时,由合同执行部门向办公室提出合同变更申请,办公室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

  4.9合同的续约。

  合同期满且需办理续约的,由合同执行部门按合同要求提前通知办公室,由行政部主管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合同评审。

  4.11记录:书面合同必须有书面的评审记录,与合同一起归档保管。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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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园区房屋设施养护维修管理规程

  园区房屋设施养护维修管理规程

  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进行养护、维修和管理的制度和操作流程。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定期对房屋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2. 制定合理的养护维修计划,确保房屋设施正常使用,延长设施使用寿命。

  3. 实行专业化管理,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进行养护维修,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二、组织管理

  1. 设立房屋设施养护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全楼盘的设施养护维修工作。

  2. 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维修班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房屋设施的养护维修。

  3. 居民业主委员会应对房屋设施养护维修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三、养护维修范围及内容

  1. 房屋建筑结构:定期检查房屋建筑结构,发现开裂、变形、倾斜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 屋顶:定期检查屋顶防水、隔热层,及时维修损坏部位,确保屋顶功能正常。

  3. 墙面:定期检查墙面抹灰、面砖、涂料等装饰层,及时修复破损、脱落部分。

  4. 门窗:定期检查门窗开关、五金件、玻璃、密封条等,及时修理损坏部位。

  5. 楼梯、走廊:定期检查楼梯、走廊扶手、护栏、踏步等,确保牢固、安全。

  6. 电梯:定期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运行安全。

  7.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完好有效,能正常使用。

  8. 公共照明:定期检查公共照明设施,及时更换损坏的灯泡、灯管等。

  9. 供水、排水设施:定期检查供水、排水设施,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无堵塞、渗漏问题。

  10. 供电设施:定期检查供电设施,确保安全稳定供电。

  11. 燃气设施:定期检查燃气设施,确保燃气安全使用。

  12. 公共绿地:定期对公共绿地进行养护,保持绿地美观、整洁。

  13. 健身设施:定期检查健身设施,确保设施安全使用。

  14. 停车场:定期检查停车场设施,确保交通标志、标线、照明、监控等设施正常使用。

  15. 垃圾处理设施:定期检查垃圾处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无溢满、泄漏等问题。

  四、养护维修计划制定

  1. 每年年初,根据房屋设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的养护维修计划。

  2. 养护维修计划应包括养护维修项目、内容、预算、实施时间等。

  3. 养护维修计划应经居民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物业服务企业审批。

  五、养护维修实施

  1.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养护维修计划,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养护维修。

  2. 在养护维修前,应在小区内发布公告,通知居民业主提前做好准备。

  3. 养护维修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4. 养护维修完成后,物业服务企业应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六、养护维修档案管理

  1. 建立房屋设施养护维修档案,记录养护维修项目、内容、实施时间、验收情况等。

  2. 档案管理应电子化,便于查询和分析。

  3. 定期对养护维修档案进行分析,总结养护维修工作经验,优化养护维修计划。

  七、监督检查

  1. 居民业主委员会应对房屋设施养护维修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

  2. 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房屋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和隐患及时维修。

  3.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确保房屋设施养护维修工作按要求进行。

篇3:物业小区给排水系统操作规程

  物业小区给排水系统操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给排水系统的操作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小区供水及排水正常。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给排水系统的操作及管理。

  3 职责

  3.1 小区维修组主管负责给排水系统的运行管理。

  3.2 给排水维修工具体负责给排水设施(备)的操作。

  4 操作要点

  4.1 启动水泵(潜水泵)前的检查

  4.1.1 检查水泵(潜水泵)进、出水闸阀是否已打开,否则应拧开闸阀。

  4.1.2 排除水泵机组真空筒里面的空气(如有)。

  4.1.3 检查电压表、信号灯指示情况以及管网水压情况。

  4.1.4 手盘水泵轴转动三圈,应灵活无阻滞。

  4.2 启动水泵(潜水泵)

  4.2.1 合上水泵(潜水泵)控制柜(箱)电源开关,将转换开关置于“手动”位置。

  4.2.2 按下启动按钮,水泵(潜水泵)启动注意观察启动电流及运转电流。

  4.2.3 如果一次不能启动成功,可以再试启动两次,每次应间隔3分钟。如果3次未启动成功,则应停下来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再启动。

