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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星园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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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星园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万科星园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1、不得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赃物或从事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及时举报。

  2、在本物业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

  3、出租房屋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4、爱护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

  5、楼层防火门保持关闭状态,不得私自加锁或长期打开。

  6、不可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7、除发生火警或紧急事故时利用天台逃生外,不可使用天台作任何其他用途(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8、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外出时应关闭电炉、燃气炉等用电用气器具。

  9、遵守本物业区域的停车场管理规定,按交通指引标识行驶,不得在本物业内试车,练车,不可尾随其它车辆进出车场。

  10、机动车在住宅区内及地下停车场内行驶时速应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自行刷卡,必要时应按要求出示证件。车辆按位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和禁停道路。

  11、停车后锁好车门,关闭车窗,车辆出入凭证随身携带,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

  12、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道路或停车场修理、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及时自行清理。

  13、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及时关闭发动机,车尾不可朝向绿化植物或住宅。

  14、机动车辆停放期间,保证防盗报警器功能正常,发出报警产生噪音时迅速解除。

  15、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交纳停车费。

  16、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17、车位只用于停放车辆,不可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

  18、非机动车辆上好锁,停放在指定位置,长期不使用时及时清离。

  19、其他规定:

  业主违规安装空调和装饰装修房屋的,物业服务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A、督促业主改正。

  B、不予还返业主的装饰装修履约保证金。

  C、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物业区域;

  D、造成他人房屋被损坏,包括渗、漏、堵等,拒绝维修和配合修缮的,业主负责修缮费并承担相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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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学生公寓治安消防安全规定

  大学生公寓的治安及消防安全规定

  第一节职责与权限

  一、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中心领导下,负责中心的具体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对社区消防、安全、值班等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负责检查结果的汇总和分析,发现隐患和漏洞及时向中中心提出整改措施。

  4、负责对社区智能供电控制系统的维护。

  5、负责消防安全等项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定期组织对社区工作人员和学生助理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工作。

  6、做好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确保中心各项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节工作程序、规章制度、规范、标准

  一、应急预案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营造和谐、安全的育人环境,保障住宿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使大学生公寓在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上更加及时和规范,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应急预案:

  打架斗殴、盗窃等治安事件

  当在学生宿舍内发生打架斗殴治安事件时,宿舍管理员应对其进行口头劝阻,保护好现场,立即报保卫部门,电话:学院保卫处6260058,大学生公寓保卫室6260110。发生失窃案件时要第一时间报保卫部门,并做好事件记录,同时向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进行详细汇报。

  急重病事件

  当住宿学生发生突发性疾病,宿舍管理员应及时开门放行出外医治,并报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做好详细记录。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应将情况报告相关学院(系),并随时做好与发病同学同行人员的联系。

  突发性停水、停电事件

  当学生公寓突然发生大面积停水、停电情况时,宿舍管理员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抢修。特别是晚间,工作人员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火灾事件

  当学生公寓发现火情时,应迅速向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汇报。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要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及时上报后勤管理处和学院,并视火情拨打“119”火警电话。

  对于火势较小的,能够自救的火灾,值班员应立即组织人员扑救。

  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救时,应立刻打开消防通道或直接将安全出口门踹开,同时组织人员疏散到安全地方,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大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坚守现场,听从指挥。

  恶性事故

  当公寓内发生重大事件时,宿舍管理员及工作人员应立即保护现场,并电话报告服务中心,同时报告有关领导。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刻拨打院卫生所电话或市急救中心“120”,并做好详细事件记录。服务中心应立即上报保卫处,并组成现场应急小组,第一时间维持现场秩序,做好人员疏导。

  发生突发事件时,www.pmceo.com公寓各岗位人员要保持镇定,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服务中心要将情况及时上报后勤管理处。在此期间,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二、报案流程

  报案流程

  当宿舍发生案件时

  报宿舍管理员

  报学院保卫处、直接报“110”

  报公寓服务中心

  三、工作人员消防“四懂四会”

  四懂

  1、懂得火灾的危害性

  2、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4、懂得疏散逃生的方法

  四会

  1、会报警

  2、会使用消防器材

  3、会扑救初期火灾

  4、会疏散逃生

篇3:X科技大厦治安消防责任赔偿规定

  某科技大厦治安、消防责任赔偿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无锡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无锡**科技大厦(以下简称本大厦)《治安、消防责任赔偿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大厦场治安、消防管理、维护本大厦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本大厦和业户人的利益,特制定《治安、消防责任赔偿规定》。

  2、凡本大厦业户及其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赔偿条例

  根据有关规定,业户及其工作人员如违反《治安、消防责任书》对本大厦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本大厦有权要求赔偿。如该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下各项列入应赔偿范围:

  a、未按规定清除大厦内易燃、可燃物品

  b、私自挪用消防设施

  c、不服从管理、扰乱大厦内正常工作秩序

  d、倒卖国家明令禁止的销售物品,给本大厦造成损害

  e、结伙斗殴、寻衅滋事、进行其他流氓活动或其他违法活动

  f、偷窃、损坏本大厦内的一切设施及其它业户财物

  g、私自拉接临时电源、私设灯箱广告及增加照明设施

  h、未经许可在公共区域内散发商品广告

  g、因业户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使本大厦受公安、消防及执法机关处罚

  (三)赔偿方法

  业户违反《治安、消防责任赔偿规定》,应向本大厦支付相对应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4:P物业治安消防服务检查规程

  1.目的

  及时监视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确保服务符合要求,并确保小区安全。

  2.适应范围

  适用于住宅小区管理处。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安全管理服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2安全主管负责安全管理员的日常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服务的监督和检查。

