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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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一、客户类(含客户单位员工和与客户有业务来往的访客):

  1.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值班员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2. 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和大宗货物等)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客户公司老板、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携带任何物品外出(除搬迁外),无须放行条(其公司最高领导特别交代的除外)。

  4. 客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5.对于客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别交代的则按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别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二、装修、施工人员类:

  1. 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等),必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2. 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除生活和办公垃圾外,其它任何垃圾(如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等)不得丢入本大厦垃圾车内,不得堆放在大厦范围内任何地方(应自行负责清走),经管理处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余泥时不得过夜,当晚必须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三、送货、搬运人员类:

  1. 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负责人进行证实(可通知领班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2.此类人员从大厦内搬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3.帮业户搬迁(搬出)时,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四、清洁人员类:

  1. 本公司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2. 其他业户雇佣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五、司机、车主类:

  1. 在本大厦内上班的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迁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有效)。

  2. 外来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六、本公司人员类:

  1.董事长、各股东、法人代表、物业管理公司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任何时候携带任何物品外出均无须放行条(懂事会发出决议指令的除外)。

  2. 本物业管理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员工携带贵重物品(如电脑、复印机等)外出时,须持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或征得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同意即可放行(可通过联系进行证实)。

  3. 本物业管理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员工携带日常物品或一般物品外出时,无须放行条。

  4.已离职的本司员工携带任何物品外出必须严格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放行。

  七、综合:

  1.值班员检查物品时,应先通过观察和询问以证实物品携带人的身份后,再进行上述操作。如无法证实其身份则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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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花园小区物品放行协议书

  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花园小区物品放行协议书

  为保障Z城市花园小区全体业主的财产安全,物业服务中心与业主签订此协议:

  一、小区业户的大宗、贵重物品(如下表)搬离本小区时,请到物业服务中心领取放行条并办理放行手续。

  必须凭乙方书面签字后方可放行的物品清单:电脑 电视机 传真机 打印机 空调 家私 电风扇 饮水机 热水器 电冰箱 音响及装修用贵重大件工具与相关装修材料等其它须乙方确认需要办理放行手续物品

  乙方物品放行方式选择:任何时间物品放行需业主签名

  任何时间物品放行需盖公司/业主印章批准

  任何时间物品放行需业主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二、大宗、贵重物品搬离放行条须业主本人签名。

  三、物业服务中心,确认业主签名后通知相关单位。

  四、物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员凭业主签字,及物业服务中心意见,予以处理、放行。

  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号楼 房/商铺

  Z城市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业主签署: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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