  4.2.4 启动成功后,让其运转5分钟。观察运转电流,听有无异常声响,闻有无异常气味,检查漏水是否严重。

  4.2.5 确认一切正常后,按下水泵(潜水泵)“停止”按钮,水泵(潜水泵)停止。

  4.2.6 将转换开关置于“自动”位置,水泵(潜水泵)自动启动并运行。

  4.3 停止水泵(潜水泵)

  4.3.1 将转换开关置于停止位置,水泵(潜水泵)停止运行。

  4.3.2 拉下水泵(潜水泵)控制柜(箱)电源开关(如有需要)。

  4.3.3 检查有无不正常情况,如有则及时处理。

  4.4 巡视检查

  4.4.1 维修组应每天巡视二次小区内的水泵房,每天巡视一次小区内主要供排水管道。

  4.4.2 巡视监控内容

  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 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 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 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d) 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指示是否在额定范围内,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

  e) 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f) 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g) 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h) 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

  i) 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j) 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排水井泵是否运转正常,井内是否有垃圾及泥沙。

  4.4.3 维修人员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施(备)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维修组长,请求协助解决。

  4.4.4 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水泵房发生水浸时做如下处置:

  a) 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施(备)并拉下电源开关;

  b) 堵住漏水源;

  c) 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组长、维修中心和工程技术部,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 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 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施(备)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 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运行。

  4.5 给排水异常情况的处理

  4.5.1 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主供水管爆裂做如下处置:

  a) 立即关闭相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b) 如果关闭了主供水管上相关连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的泄水,则应关停相应水泵房的增压泵;

  c) 立即通知维修中心及工程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联络供水公司进行抢修;服务中心通知相关用水单位和租户关于停水的情况;

  d) 供水公司修好所爆部位水管后应由当班维修人员开水试压(用正常供水压力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

  e) 确认一切正常后,恢复水管爆裂前的原貌。

  4.6 给排水维修工应将给排水设施(备)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压、电流、运行频率)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泵房设备运转情况登记表上。

  5 记录

  泵房设备运转情况登记表

篇4:物业辖区给排水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物业辖区给排水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1 目的

  规范给排水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给排水设施(备)各项性能完好。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给排水系统的维修保养及其出现故障时的维修。(本规程所指给排水系统指给排水用的设备、管网、电气、仪表等设施。)

  3 职责

  3.1 小区维修组主管负责编制《给排水系统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3.2 给排水维修工负责给排水系统设施设备的维修以及维护保养。

  3.3 维修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给排水系统的中修或大修。

  4 操作要点

  4.1 《给排水系统维护保养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4.1.1 影响因素

  制订《给排水系统维护保养计划》应考虑以下影响因素:

  a) 给排水设施(备)使用的频度;

  b) 给排水设施(备)运行状况(故障隐患);

  c) 合理的时间。

  4.1.2 维修组组长每年12月制订下年度的《给排水系统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运行情况制订中修、大修计划,上报维修中心和工程技术部审批。

  4.1.3 小区维修组按计划组织给排水系统日常的维护保养。

  4.1.4 维修中心负责中修以上给排水系统维护保养计划的组织实施。

  4.2 给排水设施(备)维护保养要求

  4.2.1 水泵维修按《6.4水泵维护保养规程》进行。

  4.2.2 水池、水箱的维护保养按《6.7水池、水箱管理规定》进行。

  4.2.3 给排水管网的维护保养

  所有给排水管道应无渗漏、无堵塞、无断裂,紧固正常,闸阀开启灵活,关闭严密;雨污水窨井盖、排水沟盖板(或侧面排水的栏栅)无破损或失少。

  维修组长每月不少于一次按计划安排对管网及闸阀的完好情况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若本组无能力实施维修,应及时报维修中心,按维修管理规范予以解决。

  维修组长应组织力量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本小区的管道及闸阀补漆和添加润滑油;每月不少于一次对管网进行保洁和相关标识的维护。