  4.内容

  4.1检查内容

  检查人 检查频率 检查内容 形成记录

  安全主管

  2次/每天

  1.安全管理员在岗情况(每班抽查25%的岗位数,夜班每周至少抽查一次)。

  2.安全管理员精神面貌,言行是否规范,着装是否整齐(每班抽查25%的保安员)。

  3.内务卫生。

  4.巡逻岗、固定岗是否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每班抽查25%的安全管理员)。

  5.公共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设备)否完好。

  6.车辆管理。

  1.<<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

  2.<<整改通知单>>

  3.<<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检查人 检查频率 检查内容 形成记录

  管理处经理

  2次/周

  1.安全管理员值班情况(夜班每周至少抽查一次)。

  2.安全管理员精神面貌、言行是否规范,着装是否整齐。

  3.内务卫生。

  4.巡逻岗、固定岗是否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每班抽查25%的安全管理员)。

  5.公共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设备)否完好。

  6.车辆管理。

  7.安全主管巡视情况及记录。

  1.<<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

  2.<<整改通知单>>

  3.<<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注:1.应确保每月检查覆盖所有的人员、岗位、区域、公共设施设备。

  2.若一人兼任不同的岗位,则按最高要求的岗位执行。

  4.2不合格服务的处理

  4.2.1安全主管、管理处经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上。

  4.2.2对能当即处理的问题,立刻处理,对无力处理的问题原则上应报告其直接上司处理。

  4.2.3对于一般不合格,安全主管、管理处经理还应开具《整改通知单》交责任人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应采取

  的措施,安全主管、www.pmceo.com管理处经理应跟进处理情况。

  4.2.4对于严重不合格,安全主管、管理处经理应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并跟进处理情况。

  4.2.5对于多次出现类似的轻微不合格,一般不合格或有出现不合格的趋势应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并按<<数据分析及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程序>>办理。

  4.2.6管理处经理每月30日前应对本月的安全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报管理者代表。

  5.记录

  《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由部门资料员保存一年。

  6.附件

  《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

  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

  检查区域: 年 月 日

  巡检项目 巡检内容 检查情况 整改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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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安 安全管理员在岗当值情况。

  固定岗、巡逻岗工作记录是否及时。

  内务卫生是否保持良好。

  地面机动、非机动车辆是否按规定停放。

  地下车库、单车、摩托车车棚车辆是否按规定停放,是否正常。&nb

篇5:治安消防工具领用保管规定

  1.工具借用制度

  工具借用制度是为了确保正常使用。工具借用按时间可分为临时借用和长期领用, 长期领用又可分个人领用和公共领用。

  1.1临时借用工具,由使用人填写临时借用工具表(表1),经批准后,向保安部或仓库管理员申请领取,并在员工工具借用登记本上登记。在交还时,保安部或仓库管理员亦要在该表上写明交还时间并签收,签收时应检查工具及其附件是否完好无损,若发现问题立即记录,并向主管反映。

  1.2个人领用工具的品种根据需要配备,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到仓库领用(表2),并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个人负责使用保管,离开公司时交还,仓库管理人需作签收记录。

  1.3公共领用工具由主管/领班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表3),领用后由申请人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1.4工具调换原则上以旧换新,发生丢失和毁损,由保管者写明原因,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不属人力不可抗拒的丢失和毁损,由责任人按当时工具的价格赔偿;属长期使用正常磨损或损坏,金额在500元以内由治安、消防部领导批准办理报废手续(表4),超过500元需物业经理批准同意。

  1.5工具一律不得带出物业,特殊情况经由部门领导批准同意,办理正式手续后方可借出。

  2.物品领用制度

  物品领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及设备等领用。

  2.1工作人员到仓库领料之前,先要填妥一份物品领料单(表5),注明数量、规格、名称、工作内容、工作位置等,经保安部经理/主管批准后到仓库领取。

  2.2物品领用一般原则上以旧换新,但在实施过程中可先领后交,若发生多领,应主动归还。

  2.3若专案中确需新增的物品,被盗或遗失的物品,需在领料单上注明,经保安部经理/主管批准后备案。

  3.物品报废制度

  物品报废制度是为了明确物品报废程式。

  3.1保安部对所有住客、工作人员进行保护及巡逻公共地方等工作外,还应认真做好保治安及消防设备、材料的更新工作。

  3.2工作人员以旧换新的旧料,如泥把、水管和木板等集中到一定数量作报废处理,对有回收利用价值的金属、塑胶可集中送至废品回收站,所得款项交财务入帐。

  3.3申请设备报废,经保安部经理/主管同意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鉴定书",经财务部和物业经理同意后方可报废,若设备价值超过人民币3,000元,还需报业主/业主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报废。

  3.4设备报废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3.4.1经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并且大修需要费用相对更新设备较多的。

  3.4.2严重影响安全,又无法改造,继续使用可能引起事故的。

  3.4.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3.4.4其他需淘汰或更换的设备。

  3.4.5对仓库中发现因过期、损坏和老化不能使用的物品,仓库管理员应按年度报保安部领导批准报废,价值超过500元,需报经物业经理批准, 有关人员应吸取教训,在以后的采购中加以避免。

  4.物品盘点制度

  物品盘点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内储存的物品与帐面物品余额相符,并为采购提供依据。

  4.1为及时反映库存物品的数量,配合编制采购计划,节约使用资金,仓库管理员应每月编制"仓库物品申请表"(表6)送交工程部领导,每季盘点一次,校核实物和仓库存货记录卡的余额数量是否相符。

  4.2仓库管理员应定期盘点库存中,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寻找原因,并写出盘盈、盘亏报告,若差额严重,仓库管理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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