  4.2.4 维修中心和工程技术部对小区给排水系统维护保养计划审核批准后,应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

  4.3 给排水设施设备故障的维修

  4.3.1 供水泵出现故障时,管道工应马上启用备用泵,然后立即组织维修。

  4.3.2 排污泵出现故障时,首先检查故障原因,如是控制回路出现故障,通知强电班,如是水泵故障,视情况更换水泵。排污井、雨水井等因堵塞造成下水不畅等,立即疏通。

  4.3.3 供水管网出现故障,发生泄漏等影响正常供水,管道工立即关闭总阀,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抢修,服务中心并做好受影响用户的解释工作。

  4.3.4 给排水设备故障一般不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重要部位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书面上报管理处限期解决。对突发性故障解决后须填写《事故报告》上报公司。

  5 相关文件

  《6.4水泵维护保养规程》

  《6.7水池、水箱管理规定》

  6 记录

  事故报告

篇5:物业园区给排水系统操作规程

  物业园区给排水系统操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给排水系统的操作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小区供水及排水正常。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给排水系统的操作及管理。

  3 职责

  3.1 小区维修组主管负责给排水系统的运行管理。

  3.2 给排水维修工具体负责给排水设施(备)的操作。

  4 操作要点

  4.1 启动水泵(潜水泵)前的检查

  4.1.1 检查水泵(潜水泵)进、出水闸阀是否已打开,否则应拧开闸阀。

  4.1.2 排除水泵机组真空筒里面的空气(如有)。

  4.1.3 检查电压表、信号灯指示情况以及管网水压情况。

  4.1.4 手盘水泵轴转动三圈,应灵活无阻滞。

  4.2 启动水泵(潜水泵)

  4.2.1 合上水泵(潜水泵)控制柜(箱)电源开关,将转换开关置于“手动”位置。

  4.2.2 按下启动按钮,水泵(潜水泵)启动注意观察启动电流及运转电流。

  4.2.3 如果一次不能启动成功,可以再试启动两次,每次应间隔3分钟。如果3次未启动成功,则应停下来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再启动。

  4.2.4 启动成功后,让其运转5分钟。观察运转电流,听有无异常声响,闻有无异常气味,检查漏水是否严重。

  4.2.5 确认一切正常后,按下水泵(潜水泵)“停止”按钮,水泵(潜水泵)停止。

  4.2.6 将转换开关置于“自动”位置,水泵(潜水泵)自动启动并运行。

  4.3 停止水泵(潜水泵)

  4.3.1 将转换开关置于停止位置,水泵(潜水泵)停止运行。

  4.3.2 拉下水泵(潜水泵)控制柜(箱)电源开关(如有需要)。

  4.3.3 检查有无不正常情况,如有则及时处理。

  4.4 巡视检查

  4.4.1 维修组应每天巡视二次小区内的水泵房,每天巡视一次小区内主要供排水管道。

  4.4.2 巡视监控内容

  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 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 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 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d) 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指示是否在额定范围内,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

  e) 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f) 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g) 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h) 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

  i) 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j) 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排水井泵是否运转正常,井内是否有垃圾及泥沙。

  4.4.3 维修人员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施(备)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维修组长,请求协助解决。

  4.4.4 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水泵房发生水浸时做如下处置:

  a) 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施(备)并拉下电源开关;

  b) 堵住漏水源;

  c) 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组长、维修中心和工程技术部,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 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 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施(备)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 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运行。

  4.5 给排水异常情况的处理

  4.5.1 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主供水管爆裂做如下处置:

  a) 立即关闭相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b) 如果关闭了主供水管上相关连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的泄水,则应关停相应水泵房的增压泵;

  c) 立即通知维修中心及工程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联络供水公司进行抢修;服务中心通知相关用水单位和租户关于停水的情况;

  d) 供水公司修好所爆部位水管后应由当班维修人员开水试压(用正常供水压力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

  e) 确认一切正常后,恢复水管爆裂前的原貌。

  4.6 给排水维修工应将给排水设施(备)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压、电流、运行频率)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泵房设备运转情况登记表上。

  5 记录

  泵房设备运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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